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小柔不喜欢运动,但有晨跑的习惯。按理来说,江城的作息是极其不规律的,穆小柔却每每在晨跑时与他不期而遇。
见多了他西装革履一本正经的模样,穆小柔更喜欢他穿着运动装晨跑的样子。每次跑完步,他额前的碎发无可避免汗津津地贴在一起,平日里梳得一丝不苟的头发也会显出几分凌乱,这样的他,三分不羁,三分狂野,还有,十分性感。
男人性感起来,有时也会致命的。
除了白怡做的菜以外,穆小柔最喜欢吃自己做的菜,虽然她的厨艺着实一般。她也说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江城有空的时候总喜欢上她那里坐上一坐,渐渐地,他坐的时间越来越长,碰上饭点他就带着她下馆子,下馆子下多了,穆小柔不愿意去了,他干脆就在她家里蹭起饭来。
说是蹭饭吧,又有点说不过去,因为穆小柔现在住的房子现在是在他的名下,她等于是白住在他家,伺候人家一两顿饭似乎也算不上什么。不过,他倒是起来越自觉,到了后来,干脆就在饭点的时候直接过来,洗手,吃饭,俨然就把她家当成了饭馆。
更让穆小柔哭笑不得的是,有时候他心血来潮想到要吃什么了,直接就发条短信让她去买让她做好等他。于是,她原本一成不变的生活步调发生了些许的变化,比如说下班后她要折到超市去买菜,逢着他忙碌时,她做好了饭菜他却迟迟不来,她只得百无聊赖地吃着零食等他过来。
不知不觉中,她的生活就多了这么一个闯入者。她原本略嫌清冷的屋子也渐渐沾染上了他的气息,鞋架上多出了一双男式拖鞋,客厅的茶几上多了一个陶瓷烟灰缸,她不爱喝茶,置物柜上却多了一罐茶叶。
有一次,别人送他一副上好的和田玉围棋,他兴致勃勃地找她欲切磋一番,孰料她生性懒惰,能够专注于小提琴已属难得,至于其他的,她岂止是学艺不精,简直就是不学无术。
她在人前多才多艺的形象一定程度上欺骗了他,现实与理想的落差令他大失所望。他的表情大大地取悦了穆小柔,她幸灾乐祸道:“其实五子棋我还是会的,不如咱们来一局”江城一脸的痛心疾首。
最后,他真的就和她下起了五子棋来。说是对弈吧,那完全是不公平了,也侮辱了江城,因为穆小柔:“要不,就叫小灰”
他无言以对,扶额叹息。
穆小柔最烦替小宠物什么的取名字了,以前她家也养过几条狗,都由她来取名字,白色毛发的就叫“小白”,黑色毛发的就叫“小黑”,有一次,一只母狗生了四个小狗,她就依次为它们取名“老大”、“老二”、“老三”以及“老幺”。
穆小柔并不喜欢养小动物,除了对狗还有几分感情以外。在她的认知里,狗是一种十分具有灵性的动物,也是十分重感情的动物,她最爱的一条狗,叫“沙皮”,当然名字是她取的,按照品种取的。
沙皮是穆小柔十五岁那年来到她家的,是她在路上捡回来的。沙皮非常懂事非常可爱。那时候她正读初中,过的是走读生活,每天她下课回家,沙皮都会等在院子门前,远远地就朝她挥着一条鞭子似的尾巴,风雨无改。
一日日的朝夕相处,沙皮陪着她一起长大,她看着它由小沙皮长成了大沙皮,对它的喜爱也日益加深,她和它,越来越亲密,她吃什么都会分它一口,它成了她最忠实的朋友。只可惜,对她最忠心的朋友总是因为她的过错而离开,狗如此,人也是如此。
“我们家养过的最后一只狗也是沙皮狗,那是我最喜欢的狗。在一个下雨的夜晚我不小心让它跑了出去,我却没有去找,我以为它会像往常一样回来的,结果它再没回来过。”她略带伤感地回忆到。
他逗弄着小灰的手一顿,“所以你没再养过狗”
“不是,”她轻轻摇头,“我会养那只小狗,仅仅是因为我喜欢的是那只具体的小狗。”她不再愿意养狗,不是因为内疚,更不是因为害怕再度失去,仅仅是因为它无可取代,是因为她从没有想过要用谁来取代它,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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