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三国 十三:与君同行(二)
作者:难成北斗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她带着一个虚弱的高大男人,两个柔弱的,受了惊吓的女人,还有装满了粮食和各种杂物的马车,成为了赵云投向公孙瓒路上的一员。

  张田刚刚养好伤口,而且他本人并不会驾车,出高阳的时候,勉强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也是因为他耳聪目明,可以随时观察周围的情况。所以,这四个人中,最为高大彪悍的张田,并不是合适的车夫。

  除了张田,便是王妈和百草了。两个娇弱的女人连缰绳都握不动,更别提操控着马车在旷野上奔驰。最后,秦秋只好硬着头皮接下了这个工作。

  她原以为,这驾车是和骑马相通的,但未曾想,这小小的一个驾车,里面的学问竟然那么大,经常马车跑着跑着就偏了,往那密林乱石处窜去,速度还时快时慢。

  于是,无人的旷野中,经常出现这么一副景象:一队骑兵不紧不慢地行进着,不远处有个摇摇晃晃的马车缀在骑兵的后面。

  秦秋正满头大汗拽着缰绳时,前面的络腮胡子突然扭过头来,大声嘲笑道:“我说小郎君,这一路上就看到你的马车歪歪扭扭了,为了防止下次翻车,我看你还是随便找其他的人来吧!”

  秦秋哪里顾得了什么风度和形象,连日来的疲惫和惊险让她都受不了,这时也忍不住悲愤地大吼道:“那你过来替我驾车啊!”

  这声音中蕴含着说不出的委屈,听得周围的人都是一乐。

  “不可,不可。”那稍显文弱的也调笑道,“小郎君当初既然提出要自己驾车,当然是要坚持到底的。”

  “……”秦秋朝天翻了个白眼,不说话了。

  这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家伙们,等她学会驾车后,一定要好好炫耀一番!

  这样想着,秦秋默默地用心研究,还真的逐渐掌握住了窍门,最后她乐颠颠地坐在马车头,挤在骑兵们的旁边,笑着朝那络腮胡子拱拱手。

  时间久了,他们的马都露出些疲态,只有秦秋那匹惊雷依然毛色亮丽,精神抖擞,看着就让人眼红。

  休息时,络腮胡子围着惊雷啧啧称奇:“本以为你说它是‘千里良驹’只是无知小儿的口出狂言,没想到,这家伙这么有耐力,好马!好马啊!我说你小子从哪里得来的?”

  “自然是花钱买的。”秦秋没好气地说道。

  这么多天了,就这个络腮胡子天天来招惹她,秦秋实在是维持不住自己那番“风度翩翩”的模样,渐渐地也和他斗起嘴来。

  这络腮胡子名为孟威,名字听着很是勇猛,人也长得彪悍,声如洪钟,整天就听见他一刻不停地嚷嚷。人虽然粗,但是心思细,知道秦秋一直没有从那场屠杀中转过弯来,就一刻不停地用别的方式开解她。

  秦秋也知道,但有的时候,她真的……想拍死这个家伙。

  比如现在。

  孟威拍了拍马背:“我可不信你,你这马哪里是钱财买的到的,说吧,怎么得来的?”说着,他挤了挤眼睛,“该不会,你是抢了哪家,把这马也顺便拐走了吧——那家的姑娘长得如何?”

  “真的是买的……”花了她两百RMB的,她哪有那能耐去抢人。

  两个人说了会儿没营养的话,突然,赵云把孟威叫了过去。

  秦秋松口气,她走到马车旁边,掀开帘子,往里面看一眼。

  只见那马车最里面堆积着各种杂物,王妈和百草蜷缩在角落中,相互依偎。秦秋边暗自嘀咕,也不知道刘叔是如何将这么多东西给塞进去的,边轻声说道:“出来走一走吧,近几日天气不错。”

  是啊,天气不错。之前在高阳,阴雨连绵,雨水几乎比夏日都多了,如果不是她的衣服是游戏产物,估计早就发霉了。现在天放晴了,空气中满是暖暖的清香,阳光照在脸上,似乎要把人所有的阴暗都扫去。

  王妈嘴唇动了动,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说,拉着百草一点点挪出了马车。

  秦秋习惯性地想扶住王妈,但王妈一躲,眼睛里尽是惶恐。秦秋叹口气,把手背到身后:“你们就在附近散散心,不要走远了,等走的时候我去叫你们。”

  王妈向秦秋行礼,拉着百草往不远处的树荫下而去了。

  这时,那孟威突然在远处大声吼道:“小郎君!”

  秦秋转过头,看到络腮胡子正挥舞着双手,朝他招呼着。她弯弯唇角,小跑着过去,还没站稳,突然被孟威一掌拍到背上,打得她一个踉跄,差点没栽倒地上。

  虚惊一场,秦秋斜了孟威一眼,道:“真幼稚。”

  “你个不识好歹的小兔崽子!”孟威瞪起眼睛,“好心叫你来吃哺食,你倒教训起我来了!谁叫你身体这么弱,我看你最好每日跟着大哥我练练,省得以后被马踩死在路上都不知道。”

  什么想象力……秦秋无语地看了他一眼,被马踩死,亏他想得出来。

  不过,这个孟威,还是关心她的吧。秦秋这样想着,不再像往日那般和他顶嘴,只虚心说道:“大哥所言极是。”

  孟威脚下一绊,跪在了地上。

  “你小子……”

  秦秋闷笑,朝着赵云他们的方向跑了过去。

  赵云他们这几日都是在打野味度日。这些身形高大的汉子们,食量惊人,而且每日风餐露宿,消耗巨大。然而,他们的背上虽然都背着些粮食,但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刻,他们并不打算用。秦秋多次表示要把那马车里的粮食送给他们,都被拒绝了,反而拉着他们四人要一起开饭。

  最后还是王妈和百草死活不愿意,张田根本不敢和秦秋同座而食,才作罢。

  很让人感到温暖的一群人,不是吗?

  不过,这队里的人个个都是弓箭好手,每天是绝对饿不着的,反而有喷香浓郁的各种肉类大餐等着她。

  但每天都吃荤,万一得了三高就完蛋了。秦秋干脆每天在地上,照着那些包裹中的医书,看看能不能找些野菜,配着吃,还别说,真的有,而且一找便是一大把。这些野菜在现代可是价格偏贵的,具有极高营养价值的好东西。

  除了野菜,她偶尔将一些粮食拿出来,熬些稀粥。这样子吃吃喝喝,每天的生活也是极为惬意的。

  等到了火堆旁,秦秋瞅了瞅,发现今天的伙食还是挺丰富的。

  那些个看起来十分粗犷的骑兵熟练地拔毛,掏内脏,洗净,串号,架在火堆上烤起来。不一会儿,浓郁的香味便随着风向,在这无人的旷野里飘荡。

  赵云拿下一只来,递给秦秋。

  秦秋也不客气,道了声谢便接住,吹了吹,小心翼翼地撕下一块儿肉来。

  气氛逐渐热烈起来,大家互相说着话,不过多久,这天也暗了下来。

  只是,赵云突然皱起眉头,手按住了一直放在身子旁边的长枪,眼睛微眯。其他人看他这样,也都不动声色的警戒起来。

  微风吹过,平坦而开阔的旷野中,突然响起了几声悠长的狼的呜咽声。

  “呜——”

  “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