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人间的魔 第十四章蚂蚁
作者:我是天才吧的小说      更新:2018-10-19

  淡黄色的尿液顺着裤脚流到地上,余斌哀求着,“别杀我,我可以给你钱,很多的钱!”

  余斌好像找到了。活命的机会,激动道,“我爸是鼎盛集团董事长,我可以给你很多的钱,求你放了我,”

  “呵呵?钱?”方平的动作停了下来,咧着嘴笑道。

  “对,钱,很多!”余斌急切答道。

  “可惜我不感兴趣!”凭方平的实力,在这个没有神魔的时代,想要钱,瞬间就能富可敌国。

  余斌还真是愚蠢至极,竟然妄想用钱贿赂他。

  伸出猩红的舌头舔了舔锯齿般的牙齿,方平的手掌缓缓收紧。

  “不!”余斌感受到身上越来越清晰的压迫,发出一声绝望的呐喊。

  “咔嚓。”全身骨头瞬间被强大的压力碾碎,方平手一松,余斌就如同一摊烂泥瘫在地上。

  彻底没有了生息,一团如墨般黑的雾团,从余斌的头顶飞向方平张到极限的大嘴里。

  “真好吃。”方平闭着双眼,享受似的说道,七情六欲中,方平最喜欢的就是恐惧的味道,就如同du品般让人上瘾。

  就在方平闭着双眼的时候,早就被眼前一切吓蒙了的周明,头顶的七彩光团也完全被如墨的颜色吞噬。

  “我受不了了!”趁方平还闭着眼睛,大吼着跑向工厂外面。

  太恐怖了,世界上怎么可能有方平这种可怕的怪物?

  “嗯?”方平陡然睁开眼睛,到嘴的美味怎么能让他跑了?

  “哧!”两道黑光从方平的眼中射出,准确的命中了周明。

  周明奔跑的动作一滞,一道道裂痕飞快的布满周明的整个身体,“嘣!”整个身体连同周明的衣物瞬间变成了碎渣,血肉横飞。

  死的不能再死了,毕竟他可没有方平再生的能力。

  又是一团黑色的雾团飞向方平,被方平一口吞下,“桀桀。”方平转头看向野狼。

  “魔鬼,魔鬼!你就是个魔鬼!”野狼已经疯了,用手指着方平,一脸的疯狂之意。

  “魔鬼?嘿嘿,我可比魔鬼更可怕。”方平嘲讽道,随后看向野狼头顶斑驳不堪的七彩光团,眉头不由一皱,疯了?眼里闪过一丝肉疼,那就不能吃了。

  “那么做为惩罚,你就做我的鬼奴吧!”既然不能吃到美味了,当然不能让野狼就那么死了,收取他的灵魂就当没有给方平提供美味的惩罚了。

  伸手一招,一个和野狼长的一摸一样的小人出现在了方平的手中,反手一捏就消失了。

  而野狼瞪着的双眼也失去了神采,整张脸都在迅速变青。

  “哦,还有一个。”方平转身的动作一顿,突然恍然大悟道。

  方平转头对趴在一旁的王玲露出一个自以为和善的笑容道,“美女,你好啊?”

  只是,方平咧到耳根大嘴以及满嘴锯齿般的尖牙实在很难让人感觉到和善。

  “不要杀我,求求你不要杀我,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我可以陪你上床,甚至你叫我给谁上床,我就给谁上床!”

  王玲双手双脚都被胶带绑着,艰难的从地上挣扎起来,一边哭着哀求,一边想尽办法脱掉身上的衣服,露出身上的雪白,以及胸前的丰满。

  “唉。”方平慢慢的走到王玲身边,用手指勾起王玲的脸,不得不说,王玲做为网红还是有资本的,鹅蛋脸,柳叶眉,一双眼睛仿佛能够说话。

  此时梨花带雨的样子更是惹人怜惜,不过,为什么还是愚蠢到想和恶魔讲条件呢?

  对着王玲精致的脸庞许久,方平才起身离开,当方平走出工厂的时候,已经恢复了先前那副普普通通的模样。

  如果没有人看到工厂里那一幕的话,绝对只会认为方平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

  “可惜了,没前两个的纯啊。”看着手中的黑色雾团,方平遗憾道。

  从王玲身上取出的这团“恐惧”还有些瑕疵。

  聊胜于无吧,方平歪了歪头,一口将雾团吞进嘴里,使劲嚼了几次,“呸。”才吐出一块白色的结晶。

  最后方平用手挑了挑牙齿,这就是他为什么不喜欢吃有瑕疵的七情六欲,卡牙!

  是夜,当方平离开工厂很久后,两个穿着西装的人,出现在工厂里。

  两人看着工厂里的一幕久久无言,很久其中一个才开口道,“许哥,怎么办?”

  另一个想了想,回道,“回去告诉老爷吧,这件事我们处理不了。”

  “嗯。”沉默了一会儿,先前提问的人点了点头。

  两人最后并肩走出了工厂。

  王玲就跪在他们刚才站着不远的地方,身体早已变得僵硬冰冷,只有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他们离开的方向。

  …………

  第二天,方平起了一个大早,打开窗,呼吸着外面清新的空气,感受着阳光照射在脸上的温暖。

  方平不禁伸了一个懒腰,“早上起床心情好好……”哼着歌,走进了宾馆的卫生间。

  是的,昨天方平没有回去,而是在黄龙溪找了家环境不错的宾馆住了下来,虽然价格比较贵,但好歹环境真的对的起给的钱。

  一边刷着牙,一边对镜子里的自己摆出一副自恋的表情,昨天下午杀人的事情丝毫没有影响到方平。

  事实上方平都忘了他昨天杀了什么人,现在他满脑子都想的是今天该玩些什么。

  直到方平出去买早餐,看到满街的警车,找人问了问,才想起他昨天干了什么。

  哦,他昨天好像碰巧看到有两个大汉迷晕了一根面的女网红,把她装在箱子,要搬到车里去。

  他因为多看了几眼,被两个大汉给骂了,让他心情很不好,而他心情一不好就想杀人。

  然后,他就跟着两个大汉,到了一个工厂,在听了一个小故事后,杀了他们,嗯?好像还有一个叫余斌的男人。

  现在警察在找的王玲似乎也是他杀的,原因是什么呢?让他想想。

  想起来了,因为她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

  不过即使想起来了,方平也没有一点愧疚,毕竟谁会为捏死几只蚂蚁而愧疚呢?

  也不能怪方平记性差,同样也不会有人记得昨天捏死了几只蚂蚁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