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传 第八章 红星二锅头
作者:逸足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一路行来,三人倒是越聊越投机,特别是司机大叔开车去西藏的经历,引来好奇的林麟趾一个劲地追问。

  进入县城后,大叔问道:“你们住哪,我送你们过去吧?”

  林麟趾和维基婉拒了他的好意,从一个路口就下了车。

  “我们先找个地方住下吧!”维基建议道。

  林麟趾问:“咱们是住好的,还是随便找个能落脚的地方?”

  “你是东道主,你说了算!”维基倒是无所谓。

  林麟趾笑道:“我说你总共有多少钱,说个实数,别到时候搞得咱们没钱结账。”

  “就是几百万吧!”说完他还不忘补充一句,“英镑!”

  “擦,你哪来的这么多钱,不会是抢银行抢来的吧?几百万英镑……”

  维基耸耸肩,说:“我父亲以前是个不大不小的贵族,家底还算殷实,当然,其中也有一小部分是我自己通过各种方式赚到手的。”

  “这么说,你还是个贵族?”林麟趾奇道。

  维基笑着说:“怎么?不像吗?”

  林麟趾点头,然后又摇头,说:“确实不像。”

  “也是。”维基扬扬眉,说,“在下水道呆个几十年,谁还能贵族的起来。”

  既然知道他钱这么多,林麟趾也就不再客气,直接领着维基向C县最大的那家三星级酒店走去。

  “维基,既然不是没条件,哪还为什么要住在下水道,完全可以买个古堡啊什么的你自己住嘛!”林麟趾在路上问道。

  “藏身在下水道这是诺费勒氏族的传统,只有用这种方式才能保证氏族的延续。”维基解释道,“血族社会要比你现在所接触、认识到的混乱许多,特别是在西方。这几年在美洲大陆,密党和魔党之争已经达到了白热化,甚至各个中立氏族都为了不惹祸上身,而暂时选择离开了美洲大陆。”

  林麟趾不禁又想起了那句血族谚语——无论在任何千年圣战中,诺费勒都是第一个被灭的。至于维基所说血族社会的混乱,成为吸血鬼不久却在死亡线两次徘徊过地林麟趾,也早就有了心理准备。

  宾馆自然是二十四小时营业,林麟趾两人开了个标准间入住。

  维基刚进屋就去摸了摸窗帘,然后满意地说:“看来我们白天不用去躲卫生间了。”

  林麟趾将背包扔在一旁,将整个人扔在了床上,他觉得有些饿了。

  兔子不吃窝边草,肯定不能在酒店就下手,而现在外面夜深人静,也难寻到猎物,他只好忍着。

  “维基,如果吸血鬼跟人类结合,生下的子女都会跟叶岚一样吗?”林麟趾问道。

  “怎么忽然想起她来了?”维基一愣,随即不怀好意地说,“难道是你也想生个孩子?跟谁?云冰?”

  “拜托,你想到哪去了,我就是这么随口一问。”林麟趾恼道。

  维基干咳两声,正色道:“林,虽然刚才只是开玩笑,但我不希望你以后真的有类似的想法。女性吸血鬼的受孕率极其低下,而且流产率还很高,所以每一个小吸血鬼的诞生,都不能不说是个奇迹。而如果是人类女性,当然很容易受孕,不过生下来的孩子虽然有着吸血鬼的血统,但一般情况下根本不会觉醒。”

  林麟趾坐起身子,听得很认真。

  “混血儿也可以通过初拥来成为吸血鬼,就像是叶岚向你要求的那样,但前提是初拥他们的血族,要比其父亲的世代古老,否则初拥只会是失败。所以叶岚的父亲阿瓦迪亲王即使想初拥他女儿,也是不可能成功的。”维基继续说道。

  “既然如此,混血儿也可以完全像人类一样地去生活,似乎也……”

  维基摇头,说:“他们毕竟不是人类,他们的血液就像是我们诺费勒氏族的面孔一样,会主动出卖自己的身份。”

  “血液?”

  “嗯,混血儿在血族中有一个别称,就是‘美食’。”维基说,“他们的血液对其他吸血鬼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混血儿一旦不小心被吸血鬼闻到他血液的味道,那后果不堪设想,甚至有可能父亲会亲口咬死自己的子女。”

  林麟趾神色一动,似乎想到了什么,他问道:“这么严重?”

  “一点都不夸张。”维基说,“如果你不想伤害一个混血儿,那就始终让自己维持在饱食的状态,不要有丝毫的饥饿感。否则接下来的事情,不是你主观就能够控制的。”

  林麟趾躺在床上发起呆来,维基则拿起床头柜前的电话,不知给谁打了过去。林麟趾听到他在说什么十万英镑兑换为人民币,转入哪个哪个账号,似乎在进行电话转账,林麟趾不懂,也没问。

  在客房里呆了整整一个白天,林麟趾闲来无事就打开电视看了起来。当他以一个吸血鬼的视角去看那些人类之间发生的种种事情时,感觉十分的可笑。

  这种感觉就如同是一个人类,在看着一群猴子的表演。

  无所事事,也不能出外活动的白天,总是无聊的,林麟趾宁愿去找个棺材,躺进去沉眠。

  好不容易熬到天黑,林麟趾与维基走出宾馆,沿着滨河路漫步。

  维基跟在林麟趾身后,轻声问道:“怎么?不准备跟家人见个面吗?”

  林麟趾摇摇头说:“与其相见,倒不如不见。”

  两人坐在河堤上,看着底下缓缓流动的河水,怔怔出神。

  林麟趾想起去年他在这片河堤上,拉开裤裆的拉链,然后跟朋友说的那句“嘿!看我尿出一股浩然正气来”,不禁微微一笑。

  维基侧眼看着嘴角弯起的林麟趾,很好奇他回忆起了什么。

  “喝酒吗?”林麟趾问道。

  “好!去哪?”维基自然是一口答应。

  夏天的C县,最常见的就是啤酒摊,约三两好友,乘凉之余饮些许啤酒,乃人生之一大快事。

  不过C县他的熟人太多,林麟趾不敢在人多的地方露面,他不想见到熟人,特别是遇到朋友,他想悄悄地来然后悄悄地走,不惊动任何人。

  “我知道一个酒吧,算是C县环境最不错的,我们去那里。”

  昏暗的灯光,一个个优雅的小隔间,整个环境与其说是酒吧,却更像是喝茶的地方。

  音响里正放着许巍的《喝茶去》,那句“走在回家路上,不觉已万家灯火”让林麟趾顿觉眼睛一酸,几近落泪。

  林麟趾心思似乎完全不在酒上,他转着一只盛满啤酒的酒杯,不知所思。

  忽然一阵喧闹声传来,相邻隔间坐进去了一桌客人,听说话声都很年轻,应该是放假回家的大学生。他们那边挺热闹,只听碰杯声就没停过。

  “呦……半年没见,酒量见长啊,老孟。”

  “嘿!一般一般!”

  “老孟,听小谭子说他上次在你家喝得挺凶的。”

  “啊哈,你是没见。”说话这人应该就是小谭子,“三瓶65度的红星二锅头,估计老孟他朋友一个人就喝了多半,最后那猛人是在卫生间吐了半个小时,然后躺在沙发上直接人事不省。”

  “你朋友这么能喝,要不叫来再……”

  “呃……他在外地,不回来了,我也想跟他喝呢!”

  林麟趾听到这后浑身一颤,笑得很苦涩。

  维基也听出来了些什么,他看着林麟趾问道:“你朋友?”

  “嗯!”林麟趾点头,他并不奇怪会在这碰到朋友谭飞,因为本身这个酒吧就是谭飞介绍给他的,谭飞最喜欢在这个酒吧喝酒。

  “不过去吗?”

  林麟趾摇摇头,将啤酒推在一边,说:“换白酒吧!”

  “喝什么,我去拿。”

  “红星二锅头。”

  酒吧里肯定是没这酒,维基也不嫌麻烦,去外面提了几瓶回来。

  林麟趾接过一瓶二锅头,拧开盖子,刺破指尖滴进去了一滴鲜血。他的血很浓,就一滴整瓶酒都被染成血红。

  他举起酒瓶,与谭飞之间仅仅隔着一层木板。

  “兄弟,干了!”林麟趾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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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天就要走了,虽然只是一年,但跟宿舍三个关系处的不错。

  刚刚吃完其中一个做的饭,现在去喝践行酒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