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狗王估计是想咬断我的脖子的,可它比量了半天认为那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它就是再蹦跶也跳不出那个高度。
我手里的棒球棒刚从右手转移到左手,他是准备用右手把那支木枪拔出来,一手棒子一手木枪,我估计就是鬣狗还敢冲上来,也得掂量掂量他手里的这两个家伙。
就在这时,左腿传来一丝疼痛,虽然不算锥心刺骨的疼可也让我咧起了嘴。
低头一看,鬣狗王已然死死地咬着我的大腿没一点松口的意思。
鬣狗王每次捕食时最得意的地方就是咬住了猎物不松口,只要被它咬住的猎物就是跑到天边也别想挣脱它的利齿,只要它咬住了猎物,它的手下七嘴八舌的就会把这无法挣脱的猎物五马分尸,有些体积比它巨大数倍的动物都丧命在它的口下。
本次偷袭得手,狗王不由暗自得意,只要自己不松口,接下来它的狗崽子们就会一拥而上,将这只猩猩咬成一副骨头架子,虽说以鬣狗的口味来衡量,猩猩的肉还真就难吃,可它要的是复仇。
人类有句名言叫经验主义害死人,鬣狗王又被自己的经验忽悠着了。
它做梦也想不到它咬住的压根就不是一头真正的猩猩,要是非往猩猩那个科里算的话,它咬住了一条腿的猩猩充其量只能算是猿族的二乙子,也就是学名叫两合水的东西,而且这个两合水还合到人类身上去了。
以人类的智慧结合猿族变态的身体,对狗王来说它这就是耗子和猫亲嘴----找死。
我一看是狗王这该死的东西咬住了自己的腿,不由心头火起,老子如果还是人的身体被你这么一咬估计十有**就坐轮椅了,可是老子现在是猿的身体,你这动作这不就是活的不耐烦了吗。
和一个猿这样强壮的身体并且具有人的智慧的生物为敌,这是狗王的最大的失策,它绝对应该总结一下这样的教训。
我没打算把这些经验用嘴告诉狗王,而是通过手里的棒子间接地把这个真理传输进了狗王的脑袋。
狗王的脑袋相对来说硬度还真不是盖的。
我用本垒打一般的力量挥出的棒子竟然没打碎它的脑袋,这多少还是让我吃了点小惊。
狗王的脑袋虽然还保持着完整,可身体却飞在了半空,看那飞翔时的初速度,估计十几米的距离内没它落脚的地方。
即使好不容易落在了地上,狗王却也摔得眼冒金星,脑袋里面已经全是浆糊了。
那些原本要冲上来大快朵颐的狗子狗孙们一下傻眼了,在它们的心目中,狗王就是至高无上的存在,是天下无敌的象征,就是对上非洲之王狮子,狗王也敢跑到它们眼前去呲呲牙。
这么英武的狗王竟然被一截树枝打飞了,这对鬣狗们的脑袋来说是个无法接受的事实。
狗王竟然敢咬了我的猿腿,我认为不让它付出血的代价就起不到杀一儆百的作用,毕竟周围围着十几只狗视眈眈的凶猛鬣狗不是什么赏心悦目的事儿。
趁四周的鬣狗脑袋还处在傻逼状态时,我手里的木棒刮起了一阵旋风,眨眼间就将三只鬣狗揍成了小鸟在天空翱翔。
狗王的脑袋终于恢复了清明,恢复后它做得第一件事儿不是对我发动再度攻击,而是转头就要跑。
一直盯着它的我不由心里一阵鄙视:又来这套,还想跑!
在狗王的身体窜起的一霎那,我手里的木枪也划出了一道弧线。
狗王跳起的高度很完美,一身斑点的皮毛还在阳光下闪出了一丝丝的光芒。
我甩出的木枪弧线更完美,像一道彩虹在空中划过准确地落在狗王的前进的路上。
书上说:两条直线相交就会产生一个交点。
狗王逃跑的方向是一条直线,我甩出的木枪也呈一条直线,两条直线终于在某处相交产生了一个交点。
这个交点就是狗王的脖颈处。
“刷”的一声,木枪从狗王的脖颈处穿过,直接把狗王钉在了一颗矮小的树干上。
狗王的身体只来得及蹬了几次腿,连一点呜咽都没发出就嗝屁着凉了。
俗话说:树倒猢狲散。那意思是一棵树倒了,栖居在树上的猢狲便四散而去,这话所含的意义范围很广,用在鬣狗身上同样合适。
鬣狗虽然不生活在树上,可树要是倒了它也得跑,要不非砸头不可。
现在树虽然没倒,可鬣狗们已经四散奔逃了,因为它们的老大被一只树枝钉在了树上,眼见是活不成了,没了领头的它们还呆在这里就是找不自在了,所以,万狗奔腾逃命去了。
对这些鬣狗我没有赶尽杀绝的念头,就是有这样的念头我也追杀不起,这四散奔逃的场面根本让我不知追那只好,索性也就不去追杀。
用一哄而散来形容鬣狗的逃跑一点都不为过,只是几个眨眼的时间,鬣狗们便消失的无影无踪,只留下鬣狗王的尸体被木枪钉在树上像一道沧桑的风景。
来到狗王的身体前,我伸手拔下了木枪。
木枪这么犀利哪有废弃的道理,至于狗王的尸体自然有动物来料理。
我必须尽快离开此地,几只鹰已经在天上转来转去,那凄厉的叫声已经有点急不可耐了,或许下一刻它们就会一个俯冲冲下来。
我可不想被某只瞎眼的老鹰当成猎物。
快速地离开了这里回到了森林,爬到一棵树上一边吃着野果,一边想着刚才发生的事情。
非洲丛林里大部分的动物都保持着群居群猎的生活习惯,别说这些鬣狗,就是狮子都是成群结队地捕食,这符合非洲丛林残酷的环境,像自己这样单枪匹马地当游侠的种族还真不多见。
当游侠的好处是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而且还自由自在地浪迹天涯,缺点就是危险性不知扩大了多少倍。
像今天碰上鬣狗群还好对付,这要是碰上一群狮子,自己是不是就变成了别人的盘中餐了?
世间万事安全为大,生命都消失了,那些荣华富贵什么的都变成了扯蛋的东西,天大地大比不上安全为大,这个问题一定要考虑,单枪匹马的个人英雄主义不适合在非洲生存,毕竟自己这具身体的前主人就是死在单枪匹马之下的。
问题似乎有点清楚了,要想在非洲丛林活得潇洒,好像必须得有自己的群体或叫部落,有了部落就有了安全,而且部落一旦壮大安全等级就会提高,等部落壮大到一定的程度,非洲之王的帽子自然就会降临在自己的头上。
非洲之王!
这个词一下子就在我的脑袋里扎根发芽并很快地闪出了金光。
对,要是成了非洲之王看谁还敢在我面前耀武扬威!
我的心脏开始呼啦啦地激动起来,做人时老子普通的像塔克拉玛干里的一粒沙子,活得没一点激情,现在自己是猿了,而且还是智商最高的猿,弄个猿王当当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儿,当了猿王统一了猿族再统一非洲的丛林,做个丛林之王也算不白当一回猿类。
对,就这么干,生人时没当成人杰,做猿再不弄个猿雄玩玩也太tm失败了。
有了理想生活才不会变得浑浑噩噩,我立刻就精神百倍,开始谋划自己的统一大计。
想成为非洲丛林的霸主,必须先统一猿族,让猿族成为自己的坚强后盾,有了猿族做后盾,现在的丛林之王狮子就应该靠边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