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后面没有我爱你 第072章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作者:箫琦梦1209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第一百天。

  下辈子,要做向日葵,永远向着温暖,躺在阳光的掌心里。

  最后,他在最里面的一张纸上,用轻轻的笔触点下几行文字:初燕,我知道作为一个男人不应该说那么多。可是我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时刻,我从你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禁,穿过天桥,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哀乐的无常。走了这么久,却没办法停留,你始终没有给我留下一点,哪怕只是用一点来衡量的位置。

  初燕,我也是个人,有情感有冲动会自私的人。别人说你喜欢上一部电视剧里的男主角,我就去努力变成那个样子,我傻瓜似的以为你会像迷恋那些虚假的人一样迷恋我,哪怕只是注意我,想起我。可是结果总是你一次次的更讨厌我。我终于不再相信你是真正的喜欢那些人,我做回自己,你总是会用带着惶恐的眼神看我,然后在心底疑惑我为什么会变的这么反常。可是,初燕,这就是我啊。我就这么卑微的思念了三年,只是偶然在雨中见了一次的你,连名字也不知道的你,就此沉沦。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凌珑打电话来,八卦兮兮的问我,总经理到底给你的什么东西啊?

  我说,凌珑姐,我的亲大姐,看你平时人模狗样的,怎么到了关键时刻跟个八婆一样啊!

  凌珑一窒,随后她贯耳的魔音就冲破通讯限制,活生生的在我耳边炸开,我抽死你丫的,他奶奶的敢说我是八婆。巩储,巩储,你听见了吗,她丫的竟然敢说我是八婆,我是吗,我像吗?马上给我调车,我回去不把她抽死我就跟你姓!

  看来凌珑因为“八婆”这两个字已经气的失去理智了,竟然连跟巩储姓这种话的都慌不择食的说出来了。我无比淡定的对着手机说,凌珑你丫的,你嫁给他不就跟他姓了吗,不用在我面前秀恩爱的,这我都知道。

  去你奶奶的!

  凌珑冲着我大吼,好像是火山爆发了一样。

  我说,凌珑你别老是“去我奶奶的”,这让我爷爷知道了,还不等你抽我,他就早跑去抽你了!

  我说完这句话,就听见那边响起了几声急促的呼吸声,然后手机响起了“嘟嘟”的忙音。凌珑把电话挂了。

  我毫不在意的收起手机,漫不经心的往校外走。

  我不知道我现在是怎么回事,前后不过几个小时,我的态度就截然不同了,也不怕凌珑了,就这么把她气得差点走火入魔。而我却一点危机感也没有,对凌珑即将调车回学校抽我这事毫不在意。

  我想,也许,只是也许,我是被莫言那些话给震到了。那四百多张纸样式各不相同,每一张上面都是不同的花朵图案,带着阵阵淡淡的清香。虽然拆了这么长时间,但我一点也没有嫌烦的感觉。

  最让我震惊的事就是,如果莫言不说,我根本就不知道四年前在那个磅礴的大雨中,我以为是百川,是我哥,才撞进他怀里的陌生美男子就是莫言。如果他不说,我根本就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我出现比较严重的情况他都会及时出现在我的身边,毫无预兆的解决我生命中的红灯。像音乐会那次,像我出院的那次,像我每次过生日的时候......如果他不说,我也不知道我以前无比痛恨的,那个爱扣我工资,爱拿我当挡箭牌还说我脑袋不好使的男子,只是他以为我喜欢电视剧里的那个角色,而去可以假装的。

  就是这样,我才想起四年前的那个暴雨天。天空雷电交加,不时能见到天边一道道闪电张牙舞爪,颇有劈开天幕之势、

  豆大的雨珠,狠狠的坠落在地上,汇成一片,行人根本不敢走在路上,但偏偏在空无一人的街道,雨帘中有个男生漫步在人行道上,磅礴大雨中依然悠闲自在的走着。仿佛走在一副为他而作的山水墨画间,蜿蜒曲折的小路,疾下的雨点,一派悠然自得。

  一个如山水墨画般的男孩,漂亮的眉眼,淡然的表情,清爽些微凌乱的发丝,简单的组合,却颠覆了公车上所有人的视线。

  在我因为程豫雪的莫名出现而呆如雕塑时,面前慢悠悠的晃过他清隽的身影,一股熟悉的洗衣粉清香飘过。那时我一直以为是百川身上的洗衣粉香。

  所以,我猛地醒过神,在他身后冲他喊,哥。

  他没有停,继续慢悠悠的走,可能是雨声太大,他听不到,我放大声音喊,哥。

  他停在前面,脚步顿了顿。

  我踩着雨水向他跑过去。大声喊,哥。然后猛地撞进他怀里,大哭。

  他的身子轻微一晃,然后顿住,不说话。

  直到我哭完才觉得这个男生身上的味道并不是洗衣粉的清香,而是一种我所说不出的淡淡的花香,只因为在暴雨中冲的只剩下仿佛洗衣粉的清香。直到我现在想起,才发现那时的花香与现在的莫言身上的是如此相似,可是我从来就没有注意过这个漂亮的男子。

  就是在那一次错误的撞入他怀中,他如山水墨画般的清隽俊美的眉目也没有化解我因程豫雪而陷入的巨大惊恐中,以至于我竟然忘了这么优秀的男孩,只在道了无数声对不起之后,然后转身奔跑,离开了这个砸着雨点的街道。

  自始至终,四年间的从前到现在,我一直都因为程豫雪而一次次的忽略了莫言的存在。哪怕是莫言曾经在“心跳”救了我一命,哪怕是这样,我也没有记住他,记住他的眉眼。

  我抬头望天,天上的云依旧像白痴一样在飘着。

  如果不是雪的势头已经小了不少,可能我永远也看不见白云这个傻瓜的存在。这个呆子!

  我说我喜欢冬天,因为冬天有雪,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冬天白昼短暂而黑夜漫长,有更多的时间让我逃避在黑暗中,只为忘一个人,忘一种伤。所以,我就一直闭着眼,没有看见外面有阳光。以至于阳光冷了,下辈子想做向日葵,永远向着温暖,躺在阳光的掌心里。

  我望天,我对着云说,走了,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