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传 第三十章 拳头大了才是爷
作者:逸足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两人一路无话,来到血色娱乐城的地下。

  “雷恩前辈。”电梯门刚刚打开,就看到梵卓氏族的长老纳丁躬身行礼道。

  雷恩点点头,说:“今天我有些累,一切等明晚再说。”

  说完就再不理会纳丁,径自走进一处隔间,还不忘回头招呼落在后面的林麟趾:“小鬼,跟上!”

  纳丁好奇地瞥了林麟趾一眼,在猜测着他的身份。

  电梯门重新打开,伊特走了出来,在长老纳丁耳边轻声嘀咕了几句,纳丁若有所思。

  ……

  隔间中,两人面对面而坐,气氛很沉闷。

  “我,雷恩·迈卡维。”雷恩突然开口说道。

  林麟趾一愣,随即明白过来这是要自我介绍,便说:“林·迈卡维。”

  “新晋为吸血鬼只有十几天,就已是三等骑士,这让你是不是自我感觉特别良好?”雷恩嘴角挂着嘲弄的笑意,说道。

  林麟趾隐隐觉得雷恩似乎要给他来个下马威,说:“没错,不过我晓得那是灵杖的效果。”

  “有自知之名是件好事。”雷恩这话不知是不是夸奖。

  林麟趾没心情跟他扯这些没用的,直接说道:“你叫我到这来究竟想要干什么,别婆婆妈妈,咱们痛快点!”

  伸脖子缩脖子都是一刀,林麟趾的语气很不客气,丝毫不像是在跟一位公爵说话。

  蝼蚁的咆哮声,自然惹不恼真正的巨象。

  雷恩靠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很悠闲的样子,说:“某种意义上来说,你算是我的弟弟,而显然萨哈那个老鬼永远都不可能是个合格的父亲,合格的尊长。因此作为兄长,我在想是不是应该关心一下你。”

  有一位公爵兄长作后台,这无疑是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林麟趾却似乎并不接受他的好意,说:“我想,我用不着你来关心!”

  “等等,不要急,我的话还没说完。”雷恩说,“兄长关心弟弟是理所当然,但现在问题是……你,够资格当我的弟弟吗?你,够资格成为我雷恩·迈卡维的弟弟吗?”

  林麟趾很厌恶雷恩嘴角那丝若有若无的笑意,显然这是个极度自恋的家伙,当然他也有自恋的资本。林麟趾根本就没央求过他来照顾自己,但他摆出的姿态却仿佛自己非要赖上他似的。

  “那么我也想问问你。”林麟趾冷笑着反击道,“你够资格吗?”

  雷恩眯起眼睛,说:“或许,你该学习一下,什么叫做‘尊重’。”

  林麟趾看着雷恩,理智在警告着他不要试图去激怒对面这头凶兽,但人不可有傲气,却不可无傲骨。即使是实力低下,然而也不能既输人又输势,他说道:“但我起码懂得什么叫做‘自尊’,而你却不懂得‘自重’。”

  “中国有句俗语,咬人的狗不叫,这句话很有道理。”雷恩话有所指。

  林麟趾反应也不慢,立刻回道:“所以你不会叫,但你会咬我!”

  “哼!”雷恩眉头皱起一声冷哼,他的那点耐心已经被磨完。

  林麟趾不是一个刻薄的人,但真的刻薄起来,也可以不是人。

  他张嘴还想再挖苦几句雷恩,突然觉得呼吸一窒,周围的空气仿佛瞬间凝固住,然后向着他挤压而来。

  “归根到底,还是谁的拳头大,谁他妈才是爷!”林麟趾苦笑一声,他成功地将雷恩激怒,此时此刻这也算是自作自受了。

  身体的每一寸地方都在承受着越来越重的压力,林麟趾甚至感觉到自己的两颗眼球,都快要被挤出眼眶。雷恩戏谑地笑着,似乎并不打算就此收手。

  如果不想死,就必须有所动作,而林麟趾所能倚仗的,便只有鲜血之道。

  体内的血液翻滚着,因为周身的压力而略显缓慢。

  两道鲜血从眼角溢出,滑过林麟趾苍白的面庞,就像是恐怖电影中的情景一般,十分的诡异。

  不同于林麟趾的狼狈,雷恩倒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正惬意地品尝。他就像是抓到老鼠后,还要玩弄一番才会吃掉的猫。

  他微微仰头,将杯中的酒水一饮而尽,早已蓄势待发的林麟趾趁机也出手。

  两柄如死神镰刀一般的血刃从双臂生出,林麟趾用尽全身气力跃起,斩向对面的雷恩。

  雷恩邪邪笑着,身形一闪,林麟趾就被直直踹飞出去,重重地撞在隔间的墙壁上。

  林麟趾从一开始,就不认为自己这次偷袭会成功,他没那么天真。而之所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也只是想向雷恩表明一个态度——士可杀不可辱。

  从这一点上来看,他成功了,不过雷恩这一脚,踹得也真重,林麟趾趴在地上,好长时间才缓过气来。

  “没想到你觉醒了鲜血之道。”雷恩走到他近前,话里有着小小的惊讶。

  林麟趾瞪了他一眼,说不出话来。

  “灵杖我拿走,明晚还你!”雷恩不由分说,摘下他挂在脖间的灵杖,出门而去。

  跟雷恩这个神经病搅和到一起,总是让人感到不踏实。灵杖可以不要,但小命可得保住,林麟趾打算现在就离开,但又一想以雷恩的实力与势力,就算自己躲到下水道估计也会被找出来,便只能作罢。

  身上还背着两条命案,他也没敢出门乱走,保险起见还是乖乖地待在了房间中。

  既来之则安之,林麟趾躺在沙发上,胡思乱想起来。头边的一张小桌上,放着几瓶标签上印满洋文的酒,林麟趾瞥了一眼,突然发现他现在用英语交流起来是毫无问题,但对书面英文的认识,却还停留在当初半吊子都谈不上的水平。

  随意拿起一瓶酒来,在手中把玩着,林麟趾心想自己这样的放在西方,是不是应该就算作是文盲。

  感觉到身体机能有些微妙的变化,林麟趾知道,天亮了。

  ……

  维基手中端着一个放有数袋人造血的盘子,黑着脸,像是有人欠了他两块钱。

  他被巴特翻来覆去用相同的问题折磨了整整一晚,最后总算结束了,却又让他拿几袋人造血送到隔间去。尽管不满,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维基也只好照办。

  轻轻将门敲响,然后也不等里面回应,维基就将门推开走了进去。一眼就看到从沙发上伸出来的两条腿,维基暗道这位大爷还挺享受的。

  “先生,你……您的人造血。”维基不情不愿地说着,将盘子轻轻放在茶几上。

  “哦……”林麟趾没精打采地回了声,突然感觉来人的声音很熟悉,侧头一看,惊呼道:“维基!”

  维基也是一惊,“哦!天呐!林,怎么是你,你怎么在这。”

  两人如此戏剧性的见面,自然是惊喜十分,不由拥抱在一起。

  “我说他们怎么让我过来呢,原来是你在这……”

  “话说你怎么着就成了这端盘子的服务员啊?”

  “靠,你以为我想啊……”

  看来这个难熬的白天,林麟趾不用一个人无聊地度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