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习惯晚安 第二十五章:明天有多远
作者:叶落非花的小说      更新:2018-09-26

  因为啊,

  一辈子,满足于一个吃燃面的地方,

  那肉夹馍怎么办,锅包肉怎么办?

  是的,

  这世界还有好多地方我没去过;很多美食还没有吃过;

  很多不可思议的人

  还没有遇到;

  一想到这些,就躁动不安,

  就无法停止脚步。

  虽然爬上去很累,狼狈的像个傻子一样;

  虽然爬上去,被高原反应折磨得几乎放弃;

  但是,爬着,爬着

  大雾像幕布一样敞开,

  蓝天突然盖过来,

  就那么傻傻地站在那里,

  看云海和雪山横在我眼前。

  那种明悟与洒脱,是在登顶之前感受不到的。

  加倍努力,

  不是为了换取成功,

  不是为了超越别人,

  是一种

  想去体验一个更大世界的欲望。

  这是我15年还在学校机房值班的时候捡到的一首诗,从内容和清秀的字迹来看,应该是出自一位学有抱负的女生之手。后来放置在机房很久,也未曾有人来认领,想必是作者也不知道究竟丢在了何处,只能希望她的愿望在通过自己的努力后,可以慢慢实现。

  愿望或者说是梦想什么的,自然是每个人都有的。我有想过要当一名老师,一位学者,一席白领,或者一家奶茶店的打工仔,但我有真正为之努力过的也将将才在这个时候萌发出来—我想成为一名作家。

  作家和作者只一字之差,要说没区别也可以,但其两字代表的意味可就有点大相径庭了。只要是写出来的东西,再在上面附着署名,就可以自称为作者,东西却不论好坏。要想称之为作家,前人说得好,要‘人之于文学也,犹玉之于琢磨也’,或者‘写到死,改到死’,然而我最喜欢的却要算‘作家是我的信仰,而非职业’。

  我是挺崇拜那些作家的,温文尔雅,满腹经纶,脑海中有着说不完的故事,字里行间塑造着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人生;然而我又是挺同情他们的,总是为了别人的人生费心尽力,却无暇顾及自己的感官和情感联系,总是为了优美的文字和完整的情节,即使绞尽脑汁也要找到一个最佳的表达方式。所以说世事是难料,我竟然想要成为这样的一个人。

  想要成为作家可是不简单,需要积累大量的写作素材和生活写照,幸好在这途中我结识了一大帮有趣的人,他们为我提供了真实而又富有感官的故事。

  有幸认识哑巴先生,是在一个晴朗的天气里。我丢失了心爱的熊猫钥匙扣,于是我到处找人询问,可他们都说没看见。知道我我问到哑巴先生,他没说话,我觉得很有希望,便和他相识了。

  和哑巴先生成为好朋友,不仅是因为他给了我希望,而且是因为他认真听我把话说完了。很少有人会让我说完想说的话,即便听完也不会在意。所以遇见这样的人,我会很珍惜。

  哑巴先生真算得上是一位好人。任谁对他大发脾气,他也不会反驳以很难听的话;别人找他帮忙,他也不会有太多的借口推辞;最好的是他是一位很好的倾听者,你可以把秘密都告诉他。

  我告诉哑巴先生,我以前喜欢一个人,想要讨好她,就送了很多自认为她喜欢的东西,可是她都不喜欢。她说喜欢看童话,于是便费尽心思写出许多故事,可是这都不是她钟意的。后来才发现,原来她只是不喜欢我而已。

  我告诉哑巴先生,刚开始写东西的时候,别人问我在干什么,我回到说在练习打字;后来写了十万字的时候,别人问我在干嘛,我回答说在写故事;多希望以后再有人问我的时候,我可以认真地说:我在写一本书!

  我告诉哑巴先生,我也想写出优美的文字,让人们封之为神圣;我也想写出动听的故事,让人们为之欢笑,为之落泪。然而这时候的我还不够出色,不够经历磨难,不够能写出文字来让人们倾倒。

  我告诉哑巴先生,我也有情绪低落的时候。不明缘由的,就突然对现有失去信心。所有存在的,所有想要追求的,就这样抛之脑后。不去想未来,不去想生存,甚至不去思考,只剩下一具孤独的尸体,沉降在冰窖里被封存。

  行尸走肉的日子,特点就是时间总是在逃窜。你并没有意识去做想做的事,反而被无需思考的诱惑戴上了枷锁。我想这些都可以归咎于对于自己的期待被无限缩小了。

  将灵魂丢进深渊,经常整个星期、小半个月忘了去取。幸好晚上做梦的时候想念及此,无意识中提醒了我在做些什么,也十分渴望着什么。于是梦未结束,清晨醒来,我决定先去把它接回来。

  我告诉哑巴先生,经常啊,内心里白色的面皮小人会提醒我,多写一些积极向上,能让人快乐的东西。我回答,我也想啊!但写东西贵在真实,我是真的有时候感到伤怀,好在我尽量只把快乐的事拿去给人看。

  对于我这些永无休止的牢骚和废话,他总是眯着那双小眼睛,似乎还在思忖着什么。然而我甚至都不知道他是否听得见,只是见他像是在听,我也就能滔滔不绝一直说下去。

  与哑巴先生分别很久后,我们也有过联系。令我最惊讶的是,他的失语症竟然恢复了,但另一个同样震惊的消息却让我有些默然。

  “我打算继续做一位哑巴,起码这样很不错。”

  听着那十分陌生且生涩的话语,我知道电话那头就是他本人没错,虽然我从未听他说过只言片字,我既为他感到庆幸,也为他感到惋惜。庆幸的是他终于可以直接通过说话来表达自己的思想,然而惋惜的是即使这样他依旧要做回一个哑巴。

  可能是之前对他倾诉秘密的人太多,人们总会为了保守一些可有可无的秘密争斗不休,哑巴先生是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可能是他已经习惯了当一个不会说话的人,这样的生活,这样的与人交往。可能是…鬼知道呢,我也不想去考虑,只是帮他守住这个秘密。

  哑巴先生是一位很无私的人,尤其是在我遇到德小姐之后,我越发这样觉得。

  德小姐是我在继哑巴先生之后遇到的一位同样很有趣的人,因为很神奇的是无论她想要得到什么东西,就会很快的得到,并不是魔法,而是一种特质。介于她的名字有点长,我就称呼她为德小姐。

  德小姐的这个特质,是她小时候无意间发现的。那是在一家商场,爸爸妈妈正带着她逛街,路过一家礼品店,她看上了一个毛绒玩具小熊。毛绒玩具很贵,要浪费很多钱,于是无论她怎样吵闹,妈妈就是不给她买。但是回家后的某一天,她突然在自己卧室的床上发现了那个玩具小熊,打那时候起,她便意识到了自己的这个特质。

  到了足够上学的年龄,德小姐也要准备漫长的学习生涯了。然而世事都并非一帆风顺,因为德小姐的成绩总是提不上去。按她那争强好胜的性格,只好求救父母,请他们帮忙。随之而来的是各种费用昂贵的家教和补习。很神奇,德小姐也真的跻身到班级前列。

  随着年级的递增,德小姐发现身边的同学有很多好看的衣服,还有很多好玩新奇的东西。他们都有自己却没有,这怎么能行,于是她一回家就念叨着想要这些东西,希望自己想要就能得到的天赋发挥作用。

  果不其然,大多时候当她早上醒来的时候,不出所料地就会发现,床边会安放着那些想要的东西。

  长此以往,德小姐的性格和为人处世的方式变得越发的难看。就拿我来说吧,一天我正在为了写一个故事而绞尽脑汁,停下思考之余,她从旁边走过,没头没脑说了一句‘写那干啥,又不会出版!’。

  当时我就火了,但鉴于她是一位女子,只好先忍下将她爆捶一顿的冲动,但这句话还是对我造成了蛮久的伤害,以至于我近半个月内不停写出又更换掉,才给那一篇故事的主角纠结出一个尚且像模像样的名字。

  后来再去想起,其实她的话语本没有错,只是太过于直接了。对于现实,我总是不太愿意去承认一些事情,这些事情可能做了也不会有什么好的收获,如果别人再给我提及或是强调,实在是有些黯然神伤。

  我尚且不跟德小姐去计较这些,但却不能保证别人不会。她总是吐槽别人的衣品,一身色彩艳丽的时尚,甚至能被她说成乡间憨厚平淡的质朴。

  再看她自己,本就是几件简单的百搭印字短袖加黑色喇叭裤,再者也就多一件黑白色条纹衬衫和湖蓝色修长牛仔,都是一些小摊路旁就可以买到的便宜物件,到顶了也就才配得上简约大方这两个词。

  其实我知道的是,她的家庭本就不富裕,以至于很多眼中好看的的东西都不会属于自己。于是德小姐便表现的有些不予理解,不予理解那些生下来就含着金钥匙的人,那些人在一开始就比别人多了好几倍的生活保障和享受,然而同时自己却需要通过努力读书来换取一条有些迷茫的生存之道。

  这不公平!但哪有样样事情都公平,只是德小姐惯于将这种不平等来放大,或许要再贬低一下才会稍稍心安。我想这应该才是她时刻与人格格不入的原因。

  她并不像我或者多数人一样,为了赢得旁人的喜欢,保持快乐和幽默。反而她确是说话太直接,而且喜欢挖苦别人,使得别人都对她敬而远之。

  相比于哑巴先生和德小姐,少卿着实算得上一位正常人了,为人并不拘谨,左右逢源。除了有些容易感伤,对于爱情,对于青春,对于别离,她似乎非常珍惜每一位参与者带来的深刻回忆,尽管有时回想起来酸酸涩涩,将自己硌得生疼。

  夜已经深了,我想关于少卿的故事,有机会可以再说给你们听。至于我的愿望,因为到后来,我发现这个梦想并不能支付起我的日常开销,于是我转念一想,既然做不来职业,那就将之变成我的信仰吧,好在我如此乐观。

  明天有多远,明天是公交车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明天是三百多公里的距离,明天是悠闲寂静时光里的一栋两层楼房合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