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杀手变歌手 第十二章 不怎么样
作者:栋笃门徒的小说      更新:2018-05-11

    沈仲尧看到简俊有点诧异:“哎哟,林宝坚你竟然回来了?还以为你以后都当植物人了,这样都死不掉,你真命大,哈哈!”

    妹妹林宝妍立即按耐不住了,有人诅咒自己大哥,当然生气:“你谁呀你?这样说话就不怕有报应?”

    沈仲尧看到有美女跟着简俊,语气就收敛了点,但眼睛却不安分地上下打量着林宝妍:“我就跟宝坚开个玩笑,我们很熟的,当室友很久了,他不会介意的。至于这个吉他,仗着我们的交情,我相信他也不会和我争的。对吧,宝坚?”沈仲尧打蛇随棍上,他看上的东西,不会轻易放过。

    简俊淡淡地说道:“对不起,我醒来后就失忆了,什么也忘了,包括跟你的交情。我很喜欢这支吉他,既然我先跟博彦买的,你就别跟我争了。”

    “哦?失忆?”沈仲尧挑了一下眉毛,这是什么烂理由?哪有那么容易失忆?不过,以前的林宝坚是不敢和他杠上的,醒过来的这个林宝坚眼神坚定,说话淡定有力,的确和以前有点不同。他也开始不客气了:“我不管你记不记得和我的交情,你一个不怎么懂乐器的过气偶像歌手,你配得上这把吉他吗?你懂得弹吗?我的技术最近进步了不少,正好想要换支好一点的吉他演出,难得我不嫌弃这件二手货,就给我用好了!”说着就拿起这把新吉他,接上了线,用飞快的手指弹出一段萧敬腾的《王妃》,节奏强劲,摇滚味道浓厚,一边弹着还一边向在场的美女杨心怡跟林宝妍眨眼睛放电,简单来说就是ShowOff。

    简俊听到他的弹奏,确实相当带劲,可是有着一种很急躁的感觉,好像急着炫耀他自己吉他技巧有多厉害,却忽略了歌曲的情感发放,一味年少轻狂的冲冲冲。难道这就是所谓专业歌手的水准了?平心而论,弹得实在是...不怎么样。听了一会之后,简俊拿起了张博彦本身在用的吉他,飞快弹了起来,把乐声无瑕疵地混进沈仲尧的吉他声。从来没有在人前表演过的他,用更为灵活的手指变换着节奏,加上一点自创的东西,整个客厅的气场立刻动荡起来,成熟充沛的摇滚力量,把《王妃》这首歌的霸气表露无遗!虽然是合奏,但转眼间简俊的气势就盖过了沈仲尧,渐渐地沈仲尧已经跟不上他豪迈的吉他声,甚至被打乱了节奏。一曲《王妃》弹罢,全场哑口无言,非常安静,除了沈仲尧的一点喘息声。简进第一次在别人面前的处男演奏,带给大家的震撼,久久难以平复。

    活泼的林宝妍兴奋的打破寂静:“天呀!哥你怎么这么厉害?简直型英帅靓正,发光了!”

    杨心怡也看呆了:“对呀,你不是失忆了吗?你怎么会弹?又怎么记得这首歌?这是怎么回事?”

    马明也很诧异:“你是鬼上身了吗?以前你一手吉他不是弹得马马虎虎的吗?怎么现在手指好像会飞一样?”

    简俊面对一堆问题,只微笑不语。实在,他也不知怎样回答,所有东西都赖上失忆就好了。这是他第一次在人面前弹奏,对他来说,是蛮有趣也蛮刺激的。

    “这是神级的演奏呀!”张博彦瞪着大眼睛惊异万分地说:“这支吉他除了你,我谁都不会卖!”

    备受打击的沈仲尧一脸好像吃了大便的样子,心想:不对呀,怎么可能?以前都没听说过他弹吉他这么厉害。然后他结结巴巴地说:“也...也也不...不怎么样嘛,搞...搞不好这首歌你就刚好比较熟...熟悉罢了。不就是一支中价二手破吉他吗,不要也罢,我迟些索性直接买支高级品好了。”说完就巴巴的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再来一首嘛,哥,来嘛!”撒着娇的林宝妍继续兴奋地鼓励简俊。简俊二话不说,拿起沈仲尧刚放下那支新吉他,徐徐弹奏起BEYOND的经典名作《海阔天空》,然后望了一眼张博彦,张博彦立刻点头会意,拿起自己的吉他,跟简俊一起合奏起来。到开始唱歌的时候,简俊再给了张博彦一个”你上“的眼神,张博彦就开始唱起来:”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怀着冷却了的心窝飘远方.....”简俊没有唱歌,一方面专心地沉醉享受在有生以来第一次与别人的正式合奏,正爽着,另一方面...其实因为他还有点害羞啦。对,杀手之王也会害羞的,第一次在人面前弹吉他已经踏出了很大的一步了,其实他还是有点放不开的。张博彦的歌声并非属于摇滚那种,是比较高亢纯粹的声音,唱起这首歌也算另一种味道。“仍然自由自我,永远高唱我歌,走遍千里...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这段歌词简俊是很喜欢的,作为杀手组织的一员,最渴望拥有的就是自由。但杀手的一生充满了血腥仇恨,除了死的时候,很难尝到真正的自由滋味。化身成林宝坚的简俊,才勉强算是可以告别了过去,重获自由。Jam完了一首BEYOND后,接着又跟张博彦多玩了两三首歌,然后就把意犹未尽的林宝妍和杨心怡送走了。

    至于一脸天然呆的马明,还是那一句:“你一定是鬼上身了。一定是!我肯定!你到底是谁?”

    “你到底是谁”这个问题让简俊有点警惕,毕竟如果现在的林宝坚真的跟以前相差太远的话可能有人会起疑,一场意外按道理不会让人有那么多神奇的转变。不过转过头他又想,管他呢,他爱怎么活就怎么活好了,有人怀疑又如何?有证据证明他不是林宝坚吗?奈得他何?也许他偏偏就有些奇遇不行吗?

    张博彦抓着简俊高兴地说:“下个月初一个啤酒厂商会举办一个流行音乐节,邀请很多新一代歌手,乐队等参加,到时候你千万,一定,无论如何都要跟我一起参加!”

    简俊还没有充足的心理准备在一大群观众前表演,所以也不置可否,有失忆作为借口,什么也可以考虑一下再决定,毕竟专业表演不是靠勇气脸皮够厚就可以。反正离下月初还有几个礼拜,先适应一下林宝坚作为艺人的生活才决定好了。

    不过简俊也抓住马明问了一个想不通的问题:“既然那个沈仲尧有点背景,他大可以在外面住豪宅呀,为什么要跟我们挤在一起?”

    马明没好气地望着他:“你真的失忆得很彻底,你以为他很想住这里吗?有机会他就溜回他爸家了。我们的老板黎日月在跟所有艺人签约的时候,就要求他们在公司安排的小宿舍住三年,磨炼心志,据说老板以前都是这样挨出头来的。三年之内若果你有本事做到公司要求的成绩,他们会批准你离开随便你住哪里都可以,反之住满三年之后成绩平平但还跟公司有约的话,你也可以选择留下或者离开宿舍,直至约满的时候。这样也有好处,我们艺人的收入不稳定,但至少公司还有地方让我们住。另外据说这个制度是因为一件事情而产生的,公司曾经签了一个富二代歌手,但他任性嚣张,屡屡失场,公司的人找他甚至闭门不,黎老板一怒之下跟他解除合约,并且想出了这个宿舍制度,让签约的艺人无论贫富,都从艰难的日子开始挨起,磨炼心志,顺便也对那些出身寒微的艺人多照顾一下,让他们不需要为住宿烦恼,你也知道现在HK租金多贵!”

    简俊终于了然,也对这个黎老板这些细心周到的想法有些佩服:“那我们还要在这里住多久?我也不知道自己跟唱片公司的约有多长。”

    马明:“你?你加入公司很久了,你是陈法娜拉进来的,但你跟公司好像签了八年长约,现在是第六年了吧?你想走也可以,但你可以住哪里?回老家?你老家好像也比这里好不了多少吧?还离录影厂很远,哪有这里方便?”

    “那你呢?”简俊好奇问道。

    马明尴尬地说:”我早已经住过三年了,我去年才跟公司续了约,为的就是可以继续住在宿舍!“

    简俊笑了笑:”你真没志气....”

    马明辩称:“我是舍不得你们几个兄弟Okay?”

    简俊本身一直在想办法回自己的家,但自己家也的确离这一区很远,还有租房子和身份这些头疼问题。唯有暂时先住在这里。认识了马明和张博彦之后,独居多年的简俊发现,其实在这个狭小的地方住在一起,也有不少乐趣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