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吕布之大汉飞将 第十三章 威震草原
作者:六宝粥的小说      更新:2018-12-09

  距离汉军大败已经过了三月有余,靠近草原数郡的将士百姓几乎都撤到了雁门关以南。而在五原郡,原本没了踪影的胡人不知从哪儿又冒了出来,而且这次不止是苟延残喘的北匈奴,还有声势正旺的鲜卑人。

  和其余郡的情况有些不同,吕氏父子所在的五原郡还并没有完全撤离,手下两千余将士和坚固的城防工事一起,还稳稳地驻扎在这片草原之上。

  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不畏惧即将南下的鲜卑,区区郡城还无法抵挡住鲜卑的脚步,吕布虽然自傲,不过可不傻,但是不撤离的原因也的确是因为吕布的坚持。

  “儿啊,这都过了三月有余了,为父估摸着那鲜卑人也快来了,我们还不撤吗?”吕良这些日子可实在是担忧得紧,好几天晚上做梦都梦到鲜卑人杀到了他的家中。

  吕布倒是淡定得很,“父亲,不急,那鲜卑大败我汉军不假,可那是因为统率愚蠢,放着优势不要去自拼其短,他们远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强。”

  因为鲜卑此次的惊人战绩,在不少老百姓的口中,尤其是在边境,已经将鲜卑人描述成了战无不胜的魔鬼,汉军万万不是对手。

  不过这话自然是唬不到吕布的,别人或许不知道,但吕布还是明白的,鲜卑再强那也只能在草原上横,顶天抢一抢五原这些边郡,如若再往里走点,遇到雁门关这些工事,鲜卑绝对抓瞎。

  而以吕氏父子现在的实力,靠着吕布的勇武和手下这群强兵,一般的鲜卑势力打不过吕布;等打得过吕布的势力到来时,人早就没影了。

  所以出于这层考虑,吕布仍然固守边关,为那些动作不怎么快的汉民赢取撤退的时间。

  这不是吕布活菩萨善心大发,纯粹顺手为之,况且这胡人他吕布还没杀够呢,不过阴差阳错,倒是给吕氏父子赢得了声誉和民心。

  “末将觉得小吕将军说得在理!”成廉在一旁瓮声瓮气的说道,“这胡人就跟那烂透了的柿子一样,好捏得很!鲜卑和那匈奴有何不同?一丘之貉!”

  吕良瞥了一眼成廉,以前这大老粗还是他的亲兵,现在完全变成了吕布的人了,要是换在其他地方,而且校尉不是亲爹的话,以吕布这盛气凌人的脾气和压不住的才干,估计有得是小鞋穿。

  “小吕将军,小吕将军,你们叫着也不嫌拗口!”吕良拍了拍成廉的头盔,“以后就叫他吕将军吧,我看你们早盼着这一天了,不过这校尉的职我还得挂着,等我上表刺史后再行定夺。”

  吕布倒也不矫情,立马转过身来半跪道,“多谢父亲大人成全!”

  “哎....”吕良摸了摸吕布的头,“你娘说得对,是雄鹰就要高飞,为父没什么本事,力所能及罢。”

  “报!”赶来的哨兵打断了吕良的多愁善感。

  “城外发现了小股胡人骑兵!”

  “什么?可曾看得仔细?是鲜卑人吗?”吕良显得有些紧张,连挂着的佩剑都扶上了。

  不过身侧两位的反应就大不相同了,吕布是完全淡定,成廉则一副看见了肉的模样,那眼神之中都散着光。

  “那还等什么?出击吧将军!”

  吕布挥挥手示意成廉闭嘴,自己转头问哨兵道,“看仔细了吗?是什么情况,鲜卑人怎么会这么快到此处?”

  “禀吕将军和小吕将军.....”

  “就喊吕将军!”成廉骂了一句。

  “....禀吕将军,看仔细了,不是鲜卑的大军,只是一队骑兵而已,人数大约有一百,他们是在追杀一队人,看上去似乎是汉人。”

  “这个时候还在草原的汉人,很大概率是幸存的汉军了。”

  自从汉军大败后,不少幸存下来的汉军从草原逃了出来,吕布还收编了好几百人编入了步军之中。

  “那将军...咱们是救还是不救?”

  吕布大笑道,“这么长时间还能从那草原中逃出生天,势必是汉军中的精锐!焉能不救?开城门,随我出城迎敌!”

  “开城门!杀胡狗!”

  ************************************

  吕布的麾下正在集结,城外却正上演着一出生死时速。

  “高兄,今日想来我等是难逃一死了,不过老子不怕,能结识高兄这等人物,还能并肩杀胡人,这辈子我也值了!只可惜啊,恐怕没机会再去高兄家中坐坐,喝上几杯温酒了。”

  被称作高兄的男子闻言回头,大声喝道,“再坚持一下,前方便是郡城,想来还有守军,我们还有救!”

  “高兄莫要说笑了,这偌大郡地恐怕早已空了,别说守军,连老百姓都没一个。”

  “事到如今,我不悔我投军,也不悔我身死,我只恨!恨我大军统率无能,被这群鲜卑蛮子玩弄于股掌之间,那可是整整数万将士的性命!”

  此话一出,周围哭声四起,速度稍慢的很快就被追上的鲜卑射落马下。

  “哎,想我高顺顶天立地的男儿,本想投军杀胡,做出一番事业,没想到如今却要葬身这茫茫草原之中,也罢,临死前也要战出我大汉子民的风采!”

  “高大哥...高大哥!有汉军!”同伴的呼喊让正欲调转马头以身殉国的高顺一个激灵,他极目眺望,不远处果然有汉军,虽然距离尚远,但那领头之人威武至极,高顺一眼就瞧得明明白白。

  “吾乃九原吕布!胡贼安敢杀我汉民!”

  倘若追杀的是那群北匈奴,看见这熟悉的造型和名字,铁定调转马头就跑,不会有丝毫犹豫,不过可惜的是这群人是鲜卑,是从草原深处追杀了整整五天到此的鲜卑人。

  所以他们看见又有一波汉军跑出来后,不仅不害怕,反而异常兴奋,发出难听的嘶吼声。

  “他娘的,这是将咱们当成软柿子了啊。”成廉将长刀斜提,舔了舔自己的嘴唇。

  “杀!”吕布画戟高高挥舞,身后的骑兵逐渐变阵,形成了一个以吕布为头的锥形。

  “..........”高顺看着眼前这幕,心中的震惊无以复加,光凭这高速奔行中变阵的本事,就让讨伐鲜卑大军中的所谓精骑变成了笑话。

  原本高顺还想调转马头杀个痛快,但现在只能默默的打马退到一边去,他觉得自己的加入可能还会产生副作用。

  没有多余的试探,两支骑队狠狠的碰撞到了一起!

  “蝼蚁死来!”

  吕布的方天画戟开始谱写一曲曲动听的死亡旋律,以他为首的阵头毫无悬念的刺进了敌人的腹腔之中,伴随着横飞的断肢和惨叫,开出了一个巨大的血洞,随后跟上的骑兵则残忍地继续扩大着这个血洞,在吕布和他的骑兵面前,鲜卑和北匈奴似乎一样,都是那么的不堪一击。

  退出战场的高顺已经无法用言语形容内心的震撼了,杀得他们哭爹喊娘的鲜卑骑兵现在就像个婴儿,在那名叫吕布的年轻将领面前,显得那么的柔软。

  “太强了.....吕布....”高顺原本有些心灰意冷了,想回到家乡平平淡淡的过完余生,然而这个叫吕布的男人横空出世,重新点燃了他内心的那把火,直烧得他双目通红,青筋毕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