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别梦 第15章 圣经课程(15)
作者:景山少爷的小说      更新:2017-11-12

    小心研究自亚当到耶稣基督的族谱,就会发现共约六十代,而六十代中又约以十代作为一组,每一组均代表着弥赛亚来临的一项真理,我们先看第一个十代:亚当塞特以挪士该南玛勒列雅列以诺玛土撒拉拉麦挪亚挪亚是第十个人,撒但想从人类历史的起点就破坏弥赛亚的希望,使亚伯被杀,它失败了,于是又在第十代挪亚的时候,叫整个世代的人都败坏了,但在所有人都离开神之际,有一个人却与神同行,在那世代是一个义人(创六9),到全人类都遭受毁灭的时候,这一个人和他的家庭却得以保存;撒但一切的能力,以致人类所有的罪恶,均不能叫神的计划落空。我们再看第二个十代:闪亚法撒沙拉希伯法勒拉吴西鹿拿鹤他拉亚伯拉罕在这里,亚伯拉罕也是第十个人,他是选民之父,弥赛亚之族谱亦由他而起(参太一章),是神特别亲密的一个朋友,领受神特别的启示,神亦向自己发誓要赐他一个无条件的应许。我们再看第三组的十代:以撒雅各犹大法勒斯希斯仑亚兰亚米拿达拿顺撒门波阿斯这里,波阿斯也是第十个人。波阿斯又怎样呢?这正是小小的路得记要告诉我们的(到这里,我们岂不更看见路得记的珍贵呢?)是波阿斯把一个外邦的女子带到大卫与弥赛亚的族系去,路得既能进入那系列,岂不也表征地把一切的外邦人都带进去吗?现在外邦人与犹太人都可同沐于一个希望之下,同等候一位弥赛亚——那个外邦人之光,以色列人的荣耀的弥赛亚。不错,路得对我们这些外邦人的意义尤其重大,她在弥赛亚的族系里,像一颗外邦之星,焰焰生辉。(另外三组稍迟再述。)写于何时?本书发生的时间是在士师时代,但成书时期约在大卫作王的时候,这推论是根据下面的思考而成的:(1)「当士师秉政的时候」(一1)原文是作过去式,句之前且有一句「那日子已成过去」,不晓得中译本为何略去。这句很明显地指出成书时间是在士师之后,而作者是回顾过去曾发生过的事。(2)四章七节提到曾在士师时代流行的一些习俗,这表明到写书的时候,该习俗已成过去(故作者用「从前」一词),而要一习俗过去,必要相当时日才成。(3)第四章尾之族谱,一直记到大卫一代,然后便停住了(参四17~22),假如是在大卫之后才成书,为何要停在那里?若是在大卫之前成书,则更无可能提及大卫这个名字。(4)大卫统治的时间,长得足够叫在士师初期或中叶流行的习俗,慢慢消失(譬如一百到一百五十年吧),我们都知道,大卫是耶西第七个儿子,又是波阿斯的曾孙,连同他登基后的日子,这就会跟路得记所发生的事相距约一百到一百五十年左右。在另一方面说,大卫作王的日子,也不会长到忘记路得记中某些事情或人物的细节。本书若在大卫之后才写,就会有这个危险。(5)大卫作王的时候,是希伯来历史中书写相当发达的时代。大卫本身就是一个喜欢写诗作书的一个人,他一定会招聚不少文人墨客在左右。再说,大卫是一个对人满怀同情与爱,他对先祖这一个摩押血统的关系必然感到兴趣,(6)读撒母耳记上二十二章三到四节,「大卫从那里往摩押的米斯巴去,对摩押王说,求你容我父母搬来,住在你们这里,等我知道神要我怎样行,大卫领他父母到摩押王面前,大卫住山寨多少日子,他父母也住摩押王那里多少日子」,由此可知大卫绝不会以这一点摩押血统为耻,且以宽怀大志而论,亦鲜有过于大卫者。综观上述各点,我们相信路得记成书的时间,应该是在大卫作王的时候,且在本书中,我们也发现大卫时代的一些痕迹呢!在我们开始下一课之前,请先参考下面全书的大纲。路得记先苦后甜的爱第一章爱的决定:(路得尊贵的选择)路得,忠贞的媳妇—在拿俄米愁苦之际追随她。第二章爱的回应:(路得谦卑的服侍)路得,摩押的拾穗者—帮助拿俄米逼切的需要。第三章爱的要求:(路得温柔的求助)路得,贤德的代求者—向正直的波阿斯求助。第四章爱的报偿:(路得婚姻的喜乐)路得,蒙爱的妻子—完美的祝福与喜乐。 旧约篇第二十七课路得记之二题示:再仔细把本书读两遍,按上课之大纲,找出有关事实来。当最后一日已西沉,黑夜尽成过去;当太阳依然埋葬,于忧邑的坟茔;当星辰如腊炬之寂灭,海洋也不再起伏;当风暴抖掉它的诡诈,动乱亦已遗忘;当余下一片唇也麻痹,最后的祷词已止住;爱仍坐在王座——永存不朽,在荒芜僵凉的世界。——埃伦第一章在士师秉政的时候,迦南地遭遇饥荒,连向以富庶肥沃的伯利恒也不能幸免。就在这断粮的威胁下,原藉伯利恒的一个希伯来人,以利米勒,就带着一家大小,他的妻子拿俄米,两个儿子玛伦和基连,逃荒至摩押,暂谋庇身。我们相信这家人是敬畏神的,为了生计而离开祖地,投奔拜偶像的摩押,下那决定必然是痛苦的。到底他们仍是去了,结果他们也错了!离开迦南应许地,离开蒙拣选的以色列同胞,他是错误地离开了。以色列人都知道,饥荒临到的唯一原因,就是因为他们离开了神,走了歪路(参利二十六章)。他们去到摩押地,却病倒了;为了寻找生计,连生命都丧失掉,他们指望口粮,得到的却是坟茔。以利米勒先死去;然后两个无父孤儿先后与摩押女子结了婚(另一件错事——参申七3);不久,两个儿子也就一坯黄土长埋摩押地下。留下两个年轻的寡妇,伴着早已丧夫的婆婆拿俄米,流泪眼看流泪眼。时光流转,霎眼间十年就溜过了,他们听到自己的祖家食有余粮,就决定回去。在这段日子,她两个媳妇对婆婆的爱日增月长,希望与她一并归去,因为她们从拿俄米身上,找到那独一的真神耶和华。她们婆媳之间的爱,都不是自私自利的,拿俄米不想拖累她们,就劝两个媳妇各回本地去,俄珥巴听从了,路得却决定留下,为着孤苦伶仃的婆婆甘愿冒任何的危险。下面一段话不单是感人肺腑,亦是鲜见之一段自剖词:「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那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那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那里死,我也在那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神重重的降罚与我。」(一16~17)。要完全欣赏路得舍己忘我的爱,就一定要了解拿俄米是怎样劝她的儿妇:「你们各人回娘家去罢,愿耶和华恩待你们,像你们恩待已死的人与我一样;愿耶和华使你们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一8~9)请特别留意「平安」一词,「愿耶和华使你们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希伯来文menuchah不单是普通平安之意,乃具有「安全的荫庇所」的含义,是希伯来人用来形容「夫家」的,故此这是女人的menuchah。按古代东方的观念,未婚或失婚的女人是没有保障的,她们唯一得到尊敬和保障的地方,就是丈夫的家中,只有在那里她们才不会被轻视或侵害。拿俄米有鉴于此,就催俄珥巴和路得早日回到摩押老地,另再嫁人,好得安全,敬重与尊严。正如拿俄米黯然地说,她已没有儿子可以娶她们了。她们若坚持要回以色列,不单全无前途可言,连安全也会成问题。她们若留下,重新找到荫庇是没有问题,但回到迦南地呢,以色列的律法是不准娶外邦女子为妻。了解这一点,就不会苛责俄珥巴之舍婆婆而去了。明白这一切的代价,我们才会欣赏路得爱拿俄米的荣美,为着婆婆,她愿意接受一切,忍受一切!于是拿俄米归来了——带着摩押的媳妇归来了,「合城的人就都惊讶,妇女们说,这是拿俄米么?」一19)到此,第一幕也就完结。第二章第二章掀起路得记的第二幕,这也是美得出奇的一幕。那时拿俄米陷于在陈之困,只好让路得到田野,拾些遗下的麦穗度日;舍己忘我,任怨任劳的路得很愿意为着养生之粮而干这卑下却是诚实的工作。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亲族中,有一个人名叫波阿斯,是个大财主,路得就是到他的田野里拾穗子。从第二章的记载看,波阿斯实在是一个满有同情心和男子气慨的人,他深为路得的谦柔与美丽所吸引,而路得对她婆婆的事情,他亦早有所闻(二11),他便极力要求路得只在他的田里拾麦穗,且给她各种方便和保护,务使她与婆婆的生计不成问题。路得第一天回到家里,她婆婆立刻就看出是神的手在引导供应她们,路得便一直在波阿斯的田里拾穗子,直到收割的季节过去。第三章这一幕出现了*。对现代的人看来,可能有点怪异,但在当时的风俗来说,却是十分合情理的。那时,麦秋已过,收割亦完结了,路得与波阿斯亦不能再天天在阡陌间相见,但他们已经互生情愫,只是这个有钱的亲戚还没有采取什么积极的行动,他们就怏怏而别。拿俄米看出路得的心事,忧郁漫过她柔弱的心灵,她就想办法探知波阿斯到底有什么打算,把事情找出个头绪,总比呆在浓雾中更好。她的方法是十分纯洁的,跟希伯来人的风俗和摩西的律法吻合;申命记说:「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申二十五5~6)拿俄米遣路得去见波阿斯,要他为他的族兄以利米勒立嗣,这命是按着希伯来人的律法而行的,同时也好为路得寻找安身之所。我们从波阿斯*的说话(三10~13),就知道他是充份了解的。我们特别留意波阿斯和路得怎样用「亲属」这一个词。路得说:「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波阿斯就说:「我实在是你一个至近的亲属,只是还有一个人比我更近。」个「亲属」,在希伯来文是goel,而希伯来人有关亲属的或远亲的律例,十分值得留意,那些律法在利未记二十五章,民数记三十五章,申命记十九和二十五章,均有详细叙述,简言之,作亲属的有三种义务:(1)他的兄弟若因贫穷而变卖了田地,或**为奴,作亲属的要为他赎出。(2)他的兄弟若身受人害,作亲属的要为他复仇。(3)他的兄弟若膝下犹虚而离世,作亲属的要与他妻子同房,生子作他的后嗣。很明显的,这些律例的用意,无非是保存以色列人,免受减族的危险。作亲属的资格,一定是要至亲,若至亲不在或不肯,则由近及远的推下去。每一个至亲的都是亲属的成员,当然,最亲的一个应先履行义务。明白了希伯来人亲属的条例,才能充份了解第三章的背景,郭斯博士(Dr.SamuelCox)说得好——「一个拥有肥田千顷,钱财无数的富翁会睡在麦堆旁(第7节),这不是不可能,只是那时代距离现在太远,以至从现在的眼光看是有点不可思议而已;无论如何,当路得轻轻爬进波阿斯的脚下,用他的外袍(中译作[被])盖着躺下,她只是按着当时的法律而作出合理的要求而已。」当路得说:「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波阿斯立刻明白她只是要求保护。原来按当时的风俗,在婚礼中新郎要用他的外袍盖在新娘的头上,表示一生一世要保护她。这就是当时的情形:波阿斯惊醒后,发现路得躺在那里,起初是有点愕然的,但听到路得所说之后,他立刻了解到路得的情况,而且十分欣赏及同情她;我们看到十三节,波阿斯回路得的话中,看出他不但十分尊重路得,而且也表明他是一个可敬的人。现在我们就可以看出他当晚为什么没有答应路得所求的——(1)他年纪比路得大许多。(2)他不是路得的至亲。波阿斯脑中可能还有第三个问题,那就是若要履行亲属的义务,对象可能是他兄弟以利米勒的妻子拿俄米,虽然她既差路得来,就表明她是愿意让路得承受那权利。波阿斯把「六簸箕大麦」给路得带回家,就等于告诉拿俄米他是必会立刻办妥这件事,绝不耽延。第四章第四章的场面至为感人,也是全书精华所在。波阿斯没有耽延,他立刻在城门口(按当时的风俗)召集了长老,见证人,那无名的亲属起初愿意负起义务,赎回以利米勒之田地,但后来知道要娶路得为妻时,他放弃了,他说「恐怕于我的产业有碍」,他理由大概是鉴于基连和玛伦娶了外邦女子而招天谴,他若重蹈覆辙,说不定就惹祸上身,他便退出了,又按当时的风俗,将鞋脱下来,交给波阿斯——这风俗是源于当时的人若承受合法的土地,就要踏足在该地上。立时,在城门口的长老和见证人就说:「我们作见证。」(四11)对波阿斯来说,路得比千顷良田宝贝得多了,她立刻就作了波阿斯的妻子,路得也因而生了一子,就是耶西的父亲,大卫王的祖父——以色列人最伟大的王的祖父。至于拿俄米的喜乐就更大了,她成了这个孙子的养母——没有比这个婴孩的养母更温柔,更甜美的了。无怪乎城中的妇女对她道:「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养你的老,因为是爱慕你的那儿妇所生的,有这儿妇比有七个儿子还好。」(四15)这故事是以饥荒,死亡,哭泣开始,却以丰足,新生,和喜乐结束。一夜虽有哭泣,早晨必有欢呼,起头的愁云为后来的旭日驱散,这本书提醒我们一个真理,一个古旧的真理:一个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的爱,到头来必不会落空的。表记方面重读路得记,我们就会发现整个故事的发展,实在是预表着一些重要真理的。我们先看书中各人物姓名的意义。书中出现的第一个地名是伯利恒(Bethlehem),那是「粮仓」的意思(Beyth:仓;lechem:粮,或面包),第一个人物的名字是以利米勒(Elimelech),意思是「我的神是王」,或「我的神是我的王」(Eli:我的神;melech:王),以利米勒的妻子是拿俄米(Naomi),意思就是「甜」,或「馨香」。因着饥荒,他们就离开了伯利恒,在外邦之地谋生,他们带着的两个儿子,一个名叫玛伦(Mahlon),意思就是「欢乐」,或是「乐歌」,另一个名叫基连(Chilion),意思就是「饰物」,或是「完美」。他们在试炼之下,就忘记了与神立约的身份,与外邦人妥协,一起活在污流中。在摩押地,以利米勒(我的神是我的王)死了,跟着玛伦(乐歌)和基连(完美)也过去。拿俄米苦撑了十年,两个寡妇回来了,这时她不再是拿俄米(甜美,馨香),她自己说:「叫我玛拉」意思就是愁苦。难道这还不够清楚表明路得记是一预表吗?以色列人在迦南地本就是神权统治的,神是以色列人的王,以色列就是以利米勒——他们可以说「我的神就是我的王」,以色列人是与拿俄米——甜美,馨香与祝福——结亲,他们的后裔就是玛伦和基连——乐歌与完美。但当以色列人落在试炼中,他们就妥协了,走迷了,离开与他们立约的神。以利米勒死了,以色列人再不能真心真意地说——我的神是我的王;玛伦和基连相继离世——乐歌止住了,敬虔与完美埋葬了;最后一度是「甜美」和「馨香」的拿俄米回来,但却是悲愁的余种,就像日后以色列人在以斯拉和尼希米领导之下回耶京一样,「空虚」与「愁苦」。但在拿俄米归回的当儿,路得(意即满足,或悦目)成为焦点,她是预表教会的,可从下面三处看出来:(1)在麦田的路得。(2)在麦堆的路得。(3)在波阿斯家中的路得。我们分条说明:第一、我们看见路得在收割的麦田拾穗子,一个异地的、可怜的、一无所有的女子,她在以色列地与约的应许上,本就无分无关,她却在耶和华的荫蔽下寻求安身之所,向富有和尊贵的波阿斯求恩待。波阿斯的意思就是「他里面有力量」,这是贴切的;他的强壮,富有,尊贵,优雅等方面,就是预表基督的,尤其是当他慷慨又温柔地看待路得,和日后娶她为妻等方面。第二、我们看见当路得求助无门的时候,她来到波阿斯那里,躺在麦堆旁,她把一切都投上去,她相信波阿斯的仁慈,尊贵,与及恩慈可以救赎她;一无所有地来到他面前,却因他先爱她,她就完全投上去了,躺在他的脚下,求保护、供给、荫庇。至终她所得的,远超过她敢于想像的。第三、我们看见路得既被波阿斯赎回,她就与他联为夫妻,与他分享他的生命、房子,以及一切财富与喜乐。我们不需要太尖锐的洞察力,就可以看出整个故事就是基督与教会的预表。从记载方面看,也许路得一方面是稍多笔墨,但波阿斯的重要性却是不容抹杀的。波阿斯既是预表救赎者的,他就一定要有三方面的条件才成。(1)他一定要有救赎的权利。(2)他一定要有救赎的力量。(3)他一定要有救赎的心愿。基督是我们的亲属,他也(1)是有作我们亲属的权利。(2)是神的儿子,因此有救赎的力量。(3)同时有救赎我们的心愿。我们的救主不单把我们失去的土地赎回,他叫我们成为他的新妇,永远分享他的生命、国度、财富,与及永恒的喜乐。在他里面,我们得着的比亚当失去的更多!谁是个无名的至亲呢?(四6),重读下面的经文就会清楚了,「亚扪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他们的子孙虽过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申二十三3),在路得记四章六节那无名的至亲就是预表律法;律法本身是公平的、正义的,对路得却是没有笑容,没有地位,也不欢迎她。他愿意按律法规定的代赎田地,但一知道路得也在其中,他就退出了。律法对我们这些罪人,对神是分隔的外邦人半点不能作什么。它不能重生我们,不能赋予我们能力,它只能定我们的罪,感谢神,为聿法所拒的摩押人,却为恩典所悦纳,愿因犯罪而听到西乃山判罪的人——凡犯罪的必不能存活,都听到加略山满有恩慈的说话:「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五24) 旧约篇第二十八课撒母耳记上之一题示:把本书由头至尾读一遍,然后再重读一至七章两遍。那么,对圣经我们又该作何想?我告诉你我们该怎样想。我相信圣经作者都是神特别拣选,特别训练,又接受圣灵特别的引导与感动,以至他们可以全然无误地把每一卷书写下,构成了这本在事实记录上是真确的,在命令颁布上是权威的圣经——神的话语。——马曹(JGreshamMachen)我们已经向温柔优雅的路得告别,现在翻到圣经的另一页撒母耳记。这本书把以色列历史中最堪尊敬的人物之一——撒母耳,开启在我们面前。这本撒母耳记上就是旧约中三本所谓「叠纪」(DoubleBooks)中的一本——撒母耳记上下、列王纪上下、历代志上下——三本「叠纪」是一组完整的记录,是以色列国历代王朝的递嬗与替记。撒母耳记与列王在希伯来文圣经中,撒母耳记上下原是一书,列王纪上下和历代志上下也是如此。它们之分为上下二书,始源于七十士译本。在七十士译本中,撒母耳记上下和列王纪上下分别称为列国一书、二书、三书和四书(BooksoftheKingdoms;所谓列国者,其实是指南国犹大和北国以色列)。到武加大拉丁文译本——耶柔米之著名译本,约于主后四世纪完成——仍依那种分法,不过就称之列王一书、二书、三书、四书(BooksofKings)。英文钦订译本中在撒母耳记上,另附一子题:「或称列王一书」,就是源于此,到修订本时,撒母耳上下和列王纪上下才除去此子题。有些学者对撒母耳记之分成上下诸多诽谤,却总掩不了它们的证据。撒母耳记下明显是关于大卫四十年的统治,把它分别出来,自成一书就十分自然了。至于撒母耳记上所包括的时间,也是自成一段落的,它由撒母耳的出生——最后一位士师,到扫罗的死亡一最早一个王,其间共约一百五十年左右。就是单纯为了兴趣吧,撒母耳记上也是不容错过的。它不单把当代重要的史实展示在我们面前,更把三个极重要的历史人物——撒母耳、扫罗,和大卫剖析出来。这三个人物就把全书的分段拱托得条理分明,叫我们不易忘记:一至七章:撒母耳八至十五章:扫罗十六至三十一章:大卫当然,此三个人物的分段是彼此重叠的,撒母耳一直活在扫罗的统治期内,又眼见大卫之兴起,而扫罗的统治期亦延申到大卫三十岁那年;尽管如此,却无碍于我们上述的分段。在前面七章,撒母耳是中心人物,跟着的八章,则全部集中在扫罗身上,撒母耳则退身幕后,余下的焦点便集中在大卫身上了。中心信息在撒母耳记上,我们不用花大多笔墨在详细分析上,我们只要好好记着——此后亦不易忘记——撒母耳记上是以色列人由神权统治过渡到君主政体的历史;而那三个重要的人物乃是:撒母耳:最后的士师扫罗:最早的君王大卫:最伟大的王我们若能把握这一点,书中属灵的教训就永志不忘。神曾呼召以色列人,与他们进入一特别关系,神自己就是他们的王。后来他们不顺服,招来神的杖责,却仍喜欢这个神权统治。后来列国日渐强盛,他们有一个可见的王治理他们,认为这是他们强盛的主因,就趁撒母耳年事渐高,乘机施加压力,要求为他们立一个王。这个悲痛的选择记在第八章,应该仔细阅读。他们的选择是一退步的选择,只是接着表面的需要来选择,这是出于人的智慧,不是出于对神的信心。这是退而求其次,是拒绝神最好的而选上次好的——二者的分别何啻天壤!他们以为这样就可以解决许多问题,会叫事情变得出奇的容易,只要像邻国有王治理,就会像他们一样强盛;可惜不一会,他们的美梦就粉碎了,他们被自己所欺骗,他们正吃着拥立的王的苦头:这就是本书的中心信息:我们若想妄用人的智慧去越过神的道路,为着寻求次好的,来代替神最好的,到头来只会自讨苦吃,愁苦增加。神最好的只为少数人存留,为那些敢于忍受试炼者存留;神次好的,却只好给那拒绝接受最好的。敢于为应许而冒险者,绝不比苟且偷安的人困难:次好的是多固执的敌人,它叫我们永得不着最好的;挺起胸膛受试炼吧!你的选择不会叫你后悔,那萎缩、放弃,和逃避十字架的人,也同时失去最好的产业。现在让我们简略地研究这三个特出的人物,第一个是撒母耳。撒母耳(一至七章)撒母耳一生的记载,过失甚少;若以领导一个国家之诞生的人物来说,就只有摩西几堪比拟。撒母耳的工作,可以说是为一个君主政体立下常纲;由现在开始,我们可以看见以色列人是在君王的统治之下了。除此之外,撒母耳也是为先知的职责立规模的第一人。在他之前,以色列先知的斗蓬破裂了(民十一25;士六8)。摩西曾被称为先知(申十八18),但先知的职责还没有正式建立起来,到撒母耳的时候,他创建了先知学校,也立下先知圣职,因此他堪称「第一位先知」而无愧,在下列新的经文之中,我们可以略见一斑;「从撒母耳以来的众先知,凡说预言的,也都说到这些日子。」(徒三24)「此后,给他们设立士师,约有四百五十年,直到先知撒母耳的时候。」(徒十三20)「我又何必再说呢?若要一一细说……撒母耳和众先知的事,时候就不够了。」(来十一32)撒母耳的重要由此可知,他结束了士师时代,开创了先知的圣职,创办了国家最伟大的教育运动,膏了以色列第一位王扫罗,和最伟大的君王大卫。他短暂的出现以色列人接受的训练,可说是集当时之精英,十二支派是在当时具有文化最璀璨的埃及中长大,然后他们又是在最有学问的摩西领导之下,接受了至今仍无出其右的律法与诫命。尽管如此,我们可不要以为以色列人当时的程度,已足与摩西等伟大的领袖并驾齐驱,摩西过世不久,他们就开始退步,直到士师记的时候,他们又回复至野蛮人一样,轻视神为他们定下的尊贵目标,任意生活,放纵情欲,直到国家几频于灭亡而不省悟。非利士人反因这些新移民的刺激而奋力图强,再加上不断增添的武器,不久就使以色列人成为臣下之民。因此犹大早期漠视神的命令,不征服沿岸之民族,现今就自吃苦果了。就在以色列人快要亡国灭族之际,撒母耳来了;当时的情况真是再糟也没有的了,但撒母耳就把日渐崩溃的以色列重建起来,使他们成为一个有组织,有秩序,而又进步的国家,路途虽是崎岖难行,他们到底是步上正轨,正迈向神的计划,为独一的真神向全人类作见证。他的教育工作撒母耳使以色列国成为有教育制度,和有秩序的政府国家,这在他们当时不单是一创学,也是必须的。这一切改革的基础,就是要恢复他们的宗教和道德生活。立国之道,又岂能离开这根基呢!再者,我们看见撒母耳过人之处,乃在不全然倚靠个人的影响力。好多政治上的领袖到头来失败的原因,是太信赖自己的魔力,这种一旦过去,他的工作就会瓦解,没有久存的价值。以色列人若要根基稳固,就一定要有一种制度建立起来,使人民不继续不得向上,直到神为他们立下目标。撒母耳为要叫以色列内部可以被建立,他就建立了学校,这个不单使以色列的国民教育水准得以提高,也会使他们更容易了解真理,明白独一真神的意义,从而建立起敬拜耶和华的风气。撒母耳作士师的期间,一定深感国民教育的低落,无从向他们解释正义到底是什么一回事,我们从满有恩赐而到头来失败得非常悲惨的扫罗,就了解到他们教育的程度,这也许是为什么撒母耳迟疑不愿立王的原因之一吧。学校是急需待兴的,以色列人才会有机会受教育,培养出有见地的领袖来。于是大卫及其官员渐渐成材。不久,以色列的先知学校纷纷建立了,年轻子弟可以学习写字、读书,和得到知识,整个国民教育的制度也慢慢得以普遍,而影响至全世界,至今我们仍受益不浅(译者注:今天西洋教育史的学者承认,学校制度是始于以色列的先知学校的)。若没有国民教育,受启示写圣经的人就变得不可能,我们可以这样说,新旧约圣经作者,大部分都是受惠于撒母耳所创立的教育制度。撒母耳的另一建树,就是创下了君主立宪制度,这又是超时代的睿智成果。从某程度来说,撒母耳不愿立王,原因就是时机未成熟,一种受限制的君权只可能由受过教育的人担任,但撒母耳写的「国法书」(撒上十25)对一个文盲的扫罗能发生什么影响?果然,扫罗的表现被撒母耳不幸言中。撒母耳心目中理想的政府,是由一个平民手握王权,却是受制于神明文的律法,和神的先知,这是君主立宪。大卫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人,因此他可以坐上以色列王位,我们从大卫一生事迹看,就知他从来没有把自己高置于神的律法之上上,也没假借神的律法,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他是严守神的律法来治理以色列人的。由此可见撒母耳是一个怎样伟大的人:创办了国民教育的制度,又建立了君主立宪的规模,其功岂可忽视。撒母耳记上自神权统治到君主立宪撒母耳:最后的士师(一~七)他之出生及青年期(一~二)他之呼召及事奉(三)他之时代与工作(四一七)结论:七15~17扫罗:最早的君王(八~十五)他之受膏为王(八~十)他之初期功勋(十一~十二)他之晚期失败(十三~十五)被弃:十五23、28、35大卫:最伟大的王(十六~卅一)他受撒母耳膏立(十六1~13)他在扫罗面前事奉(十六14~廿)他的逃亡期(廿一~卅)扫罗之死:卅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