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之我的系统好多坑 第二十一章 行侠仗义
作者:桃木斧的小说      更新:2019-01-03

  阳光灿烂的清晨,刘晋伸着懒腰从客栈中走出。

  他刚刚吃饱,身上充满了精力,神采奕奕容光焕发,十分的精神。

  越狱已经半个多月了,城门边上、衙门口早就贴上了他的通缉令。

  只是几年前他还小,在荆州大牢里他又是一脸的油泥,所以别说只看过画像的人,就是那几个狱卒当面见了他,也不敢确定他的身份。

  这半个月来刘晋难得过了几天舒坦日子,出来之后他就先去了当初陷害狄云的那位知县大老爷家,轻轻松松的拿了几十两银子。

  顺便在他床头留下一封恐吓信和一把匕首,这就叫寄笺留刀。

  当年白玉堂用这招把包黑都吓了一跳,更何况一小小知县,当场吓得瘫在地上,之后三个月没敢收黑钱。

  这天刘晋又在街上闲逛,如今他十五岁了,悲剧的是长得又瘦又小,看着像个顶多十三岁的孩子。

  莫非我发育的会比较晚?刘晋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以他现在的样子,想要真正动手反清那是不现实的。在造反这种事上,没有人会听一个小孩子的话。所以他必须得等着。

  当初项羽见秦始皇銮驾,发出“大丈夫当如是乎”的感叹,最后也是熬了几年,等到时机合适了,才起兵造反。

  但是令刘晋想不到的是,一件小事,让他提前走上了乱贼之路,这件小事,叫做见义勇为。

  话说荆州守备营托罗多大人最好游历民间,见到有大姑娘小媳妇长得俊俏,令其动了心的,当时便命人捉来,或找个僻静处,或在马车上,或去客栈,或者干脆就去那女子家中,强行翻云覆雨一番。

  待得事后,有那觉得回味无穷的,便带回府上做一房小妾,若是“当时寻女忙如狗,而今事完嫌人丑”的,或一刀杀了,或赏赐下人——这还不如一刀杀了来的痛快呢。

  总归这位大人背后靠山够硬,又是八旗子弟,大多数时候做事儿首尾也比较干净,受害的百姓没有证据,求告无门,所以一直逍遥自在。

  这一天,托大人继续“微服私访”,寻觅猎物,只是如今方圆百里早就传遍风言风语,若不是有天大的要紧事儿,哪个女子会出门?

  这托大人逛了一圈,就见到满街都是奶奶辈儿的——连小姑娘也没有,谁知道这天杀得会不会兽性大发,乃至于连小姑娘也不放过?

  托大人白忙活一场,唉声叹气准备回府上,找几个姬妾发泄一番。

  这时候却忽然见到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那少年长得面目清秀,明眸皓齿,唇红齿白,眼波流转之间颇为妩媚。

  托大人暗暗吸了吸口水,这么漂亮一定是女扮男装!

  没错,就跟那个什么祝英台一样,嘿嘿,还想瞒过你托大爷?

  托大人向旁边暗中跟随的人使了个眼色。

  那人看了看目标,吸一口凉气:果然,这大爷要走上那条不归路了么?就是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想着做受体验一下……那可就糟糕了,我这么雄壮威武,岂不是很危险?

  那人一边胡思乱想一边跑着去找人。一起做事的老哥几个距离都不远,没一会儿就找齐了。

  他们蒙上面之后赶上那少年,一记手刀下去把人打晕,装进麻袋里疾跑几步,就消失不见。

  周围有几个人,居然只有一两个看到了,而且还没来得及呼叫,人就已经消失了……

  这一幕,刚好被刘晋发现,只是他江湖经验太浅,一开始没明白是什么事儿,等他反应过来,人已经转过拐角,消失不见。

  不过刘晋可不是轻易放弃的人,他急忙跑过去,一路打听着,努力追踪而去。

  再说托大人,他吩咐好下人之后就找了间相熟的客栈,一边喝茶一边等着。

  那几位一是得换衣服,二呢,也得绕个圈儿掩人耳目,所以过了小半个时辰才到。

  托大人见了麻袋中人是嘿嘿直乐,吩咐下去命人守着,方圆几十米之内不准有人。

  他就爱好霸王硬上弓那一套,所以从不点人穴道,也从不用药,就喜欢看人挣扎的样子。

  话说托大人掐了那少年的人中,把他弄醒,然后一边淫笑着口中调戏那少年,一边也动手动脚。

  那少年吓得“花容失色”,连连求饶。托大人哪里管,如猫捉老鼠一般一边戏弄,一边撕破对方的衣服。

  先是衣袖,然后是下襟,然后是腰背部,那少年急忙捂住了胸口不让他撕。

  托大人嘿嘿奸笑着,猛地双手齐上,一把将他的裤子撕成两半,下体整个儿露了出来。

  这时候任何女子都会下意识的捂住下面,他再随手一撕,便能撕个清洁溜溜,之后便可以大饱眼福了。

  只是这次不同,那少年下意识捂住了下面,托大人却瞪着眼珠子楞在了那里——有大勾勾!特么的有只比老子大得多的大勾勾……

  托大人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妈的猜错了,他真是男的!

  然后他眼珠子动了动,心里忽然生出莫名的兴奋来,有大勾勾……貌似也没关系,走后门这种事我也常干,而且老子还没试过这种事呢,要不,试试?

  想着想着他一个饿虎扑食,又向那少年扑过去……

  正在这时候,刘晋破窗而入,一边还高声喊:”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竟敢强抢民……民……啊民男,天理何在!”

  刘晋前几天听说了托大人的一系列罪恶事件,知道他最爱派人蒙面强掳女子。

  这一次在街上看见有人蒙面用麻袋装了人就跑,当时就想到了这位鼎鼎大名的恶霸。虽然没瞧清楚到底掳了什么人,还是咬牙追击,誓要替天行道,宰了那奸贼。

  结果他跳进窗来,话才说了一半,就瞧见一个面目清秀的人被抓住双手,似乎就要被人侮辱,更是气急!

  但仔细一看,嘴里含着“民女”两个字还没吐出来,就见到下面有那么一条不和谐的东东晃来晃去,一时间结结巴巴,越说越是没了气势。

  托大人眼看好事将成,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勃然大怒!

  他一边拴好裤腰带一边怒吼:“你是何人?敢管老子的闲事?”

  他横眉怒视,一副就要吃人的架势,然后他不等刘晋回答,抬起拳头来说:“小子,受死吧你!”

  说完一个转身,撞破门板就跑!

  刘晋刚刚做好防守姿势,就听“砰”的一声,丫的逃了……卧了个大槽!

  托大人一边跑一边得意:嘿嘿,老子这么多年来没被人行侠仗义掉,靠的就是从不逞能,管他是谁咱见了就跑,准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