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民国 五十三 新手爸爸教女记
作者:我若为书的小说      更新:2018-06-30

  是他这个当爸爸的晕了头了,李世杰重重一拍自己的脑门,蹲到末末跟前,看着眨巴着眼的女儿,他语重心长的说道。

  “对不起,宝贝,刚刚是爸爸不对,爸爸错了,爸爸向你道歉,希望你原谅爸爸啊!”

  “没关系,爸爸,你说的都是对的,下次我自己倒热水。”

  李世杰闻言连忙阻止,“别,末末,你听爸爸说,爸爸先前说的那些你都忘掉,以后洗手,这水爸爸给你准备,那开水你千万不能碰!那是危险品知不知道”

  看爸爸这么紧张,末末乖巧的点头,可随即想想,末末又问:“那爸爸,要是万一我想洗手的时候,爸爸不在怎么办”

  其实小家伙真正想表达的意思是,爸爸,其实我可以的,人家可是堂堂七级异能者,区区倒开水而已,小菜一碟啦!

  如果爸爸允许,她自己都能拎着两个开水瓶,去弄堂里的老虎灶打开水。

  可惜李世杰不是末末肚子里的蛔虫,不知道小家伙的心思。

  听到女儿这么问,再想到自己年后就要去医院上班了,那孩子说的这种情况,肯定是会发生的。

  既然有这样的情况,那为了孩子的安全,李世杰陷入了沉思。

  他是不是得找个保姆回家

  “爸爸,爸爸”末末看到爸爸陷入沉思,小家伙偏头连连喊着李世杰。

  李世杰回神,他想了想开口。

  “嗯,爸爸在的时候,爸爸来做,如果爸爸不在,末末可以找邻居帮忙,弄堂里的爷爷奶奶们都可以哦。”李世杰决定,占时让女儿这么对付着。

  “爸爸,其实外头的水也不冷……”

  听到爸爸要自己去找外人帮忙,最不乐意跟外人相处的末末,立马嘟嘴小声的嘟囔。

  末末的嘟囔太小声,没等李世杰听明白,厨房里响起了马有龙的大声的喊话。

  “李老弟,这饭上怎么还有腊肠”

  李世杰闻声,忙就把女儿抱到餐椅上,自己转回了厨房。

  刚刚自己摆碗筷,他便让马有龙去洗手,这家伙到洗漱间快速洗完手,就殷勤的进厨房帮忙,奖状,李世杰便让他盛饭。

  结果倒好,难道这家伙,这半天才找到饭锅

  还有,他怎么把自己蒸的腊肠给忘了!

  李世杰回到厨房,嘴中连称:“马哥,我来。”

  说着话,李世杰一边从碗柜里,取了一双筷子与一个盘子,走到马有龙身边,举着筷子,把米饭上蒸熟的两截腊肠,给夹到了手中端着的盘子里。

  然后对着马有龙说道:“马哥,劳烦你把这饭锅端出去。”

  “哎,好嘞!”

  等马有龙端着煮饭的铝锅出了厨房,李世杰这才端着腊肠来到案板前。

  用筷子把腊肠夹到案板上,用拿起菜刀,就切起了腊肠。

  不能高看男人的厨艺,特别的李世杰这样的世家少爷。

  一个能把饭做熟,能分得清盐跟白糖的他,都已经是顶厉害了!

  结果这切腊肠的刀法,却让人不忍直视。

  大多人切腊肠,都是切斜刀,一片片的腊肠也方便入口,而李世杰切的,就是拿刀在腊肠上斩了几刀,所以这腊肠还是圆滚滚的,一段一段的……

  李世杰对自己的刀法,丝毫没觉得有半点不妥。

  麻利的装盘后,李世杰端着腊肠来到客厅,把盘子放到餐桌上后,看了看上头的菜色。

  一道蒸腊肠,一道炒鸡蛋,一道豆豉罐头鱼,这罐头鱼还是因为马有龙来了,自己才加开的,另外自己还装了一盘子炒好带壳的落花生。

  怎么看怎么都不够吃,李世杰想了想,让马有龙先坐会,自己快速的从大门后边取下挂着的大衣,一边穿衣一边跑出门。

  幸好这福顺里热闹,只要有钱,便能买到东西。

  女儿空间买的烤鸡,当初在码头干了三包,后头的三包,搬到这里后,前两天自己烧不好菜,也已经吃光了。

  那剩下的茶叶蛋,因为女儿爱吃,加之不方便取出,他也就没有打主意。

  这才匆忙出了家门,到弄堂口的小摊上,买了一份猪头肉。

  这卖猪头肉的老板姓刘,来自六合,做猪头肉有一手,味道很不错,李世杰买了一斤。

  接着,他又到弄堂口的杂货铺,买了一瓶烧酒用来招待马有龙。

  买好东西,李世杰这才匆匆跑回家。

  李世杰回来时,马有龙见李世杰拎着荷叶包跟烧酒,这家伙立刻就傻笑起来。

  “李老弟,咱们都是自己人,你怎地这么客气!”

  李世杰也不多言只是笑笑,关上大门后,快步走回饭桌,把荷叶包与酒放下,自己又转身去洗了手,这才回来入座,三人开始用饭。

  李世杰平常不抽烟也不喝酒,所以对于要怎么开这烧酒瓶,他作难了。

  还是马有龙主动的揽过了酒瓶,就见他握着酒瓶,在桌角忽然往下一用力,那酒瓶盖接触到桌角时,在反作用力下应声而开,这一手,不是老酒鬼可耍不出来!

  “马哥,今日哥哥来的匆忙,小弟也没做什么好吃的,马哥将就着吃些,下次来,小弟定好好招待马哥。”

  “诶,老弟客气,这么多肉,都是顶顶好的,一般人家还吃不上,老弟忒客气,哥哥我只要有酒有这个,便满足啦!”

  马有龙一边说着,一边还指着烧酒与落花生。

  与马有龙寒暄着,李世杰当然没有忘了宝贝女儿。

  先给孩子盛了碗饭,然后把每样菜都给末末夹了些,这才把碗放到末末跟前。

  李世杰温柔的对末末说道:“末末,吃饭。”

  “谢谢爸爸。”

  末末乖巧道谢,然后端起碗,拿起勺子,便埋头与饭菜做斗争去了,全然不管这爸爸与爹说什么,眼下吃饭最重要!

  李世杰不怎么喝酒,但并不代表他不会喝,他也倒了一小盅,权当陪马有龙了。

  两个大男人,一边眯着小酒,一边吃着菜,同时饭桌上还聊起了,大家这几日的近况。

  当然,李世杰却一心二用,眼角的余光一直会时不时的看着末末,等她碗里的菜没了,李世杰就贴心的给夹上一些菜。

  “你这房子不错,地方够大,弄堂里的邻居也很热情。”

  马有龙丢了一颗花生米到嘴里,同时称赞着李世杰的房子。

  李世杰客气谦虚着,“还行,我一个大男人,到哪住不上住,这福顺里的邻居都还算不错,住这里我也放心,带着孩子过日子,想给她一个安稳的好环境,这才买下这屋子,委屈谁也不能委屈了孩子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