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味记 第六十三章 肉燕
作者:收红包的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有节奏的“嗒、嗒”声一大清早就在莲花桥的街道上响起。特殊的声音引得路人循声而来伫足观看。

  男子拿木槌一下一下地敲打着一整块的肉。

  “嗒、嗒!”

  围观的人都为男子的动作感到好奇,拿木槌打肉,这是要做什么?估计是个神志不清的人吧。

  走的人多,来看的人也多。来来往往,人却没有减少。

  人们注意到在男子坚持不懈地捶打下,肉块变得稀疏了,渐渐地成了肉绒。

  渐渐地他们又被他他奇怪的手法吸引着人们的注意力。

  男子的捶打肉绒的同时,左手伸出两只手指不断地翻弄着肉绒。随着肉块成稀,捶打的速度越来越快,左手伸缩只在片刻之间。

  他一直在不停地捶打着,他到底要做什么?肉块已经成了肉糜了,谁也不知道他到底要做什么。大家好奇地议论着,想看看最后到底是要做什么。

  只是知道敲打了很长一会儿,肉绒已经彻底的变成了肉糜,男人这才停了手。将砸好的肉糜混上面粉,在案板上擀了起来。

  这到是新鲜!他们这是头一回看到把肉糜和在面粉里在擀成皮。

  “哇!”

  围观的人们忍不住叫了起来。

  就那么一点肉糜,混上面粉,也不过是巴掌大的东西,在男人的来回擀动中,居然擀成了近半张案板大小的面皮。

  有站得近的人凑过去瞧了瞧,居然跟纸张差不多薄。

  就这手艺,没得说!

  可是就是这样,男子还没停下来,他继续擀,一直到跟案板差不多大小,才将皮儿取下,放在身后的一个架子上凉。

  围观的人不禁对男人制作的东西感到好奇,再也没有人离开了,慢慢的,聚集在这里的人越来越多。前面挡住了后面,后面踮起脚伸长脖子遮住了更后面的。每个人都想知道那是在做什么,可是大多数人又不知道。

  男人身边的小姑娘在烧锅,渐渐地,人们闻到了肉汤味,之后,所有的人都知道,这是家卖吃的摊子。

  前面的人瞧见了男人的手艺,想尝尝到底是什么东西,要废这般大的工夫。

  后面的人闻到了肉汤的香味,想尝尝到底是什么东西,那么多的人围在这。

  男人将擀成纸片般薄的面皮从架子上取下来,切成两寸见方的小块,又从案板下的屉子取出早已盘好的馅,动作迅速的包了起来。

  “天啊!”

  “太快了!”

  “怎么弄的!”

  随着男人手上的动作,围观的人们发出阵阵惊叹声。

  先前的安静随着男人的动作被打破,嗡嗡地传到很远。

  真是好手艺,从未见人包馄饨这么快过。

  一叠皮就放在手里,也不晓得他是怎么将每张皮分开,更看不清他手里的动作,只晓得右手一起一落,左手一张一合之间就包好一个。也不晓得他是怎么将包好的东西丢下的,只是晓得那么多的皮儿不过是一会儿的工夫就已经包完了。

  高!实在是高!

  细心的人发现,这东西做出来就跟馄饨差不多。可是就算是常见摆馄饨摊子的人也没见到有这么快动作的人。

  “老板来一碗!”

  “我也要!”

  “我也是!”

  男人精湛的技艺明显吸引了围观人的味蕾,他们争相着要尝尝这种不一样制作的馄饨。

  男人没说话,只是做着自己的事。

  烧火的小姑娘站了起来,露出甜甜地笑容:“您先别忙。水一会儿就开。”

  小姑娘甜美的笑容却是一道好方子,大家的热情全部转移到还没动静地烧水锅上。炙热地眼色似乎都能将水烧开。

  时间对生活在南京的人们来说,总是那么的快,他们每日要赶着做事,赚更多的钱,好在这繁花似锦的南京城生活下去。所以,他们的动作很快。

  可是,现在,这里的人似乎不在想那些,他们耐心地等待着。等待着锅里的水煮开。

  有人实在是忍不住了,伸出手在锅盖上试了试。看着他收了手,再伸,随着他收手的速度越来越快,早已等待许久的人们开始骚动了。

  锅里的水终于滚开。

  男人迅速将馄饨丢了进去,不过是翻滚之间立即将馄饨盛了出来。盛馄饨的碗里什么都没放,不过是从另一只早已飘了肉香味的锅里盛了汤一一倒进碗里,最后撒上一小撮的葱花。

  “承蒙惠顾,五文钱一碗,一碗十只。”

  五文钱一碗!

  这实在是有些贵。

  可是即使贵还是有人抢到了。

  男人小摊子上的座位根本就不够,而且,他一次还只卖八碗,等这一批坐在小桌上吃的人吃完后,他才再下下一次的八碗。

  吃的人喜滋滋,等的人不断地催着。他们总抱怨人家吃的慢,又抱怨等得人催他们。

  “老板,再来一碗!”

  可惜,即使再要求,男人依旧只一人只卖一碗。吃完就请您走人。到后来不用老板说,等待的人都已将那些准备再来一碗的人撵走了。

  这天上午,莲花桥这里最热闹的就数这家新来买馄饨的。制作新奇,味道一流,就是那汤味儿早已飘过半个莲花桥。

  只是那老板说,这玩意不叫馄饨,而是叫肉燕!真是奇怪的东西。

  “掌柜的,请您吃!”瑞雪将一碗才下好肉燕端到掌柜的跟前,请他吃。

  掌柜的显然很期待:“一大早就瞧见这围了许多人,原来是你。”他指着还在捶打肉糜的王九指道,“这是……你爹?”

  瑞雪高兴的点头。爹的手艺就是好,一下子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就算是一碗只有十个肉燕,要五文钱一碗,可吃的人依旧是那么多。

  “掌柜的,你说的对。不怕贵,只怕不好吃!”

  她现在是真正了解掌柜的说话的含义了。

  掌柜的嘿嘿一笑,尝起这稀奇的馄饨——肉燕。晶莹剔透的外皮,色泽如玉,吃在口里软嫩细滑,韧而有劲,实在是美味。

  他肚子里的馋虫早就勾了起来,可惜,自己来晚了,一直等到现在才吃到嘴。

  瑞雪回头对王九指道:“爹,这就是那日指点我的掌柜的。对了,掌柜的,您贵姓?”向王九指介绍掌柜的,瑞雪这才想起来,自己还不知道掌柜的姓什么。

  “我姓商,叫商可胜。”

  总算是忙完一节的王九指搓着手走到掌柜的跟前:“听瑞雪说,前些日子多亏您指点才做了生意。我谢谢您!”

  “还是要东西好吃才行。老板,您手艺没得说!”商可胜对着王九指数起了大拇指,难怪这小姑娘小小年纪做的东西就不错,原来还有位高手在。

  王九指听惯了别人夸赞自己的手艺,只是一笑,很真诚地对商可胜道“商掌柜,您若是想吃,不用同这些人一样,只要到跟前说一声就成。”

  “您不怕这些人揍我,我天天都来。”

  瑞雪抽出空,笑着道:“天天都来,您不怕吃腻啊!”再好吃的东西也禁不住天天都吃。

  “这么好吃的东西,天天吃怎么会腻?”

  王九指同商可胜说了两句,转身对旁人道:“还有三十多碗的样子,大家别等了,今日不卖了。”

  “什么,什么,为何?”

  排在前三十的人为自己还能吃到兴奋,后面的人忍不住抱怨。

  “哪有做半日的。”

  王九指歉意地道:“对不住。以为天热没什么人吃,所以材料都没准备充足,还请明日再来。”

  “您去买吧。我们就在这等着。”

  “您要什么肉,叫街头的荣二给您送来。”

  王九指连连作揖:“对不住,对不住,明日请再来。”

  商可胜看着王九指不停地作揖请众人回去。

  这个人同那些小商不一样,很不一样。摆摊子的人为了多做一点生意,都会待很久很久,能卖多少东西尽量卖。

  就像他从来不会将一笔买卖推出去一样。可是今天他却遇见个将生意,不!是送上门的钱推了出去。

  这真是奇怪啊!

  商可胜沉默了。

  他慢慢地喝完了汤,意有所指的道:“这东西能有个铺子来卖,定要比这小摊子要好很多!”

  王九指只是笑并不说话。他指挥着瑞雪将那些人吃完的碗筷收拾到事先准备好的一个篮子中,又收拾了自己摊子。

  不对!

  “我明白了!”

  商可胜突然叫了起来。大嗓门将周围的人都惊住了,他们不解地望着这个举动异常的人,有厌恶,有迷茫,还有的是怪异。

  “你明白了什么?”瑞雪好奇地望着商可胜,他怎么突然之间叫出这么一句,想明白了什么?

  商可胜懊恼地给了自己一下。这么简单的道理,他怎么都没想明白。物以稀为贵!这就跟南洋的香料跟宝石一样,就跟朝鲜的高丽参一样。

  那些只是外来原因,而这是认为的。

  他不是不做了,而是故意不做了,为的是要勾起别人的兴致,为的是以后卖更多的肉燕。

  吃到嘴的,没有过瘾的会再来;没吃到的,为了吃到明日会再来,而且他们会来的很早;为了吃到,来这里等候的人就会越多,也就有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他这里卖的东西好吃。

  即使是一天卖出去的东西少,来这吃东西的人也只会增不会减。

  真是好谋略,好谋略。

  是了是了!

  生意还可以这么做。他要赶紧回去:“师傅,不要弄铺子了,就这么做吧!”

  瑞雪听着商可胜的话迷茫了,这什么跟什么啊。他想明白的就是不要用铺子卖这个??

  王九指却听明白了,他微微一笑,叫瑞雪挎上篮子回家。

  “老板,明日什么时候来?我好等着!”

  *

  肉燕:福州风味小吃。又叫太平燕。因其形如飞燕,所以叫肉燕。形状跟馄饨有些像,但是皮是肉跟地瓜粉一起做成的。去福州一定要吃鱼丸,吃锅边糊,吃肉燕。

  因为跟馄饨很像所以另外开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