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生肖之再世为人 第十章 遭遇打劫
作者:子午名霄的小说      更新:2017-12-27

  “接下来送给大家的是《前生今世》,谢谢大家。”

  “哇。”这一次场上的尖叫声几乎能够让人震耳欲聋。

  “为什么大家突然变得更为兴奋了。”

  “《前生今世》唉,这首歌你都没听过?这可是悲歌王子的得意之作,也是他出道的成名之作,让人百听不厌。他每次的演唱会都唱一遍这首歌,这也是他的演唱会最为高潮的部分。这首歌的销售量在几年前便已打破了吉尼斯记录,至今无人能破。”

  对于莫蓝出的话,莫小聪并没有感到怀疑,若是在以前自己的确会不相信,但现在已经亲身感受到了听其本人唱歌的感觉,那是一种永远在灵魂之上都刻有印象的感觉。

  此刻俞的遮面琵琶早已放下,看他年龄不过二十出头,一米八往上的身高,加上其特有的气质,完美的诠释了龙的传人应有的特征,尤其是他的那一双眼睛,正是点睛之笔。

  龙,是生存于天外的神秘生物,此刻俞便是给人一种龙的感觉,既神圣,又因为过于神圣而让人感到不可探究。

  “前世的记忆画面,在脑海沉浮不潜,少年埋首苦读书前,胸中志气高过于天,

  别人在打闹嬉玩,他却在旁边观看,是不是那破旧衣衫,总让他被人们排遣。

  都嘲、嘲他无权无势;都笑、笑他又穷又酸。

  匆匆一过二十年,今世不同于以前,他的青春依然未变,看那些人枯老朱颜,

  笑他前世的嘴脸,却对他今世迷恋,他的风采迷倒万千,却不忘前世的画面,

  他嘲、嘲人善欺善骗,他笑,笑人易装易变。”

  俞一字一句的唱着,随着每个音符的跳动,这歌词就像有生命一般直袭莫小聪的心头。“这首歌,就像为自己而创作一样啊。自己前世出生于山村,到了山下上学总是被同学嘲笑排斥,后来当自己荣华富贵之时,以前的同学们有都来巴结自己,自己对此感到非常的鄙夷。本应是看透一切的观念,但,在如此乐声之下,这歌词听起来似乎多了点怨恨。”

  看到莫小聪因为音乐而极度沉醉,莫蓝出便提醒道,“大哥你看,俞好像在看我们啊。”

  得到莫蓝出的提醒,莫小聪的确发现是这么回事,那俞一直都是有意无意的看向自己这边。

  “胡说。”只听背后一道犹如霸王龙的吼声响起。“王子明明是在看人家嘛。”

  莫小聪和莫蓝出扭过头来,想一看究竟这声音是由谁发出,只看到一个恐龙拿着一根黄瓜蘸着牛奶在那舔着,同时眼神迷离的呻吟着。

  “噗。”不知是因为恐龙的尊容,还是因为她那恶心的动作,让被她那道声音所吸引扭头过来的周围所有人,都有一种想要吐的冲动。

  ……

  音乐会之后,人们逐渐散了去,由于莫小聪他们是位于最里层,所以他们只能等到几乎所有人都散去才能离开。

  “啊,这车真不错,看来一定是个大款。小子,赶快下车。”等演唱会结束便已是深夜,而有些蠢蠢欲动的人便在等待机会,想要趁此捞点外快。

  莫蓝出下车一看原来是有人在这里撒了路钉,看着前面三五个明显营养不良的流氓,他顿时笑了起来,“噗,就你们这样还想出来打劫?”

  “我们这样怎么了?”带头的对莫蓝出的话感到很是疑惑,然后问向手下,“我们有什么问题吗?”

  “老大,他好像在侮辱我们,说我们不配打劫。”

  “妈的,打劫还有门槛要求?出来怎么没听你们说过?”

  “应该没要求吧,好像只要我们不被警察抓到就行了。”

  “哈哈,原来是几个傻蛋啊。”看到几个摸不着头脑的笨蛋,莫蓝出都快要笑死了。

  “老大,这句话我听懂了,他是在骂我们。”

  “废话,我也听懂了。”

  莫蓝出从小便被莫喜雨安排学习过武术,而莫小聪从小就在山里长大,其身体也是非常灵活,再加上其从小就干重活,自然力气也是不小,于是两人没几下子便把对方几人给全部撂倒了。

  “老大,怎么办?这样会被送去警局的。”

  “那还不快掏家伙。”

  只见这几个劫犯都迅速的亮出了匕首,而莫小聪和莫蓝出之前都以为对方被制住了,所以在这触不及防之下都身挨了几刀。

  “额,大哥。”莫蓝出身受重伤,没一会儿便昏迷了过去。

  莫小聪也几乎快要昏迷了,但看到儿子的情况,顿时使他由于护子心切而清醒了过来,痛不欲生的喊道,“儿子!”

  可莫蓝出早已不省人事,无法对之回应,莫小聪看到此景,瞬间忘记了本身所受的伤,扑向了那几个劫犯。但此刻他是要独自面对四五个人,自是应付不过来,再加上他也以身受重伤,即使他能够忘记疼痛,但在实际上,这些伤还是影响到了他的行动。

  五个劫犯为了逃跑,疯狂的将匕首扎向莫小聪,但莫小聪就是不肯倒下,而五个劫犯也就越加害怕自己被抓,手上动作便是更为疯狂。

  这时一道声乐响起,给人听起来是那么的悲哀,就像葬礼上的哀乐。没有歌词,声乐环绕在莫小聪的脑海,使之痛苦的回忆着前生今世。

  “这是哀歌吗?为什么不管前生还是今世自己都要和儿子生死相离。”意识逐渐模糊的莫小聪仿佛看到了百鬼夜行,这就像地狱的场景一般。

  “啊。”五个劫犯也看到了这夜行的百鬼,但他们却不是因为害怕而惨叫,而是过于痛苦才叫出声来的,因为这百鬼正在袭向他们,直接砍向居附于他们肉体的灵魂,也就说他们在灵魂深处都感到了痛苦。

  哀歌,哀莫大于心死,没有了灵魂便意味着没有了心。

  (第二天新闻报道,“今天一早发现了五具死尸,但经过法医对尸体进行查证,发现他们并没有受到什么实质伤害,究其死因还需进一步考察,对于有些居民说昨晚看到了鬼的说法,这也有专家给予了解释,一定是有不法份子想要借此造谣生事。”)

  “俞?”莫小聪难以置信的看着对方,这哪里还是之音,简直是地狱招魂曲。

  “没错,正是我。”俞并没有掩饰,而是直接承认。

  “你怎么会在这里?”莫小聪不禁担心起来,自己看到了对方的真面目,那么他会不会灭口?

  感应得出对方内心深处的担忧,俞给予一个放心的眼神说道,“因为我发现你和我是同一类人。”

  “什么意思?”

  “你,我,都是想要灭世的人。”

  “胡说,我还要保护我的儿子,还要寻找我的妻子,更要发展我的家乡,我怎么会灭世呢?”

  “在演唱会上,我就感觉到了你身上的冥气,所以我猜测你可能没有喝孟婆汤。在此更看到了你身受重伤但依然没有倒下,所以我便确定了你的身份,继而出来帮你。”

  的确,尽管莫小聪为保护儿子而坚强的没有倒下,但接着又身受了那么多刀还不倒下,便足以证明他不是寻常人类。

  没想到自己的秘密被他人一语道破,莫小聪讶然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没喝孟婆汤的?并且你为什么要帮我?”

  “因为我也没有喝孟婆汤。孟婆汤其实不止是抹除鬼魂的记忆,更是洗净鬼魂的冥气。人有元气才能称之为人,没有了元气便会死化为鬼魂,同样,鬼魂有冥气才能称之为鬼魂,没有了冥气便会轮回化为人。因此,此刻你便犹如披着人皮的鬼魂,所以你在挨了这么多刀之后依然不会倒下,因为普通的刀械根本伤不了鬼魂,给不了你致命伤。而我帮你,便是要你和我合作,一起灭世。”

  听了俞的话,莫小聪恍然大悟,难怪自己以前在山村时,经常不慎跌倒但却从来没有事过,甚至还有几次从山上滑落,也都只是稍微休息下,待适应痛觉便能恢复自如,原来这副皮囊上的伤对自己来说根本就起不到生命的威胁,“就算是你说的那样,但仅仅因为我是鬼,你便认为我会灭世?人有好坏之分,鬼亦如此,因为鬼魂本就是一个人的内心。”

  “不,没这么简单,是什么让你费尽心思躲过了孟婆汤?是因为前世的恩怨。我是带着前世的仇恨而来到这一世的,我的音乐能够直透人的灵魂深处,在人们的内心深处种下音乐种子,我就是要我的音乐传遍世界的各个角落,在所有世人的内心深处都种下音乐种子,然后等我达到一定实力之后,同时启动这些种子,进行灭世。在音乐会上我感应到了你的冥气之后,我便决定追踪你进行查看,直到来到这里,看到你喊那小子儿子,因此便证明了你也具有前世的记忆,所以你也一定是被前世恩怨所羁绊。”

  “难怪你会创作出《前生今世》这样的歌曲,因为只有亲身经历过了,才会创作出如此真实的意境。也难怪我会从曲子中听到伤感,因为这里包含了你无比的悲愤。但,我和你不一样,我是因为爱才来到这一世的。”

  “正因为极爱,才会产生极恨,我相信你一会来找我合作的。”

  说罢,俞又是一弹琵琶,随着声波传到耳里,几个数字印象便产生在了莫小聪的脑海里,“这是我的手机号码,等你想清楚了,随时随地来找我。”

  不想当红巨星居然有着这样的恶魔计划,看着眼前的身影如鬼魅般的消失,莫小聪自言自语道,“难道我们真的是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