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求仙 第七十四章言语
作者:奉嘉的宝藏的小说      更新:2020-05-28

  小柳只听到有好吃的烧鸡吃就高兴了,至于闹鬼不闹鬼的,他们这一行哪个会在乎。

  又走了几里地,果然看到路边有几家旅店,还有几间茶棚,周围种了不少果树,枝叶间结了不少青涩的果子。

  屋后都围着篱笆,里面种了不少菜,还散养着鸡,咕咕地叫。

  小柳看到有活鸡就高兴了,连忙问胡二说的那家会做好烧鸡的旅店是哪家。

  胡二伸手一指,道:“就是最大的那一间了。”

  这会儿天色还早,来投宿的客人并不多,倒是几家茶棚里都坐了些客人。

  按说那间最大的旅店房舍很新,看着也干净,还提供饭食,可来往的客人真的都宁肯去其他两家条件更差的旅店投宿。

  林阳仔细地打量这家门前寥落的旅店,还真觉得里面有股子不舒服的味道,但是很淡。

  小柳转过来撒娇似的拉着林阳的斗篷道:“我们住这家吧,有好吃的烧鸡呢。”

  林阳无所谓地点头,“随你。”

  那旅店老板是个矮胖的中年人,大概是最近生意不好的缘故,整个人看着特别憔悴,脸上的皮都耷拉了。

  见到有客人进门,那老板头也不抬地趴在柜台上有气无力道:“走吧走吧,去别家投宿吧,我这客栈有东西作祟,住不得的。”

  宁肯没有收入,老板也不想再给受到惊吓的客人赔钱了。

  胡二服侍小柳和林阳先去坐下,自己去柜前跟老板笑道:“您可别把贵客往外推,我家主人可是特地慕名来贵店吃烧鸡的。若是这烧鸡当真名不虚传,就算为了下回还能吃到这美味,我家主人也会想办法帮您一把的。再说了,我家主人可不是一般人,说不定在您看来的大难事,对我家主人来说根本不值一提呢。”

  那老板听了抬起头,仔细打量了这主仆几人,看到林阳的时候才直起身子,脸上露出些讨好的笑容来。

  他之前也不是没请过和尚道士神婆之流的来消灾解难,可他花了一大笔钱,请来的那些人连个毛都没看出来。

  都说神鬼怕恶人,老板看林阳的气质实在是凶得很。

  说不定这次真的就有希望了呢,即便没有,这好歹还能卖出几只烧鸡呢。

  “二小子!二小子——”老板扬声喊,“生火,抓鸡,有客到——”

  后面帘子一掀,钻出个和老板很像的青年来,瞪圆眼睛看了一眼,确认是真的来客人了,赶紧去灶房忙活了起来。

  老板赔笑道:“不瞒各位贵人,那烧鸡就是我儿子做的,别看他愣头愣脑的,手艺最好,干活也利索,各位放心,晚饭的时候烧鸡肯定能吃上。”

  旅店的房间说不上大,家具齐全,打扫的也还干净。

  干起来老板也没真的死了做生意的心。

  小柳第一次住旅店,在后辈面前还绷得住,等胡二和胡三一出房间,就原形毕露了,到处摸摸碰碰,连茶碗茶壶都要拎起来看看。

  林阳也没住过,不过这种路边的旅店房间十分简单,只有几样最基本的家具和被褥而已。

  两只小狐狸不愧是小柳特意挑出来的,不大一会儿功夫,不但把他们房里的被褥和茶具都换了自己带来的,还熏了香,摆了花,把个简朴的屋子弄得雅致富丽,又去打了热水来让他们擦洗。

  林阳脱了外衣,露出里面一身方便随时动手的短打,洗了手脸,躺在床上闭目养神。

  为了遮住自己半长不短的头发,林阳一路上都披着个连帽的黑色短斗篷,用兜帽罩着头脸,只露出个苍白瘦削的下巴。

  背后背着他的球棍。

  本来气质就很冷漠了,这么一身打扮就更让人不敢多看了。

  所以那老板才觉得他凶得不得了。

  小柳和林阳放在一起一比,就跟个柔弱无害的富贵小姐似的,毫无杀伤力。

  晚饭的时候,小柳果然吃到了烧鸡。

  别说,滋味还真是不错,厨子的手艺非常好,自己这几百年从来都是饮露食花,何曾吃过凡俗之物自从在芙蓉城吃过一次烧鸡就迷上了,这鸡肉中咸香中带着些酸甜的果香,还挺和谐适口。

  “这鸡肉好吃,不如咱帮那厨子一把吧,这样回来的时候还能再吃一次。”

  小柳兴致勃勃道,嘴上油亮亮的。

  林阳瞥了她一眼,心知肚明小柳根本是孩子气地想要凑热闹罢了。

  凑热闹无所谓,想赖在他房间一起睡就有所谓了。

  呵呵。

  毫不客气地杵着小柳的后腰把人给怼出去。

  衣服也不脱,直接躺到床上闭目养神,手里的球棍始终抓着不放。

  隔着薄薄的墙壁,林阳能清楚地听到整家旅店的动静。

  楼下老板絮絮叨叨地自言自语,紧张地到处打扫擦洗。

  老板的儿子在灶房里闷不吭声地做烧鸡。

  胡二和胡三两个安静地好像不存在一样。

  只有小柳最吵,翻来覆去,折腾得木床咯吱咯吱地响个不停。

  月上中天,月色寒凉。

  白天的时候显得很有野趣的地方,到了晚上就变得阴森起来。

  夜风起,草木沙沙作响,树枝摇曳的影子映在纸窗上,更阴森了。

  非常适合发生鬼故事的地点和场景,还被做了预告,结果林阳凝神静气等到快睡着了也什么都没发现。

  想想也对,就算有什么东西作祟,当着林阳的面出来作妖,那也是纯找死。

  平安地睡了一晚上,早上下楼吃饭。

  店老板看到他们居然平安睡了一晚上,激动地眼泪都出来了。

  “您几位早,早,啊,对对,我给几位端早饭来。”回头就是一嗓子:“二小子!客人来吃早饭了,你昨晚上做的烧鸡呢?还不都给贵客送上来!”

  老板的儿子做了一晚上的烧鸡,把自家养的鸡都给宰了,做了足有二十只烧鸡来。

  可见这父子俩都有些昏了头了,搁一般人身上谁能干出这种事儿来,一般人谁一大早能吃下这么多油腻腻的烧鸡啊。

  不过歪打正着,小柳正好没吃够,眼见又有烧鸡吃,眼睛歘歘亮。

  林阳没有那么热爱鸡肉,见小柳实在喜欢,就只意思意思地吃了一只,剩下的几乎都被小柳包圆儿了。

  好在这位还没忘了两个跟班,还记得给一边眼巴巴看着的胡二和胡三留了一只。

  两只受宠若惊的小狐狸喜好十分互补,一个爱吃鸡头鸡脖子鸡翅膀鸡爪子这些活肉,一个喜欢鸡胸脯鸡大腿这种实诚肉,剩下个鸡屁股被十分有眼色地献给了老祖宗——小柳就好这口。

  嚼着肥肥的鸡屁股,满嘴是油,吃相依旧是不给自己留下半点儿少女风范的豪放。

  惊得旅店老板父子俩眼睛瞪得滴溜圆。

  风卷残云之间,桌上就只有一堆被啃得一丝肉不剩的鸡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