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新歌 第一乐句 乱葬岗
作者:肥胖的米饭粒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公元731年,也就是开元十九年初,距离东都洛阳城外,以东十多里的理县县城里。

  正月里晦节当日,家家户户都要在街中洒酒祭送穷神,正如诗人姚合《晦日送穷三首》中所描述的那样:“年年到此日,沥酒拜街中。万户千门看,无人不送穷。”

  人们还根据“穷子”“好衣弊食糜”的特点,煮食肉粥,弃掉陈旧破烂的衣物,表示送别穷困,将希望给自家带来富裕。于是,街道上四处都飘散着酒味与粥味。

  而此时,在城外乱坟岗里,四处扒食尸体的野狗叫声不时传出,野狗的身影也在四下里时隐时现,透过月光,还可见那些个畜生晃动头尾的身影。

  忽然从那坟堆处传出一声刺耳的孩童尖叫声,又听到那孩童连续的哭喊呼救声,由远及近的传来,一个小小的身影踉踉跄跄的,从坟堆里半跑半爬着奔了出来。

  在她身后,还跟着一条精瘦的浑身长了凸斑的野狗,死死咬着那孩童的裙摆处,因为天色太黑,分辨不清这孩童究竟是个男孩还是女孩,只能从那身又脏又破的穿着上,勉强看出是个穿着裙子的女童。

  这女童不过也就五、六岁上下,浑身是伤,满脸血污,身后还跟了条野狗,也不知她浑身的伤是被人打的,还是被刚才那野狗咬的,那条左腿跛的有些厉害,她却还拼着命的在挣扎着,从那女童眼里投射出的求生yu望,精光四射,震人心魄。

  女童嘴里因为惊吓,一边呼叫着,一边努力的想摆脱掉身后的野狗,朝着坟场的外围跑去。慌乱中,她隐约见到了不远处朝着这边走来的一个人隐,便大声的呼救起来!

  远处走来的,是家住城外的王二麻子。

  王二麻子,因其姓王,家中排行老二,父母皆是穷苦农户,便称其王二,又因其小时生了水痘,留了一脸的麻子,故世人皆称其王二麻子。

  此时,他背上背了一个破旧麻袋,正往家中赶路。麻袋里装的,都是他趁着天色已经黑透,城里街上行人渐少之时,从之前那些富户人家“送穷”时送出或烧毁的破旧衣物里,偷拾出的不少还算完好的破旧衣服。

  王二本打算将这些衣服带回家中,交由妻子整理修补好后,这一年的衣服便不再愁了,还能选出一些完好的,自己又穿不上的,拿去换些钱财粮米之类,接连下来的几个节气,日子相对还能轻松些。

  在他途径乱葬岗时,忽然被那突如其来的尖叫吓的脚上一滞,就觉浑身寒毛竖立,双腿直打哆嗦。接着他又听到了孩童的哭声,便随手拾起了一根长木棍,想上前去探个究竟。

  趁着月色,王二才终于看清,是个浑身是伤的女童。

  见那女童朝自己而来,渐渐近了,已能看清那女童面目时,王二心中又是一惊,王二看了看那野狗瘦骨如柴,虽然已及自己膝盖般高,但见它尾巴夹得死紧,又看了看手上握着的那根“打狗棒”,心中已有三分胜算,便将背上的麻袋放下,上前两步,狠了劲的将那野狗连打数棒。

  那野狗一挨了打,便赶紧松了口,可能是见自己不是来人的对手,哀号着,夹紧了那短短的狗尾巴,落荒而逃。

  女童见自己终于得救,浑身放松下来,就觉头忽然一晕,身上一软,便又瘫了下去,晕厥了过去。

  待王二转回头再去寻那女童时,那女童已躺在了地上,毫不动弹了。

  王二上前,用手探了探女童的鼻息,发现还有气,便将其抱起,女童还不及自己那麻袋衣服重,他便往肩上一甩,扛在了肩膀上,另一手拎起了那麻袋衣服,疾步朝家中走去,心中却在感叹,自己家都已经快油盐不接了,不知道自己再带回个小孩回去,妻子会怎么想。

  王二是在快近四十时,才在兄长的帮助下,由其嫂做媒,给她找了房媳妇。那女人已有二十好几了,长的也不丑,只是身体相对于一般女子要健壮些,又因其家里太过贫穷,无人上门提亲,婚事便一再这么拖了下来。

  那女人见王二能干,虽然家中贫穷的紧,但不要自己半分陪嫁的礼钱,便跟了他。嫁到王家后,即能吃苦,又善持家,待王二又好,夫妻两日子虽然过的艰辛,但感情却一直很好。

  快到子时,王二才回到他那破烂的小屋,王氏早已睡下。听到院子里传来的声响,知道是王二回来了,便起身取了火折子,点亮了烛火,出门将其迎了进来,才发现了他肩上那昏睡的孩童。

  王氏什么也没问,将王二肩上的孩童轻轻往手里一带,就抱在了自己怀里。

  王二的肩上空了,这才将另一只手里的麻袋放到了一边。

  他转身对妻子解释道:“这孩子是我路过乱葬岗时,救下的,我看她混身是伤,又被野狗咬着不放,觉得怪可怜的,就把她给救了。孩子可能是受了惊吓,晕过去了。我瞧着她身上穿的衣料也不差,可能是什么有钱人家走丢的小姐,等她醒了,我们问问看她家住何处,家里都有些什么人,再将她送回去,要是能得他家大人点赏钱,就更好了。你看如何?”

  王氏只是一妇道人家,虽然丈夫用的是征求自己意见的语气,但自己哪能不同意,何况救人一命,也是件好事,便应下了。

  女童被王氏带进了里屋,放在床上,又查看一番。王氏好奇,这么小的孩子,也不知她是怎么跑到了乱葬岗,幸好后来遇到了自己的丈夫,不然小命可真是不保了。

  王氏又给女童灌了点糖水,烧了水,将女童简单的梳洗了一番,又将她身上、腿上严重些的伤口进行了简单的包扎,还给换了身从丈夫带回来的破旧衣服里找到的小孩衣服,这才发现,她身上随身还携带的有一枚青翠的方形玉佩,玉佩的边缘有简单的雕花,从雕花的样式看,是一朵朵的小玉兰花。

  玉佩是用红绳子缚在了女童脖颈上的,玉色青白莹润,王氏夫妻虽不识得玉的品质,但普通人家的孩子还是带不起这样的事物的。

  玉佩上一面刻着个字,只是王二夫妇皆是大字不识几个,无法辨认出这玉佩上面是什么字,而在玉佩的另一面还刻着一个日期,看着像是女孩的生辰年月,开元十三年十月初三,从那日期上推算,这女童的已有六岁了,只可惜不能辨出那另一面刻的是个什么字,说不定正是是女孩的姓氏。

  待王氏替女孩梳洗干净,扒开女孩脸上粘黏的发丝,就着烛光细看之下,这女孩脸上虽然还有不少淤青,伤口,但细致柔嫩的脸蛋上有着秀气的五官。

  她的樱唇紧泯着,眉头微微蹙起,眉毛更是黑如远黛一般,双眼虽然紧闭,但又长又翘的睫毛如同蝶翼般在脸颊上投下了阴影。此时,睡梦中的女童看来纤柔而脆弱,让人心生怜悯。

  王氏看着,也非常喜欢,看她之前所穿衣服,虽然破烂,布料却还算华丽,猜想着是哪家的小姐,却不知怎会独自跑到了乱葬岗之中?

  看着女孩如此可爱,想到自己和王二成婚这么几年了都还没孩子,王氏由衷期盼着,将来自己的孩子,也能长有这般俊俏模样就好了。

  夜色越来越浓厚,节日的氛围早已消失殆尽,除了那远处偶尔传来的几声狗叫,和那空气中弥漫的淡淡酒香气。

  王氏伺候着丈夫洗漱后,才吹灭了烛火,双双睡下,女孩就躺在她们夫妻两的中间安静的睡着。

  翌日清晨,当王氏还在灶膛里忙活着早饭,王二在院里劈柴时,一直躺在床上的小人儿,她那双紧闭的双眼好像转动了几下,接着,长长的睫毛微微晃动了下,又是一下,慢慢的,那双眼睛张开了来,好一双黑白分明,灿若星子的大眼!

  女童扑闪着大眼,先是迷茫的看了看周围,慢慢便回想起了昨晚的经历,一想到那满是死人的乱葬岗,还有那只可怕的死咬着自己不放的狗,心里又是害怕起来,忍不住身子一缩,蜷缩到了床的角落里,瑟瑟发抖起来,头深深的埋在膝间,嘤嘤抽搐起来。

  女童的哭声将外屋的王氏引了进来,王氏也来不急将双手擦洗干净,只是将手往抹布上一抹,便赶紧走了进去,就见那捡来的女童正缩在床脚,混身打着哆嗦,头也埋在怀里。

  听到有人进来了,女孩就猛的一抬头,眼睛睁的大大的,盛满泪水的眼里都是戒备与不安,看着让人心里一紧,王氏上前将她轻轻搂在了怀里,拍打着她的背脊安慰道:“没事了,没事了,乖,不怕”。

  这样哄了半天,才终于将其哄的平稳了呼吸,不再抽搐了,也不再哭了。此时王二早已经闻声停了手上的活,进了里屋。

  王氏帮女童擦洗了脸,又给她把散乱的头发梳成了两个小髻,才坐在床边,询问着她的名字,来历。

  在王氏的询问下,那女童才发现,自己对以往的记忆,竟半点都记不起来了!女童越想越觉得心里发慌,头疼欲裂,大脑里一片空白,心里一急,就用捏成了拳头的小手敲打着自己的头,大声的嚷道:“我怎么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我是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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