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笑香街 第6章:志玲,你怎么来了?
作者:爱腊迭里失的小说      更新:2018-11-19

    二傻子一个早上骟了三头牛,抚慰牛儿受伤的心灵,直到牛儿吃下一口草,朝他投来感激的眼神,他这才放心地离开。

    他得意地走在田埂上,颇有一种得胜还朝的快感。穿着几十年没洗的夹袄,不少地方露着棉花,还有几个大补丁,是他没有对吴妈耍流氓之前给缝的。

    他被生活糟蹋得不成样子,脸像块黄花梨皮,又黄又粗又糙,两个肘部、膝盖和屁股都脏得像在煤堆里滚过似的,头发就像一个毡片子贴在头上,汗珠在下面淌着。

    但令人兴奋的是,他手上的稻草绳下面吊着一小包牛杂,这是他一上午辛劳的奖赏。他的脑子里已经浮现出一锅散发着臭兮兮又香喷喷的野性牛杂汤了,嘴巴里也开始砸吧口水了。

    他还记得这辈子唯一一次上馆子,他也忘记了是什么原因,做了什么贡献,谁请客的。总之是去了,他忘记了不相干的一切,只记得那碗牛杂汤。

    醉仙楼上的大师傅做的牛杂汤,新鲜的牛肠、牛肚、牛心、牛肺和着甜甜的地瓜粉,用筷子搅拌成一块块地下到汤里煮熟,汤底是用牛骨吊出来的,所见之处全是肉,连汤带料全是真材实料。牛杂在汤里煮着,外面轻柔地裹着一层包浆,在蒸汽的推动下欢快地滚动着,带出一股沁人心脾的香气。

    然后,舀出一大碗来,加上堆成小山似的香菜,汤头那一点牛皮和牛筋抖动着诱人的光泽,再加上一碗“二踢腿”,就完美了。他把这碗充满野性的牛肉汤一口一口慢慢品尝完,放下碗的时候,嘴巴里有一股婉转的香甜,还有一种忍不住的哀伤。

    二傻子猛地鼻尖一酸,那感觉就像《食神》里吃下黯然销魂饭的薛家燕。

    狗宝长大之后,也爱吃这里的牛杂汤,吃完之后,就给自己的胃锁上了一扇门,经过多年的漂泊,这个门里进进出出,但是门上的密码依然紧锁着。他只想让后面在别的地方吃过的牛杂汤向他道歉。

    想到牛肉汤,一切都很美好,这真是一个难得的好日子!

    明净的阳光,静静地洒落在大地上。草木知春,尽管二三月里还有寒风冷雨,桃树上的花骨朵一个一个悄悄地冒出来了,有的还绽开了粉红色的花瓣。一只翠绿的山雀,扑地飞来,站在摇晃不定的枝头上,欢快地叫着。

    二傻子边走边哼着小曲,三步并一步走,不多会儿就到家了。他推门进了屋,一下子傻了,第一反应是,这还是我家吗?一下子变得那么整洁,那么明亮,还有一股久违的淡淡香味。

    “志玲,你怎么来了!”二傻子进去之后,说了一句穿越时空的话。在二傻子的眼里,吴妈就是他眼里的志玲姐姐,神仙姐姐。

    他看到吴妈站在里面,正在灶台上忙和着,孩子在床上睡得正香

    “傻子哥,你回来了”吴妈热情地跟二傻子打招呼,把他手上的东西啊接了去,准备洗干净。

    但是二傻子还是愣愣地站在那里,没有回过神来,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世界里.......

    暮春三月,西湖岸边,百花绽放,芬香袭人,六桥烟柳、苏堤春晓,好一个诗话江南。

    一个少年书生,眉清目秀,一脸呆萌,身穿一身蓝衣,头戴蓝色的帽子,两根帽带随风飘动,手上拿着一本书,念念有词。那一心一意、心无旁骛的认真劲儿,更是十分动人。

    书生随口念的一首诗,更是令万千路过的少女驻足聆听:

    十里平湖绿满天

    玉簪黯淡惜华年

    此生若得君相顾

    只羡鸳鸯不羡仙。

    此诗用情至深,引得天上落下片片飞花,似漫天大雪。他抖一抖衣袖,滚一滚余香。他转过身来,忽然发现不远处一位美貌少女正在树后悄悄看他,四目交汇,少女一脸的羞涩,转身就走。

    书生紧跟其后,一会儿不见了少女踪影,莫非是神仙姐姐下凡?

    “船家,等一等!”书生终于看到那少女上了一艘船,于是追了上去。

    “客官,你是去哪儿?”船家问。

    “我去灵隐寺。”书生随口答道。

    “这两位女客官去乌镇,不顺路”船家说,“你赶紧下船吧。”

    “那我也去乌镇”书生说,“等会天就要下雨了,我也找不到船了,船家行行好,还是搭上我吧”

    “你这人真是好笑,这大好的天气,怎么会下雨?”少女的丫鬟边说边掩嘴偷笑。

    但是,这雨没有早一步,没有迟一步,就在两情相悦时。霎那之间,下起了淅淅沥沥的春雨,诉不尽这情窦初开的缠绵。

    这少女没有办法,只能钻进少年的雨伞里。她弱不禁风,左右摇摆,差点掉到水里去。书生顾不得男女有别,情急之下,只能连忙把她抓住。

    小船就这么识相地在雨中飘摇!

    这伞下的世界雨落如花,花香似蜜,伞下的人儿心神俱醉,恨不得这船在湖上行走一世。

    这少女额头的小雨滴,轻轻地游动到眼角。她眼睛微眨,滑至唇边,这书生情不自禁,但左支右绌,到底是用手,还是用嘴,看人还是看雨?

    这艄公的桨不解风情,船儿终于靠了岸。

    到了岸上,他撑起那伞,终于鼓起了生平的勇气说:“姑娘,这伞给你们。”

    然后,竟转身就走。

    少女娇羞柔弱地说“嗳,相公你别走。”

    书生惊喜地回头“姑娘——”

    少女说:“相公,明天,我们还到此处相见,还你雨伞”

    书生坚定地说“风雨不改,不见不散!”

    “不见不散!”少女满怀绵绵情谊地说完,然后施展那婀娜的身姿,更没于烟雨之中.......

    “傻子哥,吃饭了”吴妈连叫了几声,最后一栗暴把二傻子从自己的幻觉中惊醒过来,一切回到现实,他不是传说中的许仙,吴妈也不是天仙一般的白娘子。

    尘归尘,土归土,穿越不能改变任何东西。他还是这个穷光蛋,连媳妇都没有。五官端正、穿戴干净的吴妈,心中的志玲姐姐,居然没有缠脚,这个缺点无法回避,也是他心中的隐痛。尽管,这似乎也跟他没什么关系。

    “大妹子,你怎么来了?”二傻子有点没搞清楚状况,这是哪儿跟哪儿啊,就凭他那脑袋根本理不清楚,需要文曲星给他托梦还差不多。

    “傻子哥,你看,我们说起来还是亲戚,今儿来给你做一顿饭”

    吴妈把一些野菜洗干净了,和豆腐渣合在一起,加上几粒花椒,一点盐巴,拌了拌,搅了搅,白白绿绿的,样子很好看,放到他从梅家拿来的粗瓷盘子里,很讲究地摆在破桌子上,看上去不比山珍海味差劲。

    吴妈的手真巧,她又用豆浆煮了苦芥菜,菜叶子由绿变青的时候,加上一点棒子面,做成了疙瘩汤。她拿出绵柳条儿编的饭簸箕,里面是几个地瓜面窝窝头,黑黑的,还发着亮光。

    这一桌精巧的饭啊,如果放在香街,可能要花不少钱,算是异域的风情吧。但在唐山,这是穷人变着法子想出来填肚子的方法。

    “咋不那牛杂给煮了?”二傻子想起来了。

    “留着给白先生吧”

    “为啥给他啊?他又不愁吃愁喝的。我都大半月没沾过荤腥了”

    “我问你,这孩子叫啥名?”

    “狗宝啊”

    “大名呢?”

    “神父给取个了洋名,叫啥来着?”二傻子有点不会念。

    俗话说:“初一的娘娘,十五的老爷”,照理这孩子是当老爷的命。你不请先生给孩儿取个官名?

    这话让二傻子眼前一亮,如果这孩子当了官,自己就是老爷的老爷。早上吃大包子,喝羊肉汤;中午饭吃一碗红烧肉,蒸得汪了油,再烧一只鸡;晚上吃猪肉炖粉条子,每顿来一大碗“二踢腿”,天天这么吃,这么过。想着想着笑得合不拢嘴。

    “快吃吧,再不吃要凉了”吴妈催促他。

    二傻子端起碗,一阵风卷残云,本来想舔下碗,但是怕吴妈恶心,就这么悻悻地放下了。哎,人穷志短啊。

    吴妈抱着孩子,给孩子喂糊糊,然后,给二傻子上大课,二傻子听得似懂非懂,但是不住地点头,他再也不敢说上次那些话了。

    吴妈临走的时候,给他留下了几个馒头,二傻子有点怅然若失。

    这算啥意思呢?吴妈是想嫁给我吗?她一个老寡妇,也不怕人笑话?如果说是亲戚,没钱的远亲,何必无缘无故地关心呢?二傻子这脑袋,想不了这么复杂的事情。

    他现在最关心的就是狗宝的官名问题,万一以后他长大了,真能当官呢?谁能否定万一呢?

    第二天,二傻子狠了狠心,提了那包牛杂,找到村里的教书先生请他帮忙给孩子取名字。

    他到白秀才家里,他正在吃早饭,饭菜很简单,红豆粥、蒸馒头、咸菜萝卜丝,正缺点荤腥。

    这白秀才是个讲究人,吃完之后,口中嘬一点一点干茶叶,咀嚼了半天之后又吐掉了,消除嘴巴里的气味。然后,这才跟二傻子说话。但也离得远远的。

    这二傻子平时傻傻愣愣的,一辈子也总算聪明了一回。他生平最佩服的人,一个就是县里的青天大老爷,一敲惊堂木,可定人生死。另外,一个就是白先生了。

    白先生是村里唯一的秀才,他人长得像江里的白条,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是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当然,村里会念书的人屈指可数,所以,也没办法完全地验证。对村民来说,对他说话写信的时候,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没有人不佩服的。

    他不仅有功名,有学问,还有仙气。

    有一年,某日万里无云,骄阳似火,家家户户都在打麦场上晒新麦子,四处都都是干燥的扬尘,人的嗓子眼都被干透了,恨不得和骡马一样在水槽里豪饮。而白先生则穿着雨衣,套着雨鞋在村巷里走了好几圈,那些躲在树荫下的庄稼人都笑话他发神经,怕是读书烧坏了脑子,大白天里出洋相。

    小孩子更是跟在白先生后面,起哄玩耍。白先生也不生气,也不辩解什么,回到家里就睡午觉去了,老婆也笑他读书是越读越糊涂,连个晴天雨天都分不清楚。他也不说什么,眯上眼睛就睡觉。也没过多久,突然间刮起了大风,飘过一层乌云,顷刻间大雨如注,打谷场上顿时一片黄泥汤,好多人家的麦子被泡坏了。大家这才知道白先生不是书呆子,而是上通天文,下知地理的活诸葛,赛神仙。

    这二傻子在白先生面前不敢造次,恭恭敬敬地说了来由。

    白先生也不言语,长叹了一声:“十年一小变,六十年一中变,一百八十年一大变,每逢大变必有大灾。前一年有彗星出现于东方,长数丈,宽尺许,后又流星如雨,三天才止;去年彗星又出,太白昼现。今年四月,又见日月合璧,五星连珠。这几年来,是灾祸频频,水、旱、蝗,你去我来,去年的蝗灾,前所未有。这一切都表明,要天下大乱了。

    白秀才意味深长地说:“宁为太平犬,不做离乱人,还是希望天下太平,国祚永昌吧”

    秀才夫人早就准备好了笔墨纸砚,白秀才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提笔写了两个字:“永昌”。

    二傻子也不认得字,反正学了个声响,知道怎么念。他好像得了圣旨一般,把白先生写的两个字高高兴兴拿回家。

    他望着床上睡得正香的小家伙,迷迷瞪瞪地就睡着了,也不知道做了什么乱梦,眼前满屏的不是女人的胸脯、大腿、光屁股,而是可怜的牛儿在痛苦的哀鸣,四处都是鲜血和碎肉,他吓得惊醒了,无比伤感。

    正应了后人的一句话: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因为我对牛儿爱得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