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龙士 第十六章 白吃白喝白住
作者:火树5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冬至,第一场鹅毛般的大雪飘然而落,覆盖天地,白皑皑的世界中,看不见哪是天哪是地。

  清风镇是蓝瓦科自制联盟与矮人部落接触的桥头堡,从地理上说,这个西南边陲小镇所面队的是矮人所在的尼尼多尔森林,而尼尼多尔森林在拉法大陆三大森林中算不上凶险,但里面各种野兽怪物多如牛毛,盛产皮毛和丹石,正因为以上原因,吸引了无数的冒险者和佣兵,造就了这个小镇的繁荣。就连魔法师工会、佣兵工会和盗贼工会都纷纷特批,在此建立分会(这三大工会,一般都只在有城墙保护的城市里才设立分会,当然,这也能从侧面说明清风镇的繁荣。)。

  安达科已经是个六十三岁的老人了,五年前从佣兵工会退休,来到清风镇开了个‘达科小店’,小店的位置虽然在小镇的最西边,但靠着以前的人脉,日子过的还算安宁,当然,像他这种在刀口上过日子的人,能全身而退,已经不可多得了,对此,他很满意。稍稍不满意的是,虽然三个义子,个个对自己都很不错,但毕竟不是亲生的,想到此,他每每长叹。

  看看外面的天色,已经傍晚,安达科炒了几样可口小菜,配上一壶碧壶春,围着火盆,欣赏着外面的雪色苍茫,这真是给个神仙也不换的滋润日子。

  耳边渐渐传来脚步踏在雪地上的声响,安达科听了听,很奇怪,这个时候正是万家炊烟之时,怎么还有人来。他虽然已经年迈,但凭借着自己当佣兵时的经验,这种重重地缓慢地脚步声,一听就知道是两个大汉在散步,而不是赶路。

  遮挡风雪的门帘被打开,安达科扫了眼,却愣了一下。

  进来了一个人类和一个矮人,这种组合虽然有些出乎他的预料,但多少也见过,让他吃惊的是,这两人根本就不是什么大汉,自己刚刚从脚步声中判断他俩是大汉的原因是,他俩每人扛着最少一米高的皮货,这就不由的让他仔细打量了一下气喘吁吁的两人。

  那个矮人,穿着一套上等的精甲,皮肤灰白,没有胡须,双眼闪动着怒火,一把小斧子挂在腰间,凭借着安达科的经验,一眼就认出这个矮人是个初出茅庐的家伙。另一个是成年人类,穿着套破布似的袍子,古铜色的肌肤,在配上那烂袍子也无法遮盖的各种野兽造成的伤痕,很显然,这家伙已经在森林里呆了最少两个月,而且,经历过很多危险,特别是他右臂上那条一寸多长的爪痕,一看就是飞禽造成的。

  不错,这就是我们的雷雨大人和他的兄弟卡达尔矮人先生,得益于卡达尔,正是他在森林里找到了很多泉眼和小溪,才使我们的雷雨大人虽然衣衫烂缕,但身上绝对是干净的,没有再次成为野人。

  自从离开洞穴后,两人已经在山里转悠了整整三个月,原本,雷雨想顺着森林里被矮人开出来的山路下山,可不知卡达尔怎么想的,非要走别的,好象很害怕碰见熟人一样,这让雷雨很奇怪,好几次都忍不住问了,可话到嘴边,看着卡达尔那欲言又止的神色,雷雨还是没问出口,当然,还有两点原因,一是他可不想一下山就被吃成穷光蛋,所以想在森林里打些猎物换钱;二嘛,雷雨知道,想要尽快获得实力,就必须经历生死,只有在生死的考验下,才能激发自身的潜能,而他的《青莲剑诀》才刚刚开始,所以,这三个多月来,他没打猎时,除了赶路就是练剑气。

  不过话说回来,雷雨和卡达尔结拜,本就没什么真心,可卡达尔却很好的履行了自己的誓言,好几次都是卡达尔冒险从飞禽猛兽的口下抢回了雷雨,特别是雷雨被一种名叫古古仑的飞禽抓伤后(它的爪子有毒),卡达尔一连追了一夜,和比他身体大两倍的飞禽干了两场,虽有精甲护身,但还是次次都被打的吐血,最后拼了老命才砍伤了它,然后,也顾不得生死,含着一口飞禽的鲜血跑回来救雷雨,等雷雨醒后,他却脱力的晕倒,看的雷雨很是感动,这也让雷雨正视了自己的兄弟誓言。

  安达科对于这些在刀口上舔血的后辈还是很尊重的,稍稍愣了一下后,站起来刚要说话,哪知,两人却猛地把那厚厚地一堆皮货扔在地上,那矮人更是没好气的吼道:“老板,给个好价钱。”

  然后,两人坐在椅子上,看着安达科一张一张地检查皮子,一等安达科检查完毕站起来,卡达尔立即问道:“老板,多少钱?”

  安达科摇了摇头,轻声道:“一共二十七张皮子,给你们八个金币。”

  “什么?才八个金币?老板,这么多皮子才给这么点,你当我们傻啊,想宰我们?”边说边去摸了摸腰间的斧头,卡达尔确实很愤怒,自己辛辛苦苦地在山里转悠了三个多月,得到的才十八个金币,真是没天理了。

  其实,在拉法大陆,一个金币等于十个银币,一个银币等于十个铜板,而普通的三口之家,一个月的开销也才两个金币,所以,从某方面来说,以两个菜鸟的成绩,还算是不错的。

  “小伙子,你们的皮货虽多,可都是一级的,只有三张两级的,最好的这张三级的,可惜,被砍了三个破洞,还不如这三张二级的值钱了。”

  说来惭愧,那个三级的皮子,正是古古仑的,当时也是急着救雷雨,根本就没想过它是否还值钱。

  一连走了五家店子,价格都差不多,最少的才给六个金币,最多的也才七个金币外加四个银币,而这个老板一开口就给了八个金币,这点,雷雨知道,这些皮子在这里也就值这点钱了,而且,这是镇上最后一家收皮货的,不给他还能给谁。但所谓人心不足,雷雨摸了摸鼻子:“老板,这可是我们在山里转悠了两个月才弄到的,很辛苦,你再加点,这些皮货就是你的了。”

  “小伙子,你们是第一次出来?”

  “是的,老板。”

  “那好,按我们佣兵和商人达成的规矩,第一次,给你们个红花,给你们加一个金币,算是我这个老佣兵对后辈的奖励,祝你们在今后的道路上,越走越宽,财如车轮,滚滚而来。”

  “那就借你的吉言了,谢谢老板。”雷雨已经从卡达尔那里知道,在拉法大陆,按佣兵和商人达成的某种潜规则,菜鸟佣兵第一次出来干买卖,老板都会给个红包,算是一种对后辈的奖励与肯定。

  “小伙子,实话给你们说,这些东西就算从我手里卖出去,最多也就是十个金币,看在你们是后辈的份上,而吃的下这份苦,冒得起这份危险的份上,我给你们九个金币也是应该的。如今,像你们这样肯冒险又肯吃苦的年轻人已经不多了。”

  雷雨点点头,然后接过安达科递过来的九个金币,正要出门,却被安达科叫住。

  “小伙子,不知道你们肯不肯陪我这么一个糟老头子喝几杯,天都这么晚了,我一个糟老头子喝闷酒,很不舒服的。”

  哪有不肯的道理,吃饭不要钱么?尤其是有头牛一样饭量的家伙在一起吃,住客店不要钱么?所以,节约一点是一点。而且,安达科老于世故的话语,就好象求雷雨两人留下来一样,听起来让人很舒服。

  三人坐在木制地板上,雷雨两人起先还有些约束,可饭一端起来,两人对视一眼,筷如车轮,转眼间一碗饭就见底,那个吃样啊,让安达科都破例吃了两碗饭,还专门到后面从新煮了一锅饭才满足两人的饭量。至于酒,嘿嘿,雷雨喝到这么好的碧壶春,哪会和他客气,在他眼里,商人都是势利小人,对于能白吃白喝,他岂会客气。

  吃饱喝足后,安达科起身去后院倒茶,还没走三步,就听见身后咚咚地两声,转头一看,原来,两个家伙都已经鼻酣声起了。这几个月来,两人在山里时刻面对着危险,加上急于提升自己的实力,哪能安心休息,现在,两人实在是忍不住瞌睡虫的侵袭,倒地大睡,当然,不排除两人在白吃白喝后,还想白住一晚,好省些住店钱的可能。

  看着两人累成这样,安达科一边摇头一边微笑,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出来干买卖时的情景,那时,自己何等的意气风发,豪情万丈……不由的感叹着时光如梭,转眼已经是苍发斑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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