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指使 三千二百五十八章 狄仁杰的野心
作者:上帝指使的小说      更新:2021-06-07

  本以为自己可以轻松跑掉的,把这些麻烦的东西留给他,没有想到这个拖油瓶跑了出来,能从如此这般的重围中跑了出来,这是李元芳没有想到的。岳小云冲出来后,这些怪兽不只只是盯上了他,连自己也是盯上了,看来它们并不是眼里只有那块肥肉,我也并非没有一点儿诱惑力,十来条怪兽迅速地朝我们游来。那恐怖的咆哮声,简直让二人灵魂都在颤抖,头皮发麻。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地下水上涨的原故,还是它们饿极了原因,动物趋利避害的原始本能。使得两人顾不上了害怕,拔腿就跑,没跑两步,岳小云不断的在前面晃动着自己的大屁股,也许是太美味了吧,早就被这些家伙们盯上了。也是你要是看到面前有一块好吃的东西,你也会忍不住,拼足了力气想要扑上去咬一口。特别是看到岳小云的大屁股,这些怪兽可是把它视为是可口的食物,自然不会放过的。

  岳小云要不是腿疼,这个时候他会跑得很快的,只是现在,他真是有些跑不动了。屁股就被一头怪兽给咬住,疼,生疼。

  他反手就是一刀,这一刀可不得了,他可是练过不下一千遍的,这招很简单就是跑着跑着,回身给对方一刀,就这么简单。要是平时没有练习过,实战的时候是打不出任何力量的,好在像岳小云这样的流氓,他们平时没少打架。流氓打架可不讲什么规矩的,难免有人会从后面偷袭自己,要是能在最快时间反应过来,并给别人一刀的话,这可是保命最好的手段。

  再说了流氓打架常常都是以多打少,难免谁都会有落单的时候,要是落单了又碰到了仇家了,自然不可能硬上的,只能逃。这个时候,要是仇家追上了要怎么办,逃的时候要是能给对方一刀,也能是震慑对方,让对方不敢冒然行事,所以这回身一刀在街头巷战中是非常实用的。他这一刀也没法瞄准,只能猛往这畜牲那扁平的头颅上砸,对方皮太肉了,只能与对方硬碰硬。

  我是边跑边砸,有一下,刺中了这畜牲的眼睛珠子,一刀下去,还真的是刺进对方眼里不少。估计是太疼了,它张嘴叫,爬在地上乱滚。我听到一声巨吼,是李元芳,只见他竟然跑得更快了。

  岳小云骂了一句:“我去,怎么跑这么快,你是打了鸡血了!”他还是希望对方能等等自己的,看到李元芳很快就消失在视野里,他整个人就不好了。他埋怨对方怎么不等等自己,一个人跑这么快,这明显就是不管兄弟的死活,非常自私的表现。不过换过来一想,要是自己跑在前面,估计自己也跟他一样,也不会等后面的人,毕竟...

  好在岳小云手里的“牛芒”发挥了巨大的重要,虽然他的腿不行,可是杀气依然在,靠着他多年积累起来的血性气,在这个时候完全的激发出来。此时此刻的他就像是一个战士,一名真正的战斗,为了保家卫国,为了家族的荣誉,为了人类与怪兽浴血奋战。伤痕,是一个流氓的荣誉徽章!流氓是这样炼成的!就是在残酷的厮杀中炼成的。

  虽说帮派是纸打的营盘,流水的混混,每名混混只不过扮演其中的过客角色。但是作为一名帮派的元老,一名帮派的干将,岳小云却如何也难以忘却那充满激情、友情、热情的欺负百姓,收高利贷,打架斗殴的生活。岳小云觉得这段时间的生活,是他这辈子最快乐、最安逸、最幸福的生活了,因为这里有他的兄弟,兄弟在一起的日子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日子。

  也许是因为这段时间一连牺牲了四名兄弟,让他感慨颇多,他开始怀疑自己的人生,不再相信兄弟了。自己的兄弟死了,死的又不是自己,他反而是不相信兄弟了,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啊!在帮派里里,他懂得什么叫做坚毅,什么才是坚强,什么需要坚持,这份信念牢牢记在脑海,深深烙在了心里!在睡梦里,我常常忆起当初高喊“掉皮掉肉不掉钱,流血流汗不流泪,为了钱我要努力、努力、再努力”的口号。

  在街头上摸爬滚打的日子,常常浮现出兄弟们的朴实笑容,长老们的严语慈心,那一切,仿佛只是在昨天。铿锵帮派秠,热血好儿郎;巍巍大唐好儿郎,犯我者必惩!

  来啊,你们来啊!看来我弄死你们,岳小云说到做到,怪兽最厉害的就是他的牙齿和尾巴了,在追他的时候最危险的就是怪兽的嘴巴了。好在怪兽的嘴不像它的尾巴那般灵活,也没有尾巴那种势不可挡的力量,只要不让对方扑上来,咬到自己,这些家伙很难近他的身。为此,岳小云见怪兽跟得近了,回手就是一刀砍去,任你皮糙肉厚,面对他凌厉的刀法,怪兽还是受伤不轻。

  岳小云最喜欢的就是在希望的田野上奔跑,充满了希望,那时候跑起来是多么的快乐啊。此时此刻两人在地底深处奔跑着,他们快不快乐我们是不知道的,不过我们知道他们现在一定不开心,可以说是后悔吧。人啊,千万别做缺德事,他们二个都是这个社会的底层人物,他们可比不得狄仁杰。狄仁杰是官家的后代,是咬着金汤匙出生的孩子,意思是表示孩子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衣食无忧,有良好的生活环境。

  通常指的是大户人家出生的孩子,一出生就集万千荣宠于一身,衣食无忧,不用为钱财而伤神。可是物极必反,很多东西都是有利有弊的,这种大户人家的孩子,如果不注意培养,很可能养成大手大脚的习惯,如果一旦家族败落,由于心理优势,到头来过得还不如常人。不过只要自己不是个败家子,出生在大户人家的孩子一般都可以生活得很好的,这就是大富人家孩子的命,穷人家的孩子是比不了的。

  狄仁杰干的坏事,他本人是不用亲自出手的,他只用交待下去,让自己的手下去做就行了。功劳是他的,做事却是别人,这就是狄仁杰既可以留下好名场,又可以步步高升的原因。他做了多少缺德的事,后人不是不知道,这些事都是载入史册的,别人是没法胡说八道的。垂拱四年狄仁杰充任江南巡抚使。当时,江南之地遍布淫祠(指民间自行设立、不在祀典的祠庙),他挑的词庙并非是大唐承认的,非官方认可的。

  所谓的淫祠只是官方一厢情愿的说词,事实上就是大汉人的祖庙,他毁的这些祖庙里说不定就有自己老祖宗的庙,也有古代百家圣人的庙。当时,大唐崇和尚灭百家,狄仁杰奏知朝廷,污蔑对方是淫祠,对全国百家进行屠杀。这就是狄仁杰干的好事,传说他焚毁淫祠一千七百余所,只留下四所祠庙,以供奉夏禹、太伯、季札、伍员。

  我只想问,你把孔圣人放在何处?孔子庙被他毁掉了!你把黄帝放在何处?也被毁了,我们的老祖宗被他给毁了,庙都给毁了,后人谈何能去祭拜他老人家。为了让百姓只有一个神,为了提升蝗虫门这个外来宗教的影响力,为了更好的控制大唐的百姓,他毁灭了大唐人的信仰。你把女娲放在眼里吗?也是被毁了,她只是一个传说而已,连祖宗都记不住,这样的神又有何意义。

  想想这是何等大事件,诸子百家经他这般折腾,他打着大唐官家的旗号,对百家进行屠杀,这是大唐最黑暗的日子,也是大唐最血腥的日子。大地朝最终成为了一个没有信仰的民族,一个可笑的民族,一个忘记自己祖宗,自己文化的民族,这就是狄仁杰干的好事。为了钱,人真是可以不择手段,东强可以,岳小云可以,狄仁杰也可以,他们为了个人利益,可以牺牲整个民族的利益,这就是人性的自私,没有之一。

  狄仁杰对百家的清洗达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诸子百家断子绝孙,原本欣欣向荣的华夏文明,顿时毁于一旦。他的狠奠定了佛教在我国的第一大教的基础,也让道家没落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可以说道家从此一蹶不振从此衰亡下去。不过道家还算好的还能苟延残喘,诸子百家几乎全部灭亡,以后再没有百家争鸣的盛世,全部被狄仁杰这个奸人给毁了。外国人记住了这个了不起的男人,因为他是大唐第一狠人,也是最心狠手辣的人,更是历史上最卑鄙无耻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