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世帝唐 第八十八章:仁智离宫(四)
作者:清风逸之的小说      更新:2019-04-12

  李世民在旁边着急了。

  一个是心腹爱将,一个是无人能取代的绝世良才,现在这两人起了冲突,帮哪一边都不合适啊。

  殷清风将李世民的表情看在眼里,他向敬德深鞠一躬,“黑旋风已经与一匹精良的大宛马交#配了,明年春天,将军就能得到他们的后代。”

  “真的?”

  敬德欢喜的看着殷清风,又看了看黑旋风,惋惜的说道:“可惜,这马已经被你驯服了。否则,真想夺了过来。”

  李世民见敬德有放过此事的意愿,高兴的说道:“敬德暂且先用本王的战马。”

  敬德用埋怨的口气说道:“秦王当初怎么就舍得将这么好的马,让这小子糟蹋了?你看他连佩剑、腰刀都没有,明显就不是习武之人嘛。”

  一提这个,李世民就更郁闷了。

  当初他卧床休养,根本就没见过这匹马。要是他之前见过的话,还能舍得送去交#配?宁愿他自己用些时间,也不会送走啊。

  敬德转身对着殷清风,“还有,除了赔某一匹宝马,你还得说说,你是怎么驯它的。”

  不等殷清风说话,他对李世民和杜如晦说道:“秦王和杜学士也见了,他这匹马与某的那匹踏雪乌骓都是通体黝黑,某见着就心喜。

  在秦王府前,他这马竟然能横着挪动。要不是当时秦王下令行军,某早就想问个究竟了。

  一路行来,某暗中观察到,这小子根本就没有控马,但那匹马却灵性得很。队伍快驰,它也快驰,队伍慢行,它也慢行。它和那小子之间,仿佛...仿佛...”

  “心有灵犀。”

  殷清风替他说了。

  “好!心有灵犀用得好!”

  杜如晦在旁边赞了一句。

  敬德歪着脑袋看看殷清风,看看杜如晦,嘟囔了一句,“是什么意思。”

  “好吧,心有灵犀。那马就像知道那小子心里在想什么似的。你说,这让某如何不喜?

  某从七岁就骑马,到如今也有三十余年了。骑术竟然还不如这小子,真是愧煞某了。”

  李世民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殷清风,想知道殷清风是怎么解释的。

  敬德接着说道:“秦王和先生是没看见啊,某刚伸出手,你们猜怎么着?它,”

  他指了一下黑旋风,“它竟然斜着后退。”

  然后转头对李世民说道:“秦王也是在马背上长大的,可见过马匹能斜着后退的?”

  李世民摇摇头。

  “对啊!”

  敬德拍了一下巴掌,“秦王府门前,这马就横着挪动,刚才又斜着后退。”

  他转头又恶狠狠的说道:“不把你驯马之术教给某,某和你誓不罢休!”

  殷清风也看出来了,这敬德...敬德?尉迟恭尉迟敬德吧?

  嗯...这敬德是一个爱马成痴的人,也是面恶心善的人。

  “小子会知无不言。”

  李世民、敬德、杜如晦眼睛一亮,他们等着就是这句话。

  李世民拍了下敬德的肩膀,“必须学会。”

  说完,他转身就走。

  杜如晦赞许的看了殷清风一眼,跟了上去。

  敬德站在那里哈哈大笑,“值了。”

  但是,笑完了,他又转身走到他的坐骑旁边跪倒在地,“是某害了你,是某害了你啊~~~”

  殷清风没来由的,心里一阵酸楚。

  从侧面看去,这个威武的中年汉子,一脸哀伤,一脸泪珠、一脸不舍、一脸慈爱。

  “哎~~~”

  殷清风回头看着黑旋风。

  黑旋风一副无辜的样子,一双大眼睛和殷清风对视着。

  月眉、白雪,还有这个结识了不到两个月的新朋友,是他在大唐这时空,最亲密的“人”了。

  历史上,寿命最长的马活到六十二岁。现在,他和白雪都已经五岁了。就算自己再精心呵护他们,他们也会先他而去。到时候,只剩下月眉陪着自己了。

  王雄涎八人此时有些摸不到头脑。

  在李世民来之前,他们刚刚赶到。他们刚才还在为叔叔化解了这份杀马之仇而高兴,现在叔叔一副伤心的样子,绝不亚于那个无声悲哭的将军,这又是为何?

  韩成峰捅了一下王雄涎,王雄涎苦咧着嘴走上前,“叔叔,可要用些干粮?”

  殷清风与黑旋风顶了一下脑门,收起哀伤的心情,转身说道:“帮将军掘一个坟墓。”

  “喏!”

  王雄涎再次苦咧着脸应道。

  殷清风陪着敬德,亲手埋葬了被殃及鱼池的战马。

  在现代,有很多喜爱动物的狂魔。

  他们喜爱动物的理由千奇百怪。

  有因为孤单的、有为了炫耀的、有追逐时尚的、有真心喜欢的...

  在他的童年,有一只陪伴他长大的土狗。土狗是爷爷收养的流浪狗,它没名字,它通人性。除了夜晚,土狗都跟在他身边。

  他被爷爷逼着学书法、学太极拳,土狗就安静的趴在地上,一双狗眼,时刻放在他身上。

  土狗很乖,无论他怎么欺负它,它都是一副很开心的样子;土狗很凶猛,除了家人之外,不论谁接近家宅半步,它都冲上去撕咬。

  小学六年暑假,他回老家看望爷爷奶奶,土狗没有迎出来。

  土狗被人杀死了。

  他哭了,为一个亲人的离开,哭了;为一个朋友的离开,哭了。

  从那以后,他不敢再养狗。

  他怕。

  他怕那种失去亲人、失去朋友的滋味。

  后来,他的姐姐养了一只猫。

  他不喜欢猫,他把猫装在口袋里,坐公交车到了终点,把猫扔下。

  第二天,被抛弃的猫,冻僵在他家的门外。

  从此,他不敢再养小动物。

  有人说,人,也是动物,只不过,人,会思考。所以,人,比其他动物高级。作为高级的动物,有权利饲养低级的动物。

  他不知道这句话对不对。

  如果可能,他更希望,能与其他动物交流。他更想知道,它们的喜怒哀乐。

  但是,他怕。他怕了解的越多,越伤心。

  渐渐地,他有些孤僻。

  幸好,他的体质不错。他去了体校。

  幸好,他的智商不错。没有凭着体育加分,就考进了帝都的名校。

  青春的荷尔#蒙、父母给的基因,他在花痴的眼里,是校草。

  一天,酒醉,索性逃课。四个女生,来送饭。

  关闭心门的他,不知她们为何来送饭。

  宿舍的老大说,“老二,你长着老二,不是为了打球、泡网吧、喝酒,是为了妞儿!”

  从此,异性不如狗。

  喜欢了,多相处几天。不喜欢,提上裤子,从此是路人。

  很风光,学校没人不知道他,也没女生逃过他的***。

  直到,他在电梯前,有一个窈窕的女郎说:“只有花痴的女人,才会喜欢无知的小白脸。”

  从那以后,他开始慢慢找寻自我;从那以后,他慢慢醒悟自己的荒唐过往;从那以后,他懂得珍惜;从那以后,他再次封闭自己;从那以后,他重新成长!

  月眉,从见到她第一眼,从他意识到他穿越了,他就把心领的慰藉交给了她。

  白雪,一个不能用语言交流的朋友,出现在他在大唐的时空里。

  或许是因为经历过难以置信又无法解释的穿越,在看到她的那一刻,曾经的阴影似乎不见了。她的美丽,深深吸引了他。

  从救下杜伏威的性命开始,到他参与到夺嫡的这一切经历,从决定改变祖先的命运开始,到亲自带领梧桐山庄的百姓开始新生活,他觉得他的心境提高了不少。

  黑旋风,是另一个打开他心结的“人”。让他从新开始审视生命的意义。

  刚才,因为他的失误,一个美丽的生命,瞬间就消失在他的眼前。要不是有这穿越的经历,他可能还像当初那样,抗拒一切的生老病死、畏惧生命的消失。

  但是,生命毕竟是生命,不管以何种方式结束,都难以让人坦然相对。

  今天,一个生命因他而消失,他日,他要千万倍的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