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不要对我说再见 第七十一章
作者:小广仁的小说      更新:2018-10-24

  这一夜我睡得特别香,可能是因为太累了,也可能是因为最近体力透支,根本就没做梦,等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我跟刘民约的时间是中午,所以我还有时间准备一下。

  要说对于这次去西山,心里特别紧张。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感觉这像是一次危险的旅行。一大早睁开眼睛,眼皮就跳个不停。

  我感觉以前也没这么怂过,那次去山东我几乎要挂掉,可是都没那么纠结。这回真邪门!

  算了,别想太多了,该发生的早晚都底发生,想也没用。

  我从衣柜里找了一件迷彩坎肩,这是上学的时候穿得,因为衣服的兜比较多,还能多放点东西,今天就穿这个。

  这次可不能像上次那样狼狈了。

  我弯下腰从床底下翻出一包东西。用旧报纸包着,上面已经落满了灰尘。我慢慢地打开它,露出一个漆黑的刀柄,漆黑的刀刃,是一把军刺,很长很长。

  这是以前上高中的时候捡的,那次正赶上两伙人打架,当时我去学校外面买东西,正好看见,我并没有跑也没有报告老师,而是偷偷躲在旁边看。

  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喜欢看别人打架,我怀疑是不是我的血液中本来就有着一股不安的成分。至今也不明白。后来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血色浪漫,我感觉那故事的主人公跟我的想法不谋而合。不过他比我幸福,比我更有勇气和热血。

  说实话,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好孩子,在别人眼中是个特别听话的学生,其实,在我的内心世界里特别瞧不起自己。

  因为我的听话,早就变成了懦弱的代名词。

  尤其是那天的早晨,当我看见自己心爱的女生,跟我认识三年的女生跟别的男生手拉手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我感觉我都崩溃了。我完全可以跑过去给他一脚,然后撕打在一起,像个男人一样把她夺过来。

  虽然他是坏孩子,是那时候有名的坏孩子,手里还有刀,甚至比我强壮,但是我必须要跟他证明那个女孩是我的。

  后来,我却选择了离开,那件事一直成了我的阴影,永远都没走出来过。

  用刘民的话来说,我就是傻缺,那个女孩就是一个小三,根本就不值得。刘民根本就不懂,我的心情。

  我一直想找一把刀,一把属于自己的刀,一把能让自己自信的家伙。

  那天我也是无意之间看见他们打架的场景的,我感觉热血沸腾。

  我记得那几十个孩子都差不多十七八岁,身上都带着家伙,那撕心裂肺的场面让我第一次明白刀可以杀人。

  后来,我看见那个孩子被另一个孩子捅死了,血流了一地。那把刀就是我眼前的这把,他们看见出人命了,都跑了。

  我慢慢走过去把他抱起来,我看见他的瞳孔很大,呼吸急促,似乎想说什么。我感觉像他是在笑,羡慕地看着我。

  他的脸上露出幸福的表情,好像他在说:“他看见了。”我问他看见什么了他说:“看见了天边那朵白云,特别美。”

  我偷偷把刀藏了起来,后来跑去学校找老师。

  那次我因为及时报告,让警察第一时间感到了,那些打架的孩子也纷纷被处理了。可是他们始终没有找到作案工具,因为我藏起来了。

  他们根本就没有怀疑是我拿的,因为我算是好孩子,在他们眼里是不可能撒谎的。

  那件事过去多年了,我已经长大了,也步入社会,才发现原来好人也只是一种假象罢了。

  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好人和坏人,只有强者和弱者罢了。我拿着这把刀,想起了小时候,刀锋已经生锈了,可是依稀能够看见上面的血迹。

  我把刀藏在裤子里面,也许今天我真的能够用上它,就是用不上也能壮壮胆,它曾经杀过人,煞气依然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