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房志亡秦,曾进桥下履。佐汉开鸿举,屹然天一柱,要伴赤松游,功成拂衣去。异人与异书,造物不轻付。
异人与异书,造物不轻付——这本是她一生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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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道西风瘦马
一十一二岁的女孩牵着一女童的手,紧紧地跟在一男子的身后,那女童生的玉雪可爱,想来长大定是个绝色美人,而女孩的容貌虽不及女童,却也是清秀动人,想来过个几年长开了,也会是个清丽佳人。
那男子一身落拓,青衣飒飒,左手持着一个牛皮制成的酒袋子,乌色的长发随意地一扎,到更添了几分潇洒不羁。
“林姐姐,我好冷。”女童怯怯道,小脸惨白一片,被风吹得青紫。
女孩微微皱眉,看了看前面的男子,道:“小小乖,再忍一忍。”
女童听话地点了点头,继续跟着,朝英也很冷,此刻天已是深秋,她两人的衣衫都穿得不多,被风一吹就更冷了。朝英不敢停下脚步,拉紧了小小的手,继续跟着那男子。
才走了几步,朝英便发现那男子的速度越来越慢,正疑惑间,却听一漫不经心男声响起:“真慢,休息一会吧。”
朝英惊喜地看了眼男子,她本就心思灵巧,一双黑如点漆的眼睛略略一眨,似乎想到了什么,眉目间笑意流转,被冻的发白的唇勾起,她拉紧了小小,走上前,仰脸看向男子的眼睛,一字一句恭敬道:“多谢师父!”
男子略略轻笑,道:“小丫头不要乱认师父……”话虽如此,但到底也没有流露出什么反对的意思。
那时候,朝英觉得,自己最大的幸运,就是认了一个嘴硬心软的师父。
当然,她到现在也那么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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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呢?
……
后来,小小与两人走散,找到她时她已被杀,她是自尽的,为了不受辱——毕竟,她的容颜是那么美。
再后来,师父也死了,他是病死的,纵然他武功奇高,到底挨不住奇毒加身,更何况他日日酗酒?但若说师父为什么会中毒,为什么要酗酒,朝英也不知道。
师父死的时候,朝英没见上他最后一面,师父说,她已经学了他的六成功夫,剩下的或是不适合她,或是她还不能学,但就算是这样,她的武功在江湖上也属上佳。
朝英闯荡江湖的时候,才发现,师父说的太谦虚了,她是年轻一辈的佼佼者、天才,在江湖上敌手着实不多。小看她的人往往会哑口无言,而那个时候,在同龄女子还“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年纪里,她就已经组织人手,意图抗金了——小小是金人逼死的,她的父母是金人杀的,宋是她的家、她的国。
国仇,家恨。
她在谋略方面也绝不逊色,在抗金的时候,她认识了王重阳。
温和儒雅,才华过人。
朝英对自己的才智武功颇有信心,的确,她在江湖年轻一辈中是罕有敌手,但到底,还是有几位的。
王重阳就是其中之一。
可以说王重阳比他年长,可以说王重阳是男子,号召力更强,但输了就是输了,她林朝英也不是输不起的人,她视王重阳为劲敌,但心里,却不是不佩服他的。
于是长久以来的较劲,于是绞尽脑汁的比试,于是,渐渐地,这份在意不知不觉的就变了味,不再是单纯的把他当成劲敌。
所以,在得知王重阳心灰意冷,隐居古墓之时,她没有铲除劲敌的快意,反而有些愤怒,有些失望,有些……委屈……
我把你当成一生中最大的敌人,你却隐居?拿不起放不下,我林朝英难不成看错了人?!就像是两个人在比试,占上风的那方却忽然回家吃饭了!对于旁人也许会欣喜,对于心性也算高傲的林朝英来说,就是一口气吐不出咽不下的郁闷。
依着这样的郁闷,朝英来到了古墓,不管是对自己对手的敬重,还是对共同抗金的义士不舍,还是可惜他一副大好身手埋没在坟墓之中,她总归是想让王重阳出古墓的。
朝英在墓门外百般辱骂,连激王重阳七日七夜时,倒也不全是计谋,心中也有怒火与愤懑的,是以骂的颇为顺畅,直到后来王重阳提起此事,饶是他涵养极佳,有大师之风,也是一脸哭笑不得,道:“若非她是女子,且尚比我小些,我倒真是以为同她有什么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呢!”
所幸王重阳实在忍耐不住,出洞与她相斗。那时朝英方才松了一口气,哈哈一笑,说不出的明丽动人,道:“你既出来了,就不用回去啦!”经此一场变故,两人倒是化敌为友,
事后,朝英便辅佐起王重阳来,她颇为尽心,王重阳对她也有感激,于是二人间交情愈发深厚,渐渐地,也有了几分暧昧。
最初的时候,两人间绝不是爱情,但到后来,也有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若是就这么任其发展下去,也许真有一日朝英会爱上王重阳,事实上,她那时也以为自己是喜欢王重阳的。
情爱之事,又哪能分的那么清楚,戏文上的那些个兄妹之情、朋友之情、男女之情,状似泾渭分明,但在现实中,这些个情感,又有几个人能不混为一谈?只不过是天长日久,感情深厚,渐渐以为是自己所认为的情感,于是也就真的成了那种情感。
在那个时候,朝英认识了乔芳。
棕衣女子看上去约莫二十一、二的年纪,手执一把乌鞘长剑,瞳孔微微涣散,长剑染血,衣摆亦是斑驳血迹,神色几分悲伤。
朝英看了看不远处的村庄,以及金兵的尸体,便已将事情的缘由猜了个七七八八,她见女子武功虽比她略逊一筹,但已是一流,恍惚间又由她的神色想起了见到小小尸体的自己,便不由道:
“姑娘武艺不凡,可愿意同我们一道抗击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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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乔芳的身手,哪怕是林朝英,也要承认一句“很好”,她对于城镇乡村颇为好奇,但观她举止,却也断断不是初入江湖的人,这点曾让朝英有几分好奇,不过见乔芳性情真诚,不似坏人,便也不多纠结,毕竟,谁没有自己的秘密呢?
乔芳容貌十分平凡,眉眼略略含笑,看得出性子应该是较为开朗的,提起剑时,她的眼睛很亮,神采飞扬间倒添了几分动人,她的眼眸很亮,声音很好听——虽她不是什么美人,但声音确是顶尖美人该有的声音。她的武学修养不单单是与女子相比,就是放在江湖上,虽不说顶尖,却也是很高了,也是因为乔芳的加入,朝英改了自己的计划,先与乔芳一同回营。
几日相处,林朝英也对巧巧多了几分了解,见她行事有度,加之心存善念,(1)为人真诚,不由也多了几分好感,两人相谈甚欢,称呼也去掉了姑娘二字,直呼其名。
待到两人回了营地,朝英便又见到了一人。
约莫十六七的年纪,一身青衣直裰,头戴同色方巾,文士模样,形相清癯、风姿隽爽,眉目间隐隐透出些许的潇洒肆意来,一眼便知是为极其出色的人物。他的指尖轻轻转着一只玉箫,看似漫不经心,却仍不掩风华。
他叫黄药师
看见他的一瞬间,朝英首先注意的却是他的衣服,由于童年的经历,朝英对于身穿青色服饰的人不自觉的会有几分留意,但看到黄药师的第一眼,朝英便明白他与自己师父绝不相似——少年气势很强,桀骜不羁,而她师父却是天涯落拓的浪子。
便是如此,两人到底皆是钟灵毓秀之人,几日相处,倒有几分惺惺惜惺惺之意,对此,王重阳乐见其成。
几年后朝英路过终南山,便去全真教拜会故人时,谈及此事,王重阳只道:“你比我小了近十岁,我那时没这个意思,话未说破,何必耽误你呢?”(2)
随后,乔芳去寻《武穆遗书》,朝英本不抱多大希望,忽一日,却见一信,正是乔芳所写,字迹工整,道:
朝英:
见字如唔
今已取得武穆遗书,暗叹其笔者见解不凡,妹本欲亲往会姐,然诸事缠身,家中已催,无法道别,还望见谅,武穆遗书妹存于临安孔桥石洞下,姐可取之,他日再见,必谢姐之相助。
乔芳一切安好,勿念
乔芳亲笔
乔芳的月份比她大,但年龄却小了一岁,且朝英经验丰富,乔芳就称她为姐。见她当真取得《武穆遗书》,饶是朝英见识不凡,也不由又惊又喜,向王重阳说了此事后,便前去取书,那时黄药师请辞,二人同路,所幸结伴前去。
作者有话要说:(1)巧巧虽不是很善良,但也没什么坏心(其实朝英早就看出巧巧的不对了,只是觉得没必要说)
(2)那个时候王重阳对朝英还没有什么男女之情,我设定成是后来相处才有了爱情,如今半路被截……你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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