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龙士 第三十六章 种子
作者:火树5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就在雷雨结实的一拳打出时,原本笑容满面的村长,眼光一凝,全身猛地爆发出一片深绿色光芒,结果,雷雨的拳头犹如击在了一块钢板上,疼的他抱着右手在地上真想跳来

  跳去的大呼小叫。可雷雨是个爱面子的人,当这着几千矮人的面,只能打落牙齿混血吞了,面上还得微笑着表示友好。

  村长挑了挑眉头,然后轻轻地拍了拍雷雨的肩膀:“年轻人,不错,很不错,有点力气。”

  有你娘的力气了,你用斗气来挡,这不是明显欺负人么?等着,等老子哪天学会了斗气,誓报此仇!雷雨白了村长一眼,继续揉着右手。

  也许是看出了雷雨的怒气,村长并没有给雷雨发表演说的机会,深怕雷雨一个不好就破坏了气氛。

  “已经有五百多年没有过巨龙光临矮人王国了(天知道私底下有多少巨龙曾经光临过矮人王国,但公开场合,确实已经有五百多年没有巨龙来过。),如今,不仅有屠龙勇士光

  临,他还成为我儿子,卡达尔的兄弟,这预示着什么?”顿了顿,见所有人的目光多集中在自己身上后,他满意的点头继续说:“这表示我族将复兴,这表示,雷神对我们的眷顾,这表示……下面,为了欢迎屠龙勇士,让我们尽情的欢呼吧。”

  “我宣布,盛大的晚会现在开始!大家尽情的狂欢吧~!”

  其实,也不怪科德尔阁下这么显摆了,有话没话的都要把屠龙勇士四个字挂在嘴边,他实在是憋了口恶气无处发泄。前面说过原因的,他被国王给阴了下,所以,现在不管是为了好好地出出心里那口恶气,还是对屠龙勇士表示尊敬,他用勇士礼这种矮人中最高欢迎礼节盛大的迎接勇士的回归,同时,也等于在向外宣布,自己的儿子有个屠龙勇士的兄弟,谁敢再给自己儿子小鞋穿,那就等着和屠龙勇士去决斗吧。巨龙不好对付,能屠杀一条巨龙的勇士就更不好对付了,这是常理。

  狂欢篝火晚会正式开始,但矮人的舞蹈让雷雨不敢苟同,只见这些矮人无论大小,无论男女,均围着那一堆堆篝火,一手提着酒,一手高举着手中的武器,不是斧子就是锤子,相互碰撞,嘴里吼着什么,脚下踩着和地球上‘兔子舞步’差不多的步伐……看着这场面,雷雨眼泪迷茫,他仿佛看见了原始社会中,那些原始人为了庆祝打到一头大猎物而欢庆,手里高举着尖圆的木棍,围着篝火,又叫又跳,流着涎水,双眼发出幽深的绿光,紧盯着烤架上的烤肉不放……

  见雷雨发愣,科德尔友好的拉着雷雨的手:“好了,小伙子,到我家去喝杯麦酒,这东西虽然不易醉人,对你的手却有好处。”

  “妈的,是哪个王八蛋说矮人生性豪爽的,****的,这家伙就是个老奸巨滑、阴险狡诈、无耻之极的矮子……哎哟!可害苦老子了。”没法子,只能一边在心里咒骂着一边跟着

  进去了。

  入屋坐好后,雷雨只瞄了几眼就把房内的一切都打量完毕:整个房内只能用简陋来形容,铁制的锅碗瓢盆,木制的坐椅,几张大型动物的毛皮挂在正对大门的墙中央,而最

  显眼的就要属墙上挂着的各种实用武器,虽然不怎么华丽,但身为兵器爱好者的雷雨还是能一眼就看出其内在的分量和精致。

  但房内最吸引雷雨的要属那一盆盆饭菜,尤其是专门放在自己身前的那一盆子不知名的肉,雷雨看的口水都快流到上面了。

  “开饭!”

  伴随着村长的一声命令,雷雨疯狂而动,根本就不讲究什么礼貌和卫生,急速抓起一块肉,狼吞虎咽的撕咬着,期间还吧嗒吧嗒地眨巴着嘴,涎水也顺着手而缓缓流滴。

  咱们的村长大人刚一说完,然后按照规矩,必须先敬客人三碗酒,然后才能动筷子,可他看到这场面,在看看从后而来的卡达尔,无声的放下了酒碗。

  雷雨终于啃完了两块大肉,感觉肚子有了垫底之物,满意的打了个饱嗝,轻轻端起酒碗,正要喝一口,却无意中发现了眼前三人居然都目瞪口呆的注视着自己,雷雨再怎么恬不知耻,此时,也知道自己的吃相有多丢人。好在他脸皮比城墙转角角还厚,平日里卡油也卡成习惯了,当即咳嗽了两声,端着碗,顺水推舟的向三人一举:“感谢主人的盛情款待,我借主人的美酒敬三位主人。”

  很奇怪,面对雷雨的力气,村长没有什么异常之色,但对雷雨能在瞬间就把窘迫抛之脑后,他稍稍露出了一丝赞许之色,于是,带着老婆和儿子端起酒碗,大口喝下。

  雷雨一喝酒,就在骂娘:****的,都说矮人是海量,感情!他们所谓的麦酒,其纯度最多也就十五度,比啤酒稍稍高一点而已。

  三碗过后,就是回敬了。

  “我是本村的村长科德尔.巴腾,这第一碗酒,欢迎远来的客人。干!”

  “谢谢伯父的酒。干!”喝这种不要钱的酒,老子怕过谁啊!

  “兄弟,欢迎来到我家。”

  “不!兄弟,你说错了。该罚!”

  “什么地方错了?”

  “既然我们是兄弟,那么你家不就是我家么?”雷雨举起酒碗:“你应该说欢迎回家。”

  “对!我认罚!”

  说起酒桌上的道道,雷雨可比这些矮人强悍不知千百倍。

  “远来的客人,请喝下我这碗尊敬之酒,愿你安康长寿。”

  原先,雷雨是没仔细瞧过矮人族中的女人,后来又被那震撼的勇士之礼给震的完全没一点心思了,再说,雷雨也不可能光明正大的去问谋个矮人女子:你和男人到底有什么不同啊?这不是找死的表现么。现在好了,雷雨终于可以借着喝酒的机会,光明正大的打量几眼矮人女的和男的到底不同在哪儿。

  笼统的看,确实没多大的区别,都是把头发望后直披,用一个丝带稍稍捆一着,都长着红色的胡子,就连衣服也穿的差不多,可仔细瞧的话,就能看出很多不同之处:卡达尔的母亲皮肤相对来说,比科德尔的要细腻的多,最少,没有那种因长期在火花四溅中的肌肤凹凸(也就是我们常认为的麻脸),红色胡须也不像科德尔那样直接落到腰部,而是像编辫子一样,半厘米一为绰的编成小辫,然后,再把所有胡子都集中编成两个大辫子(在矮人中,有几个小孩,就得把胡子编成几个辫子,隐含着一种身份。),也许不是长期的打铁,所有她的手指要稍稍细一些……当然,这主要是让两个同龄人直接比较,要是单独面对一个,还真的难以分清楚。

  让雷雨无法接受的是,村长夫人的胡须居然比村长的还长一点,都超过胸口了。当然,雷雨还没傻到那种当场刨根问底的地步。

  而且,看到卡达尔的母亲敬完酒后,可以直接坐下来吃饭,对于这点,雷雨很是赞同,在长期自由而平等的思想教育下,他最烦躁那些狗屁的古典礼仪:什么女子上不得首席,什么女人不能当兵等等。

  随后就是雷雨的敬酒了。

  六碗过后,雷雨的酒量再次赢得了尊敬,最少,场面上是热闹起来了。

  酒桌场上皆知己!

  麦酒虽然度数不高,可喝多了还是有反应的,几碗酒一下肚,彼此熟落多了,在刻意掩饰和有意巴结中,主客尽兴而散,雷雨终于把人类善于表演的光辉一面,最简单的就一个意思——装醉!

  被卡达尔扶到房里休息,等卡达尔出去后,雷雨却睁开眼睛,那浑浊之色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清澈的目光在夜色中宛如星光。

  自家事自家知,雷雨晓得,自己在他们的眼中,恐怕连个矮人的孩童也不如,用坑蒙拐骗来形容也不为过,他们看中的只是自己屠龙勇士的身份(在这种高手面前,一试就知道雷雨的实力了),加上自己和卡达尔异姓兄弟的身份不可改变,所以才可以宣扬自己……看来,实力才是王道。

  想要在短时间内获得实力,光靠苦练《青莲剑诀》根本就不现实,而且,回去后,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恐怖的事,不过,被人追杀是肯定的,只是追杀的人数多寡而已……枪!很多枪!对!在这个制造大师多如牛毛的地方,该死的,自己怎么能忘记枪呢?一只左轮对付不了多少人,但如果自己三人每人两把左轮,自保是可以的。如果回去后立即招兵买马,扩充左轮的队伍……想想,成群结队的手下,各个左轮、雪茄、牛崽帽,那该是多么美妙而梦寐以求的场面啊,到时候别说是金达,就是金达他祖宗从棺材里跳出来,自己也有能力轰死他。

  想到这,雷雨一下子坐了起来,双眸一下子爆发出核人的精光,思考着如何才能从村长那里获得精晶,同时,怎么才能弄到更多的火药,而且是秘密进行下获得。

  不久,雷雨也思考起日后的路子:自己是个外来人,没人喜欢一个外人到家里指手画脚的,所以,自己决不能参与到什么狗屁王位之争里面去,不然,估计自己就永远无法离开了。而且火药也是个一点就着的爆炸桶,要是让对方发现了这东西,嘿嘿,估计连头熊都能提着火枪去打猎了,到那时,自己还混个屁啊。而且,从小没受过严刑拷打之苦的雷雨,也肯定了自己受不了那苦,一等别人发现自己的价值,估计不用对方拷打,只要做做样子,自己就会把十八代祖宗都给出卖了,那样,自己就真的见不到天日了。人类的世界才是自己向往的,在人类世界中呼风唤雨才是正道啊。

  后世紧紧地记住了这个夜晚,雷雨迫于追杀和穷光蛋双重风险,终于在自己的心灵里丢下了争霸的种子。

  我还以为明天才开始推荐的,没想到今天就开始了,所以,错误明天纠正,今天就先更新一章,不好意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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