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龙士 第二十四章 劫道的
作者:火树5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大哥,你当时是怎么做到的?你不知道,当时我可吓了个半死,尤其看到那么大的伤口,我当时腿都软了。快说说,快说说。”坐在一辆装满货物的牛车上,卡达尔一手拿着只烧鸡,一手握着酒瓶,就连这种美味,也无法堵住他的嘴。

  看着卡达尔那满嘴流油的吃样,雷雨边赶车边摇头,这兄弟,脑子肯定有问题,都问了三遍了,还每每百问不厌,自己说都说烦了:“不是早对你说过了么,这是最后一次了。”

  “恩!反正没事,你就当给我讲个故事吧。”

  晕!一个二十多岁的大好青年,居然给一个一百多岁的小矮人去讲故事,这还真******有点不地道啊。

  妖龙就是妖龙,不能以常龙来视之,原来,一听说雷雨这么好玩的游戏,他立即就把龙族的尊严抛到了海外,很配合的就行动了。伴随着卡达尔那破嗓子吼出的暗号,他仗着龙族的强悍,加上早就演练了几遍,随手一把抓住紫金弩箭,身体却向后稍稍一翻,挡住了下面人的视线,又使远处的人以为他被紫金弩箭的冲击力给冲翻了,随后,用右前抓的夹住紫金弩箭,同时,用雷雨事先准备好的龙血,利用魔法想外一暴,就形成了那片血雾,而那伤口,则是幻术,一个很简单的小把戏……至于龙血是怎么来的,大家可以从后来怒气冲冲绕回来与雷雨碰头的波斯达夫地问话中得出“**的当时在洞里到底刮了我多少血液?”

  “没多少,几桶而已!”雷雨低头沉思了下,看了眼就要发飙的波斯达夫,赶忙补了句:“你可不要龙咬好铝洞宾,不识好人心,你下次再受伤,我可以用这几桶帮你输血,等于是救你一命了,你看,像我这种事事都首先为坐骑考虑的龙骑士,你打着灯笼满世界去找也不一定能找到啊——喂!喂!你怎么晕了。”

  波斯达夫龙眼一翻白——晕了。

  卡达尔听的津津有味,也吃的格外带劲,这不,雷雨一说完,他也刚好把手里的那只烧鸡吃完,随后把鸡骨头一丢,再一口气喝完手中的酒,打了个大大的饱嗝,靠着货物,舒坦的伸了个大懒腰:“大哥,真可惜,波斯达夫又走了,他要是不走,我们还可这样的干几票,那不就发大财了。”

  雷雨笑了笑,摇摇头没说话。这种事,怎么可能长干,干长了,是个傻瓜都会知道其中的猫腻。

  “其实,我觉得波斯达夫那家伙也挺好玩的,就是心事有点重,真想看看他要是醉了后,会干什么?这会儿,他要是在的话,我肯定能把他灌醉了。”

  一说到吃,雷雨怒气顿生,猛地一盯卡达尔,带着伤心欲绝的语气,酸楚无比的吼道:“以后少在我面前提这个该死的吸血鬼,他要不走,老子两个都得喝西北风。妈妈的,来一次就刮走了老子这么多金币,真不是人养的。”

  “他不是没要一枚金币么。”卡达尔小心翼翼的替波斯达夫平反,哪知,引来了雷雨更大的反应,几乎是带着哭腔吼道:“他是没带走一个金币,可他却带走了十头烤全牛,二十只烤全羊,一百只烤鸡,还有很多烤鹅,烤鸭……妈妈的,这些东西花了我两千一百二十一个金币!这不是钱么?”

  卡达尔不做声了,同情的看着雷雨,只是,他很不理解,钱财都是身外之物,和自己的坐骑有必要这么计较吗?

  雷雨长叹了一口气,仿佛发泄心中的不满似的,狠狠地一鞭子抽在那头大水牛身上,嘀咕道:“哎~!我什么时候才能知道,骑龙去追美女到底是个什么滋味?”

  卡达尔笑了,说起来,雷雨原本是兴冲冲地要当回龙骑士,可惜,波斯达夫却说,他现在还没恢复,根本就带不了一个人满世界乱飞。后来雷雨才从某人口中得知,龙族有个古怪的规定:一个骑士,实力没达到绿级,巨龙(巨龙,可不是普通的低级龙)是不可能让他骑的,要不然,这将会是整个龙族的耻辱,而且,那头巨龙会因为太容易成为坐骑而被整个龙族当成笑柄,遭龙耻笑是小,对于爱面子的巨龙来说,尊严第一。

  “对了,大哥,这是我专门给你打制的剑,你看合适不?虽然没什么好材料,但我是按你在山里提的要求去打的。”卡达尔用衣袖擦了擦嘴,左手一挥,空间戒指发出一点刺眼之光后,一把剑连同鱼皮剑鞘就抓在他左手上,看的雷雨心里更是酸溜溜地。卡达尔边把剑递给雷雨边说:“要是不合适,回头我再给你打把好的。”

  雷雨心里稍稍感动了一下,当时,在山里,对付野兽时,也就是随口一说,没想到,自己这兄弟还一直记着,什么是兄弟,这就是兄弟。哈哈一笑,一把抢过来,抽出宝剑,剑尖刮在剑鞘口时,发出叮地一声,听的雷雨心头一阵激动,仔细打量起自己穿越后第一把属于自己的剑,而一旁的卡达尔还很职业的报告着数据:剑长一米一八,剑身长零点九米,重四斤三两,最厚的地方达两厘米,流线型……最后,卡达尔还在内心加了句:太轻了,只适合表演。

  可雷雨却像是在看心爱之人似的,双眼放精光,右手握剑,左手在剑身上来回轻轻地抚摩着,就只差流口水来确定了。

  “兄弟,谢谢!”

  面对谢意,卡达尔憨厚的摸着脑袋傻傻地笑。

  “大哥,我们带这么一皮货物干什么?”

  “带到城里去卖啊。听安达科大叔说,从清风镇带一车皮货到城里,除去各种开支,都还能赚一倍。”

  “那么多?”

  “有什么多的,要是带到都城,能翻十几倍了。”

  “那我们干脆就带着这一车到都城去吧。”

  “不!这车货物只带到下一个城里,卖掉后,从城里再买一车特产,带到下一个城市,如此循环下去。”

  “为什么?你不觉得麻烦么?”

  “呵!呵!这样,我们不仅可以赚的更多,还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这是雷雨在地球时,闲来无事时,从一本叫《商战》的书中看到的,印象特别深刻。

  “不懂!”

  “以后你就会懂的。”

  “那安达科大叔为什么自己不去干?”

  “他说,路上有好几股土匪。”

  “土匪?哈!哈!要是叫大爷我碰见了,一定杀的他们落花流水。”卡达尔握着有那扑扇般大小的巨斧,豪气万丈,可没听见回音,下意识的问了句:“大哥,你怎么不说话了?”

  “我的好兄弟,你真是个乌鸦嘴,借你老人家的吉言,咱们真碰上了。”

  “再哪?”卡达尔提着斧子站起来怒问,不过,他那身材,哎~!看起来就好象他靠着这把巨斧才能站起来似的。

  顺着雷雨随手向后一指的方向看去,果然,两个猥琐的家伙躲躲闪闪地步行跟在后面,见卡达尔向后望来,那两人不仅不躲,居然还加快了步伐,离牛车只有五十米远了。

  “****的,这么没眼力劲,看我下去不一斧子劈了他俩。”

  雷雨一把抓住他:“急什么,等到前面转弯处,我俩一前一后,堵了他们。”

  正所谓计划赶不上变化,雷雨的计划很快就变成了羊入虎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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