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 第六十二章 我喜欢就好
作者:油灯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阿勋会过来吃早饭吗?”杨谭林问了一声正在院子里面给花浇水的蝶翅,他们都刚刚起床一小会,荷花妈正在做早饭,杨谭林一早就让人将家里的母鸡给杀了,正炖在锅里呢!

  “不知道,我昨天没有见着他!”蝶翅摇摇头,昨天到铺子快关门的时候阿勋都还没有到叶榆城,可能是在下货,没有赶回来,让一直等着他,想从他的嘴里知道些阿南消息的娇娇失望而回,蝶翅虽然也有些想念阿勋,却被娇娇的表情给逗笑,也就没有那么急切了。

  “昨前天他阿公和我商量,说是家里这几年还是有些不少的积蓄,明年下半年想要买上三四十匹马,组一支自家的小马帮,别的线路暂时不走,就走大理往返缅甸这一段路,等过两年,马帮走得顺了,阿勋也更有经验一些,再考虑要不要走别的线路,还问我这样做是不是妥当。”杨谭林说这话的时候小心的看着蝶翅的表情,阿勋喜欢蝶翅那是所有的人都知道的事情,除了总是有一种被人抢了妹妹的危机感的阿鹏之外,其他的人对这件事情虽然没有发表什么意见,但也都是乐见其成的。

  阿勋是个不错的小伙子,知根知底的,他阿妈和阿公阿奶又都是看着蝶翅长大的,都很喜欢蝶翅,要是他们两个的感情好,两家人结亲也是不错的,别的不说,性子软和的蝶翅不会受婆家人的气那是肯定的事情。

  “这个事情我也听阿勋提起过,不过他和我说的是再过两年,他想走两趟德钦,熟悉一下那里的路线。”蝶翅浇完花,从耳房里舀了半瓢玉米倒在墙根下的盆里,顺后将笼子里面的孔雀放了出来——那些孔雀就是当年阿勋带回来的那几只孔雀蛋孵出来的。四只孔雀蛋坏了一只,孵出了两只公孔雀,一只母孔雀,小的时候就和鸡一样,长得不怎么出众,也没有多漂亮。可是长大了就不一样了,不但羽毛光彩夺目,漂亮的让人见了就喜欢,还因为只有一只母孔雀,两只公孔雀居然无师自通的学会了讨好异性。不但经常性的开屏,显耀着自己靓丽的羽毛,相互之间争奇斗艳,在母孔雀没有吃食的之前,两只公孔雀绝对不会去抢食,很有绅士风度。

  母孔雀倒也经常下蛋,不过蝶翅并没有将它们孵化出来。孔雀毕竟是孔雀,不是家鸡,养两三只玩玩也就够了,养多了也没劲——蝶翅可不能依着阿鹏的说法,当鸡来养,养大了杀来吃,就算是暴殄天物也不能那么做,实在是有些残忍。阿勋是反对阿鹏的说法的,不过并不是他有什么更高明、更有深度的思想,而是一个很实际,让蝶翅很无言的理由——孔雀肉粗糙,没有鸡肉好吃,还是不要浪费粮食了。

  附近有些人家听说杨家有养孔雀,有过来看稀罕的等孔雀下了蛋之后过来讨了几个回去孵化,也有那种将孔雀养大了杀来吃的。还有人特意端了煮好的孔雀肉送到杨家来的,蝶翅虽然很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人忍心将那么美丽的鸟儿杀来吃,但也忍不住好奇的尝了一口——还真的如阿勋说的,不大好吃,肉很粗糙,没有鸡肉好吃。而阿鹏吃了一次之后,也就没有了养孔雀吃的兴趣了。

  “阿勋想的不错,等他过来我和他好好的谈一谈,有的事情还是不能太急,慢慢来比较好。”杨谭林听到蝶翅的说法点点头,张阿公和他商量的时候他还担心那孩子年轻,不懂事,以为自己在大理和缅甸这一段路上走了几年就是老手了,有想要好好的教育他一顿的念头。现在听了蝶翅的说法他也就放心了。要知道,最好的马锅头不是在哪一段路上走得顺溜,而是要能够从缅甸到德钦、到西藏、再到尼泊尔等地方都能够走得很顺溜,或者应该和江边卓玛商量一声,让他有机会跟着走一趟相对完整的马帮之路,了解每一个地方需缺的东西和特产,那样的话不但能够更清楚自己运送这些货是销到什么样的人手里,更能明白各种档次货品的价值,更精准的掌握该进什么样的货。

  “经验是慢慢累积而来的,可不能因为着急就乱来,阿勋不是没头没脑的人,不会做那样的傻事。”蝶翅搬了一个小炉子,慢慢地烧着水,然后麻利的将茶罐、陶罐什么的都拿了出来,摆在院子里习惯坐的位置,认真仔细的给杨谭林烤茶。杨谭林的茶瘾很大,他每天早上第一口下肚的一定是茶水,每天晚上睡觉前喝的也是茶水,不同的是,早上他要喝烤茶,晚饭之后喝的就是醇香的普洱茶,蝶翅现在也有那样的习惯,喝一杯醇香的普洱茶能够促进睡眠。

  “你少喝一点!”杨谭林很满足的靠着柱子,面带微笑的看着蝶翅熟练地抖动着茶罐,为自己泡上一杯浓浓的、香醇的烤茶,自己端着茶水,满意的喝了一大口,却不满的看着蝶翅为自己倒了一杯茶,道:“你已经很瘦了,就少喝一点。姑娘家家的,太瘦了不好,还是要胖一点才好。”

  “阿公,我现在刚刚好,一点都不瘦。”蝶翅不是很认真的回了一句,说实在的,她觉得自己现在确实是刚好,没有赘肉,但也没有很瘦,可是杨家老老小小的都一致认为她瘦了些,还要再胖些才好。

  白家人以白为贵,以胖为美。蝶翅以前都认为那是物以稀为贵的原因——大理地处高原,日照很强,加上一年四季不断地风,这里的人百分之九十九的都很黑,而这里的人大多数也都很瘦,想要找一个很胖的还真是不容易。可是现在,蝶翅知道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以白为贵,那是因为白家人崇尚白色,而以胖为美则是习俗和环境造成的审美观念。第一,瘦的人没有胖的力气大,白家不管男女都是要独当一面的,女人没有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习惯,她们走路、做事风风火火的,在家里的地位从来就没有低过男人,白家的女人没有当病西施的资格,要是太瘦了可不行;第二,瘦的人没有胖的好抱,这也是从实用上来的。胖一点,抱起来不但软和,而且能够取暖,瘦的人抱着硌手不说,也不容易热乎气来。大理是什么地方,虽说这里的冬天极少下雪,可到了晚上也很冷,抱个胖乎乎老婆总比抱着瘦精干巴的要舒服暖和吧!

  蝶翅是自小就很注意防晒,也很有意识的保养皮肤,补充水分,所以她的肌肤倒真的是白里透红,在人群里面最是打眼不过,至于胖瘦,蝶翅一直都觉得自己挺好的,阿勋也从来没有对她的胖瘦有过任何的评价,可杨家人总是觉得蝶翅瘦,就连怎么都长不胖的杨雪素也是这样认为的,每次一说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蝶翅只能以无言来表示。

  “阿勋从小就是个稳得住的孩子!”杨谭林对阿勋还是相当的满意和喜欢的,慢慢的喝着茶,他看了蝶翅一眼,道:“你也一样,从小就不会像阿鹏一样,有点什么事情就急吼吼的,做事很稳重。可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他长大了,你也长大了,他要是稳不住了也正常。”

  “阿公,你说什么呢?”蝶翅不好意思的娇嗔一句,她是明白杨谭林没有说完的话的。

  “还能说什么,不就是说我们家蝶翅长大了,明年的三月街可以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对歌,去找情郎了呗!”阿奶笑呵呵的过来,蝶翅立刻跳了起来,将凳子让给阿奶,自己重新搬了一个过来坐下。

  “阿奶,你在取笑我!”蝶翅只能不依的撒娇,孩子长大了,到了该谈念爱的年纪,白家的老人总是最开心的那一个,蝶翅明年十五岁,正是谈情说爱的年纪,杨家的人经常用这个来打趣她,都很赞成她去三月街上看看有没有更合意的对象——不是阿勋不好,而是多认识几个优秀的小伙子更好。

  “阿奶可不是在取笑你,而是说真的!”阿奶接过蝶翅给她冲的茶,笑着道:“虽然说在喜州和叶榆城很多小伙子都知道我们杨家有个出众的姑娘,有心的小伙子也会找机会和你认识,可并不是所有出色的小伙子都在喜州和叶榆,其他地方还有更多、更出色的小伙子。阿奶不是让你和他们谈恋爱,可是多认识一些人是件好事,或许你会遇到自己更喜欢的人,就算是遇不上,可也能够知道阿勋是不是那个你最喜欢的人。”

  “我才没有喜欢他呢!”蝶翅脸皮发烫,不满意的大声反驳着,道:“我可从来就没有说过我喜欢阿勋那个家伙。”

  “臭小子,听到没有。蝶翅说她不喜欢你!”阿鹏的声音中就是幸灾乐祸,没想到回家前会遇见正要上杨家的阿勋,更没有想到的是一进院子就听见了蝶翅“不喜欢”的宣言。

  蝶翅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他们怎么会在这样关键的时候进来,真是让人给气死了!

  “我听见了!”阿勋一点都没有往心里去,这么多年他还能不清楚蝶翅的性格,蝶翅要是大咧咧的说喜欢他才不对劲,他给一脸羞红的蝶翅一个大大的笑脸,道:“我喜欢蝶翅就好了!”

  这个人……这个人……轰的一声,蝶翅觉得自己的脸一定烫得可以煎蛋了,可是……听着家人善意的嘲笑,甜滋滋的感觉充斥着身体,笑容怎么压都压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