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仙帝你惹不起 第二章 涅槃真经
作者:卿思的小说      更新:2018-09-24

  离开教室后,秦枫在校园里闲逛起来,前世他去了修真界后,也曾回到过地球几次,不过那时早已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所以这一世,他一定要好好珍惜,不再留下任何的遗憾,那些对他有恩的人,他会涌泉相报,那些曾经欺辱他的人,他也会毫不客气,血债血偿。

  对于自己的实力,秦枫还是很有信心的,尽管他现在修为尽失,但凭借着上一世的修行经验,想要恢复巅峰实力,并不是什么难事,甚至有可能超越前世。

  来到一片小树林里,秦枫感受了一下空气当中的灵力,不由得有些失望。正如他所想,地球上的灵力实在是太过于稀薄,不适合修行,难怪没有修真者的出现。

  秦枫在小树林里走动起来,忽然,他脚步一顿,像是感受到了什么,向一棵老槐树看了过去,随即缓缓走去。

  “没想到这还是颗百年槐树,积累了不少的天地灵气!”秦枫双眼放光,面露欣喜之色。

  地球万物都是依靠天地灵气存活,任何生物体内都蕴含着灵气,只是蕴含多少的问题。

  比如路边的一棵小草,也含有灵气,不过数量微末,不值一提,远比不上一些百年老树。

  而百年老树虽蕴含灵气,可又比不上那些天材地宝,比如人参、鹿茸之类,还有一些古玉,经常吸收灵气,也就成了灵玉,不可多得。

  对于人参、古玉这些,秦枫现在自然还搞不到,大门能遇到一棵含有灵气的百年槐树,实在运气不俗。

  秦枫在老槐树旁盘腿坐了下来,进入了冥想状态,顿时,无尽仙法呈现出来,在脑海中萦绕,无穷其数,犹如天书一般。

  这些仙法,都是秦枫前世积累下来的,无尽岁月过去,他也记不得积累了多少,修炼过多少神通,只要慢慢的翻阅,寻找最适合自己的修行仙法。

  如果一般人,肯定会选择最强大的仙级功法来修行,然而这并不是最好的,因为现在的秦枫还只是一个普通人,贸然修行仙级功法的话,肉身根本承受不住。

  “《涅槃经》,就是你了!”

  一语吐出,秦枫猛然睁开眼睛,激射出一道精光,心中一喜,确定了自己目前应该修行的功法,那就是涅槃经!

  此经是秦枫上一世无意间得到了,虽然只是玄级功法,但内容却玄妙无比,就连当时已是仙王境界的他,也都惊叹不已。

  打定主意,秦枫闭上了眼睛,心法一动,周围的天地灵气,便源源不断地涌现过来,不过大部分都是来自于旁边的老槐树。

  一呼一吸之间,天地灵气便顺着鼻息,进入到了秦枫体内,然后按着特定的经脉路线,开始游走起来,逐渐融于血脉,壮大筋骨。

  这一打坐,秦枫就忘记了时间的流逝,沉浸在忘我的境界当中,不知外界已经快要到了中午。

  两个小时后。

  秦枫睁开了眼睛,绽放出道道精芒,犹如天地利剑一般,要将整片空间都切割开来。

  此刻的他,已不再是凡人之躯,就好像是天神降临一般,衣袂飘飘,无风自动,被一层光幕笼罩着,犹如天人。

  “太好了!短短两个小时的时间,我就踏入了脱凡之境!”

  秦枫满脸欣喜,要知道,上一世他踏入脱凡境界,可是用了足足三个月的时间,而且那还是在灵气充沛的修真界。

  如此逆天的修行速度,除了跟他前世的经验有关,还有就是涅槃经的功劳了。

  涅槃经可涅槃重生,塑造经脉,对于刚踏入修真一途的人来说,无疑是最佳的功法选择。

  涅槃经一共分为九重境界,每一重境界都是层层递进,可以巩固基础,打牢仙基,为以后的成长做好准备,不至于时常遇到瓶颈。

  秦枫自然已经修行到了涅槃经的第一重境界——炼骨!

  炼骨,能够使得筋骨强大,力量倍增,改变自身体质,使之能够承受得起灵气的运转、冲击!

  秦枫握拳,发现力量无穷,应该一拳能够打出五百公斤的力量,早就不是普通人比得上的了,哪怕是跆拳道黑带高手,也远远不是他的对手。

  “轰!”

  秦枫跃跃欲试,一拳砸在了旁边碗口粗细的小树上,小树顿时轰然倒塌,拦腰折断,并且断口处平齐,像是用刀削的一般。

  “已经到中午了,算算时间,接思雅的车也到了学校门口……”

  “方世成,你等着我!”

  秦枫眼中杀气四溢,离开了小树林。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他刚一离开,便有一位身材火辣,穿着清凉的妖娆女子缓步而来,她打量着那棵拦腰断裂的小树,抚着高耸胸.脯,脸上一片震惊之色,啧啧称奇。

  “天呐!这到底是什么人啊?”陈然然抚摸着树木平齐的断口处,不可置信道。

  如果只是击断一棵小树,一些习武多年的人也能够做到,她也见过不少,而且她也能做到,但是能够让断口处断裂得这么平齐的,她却是从来没有见过。

  回想起秦枫击断小树的那一幕,陈然然嘴角微微翘了起来,眼中闪过一抹狡黠之色,这样的人才,不招纳进跆拳道社,岂不是可惜了?

  她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哼着小曲儿回到了跆拳道社,打算调查清楚秦枫的身份,一定要把秦枫招进跆拳道社,不计一切手段。

  ……

  ……

  大学门口。

  林思雅刚钻入一辆价值数百万的奔驰车中,即将关门的瞬间,秦枫钻了进去。

  面对瞬间一头雾水的林思雅,跟司机的面色凝重,秦枫笑道:“去参加好姐妹举办的交际酒会,不少一个男伴吗?”

  林思雅耸耸精致小鼻子:“不需要。”

  “你去年陪了我一个暑假,今天给我一个护花的机会呗?”秦枫道。

  林思雅欲言又止。

  酒会的确都是男女成双,她也不是没考虑过男伴,思来想去最后放弃了,至于唯一一个交际较深的秦枫……

  林思雅想过,但又怕他去受辱,毕竟这等酒会阶层分明。

  秦枫笑容渐敛道:“前一世我没能保护好你,这一世……让我陪你好吗?”

  林思雅神色异样,今天秦枫怎么怪怪的?犹豫片刻,却鬼使神差没有拒绝。

  “姜哥,走吧。”

  闻言,司机凌厉的眼神消失,默默开车。

  天河夜总会。

  这是南天市牌面场子之一,最平常的包厢一晚都要数千,稍微好一点的已经过万,消费水平极高,但客人络绎不绝,绝对物有所值。

  递上请柬,到了VIP包厢。

  房间内有小提琴演奏着贝多芬的浪漫曲F大调,从这个高度能清晰看到海边浪涛一波连着一波覆过沙滩。

  若是阳光明媚,景色会更美,可惜天色渐渐暗下来,阴沉的吓人,颇有山风欲来风满楼的味道。

  这次酒会已经到了差不多五十多人,零零散散三四五人成一小圈子,相谈甚欢。

  “一会别乱说话,这里很多人我爸爸也惹不起的。”

  林思雅拿过侍者盘子中的两杯红酒,递给秦枫一杯,同时小声嘱咐,心中也不知带他来是对是错。

  但已经到了,哪怕是错也只能将错就错。

  林思雅入神听着小提琴曲,全然不知道前世她就是死在这里,更没有察觉到秦枫眼中掩饰极好的杀意。

  “林小姐,您好,我是王嵩,家里做海贸,去年曾有幸去过林家拜年,见过您,还有印象吗?”

  “林姐姐,我哥可一直跟我提你呢,说一定要娶个像你这样的嫂子,今日一见,果然倾国倾城。”

  “林小姐,我是……”

  一群衣着华丽的商二代官二代围拢而来,面上挂着诚挚笑容,跟林思雅打着招呼。

  身为林家唯一的独女,她微笑着一一应付,没有任何疲态,完全不见在学校时的安静柔和。

  哪怕只是一身普通的白色连衣裙,不论姿色还是气质,都丝毫不逊色于这些人。

  寒暄过后,众人纷纷有眼力见的离开,只是心中纷纷好奇,林思雅的男伴究竟是什么来头?

  “宝贝,你总算来啦!”

  伴随一道娇媚的声音,浓浓香水味扑面而来。

  林思雅被一个长相七分,穿着黑色小礼服的女子抱住,她脖子上挂着价值不菲的钻石项链。

  手中的手镯是玻璃种翡翠,衬的手臂纤长雪白。

  “青青姐。”

  林思雅看向女子,娇笑开口。

  “哎呦,还带小男朋友来的?我不是告诉过你,今天我会给你引荐方世成方公子,你不知道我的意思?”

  慕青青皱眉看向秦枫,扫了一眼对方身上的服饰品牌,声音不压,甚至可以让秦枫听到。

  林思雅之所以同意带秦枫来,也是有这一层的原因,可没想到宴会主人这么不给面子,一时间有些尴尬。

  秦枫轻轻握住林思雅的小手,示意没事,后者俏脸微红,羞嗔了他一眼。

  这时,就听秦枫淡淡道:“慕青青小姐,久闻大名。”

  声音很平淡,可藏着冷意。

  若是方世成是前世害死林思雅的罪魁祸首,那么慕青青就是帮凶,这女人一门心思想要撮合二人,为的不还是利益?

  “呵。”

  慕青青冷笑一声,刚要继续嘲讽秦枫,看到正门又走入两人,神色一变,连声道:“思雅你先自己呆着,方公子来了,我去招待下他,然后便介绍给你。”

  说完匆匆而去。

  听到那个前世恨不得千刀万剐的名字,秦枫居然意外的平静。

  林思雅小声道:“对不起啊秦枫,我是有点私心拿你当挡箭牌的,可我……可我身边也没有其他能开口的男生了,还有青青姐一直很照顾我的,你别生气好不好?”

  她咬着下唇,小心翼翼看来,秦枫怜惜都来不及,怎么可能生气?

  他摇头道:“没事。”

  同时大量身影走来,为首着赫然是一位文质彬彬,带着金边眼镜的青年。

  “方少,介绍下,这就是我的好姐妹林思雅,大福集团的千金,三中的校花,我们南天无数少男的梦中女神呢。”

  慕青青搂过林思雅,介绍道:“思雅,这是方公子,京城那边来的大少,权贵圈中四少之一呢,打个招呼吧。”

  “方公子你好。”林思雅不卑不亢,颌首微笑。

  方世成本来很不耐烦参加这个不入流的小酒会,可此时眼中充斥着惊艳!

  他看着穿着白色连衣裙,对他微笑的林思雅,竟然怔在了原地。

  林思眼眸含笑唇角微翘,一笑竟然让阴沉的天空都似明媚了起来。

  方世成不愧是大家族弟子,出身片刻便回神,遮掩住眼中的近乎泛成绿光的欲望,坐在他们对面,自我介绍道:

  “在下方世成,林小姐好。”

  方世成面上挂着虚假的微笑,伸出了手。

  林思雅犹豫要不要握时,秦枫目光冰冷的看着眼前这虚伪的男子,握上了手:

  “在下秦枫,思雅的男朋友,方公子……又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