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世帝唐 第七十一章:设计服装(一)
作者:清风逸之的小说      更新:2019-04-12

  回到熟悉而又陌生的院子,殷清风有种时光交错的感觉。

  两年半之前的那个清晨,他在大唐这个空间里睁开了双眼。

  他的床边,站着一个怯生生的小丫头。

  十岁左右,梳着两个螺髻,用蓝色的绸条扎着的。

  单眼皮,但是眼睛很大很明亮;弯弯的眉毛没修饰过;皮肤嫩嫩的很白;鼻梁很直挺;人中长短合适,深凹、曲线明显;她那很饱满双唇,粉红色.....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月眉时,留下的的印象。

  而今,那张婴儿肥的脸庞,依然那么天真,但却更活泼可爱了。

  裴氏的话,提醒了殷清风。

  在现代,密集型劳动产业,除了给国家换回了巨量的外汇,最主要的是,解决了就业问题。这其中,包括制衣业。

  衣食住行,是几千年来人类最主要的行业,也是从业人员最多的行业。

  制衣行业在现代能得到难以想象的发展,除了有经济做基础,还因为人们审美观不断变化的需求。

  但是在唐朝这个家家会女红、自给自足的经济模式下,发展制衣业,就意味着很多妇人要失去一定的经济收入。但殷清风却不得不这么做----他想通过服饰的变化,来改变唐人的审美观念。

  审美观念听起来挺玄乎,但却是提高生产力最主要的动力。

  为了更美,或者说是为了享受更美好的生活,房子会越建越高;出行的速度会越来越快、距离会越来越远;吃得越来越精细、看的书会越来越多....

  说白了,追求美,就是在追求更好的物质条件、追求美,就是一切欲#望的源头。

  殷清风要改变唐人的审美观念,不是说他在审美高度上比唐人高,打死他也不敢吹这个牛,他想做的,是想增加他们审美的宽度。

  有了在服饰上的宽度,就能带动眼界上的宽度。

  现在的大唐,基本算是进入到了安定期。只要不再为吃饱穿暖发愁了,人们就会去琢磨如何吃得更好,穿得更好。

  滋味楼开业以来,虽然他没有时间去教任三推出更多的菜品,但生意却一直兴隆。除了这里聚集了全大唐大多数的有钱人外,也是因为这里是最安定的地方。

  想要通过改变服装的款式,去改变唐人的审美,多少有些难度。

  以女性的服饰为例,除了超短裙和露背装等少数很有个性的款式外,在唐朝这时空里,基本都能找到相对应的服装。

  现代的那些衣短袖窄的服装,如果按照古代的标准,要算做是胡服。

  从夏商周以来,国人就喜欢宽衣博带长袖的服饰,即使赵国因为胡服骑射而强大,也改变不了这个习惯。

  中国人什么时候开始穿“裤子”的?

  从赵武灵王之后,除了士兵是穿裤子的,普通人还是穿裙子。

  古人请客吃饭,都必须双腿并拢跪在地上,让外衣垂下来,护住要害部位,这就是古人以跪坐姿势就餐的由来。并从而衍生出了一整套以跪坐坐姿为基础的礼仪制度

  殷清风想要在服饰上做文章,放在汉代不行,放在宋朝不行,更别说明朝了。但在唐朝可以。

  两百多年的战乱,统治北方地区的,基本以草原民族为主。即使经过隋朝的大一统,也改变不了人们在各方面保持胡人的风俗。

  “烤”是胡人带来的饮食习惯;男女之间没有什么贞#节那一说;学术思想上糅杂着汉的儒学、晋的玄学、南北朝的佛学;女人的服饰更是能看到从汉晋以来的风格。

  唐初的女子,除了喜爱穿翻折领连衣窄袖长裙、衣身宽大、下长曳地、腰际束带的回鹘装之外,经常穿的就是襦裙服了。

  其实,除了领子和袖宽之外,两者的区别并不大。无非就是回鹘装是一整件,而襦裙服分成外襦内裙两件罢了。

  这个时代的女子,既然能接受回鹘装,也能接受骑士装,就没道理不接受连衣裙和旗袍。

  不管是连衣裙还是旗袍,讲究的是贴身。所以,天热的时候,就多少有些不便。

  秦汉时期的内衣叫“抱腹”、魏晋时期的内衣名为“两当”;唐代中期出现的内衣,则称作“袔子”,相比前两者,袔子取消了系在脖颈上的细绳带。

  为了配合连衣裙和旗袍的推出,殷清风干脆将小罩罩和小内内一起“设计”出来。

  “呀~~~郎君好羞羞,竟然画女娘的衣裙,羞羞脸~~~”,月眉不知何时站到了殷清风的身后。

  殷清风也正好画到了最后一笔,他反手将月眉抱在腿上,“那,小爷把这些衣裙做出来给月眉穿,好不好?”

  “好呀好呀~~~”月眉在殷清风的腿上欢快的扭了起来。

  “那~~还说小爷羞羞脸吗?”

  月眉捧起殷清风的脸,撒娇的说道:“不说了~不说了嘛~~~什么时候给月眉做啊?”

  “嘴儿一个再告诉你。”

  月眉马上就想到上次那个让她浑身发热的长吻,她咬着粉嫩的双唇,大眼睛不由得看向殷清风的嘴巴。

  殷清风暗呼,这个小妖精,不带这样诱#惑小爷的。

  再一次将小萝莉亲到无法呼吸后,殷清风才放开她由她趴在自己的肩上。

  但是月眉那剧烈的心跳,和火热的身躯,让殷清风的某种邪念更加炙热了。

  殷清风在她的小屁屁上拍了下,“要不,再来一次?”

  月眉立刻像个小兔子一样弹起来,站在那里,期待中又有些害羞的看着殷清风。

  殷清风装作咬人的架势,向前虚扑了一下,月眉“啊”的一声,向后退开。

  见到殷清只是在吓唬她,月眉立刻就想去“报仇”。可是看见殷清风的嘴巴一上一下的比划着,她跺了跺脚,“坏郎君,又欺负月眉了。”

  月眉娇嗔的样子,逗得殷清风哈哈大笑,月眉这时也不计后果了,伸手抓住殷清风的脖子,轻轻晃了两下,“坏郎君、坏郎君...”

  见到殷清风吐着舌头,眼睛往上翻,她才满意的将手松开。

  经过这番嬉闹,殷清风也不想再闷头画稿了,“去把繁星叫来,我教你俩画画。”

  月眉踮起脚尖看向桌面,“是画这种女娘的衣衫吗?”

  “对啊,你们谁画得好,就给谁做。”

  “啊~~~等一下~~”月眉欢快的跑了出去。

  殷清风幸福的笑了,身边有这个开心果陪着,一切烦恼都不再是烦恼了。

  等月眉拉着薛繁星又欢快的跑回来时,殷清风已经给她们准备好了画纸和“铅笔”。

  中国古时,文字书写在绢帛或纸上,若有错误,则以铅粉涂改。所以古文中就有“铅笔”一词,但与现代的铅笔不同。

  现代的铅笔,是一个叫康拉德·冯格斯纳瑞士的物理学家首先发明的。

  由于石墨过于昂贵,法国人孔泰将少量石墨粉末与黏土掺合,然后压成细杆状,再用火烧制。将笔芯嵌入带槽的木条,再在上面粘合另一根上了胶的同样木条,将笔芯夹在其中就行了。为了美观,又将方形木杆铅笔加工成更美观的八角形或圆形。

  殷清风找不到石墨,也不打算用石墨。他不知道中国的石墨储量多不多,还是留着用在原子能工业吧。哪怕是用来分离出石墨烯,价值也不是铅笔能比得了的。

  他现在使用的“铅笔”笔芯,只是碳条。

  工匠将木炭粉碎、过筛后,加入少量的黏土烧制,剩下的制作的流程和孔泰的相似。

  为了找到合适的粘合剂,殷清风和任五反复试验后,才最终确定为动物皮熬成的皮胶与松香的混合物。

  由于还处于“研发阶段”,“铅笔”目前只是殷清风和月眉才能使用的奢侈品。

  现代的服装公司,需要招募大量的低级的中级的设计师,目的就是从他们那些不成熟的作品中,找到闪光点用在顶级的设计师的作品上。

  殷清风既不是设计师,也没耐心去伏案做画。现在有两个免费的小萝莉帮忙,他就能轻松很多。

  他这一会儿也想好了,如果因为她们年纪的原因,设计出来的风格偏幼稚的话,大不了再搞出童装来。

  古代可没有专门的童装分类,孩子们穿的衣服,只不过是成#年人的缩小版而已。

  如果她俩有兴趣也有天赋,未必不可以成为专门的服装设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