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魂噬天 第六十二章 醉清风扇
作者:飞玄剑的小说      更新:2019-01-02

  斩风忽然说道:“钱公子,这……恐怕不妥吧,就算霜儿他们实力还算可以,可也用不着一百万的酬金吧,再怎么说他们也顶多算是紫级佣兵,接这个能够算得上是黄金级的任务,万一有个闪失,我们可担待不起啊!”

  钱松毫不在乎的说道:“斩风大王,你不必如此担心,刚才我都说了,这次的任务难度并不是真正的黄金级,我出这么多酬劳是想与吴公子和王子殿下交个朋友,凭他们的实力,我相信一定可以轻松完成任务。”

  “但愿如此吧!”斩风吁了口气,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想着:这哪儿是钱松啊,分明就是送钱嘛!

  钱松这时候伸手入怀,掏出一把金光闪闪的扇子,递到吴剑面前,笑道:“从我认识吴剑兄弟以来,总觉得他身上少了点什么,回去之后仔细想了想,原来就是少了一把像样的扇子,呵呵,像吴剑兄弟这么帅气的男人怎么能少了这东西呢?这把‘粹金蚕丝扇’是我爹前些年让一位制作扇子的大师打造的,现在就送给吴剑兄弟当我们的订金好了,以后吴剑兄弟的魅力保证大大增加。”

  吴剑一怔,接过扇子打开一看,顿时一阵清香扑面而来,这把扇子的扇骨成淡淡的金色,而扇面则是一块看起来就极为不凡的雪白色丝布,上面没有丝毫图案或者文字,就好像白雪一般洁白,没有丝毫瑕疵。

  钱松解释道:“这把扇子的扇骨是用九天淬金打造而成,里面还掺杂了一些水晶粉末,所以这扇骨既坚且韧,一般人很难损坏它。而这扇面,则是由千年金蚕丝制成的,千年金蚕丝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得到的,那香味就是这金蚕丝特有的。千年金蚕丝的韧性极为惊人,青级以下的修真者用真气挥刀砍它,它都不会有丝毫断裂,若是将这把扇子当做法宝来用,输入真气后防御力会变得更为惊人。”

  吴剑吃惊的问道:“扇子也能当法宝?”

  钱松诧异的看了吴剑一眼,那目光好像看白痴一般。

  “当然了,是凡有灵气的事物都能被修炼成法宝,只是根据灵气的不同,法宝能发挥出来的威力也不相同,所以扇子当然能当法宝,像斩风大王的山河扇,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其威力远远不是这把淬金蚕丝扇能够比拟的。”

  “呵呵,钱公子你太抬举我了,我的这把山河扇只是一直陪在我身边罢了,所以我使用起来才比较得心应手而已。”

  “东黑鹰,唳飞羽;西黄狮,吼金鳞;南青狼,啸山河;北花虎,震青云。天下四大妖族,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大王的山河扇当然也是家喻户晓的法宝,能够在众多妖族中打出一片天下,山河扇岂是凡品?”

  被钱松不明不暗的拍了个马屁,斩风顿时满面春风,笑得更加开心。

  吴剑仔细端详着手里的扇子,片刻后叹息道:“这把扇子的确是一件不可多得好法宝,只可惜我已经修炼了一件,不能再滴血认主了。”

  盘古大陆上的修真者,只能修炼一种功法,体内也只能拥有一种真气,而每一种真气也只能修炼一种法宝,所以如果你将一件法宝滴血认主,那便很难更改。

  不过吴剑这个另类他竟然四法同修,体内有四种真气,也就是说他能同时修炼四件法宝,这也就是为什么他能使用青龙偃月刀,又能使用幽魂剑的原因,不过这个秘密他是不可能让钱松知道的,所以当下只能摇头惋惜。

  钱松却不以为意,“吴剑兄弟不必如此,这把扇子虽然珍贵,防御力很强,但是却缺乏攻击性,用它当法宝并不是明智的选择,我送给你只是我的一点心意,并没有让你将它滴血认主的意思。”

  吴剑这才松了口气,心中不禁对这个钱松好感大增,有钱人就是气派啊,随便一件礼物就是别人很难见到的宝贝。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多谢钱公子了!”

  “哈哈哈……吴剑兄弟不用客气,你也别钱公子钱公子的叫了,我应该长你几岁,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就叫我一声钱大哥就行了,能交到你这个朋友,是我的荣幸才对。”

  吴剑心中闪过无数个念头,脸上却笑呵呵的叫了一声:“钱大哥!”

  “对了,这把扇子上还是空空如也,没有做过修饰,这么拿出去也不好看,我听说斩风大王的笔墨功夫也是一绝,我看不如这样,请斩风大王为这把扇子画上一幅画怎么样?”钱松提议道。

  “哦?斩风叔叔还有着功夫?”吴剑将扇子递到斩风面前,笑呵呵的说道:“既然这样,叔叔,那就赶紧的吧!”

  斩风也不推辞,接过扇子起身走到桌子旁边,说道:“那我也就不客气了,其他不敢说,笔墨上的功夫我肯定比你们几个小辈强,今天我就在这露一手!”

  说罢将扇子往桌子上一放,提笔蘸墨,便在几人面前画了起来,其他人在旁边仔细的看着,一句话也不敢说,生怕打扰了斩风。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的功夫,斩风将笔一收,哈哈笑道:“哈哈哈……吴剑,钱公子,你看看我画的还行吗?”

  吴剑走到桌边仔细端详,一副极具气势的山水画顿时映入眼帘,令吴剑精神为之一振。

  画面上的大山气势磅礴,高耸入云,山间古松苍劲,翠柏挺拔,就连每一根松针都画得清清楚楚,天边还有着一只雄鹰,振翅盘旋于云间。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从高山上,一条瀑布直泻而下,倒悬在那,犹如九天银河沿山流入人间,落地后汇成一条大河,曲曲折折向远处延伸开去。乍一看去,就好像一条万里银龙冲天而起,气势非凡。

  而扇边写的正是这幅画的名字——《银龙冲天图》。

  吴剑看着这幅《银龙冲天图》,心中暗暗佩服斩风的作画能力,画面上的事物无一不清,无一不细,让人看着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大山的沉稳而又磅礴,瀑布的灵动而又豪放,都展现的淋漓尽致,直追人心。

  钱松看完更是拍手称赞,“大王的笔墨功夫果然不同凡响,这幅画要是拿出去拍卖,每个数十万别想买下来。”

  对文墨上的事一窍不通的银霜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四五到六,听钱松这么说,立刻反驳道:“我才不信,要是那样的话让我父王天天画画卖钱不就行了,干嘛还要建立野狼?”

  “银霜兄弟,这你就不懂了,这种东西都是物以稀为贵的,如果大王天天画画,数量多了,就算是他画的再好,也变得不值钱了,更何况如果斩风大王靠画画为生,你觉得你还敢如此大胆的和刘志父子对着干吗?”

  银霜一窒,顿时被噎的无话可说。

  斩风急忙站出来转移话题:“扇子的正面我画好了,只是背面该写什么好呢?”

  吴剑微微一笑,心中暗道:“总让你们显摆也不是个事,作为扇子的主人怎么能落后呢?”

  因此他挽起袖子,说道:“叔叔,我已经想好要写什么了,背面的字就让我写吧!”

  一听吴剑要亲自上手,斩风和钱松都一阵惊讶,就连朱墨和贾鑫也很好奇,平时吴剑看起来虽然文质彬彬,但从来没显露过笔墨上的功夫,他如此年纪字能写好吗?如果背面的字写不好,这扇子可就毁了。

  银霜也是一副不可置信的模样,“老弟,你确定你要写?如果不行的话就别逞强了,你想写什么告诉我父王,让他执笔比较把握。”

  吴剑无奈的白了银霜一眼,“大哥,你就这么不相信我?你就看好吧!”

  见到吴剑自信的样子,斩风有些迫不及待的将手里的毛笔递到吴剑面前,他非常想见识一下吴剑的字写的怎么样。

  吴剑接过毛笔,深吸口气,旋即在众人惊奇与期待的目光中猛然下笔,顿时一个个苍劲有力的字出现在扇面。

  醉清风

  清风轻舞绕山川,携香醉物花展妍。

  拂去乌云光万丈,留得光明天地间。

  一首名为《醉清风》的诗很快出现在扇面之上,当最后一笔写完的时候,吴剑忍不住说了一声:“以后这把扇子就叫醉清风了!”

  可是当吴剑写完,房间里的人却诡异的半晌没发出一丝声音,因为吴剑写的字……简直……太……太他妈的好了!

  每个字,每一笔,都是那么饱满奔放,既有龙飞凤舞之大气,也有行云流水之连贯,就连在这方面浸淫多年的斩风,都不得不对吴剑的这手字暗暗叫好,一向“文盲”的银霜也不禁感觉到,这手字配斩风的画绰绰有余。

  好半晌之后,斩风才感叹道:“没想到今天我又在吴剑的身上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对他的字,连我也自愧不如。”

  钱松小声念了一遍这首诗,旋即深深地看了吴剑一眼,说道:“吴剑兄弟真是心系苍生啊,拂去乌云光万丈,留得光明天地间,这份想要除去世间邪恶的气魄,在下真是佩服,佩服!”

  看着他们一个个吃惊的表情,吴剑心里这个美啊,幸好自己从小练了十年的毛笔字,没想到这一拿出来有这么大效果,至于那首诗?什么狗屁诗,那只不过是地球上一个总是扑街的网文写手飞玄剑瞎写的,自己只不过借鉴过来而已。

  “嘿嘿,大家看着还行的话就好了,我还怕写的不好浪费了斩风叔叔的这幅画呢。”吴剑很无耻的装了一下X。

  钱松呵呵笑道:“醉清风扇?很不错的名字,看来我这次并没有送错人啊!”

  吴剑赶紧转移话题,有些时候装过头了会适得其反。

  “钱大哥,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做任务?”

  钱松坐回到椅子上,说道:“当然是越快越好,不过估计黑石监狱的事过后你们还没完全休息过来,这样吧,等你们休息好了,就来钱程似锦酒店找我,这一阵子我会一直在那,到时候我带你去我家就行了。”

  吴剑暗暗点头,自己和银霜的确需要休息一下,而且一些事还得自己去处理,这个黄金任务,看起来轻松,但是钱松不可能无缘无故送这么多钱,想必其中肯定有什么缘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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