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生存进化 第226章 军权与律法
作者:紫菜虾条的小说      更新:2019-09-13

  距离李炎成为炎帝过去了一个多月,私有制慢慢在姜部落里普及起来,每一个家庭都使用上了陶币。

  姜城里,一个售卖粮食、盐、工具、陶器、衣物等物资的集市平地而起,一个肉菜市场也开始运作。

  现在,人们可以用陶币任意购买各自所需,与之前统一派发相比,现在方便多了。

  私有制的改革、陶币的普及,使得人们开始为自己的家庭精打细算,甚至很多人为了得到更多的陶币工资,而去努力工作,整个部落呈现出一副蒸蒸日上的情景。

  而李炎却明白,事情还没完。

  武力等于权力,李炎明白这个道理。

  现在,姜部落总人口达到00多人,同时还拥有两头霸王龙、一头棘背龙、以及镰刀龙、重爪龙等强力巨兽,武力足够强大,所以,李炎打算将一切的军事、武装力量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

  祭台前,一共十多个青壮年男子。

  这些男子中,有五十多个是盘古战士,其余那三十人是新增的武装力量。

  五十三人,整齐地排在左边,三十人,整齐地排在右边。

  李炎站在这两队人的中间,姜姆、白巫等人站在李炎的身旁。

  李炎打量着这两队人,接着看向那五十三人。

  这五十三人,是现时部落的猎手,也是主力战士,他们负责打猎、作战、警卫,是姜部落的主要作战力量。

  此刻,这五十三中,站在最前面的是塔玛,也就是李炎的堂姐,塔玛是二阶完满战士,是这些人的领队!

  李炎拿着一块玉牌,说道:“塔玛,现在,我任命你为军部长,主管部落的军事,暂代一排排长一职业、”

  部落的军队编制,李炎打算以十个人为一个班,也就是一个小队,五个班为一个排,设一个排长、一个副排长、和一个教员。

  现在的姜部落人口少,军人数也少,只有这五十多人作为主战队伍,分为五个小队,负责部落各个矿场、聚居点的安保工作,虽然军人是少了点,但强大的兽类和他们出色的个体能力,也足够用了。

  塔玛一听,连忙走上前,恭敬地接过这块代表着军权的玉牌,事实上这玉牌只是个形式,李炎作为部落的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包括随时撤掉这个军队的能力!

  塔玛退了下去。

  李炎就拿出第二块玉牌,看向那三十人。

  那三十人是部落次一级的战斗力量,为首的是黑巫,也就是李炎的叔叔。

  这三十人分为三队,实力由低到高,分别是民事警队,机动警队,内卫警队。

  其中民事警队负责部落人的民事案件,比如打架斗殴,偷盗之类。

  而机动警卫队则负责应对一些突发事件,比如暴动,或者保卫来访人的安全,同时协防部落军队作战等的多功能部队。

  内卫警队则是负责保卫部落高层的安全,比如姜姆、白巫之类的高层。

  这三十人的组织便叫警部,警部部长是黑巫。

  黑巫上台,接受了李炎赏赐的玉牌,标志着他是这个警部的部长。

  麻雀虽少,五脏俱全。

  纵使现在的姜部落的人口少,但李炎认为,也要进行细分管理。

  今日之事,李炎早前已向大家说明清楚,也得到大家的支持。

  警部和军部是李炎统治部落的主要力量,有了这两个部门,李炎才可能掌控整个部落。

  时间缓一缓,到了第二日。

  军队回去驻守,李炎又叫上了部落群众来到广场这里集中。

  数百号人站在广场上,一个个看着祭台前的李炎,等待李炎说话。

  一侧,姜姆为首的五个老女人走到了李炎旁边,在她们身旁还有十个民事警卫。

  李炎面向群众,说道:“现在,我们都是姜部落人,信奉同一个图腾,但是,我最近发现,我们当中,有很多人犯了错误,不团结,不和睦,甚至还有人打架,不听上级的安排,所以,我打算在这里,定下规定,如有违法者,就按照规定去责罚!”

  此话一出,在场人立刻躁动起来,以前村里人犯错,都是由自己的村长和姜姆、白巫去定断。

  那些村的村长没有异议,他们一个个还不明白李炎到底要做什么。

  李炎顿了顿,便宣读起来。

  “下面我就正式宣读部落的法律!”

  “法律一:任何人要服从炎帝之命令,但可给炎帝提意见。如有违反,处关进牢狱一日或以上,视情节严重的会增加刑罚判决,最高可判死刑。”

  “法律二:任何人不得私自将部落的物品,包括你们自己的物品出售或交于其它部落,如有违反,直接判死刑。”

  “法律三:任何人不得抢夺他人财物,如有违反,判入狱一年以上,罚五百元,杖二百。”

  “法律四:任何人不得性侵犯他人,如有违反,判入狱十年,罚金一千元,杖二百。”

  “法律五:任何人不得打人,如有违反,赔偿医药费,并罚金五百元,杖刑一百,入狱半年以上。”

  “法律六:任何人不得盗窃,如有违反,罚金五百元,杖刑一百,入狱半年以上。”

  “法律七:杀人者,死刑也。”

  “法律:工作由炎帝统一分配,炎帝有权力任命各个部门负责的队长。凡是不听上级命令的,罚金二十元,情节严重者可加判杖刑十,处入狱一个月,或以上。”

  “法律九:任何部长、队长、厂长不得故意压榨下属,如有违反,罚二十元,情节严重者可加判杖刑十,判入狱一个月或以上。”

  “法律十:任何被判入狱犯人要听从牢狱长的劳动分配,不服从者相应增加入狱时间。”

  “法律二十:炎帝有权修改律法,并颁布新律法,律法的最终解释权归炎帝所有。”

  一条条的法律宣读出来,可在场人一个个听得很迷茫,他们还需要时间去消化,而李炎也知道这一点,但他不可能在这里给他们一个个地解释清楚,普及法律的事情可以交给他们的村长去办。

  定下法律,就得有部门去执行,这一切在李炎的掌控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