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失心记 一百八十 野菜
作者:唐半闲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接下来大队伍一扫之前的迷茫和低沉,个个脸上都洋溢着一种激昂的神采,让人看了就能精神为之一振。都说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这支队伍大多来自江湖,对那些派别争杀的兴趣并不大,但对于杀蛮子这样完全没有道德负累感的事情,很是群情激奋,恨不得脚踩七彩云,一天就能到了雍山关!

  看到他们高兴,杜仲脸上也没有停过笑容。她的负担不大,就是好好地保护好自己,跟在孙遇的身边,然后该给他解蛊的时候解蛊,他忙的时候就在一旁好好候着就行。于是在无数个孙遇忙着跟部下商量作战部署等正事的时候,她就四下晃荡,帮他体察最基层的军情。

  已经行了四五天,这天傍晚全军靠进一座荒山边上准备休息。他们还得留点时间上山打点猎物下来当晚饭——这一路都得这么过来,他们经费有限,一切都得省着点用。

  杜仲和一直跟在她身后的陈十一起,混进了采野菜的队伍,为晚饭做准备。

  时下已经是初春,正是草色遥看近却无的凌冽时候。不过这是气候温润的西南,山间河边多的是已经开始冒芽的嫩嫩的野菜。杜仲带着廖五一起,挖了好些去火的茅根,还有些蒲公英。衣兜快兜满了时就看到前方不远也有一个大汉在地头找野菜,从褴褛的衣衫来看,肯定是孙家军的人。

  “嘿,前面的大哥,那边野菜多么?”

  那人不动,继续低头找东西。

  杜仲干脆捡起一个土疙瘩,直接扔了过去,“叫你呢!你是那个方队的?”

  那人一愣,然后很快转过身来,“他娘的,是哪个叫我?——咦,你个小白脸叫我做什么,我是哪个方队的关你什么事?”

  杜仲即使晒黑了还是比这帮人风餐露宿的人白,而年纪最小的陈十是数字里最细皮嫩肉的一个。

  眼前这个大汉一看就是老兵油子。满脸褶子,估计年纪已经到了三十以上,手脚粗大,衣衫胡乱地搭着,这春寒凌冽的季节,他还露着脖子下一大块黝黑的肉来。陈十一看就微微皱了皱眉,他还想拉着夫人后退一步呢,不想夫人满脸笑容地迎了上去。

  “呀,大兄弟,你采的这是什么,好大一个啊!”

  “……山薯!你是哪个方队的,我怎么没看到过你?你采的这是什么,茅根?嘿,这个是个好东西,跟肉一起炖好吃又下火——这几天我们吃的肉里都有茅根的清香,都是你采的?好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连珠炮似的,几乎都没有给杜仲说话的机会,就抛出了一串问题,问到最后时脸上尽是惊喜,似乎下一刻就能跟杜仲称兄道弟了。

  杜仲脸上也笑出了好几道褶子,她就知道这个汉子是个跟空明一样的老油子、话唠加自来熟。军中好汉虽多,但大多经过了军队的磋磨,没有在江湖行走时的爽快了,要是是认识她的兵士那就更加不用说了,看到远远地就低着头,不要说跟她说话,走路都是等她走了才敢走。

  她不知道众人之所以这样不是因为怕她,而是怕他们的将军大人吃醋——听说上次夫人就是跟他们这些属下多说了两句话,将军就在府里乱砸东西,可吓人了!

  杜仲无趣极了!现在突然看到一个陌生的面孔,神情却是如此的熟悉,她也恨不得下一刻就上去拍着人家的肩膀喊兄弟呢!

  “嘿,兄弟,我是亲卫连的,你呢?你弄的这个是好东西啊,兄弟你可真行!回头煮了出来,明天就着热水当早饭吃,可抵饿啦!除了这个你还采了别的没?”

  “还有这个野花椒,那边的林子里有一棵花椒树,我就采了一大把——”

  “野花椒!”杜仲的声音都尖了起来,“这可是好东西!这附近还有树哪,树上剩的还多不多?你带我去看看好不好?正好我的调料也不太多了,哈哈!”

  这个时候就算有也是去年冬天剩下来,没被风雨吹掉的幸存者,肯定多不了。但那个汉子见杜仲如此高兴,脸上笑得褶子更多了,兴高采烈地带了她去看,“你也爱吃这玩意儿呀,哈哈,他们都吃不来,说太麻了,碰都碰不得……我说烤肉放点这个才带味儿呢,就是煮肉的时候也要放这个!除了这个再放点辣子,哈哈,那味道就全了……他们都叫我大嘴汪,因为我喜欢吃!小兄弟,你叫啥?”

  “你叫我小杜就行!大嘴,你是哪里人啊,听口音怎么像是通州附近的人呢?”

  “呀,小杜你好耳力!我就是通州人!就在通州和庆州中间的地方。跟你说,我们那里可好咧,地里都种番薯,比这大多了!哎,要是这山里有番薯就好了——”

  “呀!”杜仲又惊叫了一声,“你们老家那种番薯啦!那可是好东西啊,又脆又甜,还好种,听说一亩地可以挖几千斤呢,是不是?哎大嘴你给我说说吧,怎么种番薯……”

  陈十跟在后面,看着前面不出一息时间就投机得不得了的两个人,心底对自家夫人除了佩服还是佩服:除了他们家英明神武奇葩无比的夫人,谁还能跟这样邋遢的庄稼汉谈得热火朝天?

  从这天起,杜仲到了找野菜的时候直接往第九方队去找大嘴,两人有说有笑地一起往外走,回来时总是衣兜都满满,连小跟班陈十的衣兜都是满的。每回看到这样的战果,杜仲都笑得见牙不见眼。

  对她来说,大嘴是啰啰嗦嗦的空明,是青湖边上好脾气的木匠阿三,是老是请她去吃肉的张屠户,是被她抢过番薯苗的龙大爷,是所有她以往见过的人的总和。她看到他就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好似那是跟她比邻而居了几十年的老朋友,轻轻的一声招呼,所有的热乎就能找回来。

  但如此三天后,他们总算到达了一片民居,租了好几个院子,众人终于晚上睡觉的时候头上有片瓦了。这一安定下来,孙遇不高兴了,他拦住一心往外冲的杜仲,看着她的眼睛道:“你这么急做什么?外面还有人在等着你?”

  “是啊!就是大嘴啊,昨天我不是跟你提过的吗,他等我一起去挖野菜呢!”

  孙遇皱皱眉,有点想不起来昨天她什么时候提过一个叫大嘴的人物。他们现在已经到了楚王所在的隆州附近,并且,楚王已经派人来了。

  楚王的意思很明确,想招安他们。来使拉拉杂杂一堆,无非是说,你们要是答应呢,楚王就既往不咎,甚至有想回去的还可以把人送到柳州,要是不答应呢,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就不要怪他们心狠手辣了。

  孙遇跟几个属下这几天都在想办法和部署,是以晚上不到实在困得受不了的时候不回帐篷,回了帐篷也是倒下就睡,谁还记得一个什么大嘴啊小眼的。

  “你别瞎出去胡闹了,今天晚上楚王派来的第二拨人就会过来,你帮我招待招待。”

  “怎么招待啊,现在大伙儿都还以为我是你的亲卫呢,我不好出面吧?”

  孙遇看了看她那一身男人得不能再男人的装扮,皱了眉头,“我还不知道这一批来的是什么人,不着急,到时候看情况,随机应变就是。”

  “哦。”杜仲乖乖地应了。虽然谈事什么的很无聊,但她一向是个体贴夫君的好娘子,是以乖乖收回了脚步,等着看情况去了。

  这一等就等来了一个让她直接发飙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