马踏中世纪 第三十一章 密林夜袭
作者:猎狼刃金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在吸收了买买提的骑兵队伍后,我们又向东进行了一天的急行军。

  晚上我们选择在一处僻静的山腰处宿营休息,在选定好宿营地后,我让我的三弟带着几个斥候对宿营地周围侦查一下。

  在狼星走后。我手下的骑兵们就开始吃起了他们随身携带的军粮了。他们的军粮主要分成两种,第一种就是犹太骑兵吃的皮塔饼与苦菜,他们皮塔饼上抹上了厚厚的鹰嘴豆泥。而买买提他们这些塞西亚人吃的军粮就很有中国新疆特色了。他们都先三五成群的围坐在一起,然后架起来一个精致的******奶壶。在里面放上夹杂了奶酪的红砖茶,然后在注入清水,当壶中的清水煮沸后,一壶浓郁香醇的砖茶就算煮好了,然后他们拿出随身携带的馕饼,先把馕饼在火堆边考一阵然后就加上他们带来的风干羊肉,就这样一个美味的馕包肉就做成了。

  哈哈!风干肉!好怀念的东西啊!我在没穿越前由于我本身就有草原游牧血统再加上我家还开了一间蒙氏火锅店的。所以我几乎每餐都要吃牛羊肉,喝蒙氏咸奶茶。而饭后我最爱吃的零食也是风干牛肉。

  可穿越来的这些日子里我那可是只能天天啃无味生硬的黑面包啊!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于是,我如饿虎扑食般从几名塞西亚战士的随身口袋里抢出几张馕饼与一大把风干肉后便开始大朵快颐起来。囊夹肉再加上红砖茶这对我来说可真是人间美味啊!买买提见我吃的如此之香便问我:“大人!据我所知汉人一般不爱吃我们这些游牧民族的食品啊!您的口味在汉族人里真可算是异类了。”

  “哦!忘了和你说了!我祖母是的家乡是在钦察草原上的喀山,所以我的血管里是留有游牧民族野性自由的血液的。我从小就经常吃这些游牧民族食品。”

  “哦!原来是这样!怪不得您这么爱吃我们这种军粮。”买买提恍然大悟道。

  这是,先前被我排出侦查的李狼星带着几名斥候快马回到了营地,到了营地后,狼星没有下马,而是马上向我对我报告道:“大哥!我发现在我们营地东南方700米处有大约100名拜占庭弓骑兵。

  拜占庭弓骑兵:由于拜占庭帝国处于欧亚大陆的衔接地带,所以他们经常亚受到洲游牧弓骑兵的侵袭。于是帝国的皇帝便决定建立一支属于自己的精锐的弓骑兵部队。这些拜占庭战术灵活多变,军纪严明,身穿采用配独立护颈的圆形铁盔,内衬皮革或棉的铁质札甲。武器是罗马长剑与源自游牧民族的复合弓。身后还背着直径十二英寸的藤条小圆盾。所以,虽然他们的骑射功夫虽然略逊于那些东方的马背民族,但是他们依靠自身优良的装备与严格的军纪还是足以算上一支精锐的弓骑兵部队的。

  “哦!知道他们的目标是谁吗?”我马上停止了进食问道。

  “现在还不知道,不过他们打着一杆新月旗。”李狼星道。

  “新月旗!怪了!拜占庭的军队有打过新月旗的吗?买买提曾在拜占庭军队服役过,你知道哪只部队打着新月旗吗?”我转头向买买提问道。

  “大人!拜占庭军队没有打新月旗战斗的队伍,我估计这支部队八成是他们的领主已经投降奥斯曼帝国,加入奥斯曼军队了。”买买提说出了他的猜测。

  “如果他们加入了奥斯曼军队那他们就敌人,大哥我们打不打?”李狼星舔着嘴唇眼中带着兴奋之色问道。我发现我的这个三弟在要杀人之前有个添嘴唇的习惯。

  “打!我打他们的原因关键不是他们是谁的军队,而是老子想换马了,都给我记着一会打起来只需杀人不许杀马,谁敢伤了老子的马!老子踢他屁股。”

  “哈哈!”众人听到我的玩笑后都大笑了起来。

  “好了!我们走,去接受这送上门的100匹军马。”我自信的说道,仿佛东南面的那100名拜占庭弓骑兵都在那里插标卖首。

  我又对身边整理武器的买买提说道:“嗨!买买提你的加入我骑士团的第一战来了,我期待着你英勇的表现。”

  “我的大人,您尽管放心,我们的勇武绝对会超乎你的想象的。”买买提拍着胸脯向我夸口到。

  由于这群拜占庭弓骑兵也是在林子里吃晚饭,所以我们没有骑马而是选择悄悄的摸了过去。在离敌人100米处我们停了下来。

  我观察了一下地形,敌人宿营的地方时一处林间空地,面积不算太大,直径大概60米。而这片空地的边缘是茂密的树林。骑马是很难进入的。而在这片林地的东南角有一条3米宽的小径,大概40米长。这条小路的末端通着一条山间土路。

  我我观察完地形后,低头想了想,便开始分配任务。

  “买买提一会儿我会带着50名犹太骑兵到那条山间土路上埋伏,而你的任务就是把你的塞西亚骑兵分成三队,分别埋伏在敌人的东,西,北三面。于一刻钟后发起攻击,在攻击时不许冲出丛林,只需放箭把敌人驱赶到山间土路上即可。知道了吗?”

  “诺!大人”

  “三弟你现在就和我带着犹太骑兵去在那条山间土路上埋伏,等敌人被驱赶到那条路上是我们用拌绳绊倒打头的骑兵,然后我们一拥而上把敌人一举歼灭。”

  “好!大哥之计甚为周详!”

  “记住只留两三个会喘气的就行,其他敌人皆杀。”

  “诺!”

  在过了一刻钟后,随着一支锋利的羽箭射穿一个正在举杯喝酒的拜占庭叛军士兵的喉咙。原本安静祥和的夜就瞬间变得嘈杂起来。

  树林里瞬间便充满了叛军士兵的惨叫声,食物器皿的打碎声,还有叛军军官的叫喊声。

  这些倒霉的叛军在经历了几轮箭雨后,已经是伤亡大半。他们中尚能走动的人都没有在试图进行抵抗,而马上骑上了自己的战马向那条山间土路奔去。此时那条土路在他们的眼里就是自己唯一的生路,可是他们错了,今晚他们眼前的这条土路注定是他们走向地狱的一条死路。

  我看到有大约40来个漏网之鱼逃到了我埋伏的土路上,我对身边埋伏的众人道:“这伙残敌打头的那个家伙只要别让他死了,留他半条命知道吗?”

  “喏”

  “现在,拉绳!”

  随着一声战马跌倒的嘶鸣这货刚掏出虎穴的叛军,瞬间又跌入了狼窝。

  “射击”在打头的几名骑兵被拌落下马后,我命令我的犹太骑兵们用弩箭对停下来的敌人来了一轮齐射,一轮齐射后。我大喊:“兄弟们抄家伙砍丫的!”

  瞬间!我们50余人便入下山猛虎一般冲像了剩余的十余名敌人。

  “啊!”我一剑帮一个受伤倒地的敌人永远的结束了痛苦。当我砍死了我遇到的第一个敌人后,再抬头寻找其他的猎物时,才发现战斗已经结束了。妈的!老子连热身都没有热够呢!就结束了。真没劲!

  这时,我的三弟单手提着一个被砍去双腿的人向我走来。

  “大哥!按您的吩咐没杀这个家伙,给他留了半条命。”说完他便把这位残障人士往我脚下一扔。

  “恩!我脚下的这个倒霉鬼还真是只剩半条命了。”我看见他在地上不住的呻吟,我便想快点从他口中得到对我有用的东西,然后结束他的痛苦。

  “你如果算速死的话就老实的回答我的话!”

  “你这个混蛋,你是谁,我要扒了你的皮!”

  “啊!”

  我一剑砍去了他的右手,然后一边在他的脸上擦拭着我剑上的血迹一边说道:“如果,你不想让我削成人棍的话,那你最好就尽快的回答我的问题,没用的话少说知道吗?“

  “额!我知道了,你快问吧。”

  “好!你的名字?”

  “撒西贡-麦劳斯。”

  这是已经与我会和的买买提指着我脚下的麦劳斯惊讶的说道:“啊!我认识他!他是麦劳斯伯爵的长子皮罗特镇的领主撒西贡子爵!”

  哈!还是个贵二代,我又接着问道:“你是已经投靠了奥斯曼帝国了吗?”

  “是的,啊!快点杀了我吧!求求你了!疼死我了!”

  “别急嘛!你还没回答完我的问题呢,现在皮罗特镇还有多少兵力?”

  “265名士兵!”

  “哦!你的财产藏在哪里?”

  “在…我的城堡…的地下室…里”撒西贡由于失血过多他的呻吟声开始慢慢变小了,声音也变得断断续续。

  “哦!很好!最后我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吧,我的名字叫做金尼迪,是一名来自东方的骑士。”说完我便变转身走了。"打扫战场把敌人身上的盔甲给我拔下来穿上。”

  啊!我的三弟一刀彻底解脱了撒西贡的痛苦。

  我骑上我的红旗,举剑大喊:“赤龙骑士团的勇士们,随我到皮罗特镇去拿你们此战的奖赏!”

  “哦!大人万岁!”我手下们听了我的话后都大声的欢呼起来。

  不多时我们就消失在深夜的密林里,而此时这片恢复平静的树林里只剩下一群光溜溜的叛国者的尸体静静的躺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