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剑盛唐 第九章 起名“御风
作者:一展凌云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许清华见那匹马正在低头吃草,悄悄走近道:“这匹马高大威猛,跑起来应该很快,不知……。”伸手要摸马鬃,这匹马前腿上提,一声长鸣,摇头摆尾。吓的许清华一个箭步退到李白身边。

  李白自言自语奇怪道:“这匹马原先倔强,刚才我骑过一次变的温顺,难道野性难驯。”说着走上前去,警惕性的伸出右手摸马的脖子,双脚错开一见情形不对,随时做好逃跑准备,但这匹马仍在低头吃草。

  这正是宝马良驹独有的特点,只认降服它的第一个主人,其他的人别想靠近。正如关羽的赤兔马,在关羽死后,跟着绝食而死。

  许清华轻轻道:“这匹马居然还认人。”

  李白挠挠头,若有所悟道:“可能是吧。”

  许清华拍手,笑道:“你给它起名字了没有。”

  李白道:“我刚才骑着它时,两耳生风,不如叫它御风。”

  许清华重复的念了几遍道:“御风、御风,不错,既能形容它跑的快,名字又好听,以后就叫它御风。”左手指着那匹马。

  此时夜幕降临,昏昏沉沉,不远处云雾缭绕,二人生了一堆火,分离一段时间,两人彼此显的更加亲近,如往常一样找了些野果充饥,随即在树上休息,一夜无话。

  经过这些天的磨练,许清华已经适应了晚上各种野兽的叫声,不久便睡着,天刚刚放亮,许清华睁开惺忪的睡眼,发现自己的身上披了一件长衫,扭头看见李白正坐在火堆旁,径自走到李白身边坐下,双手支颐,笑道:“谢谢你。”

  说着把长衫从身上脱下,递给李白,李白连忙摇手,说道:“我不冷,你穿着吧。”

  许清华没在客气,重新披上,乖乖的坐在火堆旁,伸出修长雪白的玉手,指如削葱根,紧了紧身上的大衣,一股男子特有的气息迎面扑来,不知不觉一朵红晕悄然爬上脸颊,心中一喜,生出一种异样,思绪不受控制的飘向远方,呆呆的出神。

  “我们马上要走出大山,然后要分道扬镳是不是?”似是自言自语,又似是询问李白,言语中充满着不舍。

  原来许清华看着周围没有悬崖峭壁,高山怪石,连绵的山脉映入眼帘的全是一些碎石丘陵,小土丘愈来愈低,渐渐地成为一望无际的草原,寻思过不了多久便能离开这里。

  只要遇到猎户,一打听就能顺利出去,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避免不了分离,一想到这,心里忍不住的悲伤起来,自己也感觉莫名其妙。

  许清华继续道:“以后你还会不会来看我?”声音越来越小,到后面几个字,已经被风吹树叶的声音所掩盖。

  李白见许清华怔怔出神,以为她在思念家人,想要安慰她几句,张口欲语,自己又不知说些什么,只能化作无声的叹息。往前走了几步,到了树林边缘,看见一碧千里草原,莽莽苍苍,远远望去天空和草地连成一片。

  可是蓝色和白色却又泾渭分明,勾勒出一幅岁月静好,一世安稳的画面,仿佛天地在这一瞬停止了转动。

  不由得想起了乐府·(敕勒歌)中的一句诗:“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早低见牛羊。”

  李白隐隐听到声音,以为许清华在问自己,扭过头来道:“什么?”

  许清华嫣然道:“没什么,我们什么时候走?”

  此时日出东方,照亮整个神州大地,温煦的阳光洒在人身上,顿时觉得暖融融的,整个人也焕发出信的精神,神采奕奕。

  李白慢慢走到许清华身边,说道:“现在就可以了,有了这匹马,我相信咱们很快就可以离开这里。”

  许清华拿下衣衫递给李白,眼睛望了一眼正在吃草的御风宝马,幽幽道:“两个人一匹马怎么走?”

  李白接过长衫穿好,然后轻伸猿臂抱她上马,感觉她的全身轻微一颤,紧跟着自己也纵上去,李白搂着她的细腰,笑道:“这样就可以了。”说完双腿轻轻一夹,马蹄一番朝远处奔去。

  “你的手能不能放开我”许清华见他两只手摸着自己的腰部。

  李白说道:“马背就这么大,想不碰到一块也难。”许清华挣扎几下,也就认命了。

  李白催马前行,但觉入手处柔弱无骨,软绵绵的,心遥神驰不自觉的双臂紧了紧,李白一碰到自己,许清华但觉全身有股暖流四处游荡,似麻非麻,又不是痒,当真从没这种感觉,此时李白的呼吸吹入脖颈,只感全身发软,提不起半点力气。

  李白见她颈项白皙似雪,晶莹剔透,一靠近,便闻到淡淡的香味,不久思想不受控制,想入非非。李白强压自己的想法,不但无减,反而愈加强烈。

  两个人骑着这匹野马,朝远方走去,驮着两个人,依然脚下轻快,踏步如飞,脚下草长莺飞、绿草如茵,自是另一番享受。不过为了安全李白适当调整马的速度,不时见到兔子受惊吓四处逃窜,还有野鼠,黄鼬之类的草原小型动物在草丛中传来传去。

  天空几只雄鹰蓄势待发,等着食物,看到兔子,双翅一振,头朝下疾驰而至,反而见到兔子一动不动如同死了一般,天上的雄鹰盘旋而上,久久不敢落下。

  许清华惊讶道:“为什么那只鹰不敢吃兔子?”

  李白道:“自然界各有各的生存之法,那只兔子是在等待雄鹰啄它之时,后腿猛蹬鹰的脑袋,如果那只兔子再小一点,那只鹰再大一点,就不会有这种僵持不下的结果。”

  许清华若有所悟,怜惜道:“我们救救那只可爱的兔子。”

  李白笑道:“你救了兔子,那只鹰说不定就要饿死,甚至它的幼鹰也跟着饿死,何况我们救的了一时救不了一世,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自然界生存法则,我们何必破坏。”

  许清华央求道:“那只兔子好可爱,你救救它。”见了弱者,女性的慈爱就会不可遏制溢出来。

  李白道:“救了这只兔子,说不定老鹰会转而吃其他的兔子。”

  许清华道:“既然遇上了,总不能见死不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兔子算一级浮屠,也是一件积德的善事。”

  李白道:“救了兔子,说不定会饿死老鹰,你说它们谁的命贵。”话虽如此说,仍是催马朝兔子和鹰之间奔去。兔子见此一溜烟钻入附近的一个洞。

  孟子曾说:“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意思是说君子对于禽兽,看到它们活蹦欢跳的,就不忍心看见它们死去;听到它们哀叫悲鸣,就不忍心再吃它们的肉。正因为这样,君子要把厨房安在离自己较远的地方。

  纯粹是眼不见心不烦,人有怜悯之心,看到动物临死前痛苦的惨状,就不忍心再吃,但人是食肉动物,干脆想到一个好办法,不进厨房,便见不到,这样可以在饭桌上理所当然的吃,还吃的津津有味,赞不绝口。

  这和许清华救兔子的道理大体一致,只是她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结果未必如人们所愿,鹰又不吃草,人人都这么做,岂不是饿死老鹰。

  然而兔子吃草,可草又惹谁了,最可悲的是老鹰吃兔子,兔子还能逃跑,至少有一线生机,可是小草只能在原地等着被吃,谁又去可怜。

  只是我们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了而已。

  两人一马继续向前走,这一日走出草原又是深山,崇山峻岭重重叠叠,峰回路转,云断桥连,涧深谷幽,两人下马,走了里许,听见水声潺潺,大概走了一盏茶的功夫,声音愈发响亮,似是水和石头相击,发出铿锵的声音。

  转过一个山脚,但见瀑布从山涧飞流直下,气势恢宏壮观,奔腾咆哮,由于落差太大,山风吹拂,上半段白练飞舞,下半段雾气弥漫,下边是一泓清潭映得水边青草若明若暗,四周平畴突起,左右山峰巍峨、秀丽、古老,衬托的此处极为幽静。

  两人用手鞠一口水,感觉香甜可口,如饮甘露。李白喝完,见水清澈,底下的鹅卵石看的清清楚楚,随着手的接触,荡起一层层涟漪,对许清华道:“清华,在这洗澡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