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大将军 第六十三章 颠倒黑白
作者:木岩鱼的小说      更新:2019-03-05

    林权想想也对,再说了这个同责的话,按纪警官的说法对方还是要给林权赔偿一部分的。

    林权在纪警官这里拿了鉴定书和报告,还有纪警官开出的提车单,到停车场将自己的车子提到了修理厂。

    林权原以为这场交通事故到这里也就算告一段落了。

    在车辆被扣押的时间里,林权让保险公司和维修厂的人都去给自己和对方的车损做了一个大概的评估。

    自己这边估计维修下来要一万五千多。

    对方那边最多也就五千块左右就差不多了。

    刨除双方的保险公司各赔偿给对方两千以外,对方还需要赔偿林权将近八千块。

    林权想着对方那胡搅蛮缠的样子也没打算找对方要补偿,估计是就算要了也要不来!

    更何况单位还是说了这个修车的钱单位会给报销。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

    只过了一个星期!

    林权的车都还没有修好!

    林权就接到了纪警官的电话。

    在电话里纪警官告诉林权,对方找到了上一级的主管支队,支队将先前的认定书完全给推翻了。

    纪警官在电话里小心的提醒林权,如果有什么关系或认识的人最好去找一下。

    纪警官表示上面要求他必须从新出具事故认定书,而且是要判定林权为主要责任。

    林权在接到电话的时候,脑袋翁的一下。

    实在是这个事情已经把林权给弄的精疲力尽了。

    对方这是打算没完没了了!

    可是林权能怎么办?

    自己在这边无亲无故的。

    说的好听的是一个政府三产公司的高层。

    说不好听点就是一个打工的合同工,哪天领导不高兴了可以让自己随时滚蛋。

    自己那里去认识那些实权人物!

    纪警官让林权抽空再来一下交通中队。

    林权到了纪警官哪里后,纪警官知道林权没有什么可找的关系后也劝林权要不就接受现实吧。

    就算是判了你的主要责任,按照二八分责的话,你也是最多不给对方赔钱,对方也不给你赔钱罢了。

    林权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能无奈的接受了这个事实。

    但是一但交警部门的责认定书是林权负主要责任的话,林权的单位将不会给林权报销他的车辆维修费用。

    林权在这里每个月的工资加上各种奖金补贴也就一千出头,这修车就要花去一万多,这是林权将近一整年的工资啊!

    可是车不修吧,损失更大,修好了,就算最后卖的话,怎么也能卖个两万多。

    没办法了,林权只能咬着牙修吧,好在不用给对方赔偿了不是,林权就这样的自我安慰自己。

    可是事情远远没有结束!

    林权以为判了自己主责后,对方为了不给自己赔偿也就完事了!

    可是过了没过久,林权竟然接到法院的传票。

    对方状告林权交通肇事!

    要求林权赔偿对方医药费两万元,精神损失费五千元,车辆维修费五万元。

    天啊,对方是怎么算出这么多钱的。

    医药费两万元?

    记得当时花费的只有不到二百元而且是有几名当值的交警在场的!

    至于这个精神损失费!哪里来的这个说法!

    对方那辆桑塔纳,买的时候是十几万,可是那个车和林权的是一样的二手车,已经将近九个年头了,那个车现在也不值五万块啊,就算从新买个一样的二手车最多也就三万块!

    林权接到法院传票的时候是彻底的蒙了!

    这怎么和变戏法似的,本来是自己完全占理的情况,现在反倒自己成了肇事方!

    既然接到了传票,那就积极的准备应对吧!

    林权在这个政府的三产公司工作多年,作为滨江工大的高材生,还是比较懂得法律知识的。

    林权努力的收集了各种证据,写好了应诉书。

    按照林权自己的理解,这个官司打到最后也就是维持双方各修各车到头了。

    可是林权想的太简单了,他把这个社会也想的太简单了。

    他过于相信现在的司法公正了。

    在开庭的当天法院让林权到法院来一趟。

    林权不知道为什么要让自己去一趟法院,负责通知的法官也没有说明意图。

    林权到了之后才知道,法院是要例行一下调解程序。

    负责调解的法官希望林权能够接受调解。

    明里暗里的用话暗示林权要主动的赔偿对方的损失,那样的话可以少赔偿一些!

    如果林权坚持走诉讼流程的话最后的结果将会对林权很不利!

    开庭的日子到了。

    林权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拿出各种证据反驳对方的诉讼观点。

    林权准备的很充分,各种的证据一一的呈现在法庭上。

    在辩论环节说的对方是哑口无言。

    按照林权的想法,这场官司是赢定了。

    案件并没有在当天进行宣判,法官宣布择日宣判,判决书下来后会通知双方来领取的。

    十几天以后法院通知林权去取判决书。

    林权在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刹那是彻底的傻掉了!

    怎么会这样?

    自己准备了那么多的证据。

    明明自己占理的情况下。

    法院竟然视而不见自己提供的任何证据,而判决书上也没有写明为什么不采纳自己的证据?

    那些白字黑字的证据,很多都是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律条文。

    这个法院的法官竟然都可以视而不见!

    除了没有支持对方的五千块的精神损失费外。

    判定对方的损失为八万多元,里面竟然还多出了差不多将近一万多元的什么交通费、误工费什么的!

    最为过分的是判决书上写着要求林权在自判决书判决之日起十五天内必须赔偿对方的损失。

    林权看了一下日期,判决书是在十二天前下来的,竟然都没有通知自己。

    另外上面还写着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今天是周五,明天就是周末了,法院是不办公的,可是那个日期可是算的。

    也就是说自己只有周一一天的时间去上诉,只有周末的两天准备相关上诉的材料。

    林权肯定是无法接受这样的判决结果。

    要赔偿对方八万多元,这可是自己这么多年攒下来钱的总和啊!

    林权果断的坚决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