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度宠溺:早安,首席大人 第93章 喜欢
作者:剑幽眉的小说      更新:2018-12-18

  “好吃吧。”他一边挑起几根面丝吃着一边看着我笑,“我以前也不喜欢吃面,不过后来还是觉得吃面方便又实惠,一面碗,菜与饭都有了,你说是不?”

  一种心酸的感觉油然而生,“伍英凡,你薪水的百分之三十真的扣了,别说我有没告诉你哟,或者趁着现在公告还没出来,你去求求吴经理,还有得救。”

  我知道钱之于人的重要性,没有钱,吃碗面也是难的。

  “不了,那个臭古董只要宣布了的事情从来都不会收回去的,与其吃一鼻子灰,还不如让你陪给我呢,都是因为你,要不我也不会无故被扣薪水。”他坦荡荡的说着,就好象我欠了他多少钱似的。

  “我又不认识你,是你自己自做多情。”一碗面我吃得飞快,这游戏越来越不好玩了,越来越是让我回忆起X市的点点滴滴,心头已经确认这是洛倾恒一手导演的,可是我却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

  从小店出来的时候,我一直是无声的静静的,随他在我身边有意无意的说着一些有的没的,这样的一天,有些怪。

  “洛小姐,你相信一见钟情吗?”他又开始了他的话题,极力的引我与他说话。

  我摇头,“我只相信日久生情。”比如我对倾恒,可是,他却不爱我,更不接受我。

  “洛小姐,我想我真的是对你一见钟情了。”他一本正经的在马路牙子上对我说道。

  我‘咯咯’的笑了,“伍先生,你诉错情了,我结婚了,连孩子都有了。”他能胡诌,那我为什么不能呢,这一刻的我只想陪着他玩到底,心底的揣测越来越趋于真实了,如果他叫我一声“安安”,我想我会更加确定。

  只是,这一个称呼,在我的世界里却只属于过两个男人。

  一个,是我付出了爱的。

  一个,是我付出了身的。

  闲扯中,终于回到了恒远大厦的六楼,推开办公室大门的时候,立刻就有目光向我与伍英凡投注过来,私语声顿起,前前陈小姐旁边的公告栏上,已经贴上了一纸告示,吴经理果然动手了,而且速度还不是一般的快。

  心有灵犀中,我与伍英凡一起走过去,一连串的字符看过,我心底升起了无边的歉意,原来伍英凡不止是被扣了百分之三十的工资,还被调职去了管理部做文职秘书。

  更吓,洛倾恒又是在搞什么游戏,是要让我相信他,伍英凡的出现与他无关吗?

  所以,以调职为证明。

  不敢看向伍英凡,虽然中午与他同行,完全是被一场游戏所吸引,我坚定的认为那是一场关于我与洛倾恒和伍英凡之间的游戏。

  却不想事情似乎并不如我想象的那样,调职就意味着倾恒并不想我与伍英凡同坐在一间办公室里。

  悄悄的踅回到我的位置上安静坐好,抬头看向玻璃门前时,伍英凡依然还站在原地看向他眼前的公告,他背对着我,以致于我看不清他的面部表情,可是看着他悄无声息的站在那里,我就知道那样的一个公告一定给了他最大打击。

  他是一个多月前来到恒远的,那是在世纪园我们第一次见面之前,或许真的是我错怪了他吧,或许这世上真的就有长得如此相象之人。

  想起曾经在电视上看到的长相与赵忠祥一般无二的普通人,甚至还有与领袖很神似的平头百姓,此时的我就暂且把所有的猜疑压在了心底,既然他还是管理部的人,那么就还是属于恒远的员工,那么,他恒远的工作就将继续保留。

  眸光扫到电脑上,心里却是一团的乱,没有在追随伍英凡的身影,游戏结束了,因为原本就没有游戏,一切只是我的猜测罢了,既然没有,那么我就再也不会随他周旋。

  那个下午,我安静的守着电脑,熟悉销售部的所有流程和工作内容,让自己渐渐的融入到工作中。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下班时间,心里有些小小的雀跃,其实我之所以选择上班,更多的原因是因为能够每天看到倾恒,每天能随他一起上下班,这是我心里最好的期待。

  下班的对话框才一弹出来,我桌子上的电话便响了起来,“洛小姐,总裁请你在恒远大厦斜对面的智博超市前等他。”

  “好的,谢谢李秘书。”这是李秘书的声音,我不会记错的,我知道倾恒的意思,他是不想让我在恒远众多人的视线中坐上他的车,他在努力给我营造一个轻松的工作氛围,让我只是一个小小的职员,而非恒远真正的继承人,他的良苦用心,一刹那间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做呵护。

  喜欢,喜欢倾恒对我的呵护,所以我宁愿多走几步去等他的车子。

  开心的快步冲出办公室,原来这样上班的日子真的很好,充实而又开心。

  此时的我早已把伍英凡摒除在我的世界之外,既然他与洛倾恒无关,那么便与我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可是,就在我走出恒远大厦的时候,大厦前的一株树上,伍英凡吊儿郎当的斜倚在一株树干上望着我的方向,这样的冷的天,他双手插进裤兜里,一个背包斜挎在肩上,如果不是我见过他在办公室里衣着光鲜的职员形象,此时的我甚至以为他是一个街头喜欢打家劫舍的小混混。

  飞快转身,从他的身上移开视线,我向着我的目的地跑去,他的眼神让我害怕,让我只想迅速的逃离他的视线。

  他不是子毅,子毅从未在我的面前出现过那样的神情,一付无所谓的小混混的样子让我心惊。

  可是,我只跑出了几步远,身子就被人拎了起来,一个优美的旋转,让我被迫直视伍英凡的面孔,肩膀有些痛,我只得直视着他,“喂,其实我并不认识你,”虽然中午他请我吃了一碗面,“你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来招惹我,你很烦呢。”我气恼的说着,看着周遭慢慢聚拢过来的看热闹的人,我微微的有些心慌,我不希望出现这样的场面,如果将来被人知道我真正的身份,那么今天的场面会成为将来别人谈论我时的笑料。

  “我喜欢你。”他大声的,无比认真的就在恒远大厦的大门前宣布他的喜好和心情。

  “可我不喜欢你。”他的手因为逮到了我已松开,身子自由的我向后退了一步,此时的伍英凡让我害怕,他的眼神他的神情都让我确认他不是景子毅,可是他的脸却无处不在的让我心慌。

  就算喜欢,我喜欢的也是景子毅或者洛倾恒,这个家伙太无赖了,就凭着那一张与景子毅相似的脸来扰乱我的思绪。

  伍英凡高大的身影如影随形的向我靠近,大厦前的人越聚越多,我景名的看着他,然后大声的再一次的向周遭所有的人宣布,“我不喜欢你,请你从此离我远一点。”骄傲的昂起头,我是恒远的公主,不是任他欺负的小可怜。

  感觉到一股风至,他飞快的身形再一次的移到我的面前,那一双仿佛会说话的瞳眸里写满了无比的认真,大手一把揽住我的腰身,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他居然倾身向我吻来。

  眸角带着诱惑人心的笑意,他太小瞧我了,我没有动,亦没有叫,任凭他的唇一寸一寸的贴向我的脸,周遭响起了口哨声,也响起了嘈杂声,所有人都在看热闹。

  看一场恒远百年不遇的精彩好戏。

  他的唇越来越近越来越红润。

  一刹那间,是景子毅带着黑边眼镜亲吻我的画面,身子一悸,他是我的软肋,不管我怎样努力把景子毅从我的心头剜去,他依然还会时不时的钻进我的世界,让我迷朦。

  不,他不是景子颜,起码那眼神就不是。

  我不可以心软,更不可以因为一个象景子毅的男人而乱了自己的一颗心。

  口哨声依旧,我知道那不是恒远的人,那是街头上看热闹的小子们。

  身子微微的一颤,我晃过了他仿佛执着的眼神,然后右腿迅速的踢向他的小腹下方,伍英凡,我要让你后悔你的所为。

  谁知,我快,他也快,居然一闪身就避过了我那要他命根子的一击,不过他的长腿还是被我结结实实的踢到了一脚,我确信我是使出了全力的,他一定会很痛。

  没有痛叫,眼前的男人只是抽抽鼻子,然后上下的打量我,没有想到我居然有这样的功夫吧,我笑,从前洛倾恒为了我的安全,逼迫着我学了许多可以自保的功夫,其中就包括刚刚的这一记腿功,我曾经练过无数次,这是专门用来对付色狼的。

  拍拍手,我迎向他,“要打架吗?我奉陪。”轻描淡写的望着他,在X市那样危险的场面我都可以逃过,更何况是他了,我不惧。

  突然,人群中闪开了一条路,几个保安冲了过来,凌厉的语气送给我也送给伍英凡,“这是公司大门口,你们两个身为恒远的员工居然闹事,就等着上头的惩罚吧。”

  我一笑,“是他先欺负我在先,我只是正当防卫。”说完,没有再看一眼伍英凡,我转身就向我与倾恒约定的地点而去。

  “安安,你给我回来。”

  又是一悸,那称呼让我心痛。

  没有回首,因为我听到了身后保安与伍英凡的争吵声。

  飞跑着冲到路边时,我拦了一辆的士,这样可以让自己安全快速的离开恒远大厦,也让自己快一点到达智博超市的大门前,倾恒,他一定等得急了。

  一分钟,的士就到了目的地,这样的好差事我猜想司机一定希望以后天天遇到我。

  扔了钱,我转身就向三米外的奥迪跑去,倾恒果然在那里等我。

  气喘吁吁的坐上车后,倾恒无声的开动了引擎。

  我看着车子驶离智博超市的门前,迅速的融入了车水马龙中,这样的一天真是戏剧性的一天,如果可以拍成电视剧,我觉得一定可以卖座。

  “安安,累吗?”他关切的一边看着车前一边看向后视镜里的我。

  如果是如中午那样的心情,我一准会称呼他小叔叔的,可是现在我满脑子都是恒远大厦前那个吊儿郎当的伍英凡,刚刚的一幕现在一定传为了恒远的花边新闻。

  我想,才上班的第一天,我就出名了。

  “恒,你知道他在那个部门,是不?”我轻声追问,那个答案对我真的很重要。一切都来的太快了,快得让我有些应接不暇。

  洛倾恒摇了摇头,“安安,我是从监控录象里发现他在销售部的,所以我立刻就让马经理给他换了部门。”

  那公告,果然是倾恒做了手脚,原来真的不是他刻意的让我遇见伍英凡。

  心跳加快,狂乱而舞,难道,伍英凡他真的只是伍英凡,只是单纯的喜欢我吗?

  可是那张脸,让我不能也无法喜欢上他,因为,他总是与景子毅的容颜重合在一起。

  或者他真的是喜欢我吧,或者他真的很缺钱吧,想想他中午吃着面的样子,明明可爱,可是晚上又是那么痞痞的让我气怨,“倾恒,今天的事,别给他记过了。”想来,也是我先袭击他的,看在子毅的面子上,我不想让他失了这份工作,必竟恒远的薪水也算是S市里最高层次的了。

  看着倾恒点点头,我终于安心的靠在了车背上,凝望着车窗外飞逝而过的街景以及人来人往,眉头轻皱,子毅,他到底有没有死?

  黄昏渐暗,夜色越来越浓,路旁的灯火次第而亮,望着远处近处的万家灯火,那每一间的小屋里都是一个温暖的家。

  那枚戒指,倾恒必是还了,所以景子毅的身死他一定知道的。这世上,只要洛倾恒想要知道的事情就一定会有答案。

  只是,我却不知要从何问起?

  似乎问了,也便错了。

  既离开,又何必要牵挂。

  想了一想,我终究还是没有问了,学会让时间淡忘一切,没有对不起景子毅,是他对不住了我。

  淡淡的雪花飘起,衬着夜色更加优美,倾恒专心的开着车子,百无聊赖中,我轻轻言道,“小叔叔,晚上为我恶补一下功课吧,要不我可真是要丢人了。”眸子晶亮的望着倾恒的侧影,那如雕像一样的脸常常让我以为他是没有血肉的,为何他总是可以那般冰冷?不过幸好那常常出现在他脸上的淡淡红晕掩去了那份冰冷,否则他更给人无法接近的感觉。

  这一声小叔叔没有在引起他的惊颤,象是已经习惯了一样,他干脆应道,“好,晚上我安排你的一切,安安,你要加油了。”

  我淡淡笑,其实我一点也不想要上班的,之所以答应了他,只是想要每天随着他一起上下班,这样的感觉真好。

  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感情细腻,却也因为有了这人情味而让自己的生活多了许多的迷朦,一个景子毅,一个洛倾恒,还有恒远大厦前那个痞痞的伍英凡,三个男人,居然一起在我的心湖里泛起了涟漪。

  那一晚,有我最爱吃的清蒸鱼,不喜食肉,于是,鱼就成了弥补营养的所需,“安安,上班很辛苦,要多吃些。”吴妈疼爱的看着我吃饭,总怕我吃的少了。

  “吴妈,还是你做的鱼最好吃了。”看着桌子上色香味俱全的鱼,脑海里又是有意无意的出现了黑白间那小小的地方,我做的鱼做的饭菜,即使比不上饭店里的美味,可是景子毅只要没有公事没有加班,都是陪着我吃得干干净净,从不浪费。

  这一天,真的很乱,因为伍英凡的出现,让我满脑子里都是景子毅,都是在X市曾经最美的回忆。

  可是,那结果却是一抹痛,痛过之后,我的心也碎了,从此不再完整也不再属于景子毅,那个伍英凡,他真的很可恶。

  鱼的味道因着回味即使再鲜美也让我没了胃口,再吃了几口就匆匆上楼了。

  宽大的卧室甚至比整个黑白间还要大,可是那空落落的感觉却没有带给我一丁点的欢乐。

  沐浴更衣,那每一个莲蓬头下的动作都让我想起曾经穿着一件男人的衬衫光着脚丫走在夏天街道上的场景,我疯了,真的疯了,这一天,这一夜,我怎么也甩不掉伍英凡的那张脸,于是也让景子毅再一次的进驻到了我的世界里。

  伍英凡,如果他真的与景子毅有关,那么,他的目的达到了。

  汲着拖鞋,一身沐浴露的味道飘在我的身上,从不用香水,那些高档的化妆品也无缘赚到我的钱,喜欢简单,我从不化妆,干净的皮肤清爽的自己,这就是我的喜好。

  有点卑鄙,想要借助洛倾恒来消弥去我此时心里的烦乱。

  悄悄的走到二楼独属于倾恒的书房,没有敲门,我蹑手蹑脚的停在门前,侧耳听到了室内的安静,然后轻轻的推着房门,厚重的木门竟然无声的打了开来,书房里的白炽灯并没有点亮,只有书桌上的台灯兀自散发着幽光,软底的拖鞋让我轻巧就到了洛倾恒的身边,此刻的他正斜倚在转椅上闭目养神亦或是在沉睡中。

  我的出现并没有惊醒他,望着台灯昏黄光线中的他,黑长的睫毛如溪边栖落歇息的蜻蜒,让我忍不住的想要去触摸那份美好。

  明明是闭着眼睛,可是我却看到了他面上一抹淡淡的如罂粟般的致命吸引,让我忍不住的还是伸出了手,触手却是一片滚烫,那刹那间的触感让我立时就松了手,倾恒的额头为什么会这么烫?

  男人的身子轻轻的动了一动,然后那一直静静不动的长睫慢慢张开,黝黑的瞳眸从迷惑到清晰,我看到他的眸中有了我的存在,那泛着红晕的脸上渐渐的写满慵懒,仿佛一个居家男人一样的望着我,“安安,进来怎么不敲门。”

  他的嗔怪送到我的耳边,我却直接忽略了他的表情,“小叔叔,你的额头很烫。”他脸上的红晕难道是因为这热烫的缘故吗?

  “哦,有吗?”洛倾恒试着把手送到额头上,然后摇摇头,“呵呵,还真有点烫,可能是这样睡了着凉了。”

  我扶着他的手臂,“小叔叔,先去床上躺着,盖严了被子,一会我让吴妈煮一碗姜汤给你,喝了姜汤再吃了退烧的药,明天一早就会好些了。”本来是想让他帮我恶补的,眼下看来他的健康更重要,此刻我已经不再贪恋他脸上的红晕了,因为,那红晕是不正常的,是一种病态美。

  其实,男人的脸上现出红晕才是最古怪的一种美,而我,最喜欢了。

  他乖乖的让我扶着他到他的卧室里躺下,为他掖好了被子,正要离开时,他却扯住了我的手,手心里也是滚烫的热,“安安,不用去了,刚刚我已经吃过药了。”

  “吃得什么药?”我下意识的追问,生怕他不爱惜自己。

  “退烧的,感冒的,都吃了,你放心吧。”不是第一次看到躺在床上的洛倾恒,可是他的样子还是让我有种心跳加速的感觉。

  “那,多喝水吧。”我转身要为他倒杯热水,以此来缓解我此刻的迷乱的心情。

  没有办法免疫,从小到大,他就是我心中的偶像,先是功课一级棒,然后是做生意一级棒,好到让人无法挑剔,也让人相信了什么叫做完美。

  热水放在床前的小桌上,我安静的坐在床边,突然间就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甚至连小叔叔也叫不出口,他的样貌说什么也让人无法把他与小叔叔这个称谓联系在一起。

  看着那杯热水冒着淡淡飘渺的热气,他面露微笑,仿佛随口说道,“安安,你长大了,也懂得关心人了,也该成个家了。”

  他突然间冒出来的话我垂下了头,从前我的家一直就是只有我与他的,后来多了一个辛晴,所以我才选择了逃避,就在我以为我找到了我的另外一个家‘黑白间’时,我却又一次的失败了。

  爱是什么,有时候,它真象一株罂粟,明明知道有毒,却还是不自觉的被它吸引,却待到一颗心千疮百孔时才知道罂粟虽美,却只能用来欣赏。

  这罂粟,便是洛倾恒,便是景子毅吗?

  突然,伍英凡再一次的闪现在我的脑海里,他不是罂粟花,他更象一株树,豪放,高大,真实,活生生的给我一份真,可是,他凭什么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那是因为景子毅。

  “小叔叔……”这一回我极不自然的低唤,“我已经有家了。”尝试过了一次,也动了除了洛倾恒以外唯一的一次真情,却也在我的心头戮了一道深深的难以愈合的伤口,不会了,鸵鸟一样的我再也不会去尝试那如罂粟般的爱了。

  那爱,是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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