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于七十年代 第一百六十一章 诛仙
作者:灯下雪月的小说      更新:2018-03-14

  时间回溯到1993年的3月29日,世界依然按着既定的轨迹慢慢前进着,王杰的影响力还没有可以撬动地球的地步,当然,被他改变的依然有很多地方,比如刚刚出炉的第65届奥斯卡金像奖。

  原时空本来大获全胜的《不可饶恕》被提前出现的《辛德勒的名单》彻底搅了局,《辛德勒的名单》共获得了最佳剪辑,最佳配乐,最佳导演和最佳影片四项大奖,其中最佳影片,最佳导演和最佳剪辑原本应该属于《不可饶恕》的,谁让它碰上了世界级的主旋律电影《辛德勒的名单》呢,最后只能可怜的捧回了一座最佳男配角的小金人。

  王杰也收获了一座小金人,他的《黑夜传说》获得了最佳视觉效果奖。

  1993年4月15日,香江九龙到新界的某巴士上,两个放学回家的男生正热烈的讨论着。

  “你说张小凡和林惊羽谁会是主角?”

  “这还用问吗?肯定是林惊羽了,你没看《神雕侠侣》和《楚留香》里,主角都是那种非常聪明、天赋又好的类型,我感觉林惊羽就很符合这些特点。”

  “可我感觉这一章内容描写张小凡好像更多一些欸,虽然他有些笨,但你不觉得他和林惊羽很像是渣庸《射雕英雄传》中郭靖和杨康的设定吗?”

  “但也有可能是《楚留香》中楚留香和胡铁花的设定啊?很有可能是双主角,因为我记得《天天日报》连载过一部双主角的小说。”

  两个男孩的争论很快引起了周围人的主意,旁边一个夹着公文包、戴眼镜的青年人忍不住插嘴说道:“你说的是黄易写的《大唐双龙传》,而这部书的作者叫雪月。”

  两个男孩也不介意有陌生人插话进来,反而兴致勃勃地和那个眼镜男讨论了起来:“你这么肯定,你都看过吗?”

  眼镜男扶了扶眼镜,开始侃侃而谈:“当然有了,当时《天天日报》上专门独自一个版面用来刊登《大唐双龙传》,我们公司所有人都追过那部书,现在这部《诛仙》是黄易和渣庸二人在《明报》上力推的,明显是其他人写的一个故事。”

  “那你觉得谁会是男主角?”两个男孩接着又问道。

  “这个其实很简单了,你们只看过大多数小说就会发现,书中的主角一般肯定是第一个出场,《诛仙》中谁第一个出场?”

  “张小凡!”

  “林惊羽!”

  两个男孩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最后又齐齐把目光转向眼镜男。

  “你们说得都没错,事实上两人是一同出场,当时林惊羽和张小凡正在打闹,林惊羽在追,张小凡在跑,但是如果你们仔细看就会发现,张小凡的名字出现要早于林惊羽,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就是这部书的主角。”眼镜男脸上一副很笃定的表情。

  两个男孩相互看了一眼,其中一个从书包里拿出一份《明报》,找到连载小说一看,果然正如眼镜男所说,张小凡的名字要先于林惊羽出现,不过以此就判定林惊羽不是主角,理由还是有些牵强。

  “喂,小鬼,你这份报纸卖不卖?”旁边一个爆炸头,穿着很时髦,戴墨镜的男子开口问道。

  “不卖!”那个男孩子宝贝似的将报纸按在怀里,“这是我起了一个大早,跑了三家书报亭才买到的。”

  “我出十块钱,你把这份报纸卖给我!”

  墨镜男开出了五倍的价格,男孩脸上不禁露出犹豫的表情。

  “我出十五块!”旁边一个留着板寸的男子突然开口。

  “喂,老兄,你存心和我过不去是不是?”墨镜男立刻就不干了,瞪着对方说道。

  “怎么,你有意见?”

  板寸头将衬衫袖子卷了起来,手臂上露出一个狰狞的纹身,墨镜男一见对方这架势,气势顿时若了几分,嘴里诺诺地说:“这是我先看上的。”

  “谁出价高卖给谁,这个傻瓜都知道,你说呢,小鬼?”板寸头轻蔑地瞥了墨镜男一眼,然后朝拿着报纸的男孩笑了笑。

  “你真准备出十五块钱买?”男孩不确定地问了一句。

  板寸头二话不说,拿出钱包数了十五块钱,递给男孩,然后直接把报纸从男孩手上拿了过来。

  墨镜男在旁看得直跺脚,却有不敢插话,生怕惹恼了对方,下车就被一群烂仔拿刀追砍。

  板寸头也不理他,直接展开报纸,在车上津津有味的就看了起来。

  报纸上只有第一章,不过几千字,不到一会儿功夫就看完了。

  板寸头意犹未尽地将报纸合上,拿在墨镜男眼前晃了晃,“十五块钱卖给你,要不要?”

  墨镜男正想要拒绝,可看到板寸头眼中满是威胁的意味,临时改口说:“要,我要。”

  板寸头很满意地点点头,从墨镜男手上接过十五块钱,将报纸往墨镜男手里一塞,“兄弟,很上道嘛,以后有什么遇到什么麻烦,可以报我的名号,记住了,我叫山鸡!”

  墨镜男心中诋毁不已,全香江绰号叫山鸡的人那么多,谁知道你是哪个山鸡?不过表面上他还是很客气地向板寸头笑了笑,很小心地冲他手上要过了那份报纸。

  墨镜男下车的时候,报纸上的小说连载他都已经看完了,可是花了十五块钱买的报纸,他又舍不得就这样扔掉,正犹豫着该怎么办的时候,突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

  墨镜男转头一看,是和他一起下车的一个中年男子。

  对方笑呵呵地跟他说:“小伙子,你手上这份报纸看完了吧?卖给我怎么样?”

  “你出多少钱?”

  “十块!”

  “刚才你在车上也看到了,这是我出十五块买来的,你要就原价拿走。”墨镜男一脸坚决的表情。

  “那你还是自己留着吧!”

  中年男子说完,转头就走,墨镜男急忙在后面喊住了他。

  “十块就十块,卖给你了!”

  ……

  香江明报集团办公室。

  此时刚到香江不久的王杰正和渣庸热烈的交谈着。

  “拜读了威廉先生的《诛仙》,我才知道什么是写情的极致。”渣庸感慨道。

  “查老可千万不要这么说,您的话让在下实在汗颜。”王杰很谦虚地摆摆手。

  渣庸呵呵地笑道:“至死不渝也不外如是了,可惜结尾太过仓促,让人意犹未尽!”

  王杰无奈地解释说:“《诛仙》是我写的第一部国文小说,写到最后有些江郎才尽了。”

  “这已经很厉害了,我写第一部书的时候可没有你的功力,尤其你的《权力的游戏》,真是叫人拍案。”金庸玩笑似的批评王杰道,“威廉先生的《权力的游戏》的第三部什么时候发表啊?可别让我闭眼前都看不到!”

  渣庸亲自当面催稿,弄得王杰实在是不知所措,只有当场承诺在近期将《冰与火之歌》,华语翻译为《权力的游戏》的第三部年内发表出来,这才叫渣庸满意。

  “我一直想写一部仙侠小说,这个念头的起源是看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时候就一直留下来的,当时在看《蜀山剑侠传》的时候,觉得这部小说在人物感情描写上比较苍白,所以就想自己来写一个故事,然后就有了现在这本书。”

  王杰简单地解释了写《诛仙》的原因,渣庸听过之后点点头。

  “武侠小说无外乎‘侠骨柔情’,以前我一直觉得自己的小说已经兼顾了‘侠’与‘情’,不过现在看来,‘情’之一字,还是威廉参悟得更加彻底,若论写情,此书堪称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