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任务 第28章 天行剑(十六)
作者:玉紫笛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我从有记忆开始就是孤单一人,周围没有人与我说话,我也不屑与他们对话,但是我总是要活下去的,所以就学会了偷东西,就算被打死也好过饿死强。

  我以为我会一直这么下去的时候,也是走了狗屎运,八岁的时候无意间救了一个女人,她的儿子死了便要我来充当,我一想能吃好喝好就同意了,也是在那一天我有了一个名字。

  ——顾阳。

  我并没有顶着别人名头活的羞愧,在我看来这世道就是如此,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那个女人对我并不亲近,连带着丫鬟下人也对我不好,不过那又如何?跟以前比起来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可是几年后这种平静被打破了,有一个一嘴大金牙的老头找到我,他让我去一个很冷的地方拿一本书,他说拿了之后我就能做任何我想要的。

  可是我想要的是什么?

  我想了好几天,终于想明白了,我想成仙,我想翻云覆雨,我想全天下跪在我的脚下!

  然后那老头说不行,办不到。

  我就很生气,不愿意去了,他又说我如果拿到那本书会有很多机遇,我会成为这天下第一人,并且长生不老。

  长生不老!

  我一听就高兴了,我不知道活着有什么意义,但是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我很怕死,所以我得活下去。

  那老头给了我一颗很热的药丸让我吃下去,告诉了我如何破解那里的机关以及对付守护在那里的人。

  我问他既然他什么都知道那为什么他自己不去,然后金老头就说他不是天定的人,去了是个死局。

  我很不相信他这种神神叨叨的言论,不知者不畏,于是我闯了那几乎是死局的苦寒之地。

  有惊无险之后,发现那里没有什么守护人,只有一具骷髅,我一想也是,哪来的人能活那么久,骷髅的手上有一本书,上面写着《天行》二字,我抽出来给他磕了三个响头,随着我磕完头,那骷髅化作一阵粉末,他的脖子上有一道红痕,或许是挂着什么坠子之类的,我没有仔细看。

  然后回去之后才知道金老头已经走了,走就走吧,我也无所谓,练起那本功法来,没成想我闭门不出,再出来已经是十年后,这府上的人本来以为我已经饿死,没想到我还活着,并且相貌没有变化,只把我当怪物看待。后来那个女人请来一个人,据说是她本家的兄弟,她让他杀了我,没成想我却把他杀了。

  这就是惹了祸,我杀的人叫刘什么,他全家都在追杀我,包括那个女人,我一想既然你们不欢迎我那我就走吧,去哪里也不知道,后来就躲进深山才免于人的追踪。

  我这一躲又是十年,期间有一段奇遇,我得到一颗丹药,吃了之后我竟然能听懂兽语,刚开始挺烦,后来习惯了就与它们说话解闷,饿了也不用担心食物,找几个关系好的就能送来。

  我依旧每天都练功,我原本是十五岁进的深山,可是再遇到人的时候我的外貌竟然只有奶娃娃一般,恩,我要求的长生不老算是完成了。

  我最初是被高大叔的剑法给吸引住了,我知道那是部一流的剑法,我看了一遍,大概能模仿出来,可是还不够,我想学到精髓,想和高大叔一样。

  高大叔是个很好的人,他对我很好,从来没有人对我那么好过。

  即使我身上很脏,也愿意背起我。

  还不对我设防,也不嫌我烦,有时还会以长辈的口吻教导我。很新奇的感受,我觉得这样不赖。

  我从小就孤身一人,到处流浪,后来遇到的人也多是利用居多,但是别人对我的好我都记得,所以也想对他好。

  可是我很快就意识到高大叔其实是对每个人都很好。

  他对蓝翎就比对我好。

  哼,凭什么!不就是一个女人吗?作为女人不在家看孩子半夜跑到深山里一看就不是好东西,所以我忍不住跟她吵起来了。

  高大叔站在她那边。

  不开心……

  我有点害怕高大叔会被那个女人勾走,尽管认识时间不长,可是我觉得高大叔是我的私有物,我想跟着他出去看看,恩,就跟他出去好了。

  我跟高大叔说我想学他的剑法,高大叔不愿意,我有些慌,脱口就说出我愿意帮他找灵芝。

  高大叔起先很警惕,不过我解释之后他就同意了。

  猴子们很早以前就跟我说过有灵芝,现在让它们再带我去就是了。

  蓝翎那个女人真是越看越讨厌。

  跟高大叔拿到了灵芝他就想回去,回去救他的妻子。好吧好吧,我跟你一起去,可是高大叔竟然自己偷溜了,不可原谅!

  我找了个跑得快的马追着他,又跟着鸟儿的信息走了近路,最后果然比他先到。

  高大叔很无奈,他同意带上我。

  嘻嘻。

  不过,他好像比我小一岁……

  算了,反正我外貌小就行,高大叔就得宠着我!

  我知道我这么胡搅蛮缠很讨人厌,可是高大叔并不在意,他依旧对我很好,就连他的儿子对我也很好。

  可是我不喜欢他儿子,虽然高亮对我挺照顾,但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恩……也有可能是因为他长得不好看。

  明明高大叔这么好看。

  真的,我喜欢他,很喜欢很喜欢。

  不仅仅是想对他好的那一种喜欢,还要更深一点的,我一直都知道的,从没有人会对我这么好,深到我可以为他丢了命。

  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过命之交吧。

  金大牙又来了,他想看看高大叔,我就带他来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每次看我都有一种奇怪的表情,有点像羡慕又有点像嫉恨,但是我知道他是不会害我的,或者是他不能动我。

  金大牙对我说了很多,什么正道,什么无情之类的,他这人说话不喜欢直接,拐弯抹角的我都听不懂,不过他倒是让我极力拉拢高大叔,说什么高大叔的妻子死掉之后心神松懈,我在这个时候趁虚而入,就正好可以掌握他。

  我不喜欢这种阴损的招数,我觉得高大叔是那种可以为了我去拼命的人,尽管我们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是我就是有这种直觉,金大牙很不屑。

  他这种老骨头,活了大半辈子最相信的就是自己,我也不愿意迁就他,就按照自己的想法办事。

  后来他就快死了,快死的时候还让一群人来追杀我,什么长生不老,什么锻炼意志,我看是他在公报私仇!

  小心眼的老头子!

  高大叔对这些视而不见,他并不在意能不能长生不老,我其实对他这种无欲无求的心态是有喜有忧的,喜的是高大叔不会追杀我,如果他要杀我,我一定是没法逃的,忧的是他什么都不要,我这么留在他身边有点太厚脸皮了。

  所以我很努力的练功,我想成为能配的上他的人。

  后来就是去武林大会嘛,再后来魔教就进攻上来了,我无所谓,这些人就算死在我面前我都不会出手相救的,可是高大叔不一样,他是正道大侠嘛,心怀天下嘛,他想每个人都活着,而且都活得好好的。

  这种妇人之仁他到底是怎么当上天下第一剑的?

  我很担心啊,我担心他这种心软会要了他的命。只对我一个人好不就行了?我又不会害他,为什么要去在意其他东西?

  跟着蓝翔找到了高大叔,虽然高大叔的外表变了,可我依旧认出了他,哈哈,高大叔有点害羞,大概是觉得这种形象不好看,没关系啊,我不会嫌弃的。可是高大叔心系他的宝贝儿子,也是了,他们之间是有血缘的,我终究不过是一个外人……

  不开心……

  高大叔,我不开心,你哄一哄我,像往常那样抱住我或者拍拍我的头啊,你为什么不看着我?为什么要把注意力放在蓝翎身上?你为什么对她……比对我好?

  我有点怕了,我怕蓝翎把高大叔抢走,

  刚才就该吐口痰把他化了!

  以为练了熔铁掌就能比我厉害了?做他娘的梦!

  蓝翎跳下去了,高大叔也跳下去了,我也想跳下去,可是蓝翔不让。

  或者说是百里葛云。

  她是个很有野心的女人,自从知道我是那什么有缘人她就对我百般讨好,甚至亲生哥哥跳下悬崖她不在意,养育自己的女人死状凄惨她也不在意,百里葛云想要整个幽冥教,这些挡在她面前的人全部死掉才是最好。

  我讨厌这种蛇蝎心肠的女人,但却不得不和她合作。

  百里葛云说高大叔死不了,现在我应该做的是去南疆拿天行剑,而不是让她哥哥抢先一步。

  我其实不愿意的,我一点也不想去,但是身体不受控制,似乎有一股力量强行控制着我去做这件事,当我拿起天行剑的时候我就知道是谁了。

  是天。

  天行剑里掌握着超越这个世界的秘密,而我,就是唯一一个可以观看者秘密的人。

  真是荣幸。

  我顾阳,从出生到死亡,事无巨细竟然全被记下来了,我的一生全是被设计好的!我所做的一切,我对高大叔的喜欢都是一场笑话!

  去你妈的天!

  天行剑,不过就是替天行道,当我拿到剑的时候就意味着我拿到了钥匙,我接下来的一切都要被那不知道的人们观看。

  可恶!

  可恨!

  我恨不得立刻杀光所有人,让这天看看,我是不是被它掌控在手中的傀儡!只是我忍住了,高大叔不喜欢杀戮,他不喜欢,我就不做。

  我在高大叔进入南疆的时候就知道了,我看着有好多女人给他送花,简直要气炸了,那是我的高大叔,是我的!

  然后是蓝翎,他竟然换了女装,竟然敢和高大叔走的这么近!以为我没有看到吗,蓝翎的眼神根本就不正常,不能等了,我本来打算把他们引导白莲谷再动手,看起来不行了。

  我主动出击,我联系了那些人,我想让他们杀死蓝翎。只是我没想到高大叔竟然想保护他,这怎么可以?这绝不是可以!

  我忍受着剧痛换回这具成熟的躯体,你连看都不看。却偏偏对他这么个穿女装的关怀备至,我不同意!

  ……不同意也没办法,高大叔很生气,他想蓝翎不死,那我只能让他不死。

  我不想让他生气,我想对他好。喂,高大叔,我不动蓝翎了,咱们去漠北吧,把蓝翎扔下,就咱们两个人,在漠北定居,几个月换个住所,让他们找不到咱们好吗?

  我是很忐忑的说着想和他去漠北的话,我比较笨,心里还有好多话都没有说出来,我怕他不同意,但是高大叔点头了,哈哈,他点头了!

  哈哈,他还对蓝翎说后会有期,后会个屁,这辈子都不会让你见到他了!

  但是下一刻,我就连哭都没地方哭。

  他不见了。

  突然之间,我还记得他的表情,那有点如释重负的笑容,就这么不见了?在我的眼前。

  我得去找他。

  我拿着他的青齐剑从南疆开始找,找完南疆我去了江南,然后去了很远很远的漠北,原来漠北不止有黄沙,还有草原,很漂亮的,我好想给高大叔看一看。

  只是,你在哪?

  原文:

  “一碗酒,一把剑,一行斗笠,一身披风。夕阳是那样的红,红的似血,他一个人走在沙漠之中,身形越来越模糊,直至不见。”

  说书的人猛一敲惊堂木,大声道:“各位,这就是那顾大侠的一生,数十年的行侠仗义被我等佩服的五体投地,入东海斗蛟龙,入皇宫斗内卫,反正啊,没他去不了的地方,他的武学已经是天下第一人,听说他是近千年来,唯一一位肉身成圣的武者!”

  底下一片喝彩。

  只有角落里的人微微一笑。

  一碗酒,一把剑,一行斗笠,一身披风。

  夕阳是那样的红。

  红的似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