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启示录 第四十四章 武装
作者:李兴禹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在看到满满一柜子的各种枪械后,所有人都被震住了。私藏枪支可是犯罪,就算方英是特警,也没有这样的权力。虽然坊间流传许多有钱有权的人都会在家里藏上一两只手枪,但像方英这种,枪支如此之多,种类如此之全的,搜遍整个城市恐怕也找不出来第二个。

  江风在这方面是外行,但这并不代表他是一个没有见识的土鳖。CS是像他这样的普通人了解名枪的最佳来源地,大学时期他也没少玩,总能认出几种,甚至还有一些他在美国大片里面经常看见的。

  “还是我先来吧。”

  看见大家都站在原地没有动,方英就走到柜子前面,把最后一排立着的那把狙击步枪拿在手中,在调试了一番之后,方英很满意,就把手中原来的那把特警配备的步枪放进柜子里,又从下面的抽屉里面找出几盒子步枪专用子弹装进一个背包,然后随便选了一支手枪,一盒子弹,才离开柜子。

  “该你们了。”方英说道。

  听到她的话,这一次大家都没有客气,都向柜子走了过去。

  “方英,你家是做什么的,怎么会有这么多枪?不会是倒卖军火的吧?要不就是开兵工厂的。”江风奇怪的问道。

  江风的话,无疑是说出了所有人的心声,否则根本无法解释眼前看到的,更无法解释柜子里面的枪支弹药。

  “这些枪比我们特警队里面的那些要好多了,都是军用的,还有外国货呢。”一个比较识货的特警队员惊叹的说道。

  “方英,这些枪你到底是在那弄到的?咱们特警队里可没有这些宝贝。”

  “这些都是我爸我妈收藏的。”方英听见众人的文化后回答道。

  “收藏?说的太容易了吧?这些东西是随便就能够收藏的到的吗?”

  “他们是军工厂的工程师,专门设计研究枪械装备。”

  “难怪……!”

  众人听见后,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其中一个特警更是说,“难怪你的枪法那么准,原来是从小摸着枪长大的。”

  方英微微一笑,没有否认。

  六个特警很快就挑选完了,基本都是一把冲锋枪一把手枪的配置,其中还有人并没有换枪,继续沿用特警配置的装备,只是多拿了一些子弹。

  剩下的几个人都是对枪不熟悉的,特别是江雪和何念慈两个女人,更是不知道该拿什么才好,因为她们压根就从来没有碰过枪,甚至不敢碰,就更不要说会不会用了。

  一旁的方英看出了这一点,所有在把步枪背在身后之后就来到柜子旁边,拿起最边上的一把手枪,对江风等人说道,“这支是伯莱塔92F手枪,意大利产,后被美军广泛使用,被命名为M9,弹夹容量十五发,枪中九百五十克,射程在五十米以上,特点是精度高,故障率低,适应性枪,使用方便。”说完,方英把手枪放下,拿起了第二把,“相信这一把手枪大家就比较熟悉了,以色列的沙漠之鹰,精准度非常高,威力大,但是炸弹量少,体积和质量比较大,后坐力强,如果没有接受过训练,不建议女士使用。”

  “MP5冲锋枪,德国产,枪重两千四百五十千克,弹夹容量三十,有效射程两百米,它的特点是轻便,中近距离设计精准度高,结构紧凑……!”

  “AK47突击步枪,枪身短小,射程较近,适合近距离设计,结实耐用,故障率低,弹夹可容纳三十发子弹,后备弹夹最多可带就是发子弹,可选择半自动和全自动发射方式,是世界六大名枪之首……!”

  “奥地利AUG突击步枪,世界六大名枪之一,五枪托,塑料枪身,采用汪远瞄准镜,易携带,耐腐蚀,使用寿命长……!”

  “SG550狙击步枪……!”

  “……!”

  方英说了很多,但是江风和江雪等人却听的云里雾里,一头雾水。江风对枪的喜好与性能无关,通常是看外观好不好看。江风开始准备挑选那把英国的AWP狙击步枪,但拎起来实在太重了,最后在方英的建议下,选了那把比较粗狂的AK47。至于江雪和何念慈,方英为她们每人挑选了两把轻便好用的手枪。

  当方英要把柜子关上的时候,一直在后面看的屠虎又叫了起来。

  “我,还有我呢?”屠虎大声的说道,“你们怎么又把我忘了?我可是你们的开路先锋。不能你们都用上枪了,还让我用这条破铁链子吧?”屠虎指了指挂在脖子上的脚镣。

  “解开你的手铐脚镣已经算是优待你了,你还想用枪?”一个特警冲着屠虎喝道。

  “不行,不能给你枪。”另一个特警跟着附和道。

  “你们不让我用枪,不就是担心我把枪口对准你们吗?”屠虎瞥了瞥那几个特警,用手抖了抖脖子上的脚镣,不屑的说道,“我要杀你们,还要用枪?用这铁链子一样能杀你们。老子玩枪的时候,你们还还穿开裆裤呢。”

  “放屁!”

  “放屁?哼!老子八岁摸枪,十二岁用猎枪打猎,十六岁用枪杀人,你说谁放屁呢?”屠虎说话时一脸的得意,他把这些事情当成功绩来炫耀。

  “你……!”

  “不要吵了。”方英大声的说道,车库里面立即安静了下来。她冷冷的看了一眼屠虎,然后把柜子打开,指着里面说道,“自己挑一把吧。不过你记住,如果你用它乱杀人,我的枪口会在第一时间对准你们脑袋,打爆它。”方英话音中充满了杀气,犀利的目光更是如同两发子弹一样向屠虎射去。

  “放心。”屠虎咧着嘴笑嘻嘻的说道,“有那么多行尸可以杀,我还杀什么人呀。”说着,他就来到柜子前面,打量起里面的枪。从最小的到最大的,他把每一把枪都看到了,最后拿起了江风因为太重而放弃的AWP狙击步枪,以他的体格和力气,拿这把枪十分的轻松。

  江风看见后,眼睛亮了起来,如果屠虎肯拿,那么他是不是可以过过瘾呢?

  屠虎端量着这把枪,然后把枪口对准他自己,双手握住枪管,接着又做了一个挥动的姿势,看起来就像在打棒球一样。

  “枪不是这样用的。”方英冷冷的说道。

  “我知道。”屠虎又把枪放回了柜子里面,嘴里面啧啧有声的说道,“哎呀,这里放的都是些什么破烂货呀,没有适合我的。”屠虎看着看着,最后把目光落在了外面那一层装着修车工具的柜子里,并从里面取起一把猎斧拿在手中,看着锋利的刀锋,屠虎突然扬起手,用猎斧狠狠的砍在一把扳手上面。“当!”一个清脆的响声,屠虎在看猎斧的时候,猎斧的刀锋没有任何划痕,倒是扳手上面出现了一个缺口。屠虎不住的点头,“恩,这个东西不错,我喜欢,就用它了。”然后就转身离开了柜子。

  “不让你用枪的时候你喊着要用,让你用的时候你不用,你是不是有病啊?”一个特警看着屠虎说道。

  “嘿嘿。”屠虎咧着嘴笑了笑,说道,“枪?哼,用枪有什么意思?”说到这里,屠虎的脸上露出了陶醉的模样,一边用手摸着猎斧,一边说道,“这东西多好?用它的时候,可以看到鲜血到处喷溅的美景,还可以感觉到它割在肉和骨头上时带来的摩擦和阻碍……嘶,想想就让人感到美妙。”接着,他开始细数着自己以前杀人时用到过的武器,并沉溺在杀人的美妙感觉当中。

  虽然众人都见过行尸,杀过行尸,甚至可以说成经历过地狱的场面,但是现在在听到屠虎的话后,仍然不禁感到浑身发冷,江雪和何念慈更是听的脸色发白。

  江风走到还在沉醉的屠虎的身边,伸手冲着对方的屁股就是一脚,“你要是再敢在我们面前提起你以前杀人那些事,我们就一起用枪把你打成塞子!”

  屠虎踉跄的向前拱了两步,回头狠狠的瞪着江风。

  “猎斧是不是不想要了?”江风说道。

  听见江风的话,屠虎赶紧把脚镣挂在脖子上,双手紧紧的握着藏在怀里。很显然,他非常喜欢这把猎斧,就像一个小孩在护着自己心爱的玩具一样。

  江风没有好气的白了屠虎一眼,觉得对方挂在脖子上的脚镣很碍眼,就说道,“你已经有了猎斧,还要那铁链子干什么?”

  “你是说这个嘛?”屠虎低头看了看脖子上的脚镣,然后说道,“有行尸的时候,它就是武器。没有行尸的行尸,它就是项链。怎么,不好看吗?”

  “……!”

  在场的人全都被屠虎的审美观念折服。

  “好了,我们快走吧,时间就是生命。”方英把柜子锁好之后,看着车库里的人说道。

  众人听见后,不再看屠虎,认真整理好身上的装备,向外面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