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的替身爱人 第174章 你就是个动物1
作者:夜飞叶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小手一阵乱怼,从他怀里挣脱出来,捂着脸。

  看胭脂有点恼羞成怒,殷斐抓起床头的西装外套随意搭在肩上,“宝贝,我去和值班医生聊聊,你先休息。”

  胭脂眼前的视线一晃,就看到他长腿移动,边走边在黑色衬衫外罩上浅色的商务修身西装外套。

  举手投足一招一式都简直可以迷死人

  胭脂闪回视线,不敢多看,再看,她的心脏就停跳了。

  刚好门口见经过的小护士,突然抬头,看见殷斐出来,视线被吸引,走路不稳,手里的点滴瓶子啪嚓摔掉地上,玻璃碎裂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特别的刺耳。

  “对不起,先生,您当心别扎脚哦,我马上收拾。”。

  小护士窘迫的红脸低头,又偷眼看看殷斐,急忙转身找扫帚去了。

  胭脂嘴角翘起,笑着低低骂道:“男人长的好也真是害人精啊。”

  沈曦在家里焦躁的等了一天,只等到风俊西中午的一个电话,人就没声没息了。

  沈曦一下午给他拨了无数个电话开始是不接,后来干脆就关机了。

  这,******算什么玩意儿,人在哪?究竟怎么处理的,在哪放的,你倒是告诉我一声啊,真是我这钱太好赚了吧。

  ******欺负我傻啊。

  沈曦焦躁气氛的直接把爱疯六摔倒茶几角上。

  兀自倒了杯苏打水,压压惊,压的是这一天心里,不断冒出来的对胭脂的愧疚。

  胭脂,抱歉啊,真的不是我和你有什么不对付,我们之间嘛毛病没有,就是,你,挡了我的幸福。你选谁不好干嘛选林总,你知不知道六年,暗恋一个男人的苦,等得青春都快凋谢的苦。

  我,输,不,起!

  我必须得得到林可思,你知道吗。

  旋转着酒杯,嘴角莫名其妙的勾起,不过,胭脂,我还真没想到,你竟然和帝都的,殷少,有一腿。

  这样我的内疚就可以少一点,毕竟,你没有林可思,也有了接收对象,我也不必因为破坏了你的婚姻自责了。

  可能,你还要感激我帮你和真爱在一起呢,呵呵。

  两杯苏打水下肚,还是打不通丰俊西的电话,忽然手机上的消息提示,叮咚一声响了。

  沈曦查看消息,是一则新闻:s市警方下午在s市与w市交界处的首山村破获一起绑架暴力案,其中七名歹徒六男一女已被抓获,另有两名歹徒在逃,警方已经在布控围捕当中。受害者系s市杰芬外贸公司的法人,请有得知歹徒情况的群众给警方提供线索,一旦有效,悬赏十万。

  沈曦,看到一半,就呆掉了。心头不由得升起一股恶寒。

  胭脂,是胭脂,怎么还六男一女的歹徒,加上跑掉的是八男一女的歹徒——

  丰俊西,你******到底想干啥,不是说好了只要把胭脂带出酒店,就找个偏僻的地方放了吗?

  你找了八个男的,想干什么?

  心不由得揪紧揪紧。

  胭脂要是出了什么事,林可思就不会放过自己的。

  本来挺简单的一件事,怎么?

  真******是猪一样的队友。

  事情被他搞大了,搞砸了!!!

  沈曦迅速抓起包包,冲出自己的别墅。

  别墅区山顶的风太大,坡太陡,她都顾不得了,开车直接顺着盘山道一冲而下,半小时的车程,二十分钟不到就开到了丰俊西开发区租住的公寓。

  小跑着进电梯,上楼,敲门。

  “丰俊西,混蛋玩意儿快开门!!!”十分钟砸门,里面没有一声响动。

  完了。

  沈曦此时才意识到事儿大了自己摊上事儿了,摊上大事儿了。

  沈曦额头开始渗出冷汗。露背的小背心此时感觉凉飕飕的,冷。

  手指颤抖着拔丰俊西的手机,还是盲音。

  沈曦断定他不会换号也不会关机,一定是屏蔽了。

  小手抖着,气愤着,打短信:“你在哪?不回答的话我马上去警察局告发你!”

  沈曦发完短信,便犹如被人抽干了气力般,无助的靠在丰俊西家的门上,惊慌,害怕,甚至后悔,全都袭来。

  她身子打晃,慢慢滑坐到地上,双手捂起脸:沈曦啊沈曦你是不是太任性了,做了一件什么事儿啊。

  心慌的都要从嗓子眼跳出来,两只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手机屏幕,丰俊西,你别逼我,现身,现身,现身!

  要不,我真的去揭发你,我要去吗?

  去的话,那么我自己,也就完犊子了。

  可是这件事,实在是让他捅得太大了,远远不是自己以为的,把人带出来随便一丢就完事。

  事实是,完全超出了我说能控制的范畴。

  五分钟后,手机转暗的屏幕亮了。

  叮咚提示,有短信消息。

  沈曦手指迅速点开:没事,慌什么,我在亭子湖钓鱼呢。过来煮鱼给你吃。”

  沈曦看见丰俊西回复了,心下稍微消点气,但还是恐慌。

  手指又迅速发一条短信:“快天黑了,你钓鱼,别骗我了,我在你开发区的公寓等你。”

  手机待机屏幕刚暗,这回丰俊西回复的快:“正要收摊了,钓了几条正好在旁边饭点煮了吃,等你。”

  沈曦也不是执意非要在开发区公寓见丰俊西,只要现在能见到他把事情问清楚就行。

  她迅速的又回了一个:好。

  下楼,开车,又往市郊亭子湖风景区开。

  路上全是下班的车辆机动车道堵的一塌糊涂,沈曦在塞车等待时,又给十分惦记的林可思打了一个电话。

  林可思已经病入膏肓般的萎靡在医院。

  林瑾一生要强,抢上,哪里经得住这种颜面的刺激和儿子婚姻的波折,当天下午,还在林可思随着警察四处寻找胭脂的下落时,就被家里的留下的参加婚礼来的亲戚送到了医院。

  好一番抢救,终于昏迷着从icu重症室推到了高级修养区病房。

  此时,林可思才随着警车从胭脂被绑架到的地方抓了一堆,实际上已经被殷斐和他的人绑好的歹徒回来。

  刚进入室内,急急的就来到医院。

  他死的心都有了。

  自己顺遂了三十年,真是太失败了。

  被一个女人,被一个殷斐打击的遍体鳞伤。

  丢脸就算了,婚礼取消就算了,和殷斐打架就算了,老爸气住院也就算了,自己背着不孝的骂名,最**憋气的就是,就是救个人,还被殷斐给抢到了头里。

  警车再快,警力再强带,也抵不上你军分区直升飞机的搜索救援的速度啊。

  人家直接把人飞帝都去了。

  就连警察录口供都得坐飞机去帝都排队等着人醒。

  殷斐,这次,你赢了。

  胭脂的心,是不是就此,真的夺不回来了。

  这口气,我真的就憋住了?

  林可思脑袋都要炸了。

  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幸亏殷斐的快,狠,准。事情过后,替胭脂当时的处境担心。

  八个壮汉啊,妈的,这要是晚了一分钟,要是真等警车比直升机晚的那么十分钟,胭脂人就真的完了。

  ******,胭济,真是坏**千年啊。太毒了,这女人太歹毒了,已经变态了。

  现在,不知道胭脂消息,不知道她到底怎么样了?

  有没有受伤?伤的重不重?

  怎么可能不受伤,林可思赶到地窖里时,看见光是地窖里面就几滩血迹,两死一残。其中一个死的歹徒还光着下身。

  妈的!光着下身,林可思不敢想象,胭脂遭到了怎样的恐吓,有没有被摧残。

  他担心的要死,但是,人被殷斐带走了,他得不到一点消息。

  只能等警界的朋友反馈给自己了。

  胭济,这辈子你的自由也到头了。

  林可思恨恨的想着,一边是老爸和亲属的埋怨,更多还是对胭脂的担心。

  幸好他那个绝情谷出来的妈没来,否则,他的耳朵更不清静。

  忽然手机响。

  是沈曦。

  靠,这女人,莫名其妙的半夜等自己,莫名其妙的给自己做饭,又莫名其妙的哭的要死要活的。

  唉,林可思摇摇头,对沈曦,他本来是一直不烦的。

  多年的得力下属,好员工。

  但是,一个心在其他女人身上的男人,就是一块铁,多出来的女人就算举着火把,也是烤不热的。

  爱情里,没有谁好谁不好,谁对谁错,差的就是一个时机。

  林可思摇摇头,悄无声息的辞职了,婚礼也不来参加,此时来电话干什么?

  慰问吗?

  林可思随手就摁掉来电。

  沈曦的电话又执着的响起来。

  林可思看了一眼昏睡的老爸,拿起手机走到走廊:“哎,沈曦,你还知道现身,死哪去了这几天。”

  在听见林可思不耐的声音,但还是那么好听的声音说这句话时,在听见林可思并没有责怪她而是漫不经心的老朋友似的问话时,沈曦憋闷了很久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

  哭的稀里哗啦。

  “林可思,你还,好吧。”

  手机里明显能听出沈曦哭泣的声音,抽抽噎噎的。

  林可思以为这丫头又犯多情病了,为自己的今天的窝囊难过哭了。

  语气温和了许多:“乖,别哭了,我又没死,董事长住院了,不多说了,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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