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们那些事儿 章三 燃情岁月,良辰美景奈何天
作者:作家杨建东的小说      更新:2019-06-22

  像是看出我正在激烈地思考着,月子和James都不出声了,他们,好像都在等着我的答复。

  等着我做出决策。

  我……能做到杀人吗?

  想起徐锋友善又无话不谈的笑容,然后又想到我要拿凶器杀他,把他的脸划破,或者把他喉咙割断,或者把刀插进他心脏的残暴场景,我一下子有些受不了了。

  我做不到。

  我不是杀人犯。

  我不是张木易,也不是王斌。

  我做不到为了自己一个简单的猜想就去杀人。

  最后,我还是松开了我握紧的拳头。

  松了口气。

  “算了吧,我觉得他们真的是没有什么关系的普通学生而已……而且,我又不是杀人狂,月子,你把我当成什么了?”我有些责备地看着月子,却发现月子用非常认真的目光看着我。

  “可是,哥。”月子秀气的眉毛向着眉心微微蹙了一点,“如果上帝游戏是真的,其他队伍都攻略了自己的世界,然后打到了我们这里来,等到那一天,那我们该怎么办?”

  那一刻,我感觉我能够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我沉默着,看了看月子,又看了看James,最后,深深吸气说:

  “如果月子你说的亚狼帮的人是作者的猜想是对的,那么其他队伍敢对我们下手,赶来毁了我们的世界和书,那么等我们死了,世界毁了以后,创造他们的作者也一样会死啊,那样一来,那些队伍的人不也一起死了吗?所以你别想那么多,不管怎么样,我们都安全了。只要其他队伍的人知道自己是虚构的人,他们就不敢破坏这个世界了。我们这个世界虽然平平凡凡,但是,却是受到很好的保护的。”

  当我说出这番话的时候,连我自己都为自己的分析而感到高兴,如果不是月子提出要杀害别人的事,我甚至都想不到这一层。这样一来,我们的处境反而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更安全,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一直压抑在我心头的最重的乌云之一终于也散去了,我突然发现自己有一种久违的快慰。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觉得自己好像重新回到了平凡的生活,过上了平凡的日子,就像以前一样。

  “嗯……这样一说,倒也好像是呢。”月子摸着她那光滑细腻的下巴,然后抬起头说,“那就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了。那就是那个叫蓝月亮的社员到底是谁,他写的那个纪实故事又是什么意思?会不会有什么内涵呢?哎,想来想去,头都快大了咯。”月子狠狠甩了甩她的头发,就好像上面粘满了头皮屑似的。

  “是啊,我也有点不理解。”James有些谨慎地开口。“这个蓝月亮,肯定不是我认识的那位蓝月大师,应该只是个名字一样的社员罢了。不过我觉得他写的故事却真的很有意思啊。”

  “很有意思?这怎么说?”我有点纳闷,“听他们的说法,蓝月亮写的不就是一篇日记么?”

  “不是,我不是说内容,我是说他的写作结构啊。”James说,“试想一下吧,如果把作者类比成上帝的话,不是很相似吗?作者创造了自己的故事里的世界,上帝也创造了现实的世界。或者换个说法,上帝就是设计者、创作者的意思。而如果用蓝月亮的故事结构的话,那么,蓝月亮就是在他的故事里创造上帝,然后又用故事里的上帝创造一个新的世界,然后在那个世界里继续创造上帝,再让那新的上帝继续创造世界……直到没有尽头地一直无限循环下去。这样一来的话,蓝月亮岂不是创造了无数多个上帝了吗?那他简直比上帝还要伟大了。甚至可以说……是超越上帝的存在了。上帝创造了世界,而他创造了上帝的上帝的上帝的上帝的上帝的上帝……无数个上帝。单单是稍微想想就让人觉得可怕,不是吗?”

  James有些疯狂过头的想法让我都觉得有点错愕,我笑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

  “你想得太多了,有点过头了。没想到James你也有这种异想天开的想法啊。”

  但是我发觉James的脸色却还是没有镇定下来,他用我几乎都没有看到过的镇定眼神看着我说:

  “可是,杨先生,你不是好几次见到过上帝了吗?”

  “我……见过上帝?”

  “是啊,前阵子,你不是经常看到耶稣的脸吗?”James严肃地说。

  被James这么一提,我的心也顿时高高悬了起来,几乎快要被我忘到脑后的记忆一下子像是抽水机抽水一样抽了回来。

  的确,前一阵子,我真的好几次都看到了耶稣的脸,或者是在被火烧焦了的墙壁上,或者是在被雨水冲刷的玻璃上,我都不止一次看到了耶稣的头像,那时候我以为只是我心理压力太大产生的心理作用……可是现在被James这么一说,我却突然有了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就好像,在我的头顶上,有一双眼睛正在紧紧盯着我看一样。我连头皮都有点发麻起来,这种想法,太疯狂,也太吓人了。

  “也有可能是心理压力的问题吧,这种事说不准的,想多了也没用,就先搁着吧。”虽然James的猜测略有点颠覆我观念,但是仔细想想,其实这种靠想永远也得不出结果的胡乱想象也没有什么用处。我只好打住了这次漫长的谈话。该休息的时候也该休息。因为在学校里花费了太多的时间,导致我们都没来得及吃晚饭,因为早已经过了晚饭时间,我拉上了和弗雷修等在酒店里的雪绮,一起去吃了顿夜宵。

  雪绮一个劲问我们到底去了哪里。说还以为我们出事了,她很担心。雪绮也是看出了我心情转好的,所以连她的情绪也变得活泼了不少。

  我只好安慰雪绮说是我碰到一点公事,去见了几个生意上的人,月子和James算是当了我的翻译员,现在生意已经谈的差不多了,可以好好玩了。雪绮虽然知道我有隐瞒,但是情绪上的坦率让她放下了心事,尤其是我们三个人早上都是板着脸,时不时窃窃私语,让雪绮一直都很忧虑,现在我们却都是一副随然的表情,她自然也是松弛了心里的阴气。

  因为时间太晚,大多店面都已经打烊,那天晚上我们没能去看夜景,吃了夜宵之后就一直在酒店里。我和雪绮还是住一个房间。这倒不是说我有什么特别的想法……纯粹是为了雪绮的安全罢了。虽然说月子和雪绮两个女子睡一个房间更适合,但是月子却非常识趣地主动让出了那样的机会,把和雪绮相处的机会给了我,看她一副狡黠又聪慧的模样,不用想我也知道月子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有时候,月子聪明地让我犯难,但是有时候,这个自以为聪明的妹妹又天真得让人想笑。

  月子一个人一个房间,James还是和弗雷修睡在一起。

  用雪绮的话来说,房间是根据语种分的,这句话让我忍不住笑了,的确,从说话的语言上来说,我和雪绮是中文,月子是日语派的,而James和弗雷修则算是大老外了。

  在我们呆在学校参观的时候雪绮就已经洗过澡了,身上显然是抹了不少浴室里的沐浴露,半湿半干的黑发香喷喷的,好像还没有吹干。

  雪绮站在落地窗前,从高处眺望着下面的夜景,舒展着腰肢,闻着从狭窄的高层窗户缝隙里漏进来的一丁点大城市的空气,一副非常享受的样子。

  “爸爸,这个酒店这么高,有点像是我们市里的那栋摩天大厦,以前你带我去大厦屋顶的时候,差不多也有这么高。”

  “怎么可能,摩天大厦比这个高了十多层。你是记错了吧。你也有好几年没去摩天大楼了,那时候你才多小。”我笑笑,走到雪绮的面前,跟着她一起看着酒店下方的景象。

  “呸,哪里小了,也不小啊,怎么会记错……我记得很清楚的。”雪绮还倔强地跟我顶嘴,“那时候我不是还跟爸爸你说,那么高的楼,要是我长出翅膀来,可以从窗外飞出去会有多好。然后爸爸你说,我本来就会飞……”

  “哦?我有说过那样的话么?”我没想到雪绮的记性这么好,我带雪绮去摩天大楼,那大概是雪绮十二三岁的时候的事了,那么久远的事,对我来说简直就像是隔了一个世纪,但是对平时足不出户的雪绮来说,却好像是记忆犹新的新鲜事一样。

  “烂记性。”雪绮看到我一副早已忘得一干二净的模样,顿时有点不开心地瞪了我一眼。“烂!”

  也不知道是我哪句话刺激到了雪绮,好像雪绮一下子就有点不开心起来,我很清楚这个丫头的性格,顿时上前摸了摸她的头说:

  “是啊,爸爸年纪大了,就是这样啊,记性是越来越差了……哟,长头发的美女,你是谁啊,我们认识吗?”我故意装出一副失忆不认识的模样,雪绮顿时气急败坏地笑起来,用小手拧住了我胸膛上的肉,狠狠掐了一下,痛得我啊啊直叫。

  “神经病!不跟你说了!”雪绮皱了皱小鼻子,然后绕开了我,躺到了床上,拉起被子钻了进去,又抱起了白色的枕头,捂着嘴巴,然后用遥控器打开了电视。

  我看着躺在被窝里的那一道优美的白色曲线,不禁笑笑,然后去浴室洗了个澡。出来的时候,却发现雪绮已经睡着了,电视还开着,我不禁有些乐了。大概是因为逛了一天街所以累了吧。我关上了电视,用吹风机吹干头发的时候,雪绮被我吵醒了,她翻了个身,揉揉黑亮亮的眼睛,说:

  “啊啊,吵死了,怎么这么吵啊?”

  听到雪绮慵懒的声音,我心里顿时痒痒起来,我特地凑到雪绮的耳边,然后用热乎乎的吹风机吹她的耳朵,吓得她顿时睁开了眼睛,捂着耳朵蜷缩着身子挪开了。

  “嗯唔……干嘛啦,难受死了啊。”雪绮皱着淡淡的小眉毛气鼓鼓地看着我,因为刚刚醒来,脸上也是红扑扑的,就像是高原红一样可爱。

  我笑笑说:“耳朵里耳屎太多,给你吹吹啊。”

  雪绮听到我不正经的话顿时大怒,一个枕头丢了过来:“噫,恶心!爸爸你的耳屎才多嘞。”

  我开玩笑地说:

  “那你给爸爸掏掏啊,来啊来啊。”说着,我还故意指了指我的耳朵,“爸爸感觉最近耳朵越来越不好了,听声音都隆隆隆的,不太清楚了。”

  “噫!那这样呢,白痴白痴白痴!听得见吗?”

  雪绮故意把手托成喇叭,对着我的耳朵喊道。

  “听不见,听不见。你说什么?”

  我故意装作不知情地道。

  “我说白痴白痴白痴!听得见吗?!”雪绮提高了嗓音,对着我的耳朵大声喊叫道,震得我耳朵嗡嗡直响。

  “听不见听不见。”我还是装模作样,但是一张嘴却已经忍不住笑得歪了。

  雪绮曲腿坐在床上,用像是看傻瓜的表情看着我,对着我摊出手说:

  “拿来。”

  “什么拿来?”我看着雪绮摊出的小手,问道。

  “掏耳勺啊!你不是听得见吗?装聋作哑,大白痴!”说着,雪绮还真的从我挂在沙发靠背上皮带扣上的钥匙串里拿出了掏耳勺,捡起了地上的枕头蹦蹦跳跳地跳到了床上,拍了拍铺平后的雪白枕头,说:

  “那就快点躺下来,我给你挖总行了吧?”

  我没想到雪绮还真的愿意给我掏耳勺,我的心里顿时感到一阵说不出的情绪在涌动着,那股情绪来的那么突然,连我自己都没有抓住,它就已经瞬间流逝了。

  想起来,在雪绮小的时候,她还真的经常给我掏耳勺,当然,我给她掏耳勺的次数肯定要多得多。但是自从雪绮长大后,这种事就没有,也不可能再发生了,没想到现在雪绮却再次提出了要给我挖耳朵。

  “哟,今天这么听话啊。那我来咯。”看到雪绮这么乖巧的模样,我反倒是有点不适应了,我激动不已地躺到了床上,雪绮跪坐在床上,而我则是靠在她的大腿上,因为刚刚洗了澡,雪绮的身上还散发着沐浴露香喷喷的味道,非常好闻,我靠在她光洁滑腻的大腿上,感觉自己就像是靠着充满弹性的皮套枕头一样,异常的舒服。

  我的耳朵贴着雪绮滑润圆匀的大腿,我同时还能感觉到雪绮那温暖的体温,那温度从她雪白的皮肤传递到我的耳朵根,我感觉自己的耳朵都要化了,几乎就要黏在她的大腿上。

  “不要乱动啊。”雪绮一只手拉扯着我的耳郭,另一只手还真的拿着掏耳勺帮我掏起耳屎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脸贴在她大腿上的缘故,我感觉雪绮两条腿的温度也在上升着。大概还是有些害羞吧。

  不过她真的很细心,就像是穿针线一样,一点一点细心地给我掏着耳勺。

  那一刻,我枕着雪绮软绵绵又带点弹性的大腿,一股浓的难以形容的幸福感在我的心头酝酿着。

  对一个当爸爸的男人来说,一辈子最幸福的事,莫过于自己的女儿能够给自己掏耳朵了吧。

  “绮绮,今天你有点怪啊,怎么肯给爸爸挖耳朵了?”我枕着雪绮的大腿,忍不住把眼睛往上斜,问道。

  “别乱动啦,马上就挖到了……再动我不给你挖了啊。”雪绮有点愤懑地道。

  我急忙有乖乖地闭上嘴,默默地感受着雪绮手里的掏耳勺在我的耳道里细细摩擦的细微感觉。

  我甚至还能够感觉到雪绮轻轻呼出的热气吹拂在我的脖子上的感觉,那种舒适的感觉,简直就像是催眠的春风,让人想睡觉。

  一直过了很久很久,我几乎都快要闭上了眼睡着了,一直默默不语的雪绮才突然用轻轻的声音开了口。

  “最近总感觉爸爸你心情很不好……”雪绮轻声说,“我在想,是不是我的关系才这样……但也总觉得好像是有别的事,我总觉得爸爸你好像在做很危险的事情……但就是不跟我说。每天看到爸爸你跟月子姐她们脸上都是愁眉不展的样子。”

  听到雪绮的声音,我的耳朵忍不住动了动。这也是我的习惯,当我的情绪有变动的时候,耳朵总是会不自觉地抖动起来。

  “绮绮……”

  “不过今天晚上爸爸你回来的时候,我却觉得爸爸你的心情好像一下子好了很多,像是心里有块石头着地了似的,脸上也笑嘻嘻的,还会逗我玩了,就像以前一样。”雪绮缓缓地说着,“爸爸,你还是跟以前一样的样子……真好。”

  雪绮的话像是轻纱,在我的心头细细地划过,明明是那么的不经意,却又是给了我巨大的震撼。

  一直以来,我始终都觉得在我认识的女人之中,也许月子是最聪明的一个,因为她总是能够在该说话的时候说该说的话,不该说的时候不说话,她总是能够帮助我,像个得力助手一样,甚至想到我总是想不到或者想不通的事。而雪绮呢?她就像是个温室里的小公主,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被隐瞒着。

  但是这一刻,我突然觉得恐怕我想错了。雪绮从来都不傻,也不无知,其实她什么都知道,只是她比月子还要更近一步。不管是该说话还是不该说话的时候,她都不说,所以我才以为她好像什么都不知道,像个天真的宝宝。

  但她怎么可能真的不知道呢?雪绮其实早就意识到了很多东西吧,但是就像小时候一样,她从来都不会说出口,只会默默地憋在自己的心里。

  多少年来,这已经成为了雪绮的一种独特的生活方式了。

  在她还小的时候,我为了不让世人知道我有她这么个女儿,每当有陌生人或者亲戚来家时,我就会让她在二楼藏起来,不让别人发现。就像她不曾存在过一样。

  雪绮也知道我不想让她被世人所知道,所以她也一直顺从着我,没有一次被外人发现过。一年一年,一次一次下来,我和她的这种条件反射一样的协定,已经融入了雪绮的思维习惯中,变成了她保全自己的方式。她也开始习惯对她不知道的东西,不该问的东西保持沉默,因为那些东西都是危险的,只有我才是安全的。只要听我的话,不问那么多,最后我自然就会照顾好她,所以她也习惯了无知。但是在内心深处,其实她还是会敏感地洞察到很多东西吧。

  我没有回应雪绮的话,只是枕着雪绮舒软的大腿,但是内心里却泛起了一层浓浓的悲哀。

  如果时间能够永远都停留在这一刻,该有多好。

  我知道,我是爱雪绮的。

  这种爱,是无条件的爱。深深地融入了我的骨髓中,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失去它,我都会变得不像我了。

  可是,我却只有放弃。

  这才是我注定了的结局。

  雪绮,终究不是属于我的。

  “绮绮。”我轻轻地说。

  “嗯?”雪绮放下拉扯着我耳朵的手,用鼻子发出声音。

  “明天把马白龙也叫来吧,”我咽了口口水后才说,“其实这段时间,他也帮了我们很多忙,而且这个地方他也熟,让他来也可以带我们去更多好玩的地方。你们之间,也可以讨论讨论去美国留学的事。”

  听到我的话,雪绮的手突然停住了。

  我静静地听着雪绮的动静,等着她的反应。

  雪绮会怎么说?她会同意吗?还是拒绝呢?我还记得之前她甚至打算拒绝去美国留学的机会,她的心里也是矛盾的,她会同意再见到马白龙吗?

  “嗯……”最后,雪绮回答我的,还是轻轻的一声嗯。

  那天晚上,我甚至都回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睡下的,只记得最后的画面是我给马白龙发了一条短信,希望他来一趟,好给我们带路。

  结果第二天中午的时候,马白龙就赶到了。

  见到雪绮的时候,马白龙和雪绮两个人的气氛都有点尴尬,主要原因是在场有太多人在。我看到他们两人走在一起,也不知道从什么话开始说起,马白龙只是问了问雪绮的身体情况,却似乎因为我在场的缘故,始终不敢和雪绮走得太近。

  我也是把这一幕看在眼里,所以下午让马白龙带路去风景区闲逛的时候,我特地走在比较后面的位置,表面上是带弗雷修买东西,其实是挪出更多的空间来让雪绮和马白龙有接触。

  所以那天下午,我就一直走在队伍的最后面,默默地看着雪绮和马白龙越走越近,看着月子和James笑脸相迎,有几次月子甚至牵引着James的手给他讲解中国的一些有趣文化概念,而我就像是个看风景的人,一切都和我没有关系。

  “杨叔叔,你为什么不跟他们说话呢?”在一方金鱼池旁,弗雷修终于忍不住问我话了,我远远地看着在戏台下看戏的雪绮和月子两对人,自己却靠着栏杆,默默的。

  弗雷修是个聪明的孩子,跟在我身旁一下午,他也洞察到了一些东西。

  我笑着摸了摸弗雷修的脑袋,对吃着棉花糖的弗雷修说:

  “这是他们相处的时间,叔叔不好去打扰他们的。弗雷修,你不觉得月子姐姐和James,还有雪绮跟马白龙很配吗?就像男女朋友一样。”

  “嗯……”弗雷修吃着棉花糖,跟我一起站着,隔着金鱼池看着月子和James、雪绮还有马白龙的背影,听着喧嚣的人群发出的掌声,说,“是有点像啊。可是叔叔你不去跟他们说话,你一个人,不会孤单吗?不会觉得自己像是被人忘记了吗?”

  我笑了笑,摇摇头:

  “弗雷修,你年纪小,懂的倒是很多啊。男男女女谈恋爱都是这样的,两个人的世界啊,第三个人,是插不进去的,要是插进去了,三个人谁都不会开心。要么三个人都不幸福,要么让一个人不幸福,成全剩下的两个人,这就是恋爱。弗雷修,等你长大了,你就懂了。”

  弗雷修撇着嘴,看着我说:

  “可是我觉得叔叔你好可怜啊。”

  我忍不住笑了,真是个有意思的小孩子,我发现自己真是越来越喜欢这个人小鬼大的小家伙了。

  “还是可怜可怜你吧,弗雷修,你的爸爸妈妈还没联系上吗?”

  “没有……”弗雷修摇了摇头,但是脸上却看不出什么寂寞的神色。

  “难道你不想你家里人吗?”我问。

  弗雷修想了想,最后,还是摇了摇头。

  “你不喜欢你的爸爸和妈妈?”我问道。

  弗雷修盯着金鱼池里游动的金鱼,说:“他们很少回家的,也不管我,我很久没有见到他们了。”

  “这样啊……”我可以想象,弗雷修的父母大概是那种公务缠身非常忙碌的类型,所以也很少顾他吧。

  我吸了口气,问:

  “那弗雷修,叔叔问你个问题噢,如果你永远回不了家了,也见不到你的爸爸妈妈了……你愿不愿意和叔叔我一起住在一起过日子呢?”

  听到这个问题,弗雷修的反应却出乎我预料的亢奋,他突然转过脸来,说:

  “当然好啊。因为我很喜欢杨叔叔你啊。”

  我一怔,看着弗雷修睁大了比一般孩子都要更大更明澈的眼睛,心里突然感到了一阵温暖。

  “那在弗雷修你爸爸妈妈找你之前,你就跟叔叔住在一起好了。叔叔会好好照顾你,不过弗雷修,你可要听话啊。”

  “嘻嘻,我很听话的。”弗雷修咧嘴一笑,笑容是那么的灿烂、开朗。我突然想,如果弗雷修的年龄和月子或者雪绮一样的话,我甚至会更乐意让弗雷修跟她们在一起吧?

  接下来的几天,为了等徐锋他们的稿件,我一直都呆在外地没有急着回去,而马白龙则做了我们的导游,在三天多的时间里,带着我们走街串巷,真的是领略了当地的风景和风情,不但去参观了现代化都市的CBD区,也去了名迹旧址,拍了不少的照片。

  在这四天的时间里,我一直都像是一个局外人一样,站在最后方看着月子和James,雪绮和马白龙两对男女的背影,我看着他们一天天越走越近,互相吸引,谈笑风生,一颗原本还有些不甘的心,渐渐沉落下来。

  在这四天不到的时间里,我甚至都已经为我另一条可能的人生做了规划:月子和James走在一起,雪绮和马白龙在一起,而我呢?

  如果弗雷修的父母始终没有音讯,我甚至可以收养弗雷修,把这个聪明又古灵精怪的小男孩作为我的义子。

  但是我知道,那终究只是我一厢情愿而已。天下怎么可能真的有不要自己孩子的父母呢?总有一天,弗雷修会回去的,等他在中国呆腻了,新鲜感渐渐淡去,当他觉得自己的生活变得平凡的时候,他总会有这样的想法的。

  也许我一开始就不属于他们这个群体,我的人生,也许在远离他们之外的地方。所以我才会取消他们的队员名额。因为我很清楚,从一开始,我就不是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一员。

  从来都不是。

  第四天的时候,徐锋给我打了电话,告诉我他整理了一份当初他们编辑的《大说》杂志的稿件,因为原件怎么找也找不到,所以他的这份稿件是后来找了朋友重写的,内容比不上原稿详细,细节上可能有出入,但是大纲还是差不多的。而且,目前这份稿子还没有写结局,如果我需要,到时候他会等到他联系的那批人写了结局后用电子稿的形式发给我。

  我谢过了他,还亲自去学校走了一趟。

  我是在学校的篮球场上跟徐锋他们碰的面,巧的是,这次碰面的时候,徐锋还是在打篮球,而且和他一起打篮球的人,依然是第一次见面的那一批。

  当徐锋把稿件交给我的时候,我激动不已地谢过了他,说我可以付他钱,但是徐锋却告诉我说他一分钱也不需要,说只是为了完成当初美夜子没有完成的心愿罢了。

  他还问我能不能联系上美夜子,我也再次遗憾地告诉他,我就是因为和美夜子联系过一次之后再也联系不上才来找他们的,最后,徐锋也只有表示遗憾了。

  当我想要离开的时候,徐锋却突然把篮球抛给了我,并且笑着说:

  “不急的话,一起打一会球吧?”

  我没想到徐锋会主动邀请我打球,我又看看徐锋的其他伙伴,也都露出了邀请和鼓舞的神色。

  一股久违的异样情绪突然在我的心里涌动起来,说起来,自从高中毕业后,我就再也没有触碰篮球了,虽然我也不是打篮球多出色的人,但是碰到篮球的那一刹那,我脑海里还是回想起了我高中时被同学叫上一起在球场上奔跑的时光。

  大概真的是很久没有触碰篮球了,我的手开始阵阵发痒,心痒难耐之下,我也是忍不住脱下了外套,叉步拍动着篮球,加快步子冲入了徐锋他们的阵营中,和他们打成一片。

  整整半个下午,我都和徐锋在球场上度过,那一瞬间,我突然有种自己仿佛回到了青春年代的错觉。

  直到残阳斜照时,我才大汗淋漓地结束了这场激烈的球赛,当我擦着额头上的汗水把篮球递还给徐锋的时候,高海笑着说:

  “大叔,球技不行呐。”

  我笑笑:

  “很久没玩了,要是年轻个十岁,我也不怕你们。”

  “你现在也不老哇。”叫哥萝莉的男生小声说。

  我再次笑了。看着眼前这伙散发着青春味的人,我突然产生了一种怀念的味道,我突然在想,如果我和他们是同辈的话,也许我们真的能够相处不错,甚至变成朋友吧。

  “徐锋,我能问你个问题吗?”临行前,我突然喊住了徐锋,问了他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徐锋用手背擦着额头上的汗珠,疑惑地看着我问道。

  我有些认真地看着徐锋,看着他那张被夕阳映红了的秀气的脸,一直犹豫了很久,才说:

  “算了,没什么。有机会,下次再一起打球吧?”

  “行啊。”徐锋咧嘴笑了,“一定会有机会的。”

  我也笑笑,伸出了我的手。

  是啊,一定会有机会的。

  我们彼此握手,最后在夕阳中转身离去,徐锋还是留在了校园,继续他未尽的校园生活,而我则是走向了那条更远、也更漫长曲折的道路。

  就算下次在另一个战场上再见时,我们也许已经变成了刀刃相向的敌人,也请不要忘记,我们曾经有这么一天,一起在夕阳下共同奔跑过、欢笑过,协手打过那么一场热血沸腾的篮球。

  就像最好的朋友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