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二美 第174章 迎春花【番外2 谭小姐的穿越人生】
作者:桂仁的小说      更新:2019-05-18

  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嘛?

  这三个问题,整整困扰了谭迎春十三年。

  每天一睁眼,她都希望这只是一场梦。她还能去叫个外卖,吃个鸡。

  但看到床前低垂着的帘幔,轻声细语,却态度坚决唤她起床的丫鬟时,却只剩无奈的叹息。

  穿了。

  开心么?

  就那么几天。

  古色古香的摆设,层出不穷的新衣裳,精致繁复的首饰,天然无污染的饮食。没事就勾心斗角,使唤丫鬟。或者参加茶会诗会,开几个金手指,大杀四方……

  以上,全是鬼扯!

  事实上,作为一个穿越女,谭迎春觉得,自己要是能够穿回去,一定要写一本书,揭露这些骗局!

  要说她穿的这个身份,还算不错。

  刚出生,谭爹就因勤奋上进,春闱里中了进士。谭娘也是官家之女,嫁妆殷实。

  除了名字略苦逼,家里还赞她是小小福星一枚。

  但小福星,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从婴幼儿时期,每天天不亮,就得被奶娘抱着,给祖父祖母请安行礼。

  一年四季,风雨无阻,根本没有睡懒觉这一说。

  孝道规矩,才是这时代立身的根基。

  能去的最大广阔天地,就是后院那一块巴掌大的小花园。

  想要出门作客,跟人PK?远着呢。

  起码得长到足够议亲的年纪,且一年也遇不上几次。

  想语出惊人,展现一下“天赋异禀”?

  全家人的目光,立即雪亮的盯了过来。

  事如反常便为妖!

  不想被丢到火里练真金,还是老实缩紧菊花,走乖巧人设最安稳。

  再说那时,全家人最忧心的,是她还没见过面的亲爹的求职问题。

  小毛孩子,没事添什么乱?

  简直找揍。

  嗯,那时谭爹还没来江州任推官,属于考中进士就失业的待业青年,正在京城等分配。

  每年科举大比之后,能被朝廷立即授官的,只有前三甲。

  余下的,就需要各显神通了。

  没根基的,待业几十年的都不少见。要不怎么说,朝中有人好做官呢?

  求职艰难,从古至今,皆是如此。

  好在当谭迎春进化到能满地乱爬的时候,她爹在全体族人的共同努力之下,终于在个小地方谋到县丞一职,当县令的副手。

  就算才从八品,好歹是持印上岗了。

  消息传来,谭娘狠狠松了口气,又赶紧打点银子,给爹赴任。

  指望俸禄,倒是饿不死,可也一辈子升迁无望了。

  这就跟明星刚出道一样,看着表面风光,其实根本存不了钱。都得用来交际应酬,装点门面。

  若没有一点家底,除非天纵奇材,或走狗屎运般开了挂,否则就等着一辈子给人踩在脚底下,做个垫脚石吧。

  那几年,谭爹自然没带家里人上任。

  一来是远,二来做人家副手,总归是要受气的。带着家眷,多有不便。

  职场新人,哪里都是一个道理。

  不过不管怎样,谭爹有了官身,谭迎春作为他的小女儿,在老家就得人高看一眼。同族的孩子,没有敢惹她的。

  但听大姐说,在谭爹屡试不中的那些年里,也是吃了不少白眼,受了不少闲气。

  世态炎凉,亲人也是如此。

  可大姐总是因此,多拿多占些好东西,还经常收缴谭迎春收的红包,就很让人不高兴了。

  又不是我欺负的你,干嘛总占我便宜?

  可谭迎春她,她也只好怂哒哒的认了呀。

  孔融让梨,是出于友爱兄长?

  屁咧!

  根本是打不过好吧。

  反正红包就算大姐不收缴,谭娘也要收去。不如送给大姐,还能磕着瓜子,看一场她们母女斗法。

  谭迎春就象接受自己这个苦逼的名字一样,苦中作乐的,淡定了。

  孤身在外苦熬了四五年后,谭爹终于经营出一点人脉,攒了一些资历,升官调任了!

  合家欢喜。

  大姐也就是在那时候,结了一门不错的亲事。

  嫁给谭爹上司的儿子,一个“体弱多病”的姐夫。

  谭迎春私心里真是觉得,是用大姐的终生幸福,换来谭爹的晋升。

  她那时仗着年纪小,还想去替大姐打抱不平来着。谁知却被大姐看智障的眼神,拍了回去。

  “我也是爹娘亲生,他们能害我?

  再说高嫁不好么?若嫁个寻常人家,谁能保证没有个三灾五病的?一场急症就去了的年轻人,可多了去了!

  你姐夫就算体弱,可能活这么多年,证明身子骨没那么差。且病得起,才证明他家家底厚实呢。否则养不起,人早就没了。

  如今我嫁了,爹爹得了好处,我落得实惠。就算说句不吉利的话,你姐夫真早早没了,只要能给我留下一儿半女,我的日子也差不到哪里去。

  就算没孩子,还能过继,或者再嫁。

  你要真心疼大姐,将来嫁个好人家,就更能替大姐撑腰了。”

  然后,谭大姐就高高兴兴嫁了。

  也果真如她所料,大姐夫是身子弱了些,但据谭迎春观察,根本没病!

  不过因为家中五个姐妹,就他一个儿子,打小看得太重了些。有些风吹草动,就摁在床上请大夫吃药,才传出个体弱多病的名声。

  等大姐嫁去,硬是三年抱俩,连生两个大胖小子。

  体弱多病?呵呵呵。

  姐夫只是懒!

  完全不思进取,好在并不纨绔败家,只乐得做个家里蹲,装柔弱,逃过科举读书,安心啃老,做个官N代了。

  说实话,这样“体弱多病”的人生,谭迎春也好生羡慕。

  可惜她命不好,家里兄弟姐妹太多,光谭娘就生了三女二子。

  不过除了大姐、二哥和她,大哥和二姐都没养活,早早夭折了。

  这是个婴儿死亡率很高的时代。

  他们家能活下一大半,已经很不错了。象族里一位婶婶,连生了七个孩子,没一个养大成人的。

  这还是官宦人之家,条件好得多。平民家里,就更艰难了。

  所以家族争斗,残害孩子什么的,谭迎春基本没见过。

  大人打得头破血流,还能和好做兄弟。但谁要敢对别人孩子怎样,那真是全家出动,不死不休的!

  又过了两年,谭爹终于升任江州推官,能在繁华安定的芜城工作,便接来谭娘和孩子们,一家团圆了。

  但此时,谭迎春才赫然发现,她老实勤奋的爹,居然有了小三。

  早收了个妾室,还生了一儿一女!

  可谭娘似早就知情,半点也不意外,还云淡风清的说了句,“开枝散叶,好事来着。”

  谭迎春跺着小脚丫,急得不行。

  她娘怎么就这么不开窍呢?

  万一那狐媚子仗着宠爱,上房揭瓦,谋害正室怎么办?

  然后,她就再一次收获了来自她娘,看智障的眼神。

  你这孩子成天瞎想什么?戏文都没你会编!

  婚姻大事,乃是结两姓之好。

  你爹是有多想不开,才要扶着一个妾室上位?那妾室娘家有什么,能帮得上他什么?

  你老娘嫁进谭家,可是带进整整二十八抬嫁妆。那妾室有个屁啊,还是花钱买回来的。

  一针一线,皆是谭家所出。她不乖乖的给老娘打洗脚水,求老娘赏口饭吃,还敢作妖?脑子进了水吧?

  然后,那小三果然不等吩咐,就很殷勤的给谭娘打洗脚水去了。

  看来平时没少伺候谭爹,还是位熟练工来着。

  后面她还想给谭迎春打洗脚水,谭迎春实在接受不来,拒绝了。

  小三挺惶恐,以为自己没讨到三小姐的喜欢。又换着花样,给谭迎春做吃的做针线去了。

  至于那庶出一对弟妹,也老实得跟小耗子似的。

  如今谭迎春才信,原来庶出逆袭什么的,根本不可能。象红楼梦里,贾环见到王夫人,跟就老鼠见到猫似的,才是正常的。

  偶尔敢坑贾宝玉一把,也实在是那位贾二爷,太扶不上墙了。

  至于谭迎春兄妹三个,皆没这么烂泥,所以跟一对弟妹,相处平和。

  眼看小弟已到开蒙的年纪,谭娘还特意多备了一份束脩,给二哥的先生送去,让他多收一个学生。

  用谭娘的话来说,“便是学不出来,识几个字,将来能给你二哥当个账房先生,总有个事做。”

  就为这,小三,不,谭姨娘可是对谭娘感恩戴德,越发恭敬。

  这种事,谭爹再宠爱她,也不会管。交给大妇,便表达了自己的尊重。

  这回,谭迎春倒没说什么不合时宜的怪话。

  毕竟穿来这些年,她也看出来了,这个时代,读书不易。

  纸张笔墨皆是奢侈品,就算谭家这样有些根基的家族,都不可能供得起许多人读书,只能供最有希望的那几个。

  除非天资卓绝,若资质差不多,肯定是主枝嫡系优先。

  就是这么不公平,却也没法子。

  谭迎春忽地想起,前世曾去无锡旅游,在百人巷见到许多曾经在那个时代,风起云涌的人物。

  后世的传记里,老是标榜他们出身清贫,自强不息什么的。

  实际去了一参观,呵呵,全特么的不是地主儿子,就是世家子弟。

  有些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宋明年间,那时就是正经的官宦人家,都是有祖宅,有故居的。

  只不过家境败落了,或者是富贵之后,没有出过大官的人家,才被称作“寒门子弟”。

  但用刘姥姥的话来说,人家拔根寒毛,比你腰还粗呢!

  要不还能读书,还能留洋,还能追求思想进步?

  毛线!

  真正一穷二白,吃饱肚子都难,还想个鬼哟!

  被刷新认识的谭迎春,才知道自己原来连寒门的边都没够着,纯天然草根无污染。

  好、心、酸……

  也许是她怨念深重,所以这回穿越,总算当了一回“寒门子弟”。

  谭家虽不算富裕,好歹出过几个低等官员,不为吃饭发愁,也能置办几件好衣裳了。

  但这也是有数的。

  象四妹,她的吃喝穿用就比不上谭迎春。

  这还是谭娘宽厚,并不苛待庶子女。但公中份例就这么多,能额外享受,都是要拿谭娘私房补贴的。

  她再无私,也不可能拿自己的私产去贴补庶子女吧。

  那不是圣母,就是脑残了。

  所以谭迎春虽然有时也挺同情四妹,却无力改变。

  她家还没荣国府那般大富大贵,连一个丫鬟都能嫌肥鸭子吃腻了。打小她就看着,谭娘也是要算计着过日子的。

  夏天要趁着青菜便宜,多买些做腌菜,冬天也要带着下人腌鱼腌肉,做袄子棉衣。

  但好歹没让四妹如史湘云这落魄侯府小姐般,做针线做到半夜,累到哭。家里有专门的针线娘子,大的针线还能送到裁缝铺子里去做,但贴身衣裳和一些小物,是要求自己做的。

  不过这也是每个时代的必备技能,就好比现代社会,你就算不会做饭,总得学会叫外卖吧?

  谭迎春也不是不想开金手指,可问题是没钱!

  就算没了大姐打劫红包,可零花钱就这么一点点,够什么?想折腾些新鲜玩意,还得跟谭娘斗智斗勇,磨上七八个回合。

  若没有十分把握,谁舍得拿着自家的钱去冒险?

  看你糟蹋都不行!

  所以谭迎春只能夹着尾巴,在有限的范围内,小小的改善下生活罢了。

  然后守着规矩,如谭娘谭大姐这般,踏踏实实把日子过好,才是一个穿越女的日常。

  十几年磨砺下来,谭迎春就算不甘,也开始接受这样的安排。

  最大的追求,也无非是从谭娘手上多打劫一点嫁妆,为自己将来的生活,多些保障而已。

  只要不象同名的贾迎春女士,倒霉催的嫁个中山狼。嗯,这种可能性已经基本被掐熄。

  谭爹谭娘刚给她订了门婚事,是谭爹同窗的儿子,跟谭爹谭二哥差不多德性的一位小胖纸。

  没有天赋卓绝,带老婆一飞冲天的霸总体质,但也绝不敢宠妾灭妻,纨绔败家的“寒门子弟”。

  谭迎春没啥不满意。

  包办婚姻有几好,省了恋爱分手操心烧脑。

  谭迎春可以预料到,自己将来的日子,应该也会如迎春花般,并不国色天香,却平淡安稳的过下去。

  直到,

  她遇到林美娘!

  瞬间,谭迎春几乎是内牛满面的发现,她终于找到了人生的意义!

  特么的老天让她穿越,果然是要她来开金手指的。

  就算借着他人的手,也行啊!

  面膜,护手霜,斩男色,睫毛膏,高端美容养生会所……

  不行,这些古人太机智,已经苏出了会员制,还会搞饥饿营销了!

  她得赶紧强势插入,就算抢不到C位,也得抢个EF位赚钱出道。

  结拜,赶紧结拜。

  以后就有福同享,有钱大家一起赚。

  她果然,还是个福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