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白皮书 第二十二章 闪亮登场
作者:明察古今的小说      更新:2018-02-23

    二月二,龙抬头。是一个男人都争相剃头的好日子。据说,正月不剃头,剃头死舅舅。

    胡杨林没有依旧习俗剃头,把头梳成一个大背头,脚下是油亮的大马靴,下身是马裤上身骑兵服,内衬滩羊皮的军大衣敞着怀,骑着一匹火红的胭脂马,出现在无井村的村口。

    十一个英姿飒爽的女兵,也都是骑兵打扮。肖小白骑着一匹铁青色的马,跟在胡杨林的马后,率队而行。十个女兵两成两队,右边五匹白马,左边五匹红马。煞是威武壮观。

    胡杨林一脸的纨绔,得意洋洋。肖小白绝美的脸,比跨下的铁青马还要铁青。眼前这个混蛋,不单单是在两个月的住院期间,征服了她的兵(都偷偷摸摸千方百计地拜他为师)。这会儿,干脆征用了她心爱的铁脂。这可是她亲自从山南军马场,挑选并训练出来的宝马。

    他拒绝了肖司令无限期借给一辆最新款军用吉普车的美意,提出就要一匹马。结果,肖司令慷孙女肖小白之慨,把她最喜爱的命名铁脂的马送给他,让肖小白是欲哭无泪。什么年代了,官员玩的是车。可这个鬼东西,放着最新款的越野车不要,却非得要一匹马,也不怕被摔死!可恶的是,平时心高气傲对谁都不屑一顾的铁脂,一见他就像哈巴狗见到了主人,任凭驰骋。

    临行前,她充满恶意地提醒他,应该用胭脂涂脸,再扛一把青龙偃月刀,就完美无缺了。

    对于肖小白的这个提议,林丽都表示等同。而已经成为胡杨林记名弟子的女兵们,更是唯恐天下不乱地胡乱叫好。胡杨林却摆出一副山人自有妙计地模样,不理睬她们。

    一条尘土飞扬的黄土街道,出现在胡杨林眼前。街道两边,是黄土屋。乌黑斑驳的黄土墙,一面缓坡的黄泥混草抹的屋顶。屋檐下,是一个个懒洋洋的人,蹲靠在墙根晒太阳。

    多数人都是包裹着油黑的破羊皮大衣,少数人穿着或黑或蓝或者已经看不出颜色的破棉袄。有的嘴里叼着旱烟袋,有的抽着自己卷的土炮,极少数人抽的是几分钱一盒的卷烟。大家在有一搭无一搭的闲扯着八百年的芝麻,九百年的谷子。说着玄而又玄不着边际的话。

    这就是无井村,是无井乡的所在地,比一般的村庄大一些,并有邮局饭馆旅店之类,区别于一般的村庄标识,烘托出了一点小镇子的模样。

    “我地天爷爷,快看看,那是个啥......”一个十七八岁破衣烂衫的小伙子,第一个看到胡杨林和他身后的队伍,仿佛看到了彗星撞地球一样,惊叫着跳起来。

    “哦,不就是队骑兵嘛......过兵过去是常有的事,有乡督委管里,你娃儿激动个球,蹦跳个啥哩......”一个中年人探起身子看了一眼,又懒洋洋地缩回去,慢吞吞地喝斥。

    “不会是要打仗了吧?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哩......”一个老汉,没头没脑地嘀咕。

    “不会哩,大喇叭里没说呢。”另一个中年人,抬头看看不远处杨树上挂的大喇叭。

    “别瞎球扯,不对劲儿,那马上的人,咋看着像是呼乡长呢。”另一个小年青娃儿,眼神好使,隐隐约约觉得,打头的马上的人,是呼延林。

    “扯球蛋!呼泥胎骑驴还差球不多,哪里弄马骑哩。”一个老汉闭着眼睛嘟囔,懒的连眼皮都不愿意抬。

    “我地天爷爷,真的是呼乡长哩,押送他的还都是鲜亮的女兵......”第一个发现情况的小伙子,惊叫着闭嘴,大口大口地吞口水。不是不想说话了,是口水淹没了话语。

    “是呼泥胎......”

    “唔,还真是呼泥胎......”

    “咋还是女兵押送......”

    “呵呵,茅房里点狼烟,胡云云哩。那是护送......”

    随着一声声慢吞吞的惊呼(对哩,就是慢吞吞的惊叫。就连惊呼,都是懒洋洋慢吞吞),一朵朵雨后冒出的蘑菇一样,一个个身影,从屋檐下慢慢地站起来,伸出脖子,向前望去。

    这是再高的科技,都无法播放出的慢镜头。所有的人,都是那么懒散,每个动作,都犹如跨跃千年一样,慢到了极致。不同的是,中年人比老汉们略微快一点,年青的娃娃,再比壮年人快一点。整个场景,仿佛是敲钟人卡西莫多,配上蒙娜丽莎的眼睛,一瞥千年......

    胡杨林信马由缰,摇头晃脑,一副懵懵懂懂的样子。却眯缝着眼睛,把周边一切反应,尽收眼底。支楞着耳朵,将有关自己的言论,收入耳中。没有跟人们打招呼,甚至连装逼的笑容都欠奉。

    而两边的乡民,也没有对呼延乡长的回归,有什么亲近的举动。尽管都惊愕地瞪大眼睛,却也没有谁上前一步,都是观看陌生人一样,一脸的漠视。好像是对待半夜闯进家门的不速之客一样。

    胡杨林知道,他们这些人不是冷血动物,更不是没有礼貌。在他以游吟诗人的身份行走在这片土地上时,受到的礼遇并不差。他们甚至可以拿出最后一口水、最后一个鸡蛋,招待他这个外乡人。

    他从林丽的口中,早已预料到这种漠视。这漠视的绝对不是他这个人,而是他手中的软笔。一个签字不管用的软毛笔。

    这些乡民读书不多,文化却不浅。他们称乡督委的笔为钢笔,而乡府的笔为毛笔。乡府毛笔签下的字,还不如娃娃尿的床哩。娃娃尿的床,还留下一块痕迹。而乡长签字,屁事都不顶。要想领到救济款和救济粮,还得是乡督书记的钢笔。尽管那字歪歪扭扭狗爬的一样,可却能领到钱粮。

    反过来说,当官的也不能太有笑脸了。要不然的话,太好说话了,无论是大事小情,狗扯羊肠子、老公公扒灰、媳妇偷汉子的事......甚至是张大欠李四八分钱,都会拉着你,扯个没完没了。

    前任郑庭光就很亲民,结果一天二十四小时,差点二十个小时,都被这些事纠缠着,几乎就没有办正事的时间。

    鉴于上述的两种情况,胡杨林的第一次闪亮登场,采取的就是高调回归,冷眼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