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的旅途 第九六节,吹牛逼
作者:森林雷火的小说      更新:2019-05-24

  黑白双蛇对视一眼,两人都已经,将手搭在了自己了剑柄上,准备随时拔剑,黑蛇对着那个少年奇怪的问道。

  “你刚才说什么?”

  这阿飞倒也耿直,眼神都不带看他们的,一副目中无人绝世高手的模样,看的马元又想笑,这阿飞估计20岁都不到,太嫩了,正是属于中二的年龄,看着阿飞在那里一个劲的装逼,马元开始倍感有趣。

  “你说,他的脑袋不值钱,我就想问问你的脑袋值多少钱?”

  “你想买?”

  终于两人的眼神对上了,黑蛇一脸凶神恶煞的样子。

  阿飞微微一笑,说道。

  “所以我出价50两买你的脑袋。”

  黑白双蛇呆愣了一会儿,对视了一眼,其中白蛇说道。

  “我们兄弟的脑袋千金不卖。”

  “千金不卖?谁说我要买?就算是一分银子我也不买。”

  阿飞还嚣张伸出食指在面前,晃来晃去,以示不屑。

  “方才你明明作价50两银子。”

  “对啊,我是这么说的,但买主不是我。”

  “那又是谁?”

  “我把你的脑袋卖给你自己。”

  这阿飞说话越来越嚣张了,简直是在明目张胆地挑衅黑蛇,想搞事啊。

  “将我的脑袋卖给我自己,小兄弟,咱俩谁疯了?”

  “其实咱俩谁都没疯,就是有一个差别。”

  “什么差别?”

  “那就是其中一个是人,另一个人是。。。。死人而已。”

  “不错,咱俩铁定有一个是死人,掌柜的,麻烦你准备一口活皮棺材给这位小兄弟。”

  黑蛇白蛇对视了一眼,黑蛇瞬间抽出了自己腰间的软剑,在身周挽了几个剑花。

  可惜没使出几招,给阿飞飞身飞身避过招数,来回跳跃之间,阿飞瞬间抽出竹筒中的利剑,一剑捅在了黑蛇的咽喉之处,黑蛇直接死不瞑目。

  马元看着阿飞在那里表演,说实话阿飞的剑,确实是挺快的,杀人夺命不在话下。

  不过阿飞毕竟年轻,内力不足,只练了一手快剑,与马元相比,确实差了许多,马元有念动力护身,再加上凌波微步的闪避无双,先天就立于不败之地,如果马元与阿飞对阵,阿飞绝对被虐。

  毕竟,北冥神功100年功力,再加先天期的人体反应,后天中又有几个可以以弱胜强的。

  只见阿飞又开始装逼了。

  “黑蛇的脑袋还在他的脖子上,他欠我50两银子,这个做大哥的就要替他还。”

  白蛇的情绪十分的激动,行走江湖猛不丁的碰上这样一个,仅仅为了50两银子而杀人的疯子,谁也没出说理去。

  “你这个疯子,竟然为了50两杀他,你知道我们兄弟俩在江湖上的价码吗,你这个疯子,别说是50两,就算是500两我都给你。”

  “我只要50两。”

  白蛇抱着黑蛇尸体,状若癫狂,向着诸葛雷的饭桌,慢慢的靠了过去,嘴上疯狂的说着。

  “你这个疯子,你这个疯子。。。”

  反复的重复着这一句话,借着他兄弟的尸体遮掩,顺势将诸葛雷桌上托运的那件红货,打开包袱,将里面的东西塞进了自己的斗篷里,跑出了客栈。

  这些事情,清清楚楚的,反映在马元的念动力透视之中。

  “我说李兄,那白蛇不简单啊,不想着给他的兄弟报仇,反而光顾着偷东西,诸葛雷好像是个白痴啊,东西被偷了,都还愣在那里。”

  “嗯,你是说。。。”

  “对啊,那黑白双蛇进来不是说要抢东西吗?现在已经被那白蛇拿到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我们这个角度应该观察不到刚才白蛇偷东西的情况吧。”

  “李兄说笑啦,这点眼力见,我还是有的,毕竟我也算是一方高手嘛。”

  “哈哈,你兄台真是个妙人。”

  。。。。。。

  那白蛇在走之前掏出了数百两银子,洒在了地上,阿飞从地上捡起了50两银子的元宝,走向掌柜的,想买酒吃。

  可惜背后的诸葛雷却是拔出了自己的宝剑,想一剑刺死阿飞,以便守住自己的宝物,可惜手段下作了一些,阿飞,刚刚帮了他,诸葛雷却恩将仇报。

  诸葛雷,即将得手之际,李寻欢出手,手里用来雕刻木头的小刀,瞬间击出,从那诸葛雷的后颈插入,一刀毙命。

  李寻欢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走向阿飞,阿飞却是先开口了。

  “我以为我的剑天下第一快,没想到你的刀比我更快,看来宁可和你做朋友,也不能做敌人,我可不想死在你的刀下,我有银子了,我请你喝酒。”

  “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东西?”

  “哦,我忘了什么啊?”

  “你难道不是为此而来,杀人的吗?”

  “我仅仅是为了这50两银子而已,其他的东西不关我什么事?”

  马元坐在自己的饭桌前,看到李寻欢和阿飞在哪里,为了一个已经被人拿走东西的破包袱,唧唧歪歪了两句。

  随后,两人直接走向了包房,这是要去包间里面喝酒,路过饭桌之时,看见马元还坐在那里喝白水,李寻欢便顺势邀请了马元。

  “马兄,我们一起进包间喝酒怎么样?”

  “有酒喝当然好啊,毕竟是这一位小帅哥请客吧,这位少侠好快的身手,一手剑法使得干净利落,日后必然是一代剑法大家啊。”

  有人请客吃饭,拍几句马屁就能换到一顿稳妥的饱饭,挺值。

  “既然这位兄台要叫上你,那我们就一起吧。”

  “哈哈,一起一起,走,咱们去包间吃吃喝喝去。”

  马元就这么笑嘻嘻的站在那里,一身深蓝色的衣服,倒是显得比较低调,因为体内没有运转先天真气,整个人魅力值倒是没有发生什么改变。

  腰间挎着的那把黑色的钢刀,确实为马元加分了许多,一条漂亮的腰带,钢刀挂在腰间左手边,显得沉稳干练。

  酒菜上齐,马元便自顾自的开动了,这酒看着挺白,度数倒是不高,也就二三十度左右,估计兑的水比较多,以马元先天气的体质,倒是不惧酒精,自顾自在那里敞开肚皮,开动了吃菜喝酒。

  却是将李寻欢和阿飞之间高冷的气息,破坏的一塌糊涂。

  阿飞摇晃着碗中的酒说道。

  “有人问什么酒最香,要我说自己花钱买的酒最香。”

  “你真是为了50两而杀人?”

  李寻欢略带好奇的问着阿飞。

  “不为50两,还为了什么?我既不要他的脑袋,也不要那个黄包袱。”

  “你是从什么时候发现包袱里的东西已经不见了?”

  “你用飞刀杀死诸葛雷的时候,我就已经发现那个包袱里的东西,已经不翼而飞了,包袱已经没有任何价值了,”

  李寻欢和阿飞之间对话都非常的高冷,潇洒,两人中间,马元一边大口大口的吃着菜,喝着酒,也不说话,一脸奇怪的眼神盯着他们直看。

  却是阿飞,被马云直勾勾的眼神看着有些异样,先对着马元说话了。

  “我说你这人怎么这么奇怪,不好好吃菜喝酒,你老盯着我们看看干嘛。”

  马元将嘴里的酒菜都咽下肚子,说道。

  “你们的心真大,金丝软甲都不感兴趣吗?”

  “你怎么知道包袱里的是金丝软甲?”

  却是李寻欢一脸奇怪的表情看着马元,总觉得马元像是什么都知道。

  “我当然是用用眼睛看到的啊,你说我们要不要追上去,相信还能追上那条白蛇,将金丝软甲要回来,这金丝软甲在江湖中可是一绝,穿在身上刀枪不入,保命能力一流,端的是霸气非凡。”

  “有机会当然想得到,不过,现在的首要任务就是喝酒,来,李兄我敬你一碗。”

  “你怎么知道我姓李?”

  “天下间,谁的刀比我手中的剑快,那就要属小李飞刀,你不是李寻欢还能是谁?”

  “那你又是谁?”

  “我叫阿飞,是要用手中之剑,荡平这世间的邪恶。”

  “好,值得干一大碗。”

  “兄台,你不介绍一下自己吗?”

  “好吧,那我就说说我自己,我叫马元,我是个用刀的,手上的主要兵器就是这把绣春刀,当然,我还有9把飞刀,用来杀敌偷袭之用,我呢,还是一个大夫,有一段时间被人称作神医,确实怪不好意思的,还有,我到这中原武林来,却是为了收集武功秘籍的,看看和我所知道的一些武学有什么不同?想要借鉴学习一番,不过刚才我看到李兄的飞刀绝技,却是非常的有兴趣,李兄有没有兴趣,咱们来交流交流武学,怎么样?”

  阿飞对于马元的长篇大论,却是有些不屑。

  “就你,还自称神医,武林高手,就你那把刀看着顺眼一点,你我怎么一点都看不出来高手的样子。”

  “那是因为我变帅啦,自己帅气的脸庞,把我其他的优点全都给掩盖住了,所以你才没有发现。”

  “我呸,我看你就是一个小白脸,白白净净的,就像个出来游玩的富家子弟。”

  “呀哈,阿飞你还不信啊,来,我给你把把脉,让我看看你的身体情况,把证把你的内裤颜色都给你把出来。”

  阿飞明显不信马元是个大夫,还自称神医,便果断将自己的右手,放在马元的面前,让马云把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