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神休书 龙套番外之我本英雄(一)
作者:空堂月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小小的穿插的番外,呵呵.

  我是英雄,这无可置疑,因为我的名字,就叫英雄。

  这个名字是有渊源的。要知道我的母亲是个鹰妖,我的父亲是个熊精,所起名字自该与此相关。但叫鹰熊,又似乎是在向旁人展示我的血统不纯,于是我便得到了一个朗朗上口的谐音名字。事实证明,这个名字很配我,真的很配我。

  我的身上有着许多英雄该有的特征。据言英雄都是放荡不羁,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我吃肉时一顿就可以干掉一头猪,十几坛酒不在话下,并且同许多英雄相象的是,我喝酒时嘴就象个漏斗,不洒个一身决不罢休。而且我也是很不拘小节的。说起来我已经有三个月没洗过澡,半年没叠过床褥了。我也从来不扫地,不洗衣服,不梳头发——其实我也根本没必要梳头发,虱子们会帮我梳的,智者当借力而行嘛。

  当然很多英雄都很谦逊,我并不例外,尤其是面对邻居家那个五大三粗的野猪精时;英雄是很少欺负弱小者的,我也一样。我充其量从他们家里拿一点吃的过来。我发誓我没打过任何一个比我弱的,可能有一回踢了白家的兔子一脚,但那是踢,不是打,所以我并未脱离英雄的范畴。

  英雄的特征在我身还有很多,就象我总是被人歪曲污蔑,就象我从不曾被人理解。但英雄总是孤独的,既然选择了这个名号,就注定要承受寂寞与苍凉。英雄如我,自是门户冷清,偶尔登门拜访的唯有债主而已。只可惜英雄也必须有肉体,而不得不想方设法满足它的要求。若是独有精神便可傲于天下,岂不妙哉!

  想归想,本雄现在必须出去行侠仗义了,兼加填饱一下肚子。

  异界的夜晚真是清爽,初生的血月殷红美艳,馋煞了多少还未找到猎物的吸血鬼!不过景色虽美我却无法移景于情,因为镇里的店铺几乎全都紧锁着,连几家只在夜晚开门的也一样,最过分的是有一家还在我从他家门口经过后又重新挂上了营业的牌子。

  没办法,我知道的,他们怕我。英雄总是会被孤立的。

  英雄之所以为雄,正是因其行为做法与常人不同,而不同便会被视为异类。对待异类,人们也不过是顶礼膜拜,害怕躲避,猜疑顾忌,嘲讽污蔑,赶尽杀绝这五种做法。没错,我是个大度的人,也知道身为一个英雄,活着是不容易的。

  但是前方出现了一队人。

  从走路的姿势看,不是我们镇上的。我们镇上的人走起路来左臂随左腿,右臂随右腿,他们却恰恰相反,这足以证明他们是无知的外乡人。当然身为有大度胸襟英雄的我是不会嘲笑他们的,而且,似乎我也应当加入他们的队伍。

  没错,凭着我敏锐的观察力以及超强的解析力,我想那个旗子上画的土豆应该是魔王的头,而旁边的棍子则该是一把大刀。是的,这是屠魔的队伍,也是一支最应当拥有英雄的队伍。英雄总是会为了人民的幸福牺牲自己,我帮助他们是理所当然。

  拥有着英雄必备的英俊脸庞和潇洒气度的我不废吹灰之力就加入了他们,只是有一点,我不得不暂时采用他们的走路方式。虽然事物总是由低级向高级进化的,但入团随俗也是必要的事情,英雄的我总是会尊重人民的处事方式的。

  既然成了他们中的一员,就有必要对他们的身份背景目标以及等等等等做一个全面的了解。

  一般情况下,这种事情是应该去问军师的,可队伍中的军师却是一个人类流放者。人类的高傲以及人类的拐弯抹角使得他仅仅提供给了我四个词语:掠夺,魔王,公主,毁灭。可惜我的名字叫英雄而不是侦探,故只得再作询探。队伍里除了军师北灵还余六个人,我便试着向他们询问。但六个人里有五个给予我的都是摇头,唯一开口说话的是额头上扎着象征勇气的白布条的首领撒布列。

  第一次时他说:“英雄同志,你要知道我来自隶属于卡路那第的高耸入云的卡第鲁斯山。我们祖国的公主非常美丽,她有一头飘逸的黑白相间的长发。她的名字是温柔的洛加,但她竟然被魔王雷加切尔多掳走了!一定的,我们的公主要被救出来!勇士们,出发吧!”他边说边热血沸腾地举起右拳,他身后如影子般的五个随从也举起右拳大叫道:“出发!出发!!出发!!!”然后便在北灵的哈欠声中扬着旗子向前走。

  第二次,他告诉我那个魔王喜欢吃炸酱面,并列举了炸酱面的三十七种可恨之处。第三次,第四次……在第N次询问过后,我总算从撒布列断层次的话里剪辑出了相对完备的敌方信息。将要被屠杀的魔王名叫雷加切尔多,住在雷之域的魔之神殿里。我们此行就是要毁掉魔殿,救出公主。

  前行的路是崎岖的,英雄的征程遥远而漫长。为了正义,我抛下了需要我的故乡,奔向未知的远方,这正是有大气度的豪杰之所为。不管这旅途有多艰苦,我,坚忍的英雄,永远是黑夜的启明灯,永远是前进路上的领航者。

  没错,英雄的我功劳可以说是数不胜数。试问这一路,是谁领他们装鬼偷行人的包袱?是谁带他们脱离睡草棚的日子而不花钱地入住客栈白吃白喝还练了一副行走如飞的好腿脚?多余的话就不必说了,其实我并不喜欢张扬的,英雄帮助有需要的人难道不是应该的吗?所以我不会居功,即使撒布列他们经常把自带的黑面粗窝窝头让给我,我也不会去动,还经常把自己的一份让给总是吃不饱的北灵,要知道这才是一个真正英雄的风格!

  什么,我不吃饭也能活?不要乱说,英雄也是有躯体的!不过我只吃肉,这也是英雄的风格特色。

  跋涉过万水千山,我们终于来到了雷之域。就同所有出产大奸大恶之徒的地方一样,雷之域的繁华程度也是惊人的,自然物价也贵的吓人。不过有英雄的我在,任何问题都不再是问题。

  就象现在,我们所处的正是雷之域最豪华酒楼的一家。

  我们是被请上去的,那位长着三只眼的老板坚持说能见到有如此英雄风骨的我们是他这几辈子里最大的幸事。军师北灵说这其中铁定有鬼,我也知道。但正因如此,我才更要接受他的邀请。英雄之旅,岂不就是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气魄!

  撒布列答应得比我还爽快,不过看起来他什么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