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里的经济学 第三十二章 豪夺与巧取
作者:黄立云的小说      更新:2019-02-26

  《金瓶梅》里有很多事例,从侧面告诉我们明朝的商品经济大致情况,虽然商品经济蓬勃兴起,但商品交换行为极不规范。商人赚取不法利润手段很多,五花八门,千奇百怪,但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就是豪夺,一类就是巧取。

  所谓豪夺,就是公开抢掠,就是明火执仗,依靠暴力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采取流氓手段。

  先看看《金瓶梅》里他们是怎么样豪夺的。

  李瓶儿气死了老公花子虚后,便一心要嫁给西门庆。两人情投意合,已经确定了婚期。不料西门庆亲家的亲家杨提督案发,被皇帝抓进了大牢。此案不仅牵连到亲家陈洪,也牵连到西门庆。

  西门庆为了消灾,一面关紧大门,断绝与外界往来,一面派来保到东京送银子。李瓶儿联系不上西门庆,得了相思病。太医蒋竹山治好了李瓶儿的病,并告诉她西门庆摊上大事了。李瓶儿在绝望中嫁给了蒋太医。

  李瓶儿一心想和蒋太医过好日子,给他买了一头毛驴代步行医,又拿出300两银办起药材门市部。小日子过得还是比较滋润的。

  玳安告诉主子西门庆,说李瓶儿和蒋太医结婚,并开了药材门市。李瓶儿改嫁并没有引起西门庆的愤怒,但是开药铺就是挖自己的墙角了。谁敢动我的奶酪,我是流氓我怕谁?

  西门庆找到两个流氓地痞——草里蛇鲁华、过街鼠张胜。要他们直接砸场子,并给了四五两碎银子。

  鲁华、张胜借口买狗黄、冰灰,并谎称蒋竹山欠他们30两银子。蒋竹山解释道,我这里是正宗的南海波斯国冰片,哪来冰灰,并不欠钱。两人痛打蒋竹山,砸了药铺。

  次日,西门庆买通夏提刑判蒋竹山还银子30两,并痛打三十大板。至此,药店关门。李瓶儿无奈替蒋太医还了银子,并将其赶出家门。

  李瓶儿无路可走,只好又哀求西门庆,最终嫁给了西门庆。

  西门庆死后,女婿陈经济因和潘金莲私通败露,被吴月娘赶出了家门。陈经济自立门户,做起了生意。母亲死后,陈经济从母亲的箱柜里翻出了900两银子,往湖州贩丝绵绸绢。货船到清江浦码头。陈敬济叫杨大郎暂住几日,带陈安往浙江严州府,威逼孟玉楼与他回清河。

  孟玉楼和老公商量,以夜间带银子和陈经济私奔为由,让老公公李通判把陈经济抓进了牢房。徐知府徐崶将陈敬济、陈安无罪释放,并当众训斥李通判公报私仇。

  杨大郎见陈经济吃了官司,动了心思,你小子的银子也不干净,不抢白不抢,开船走人,公然抢夺了900两银的货物。

  陈经济由此一贫如洗,沦为乞丐。杨大郎人间蒸发之后,跑到临清码头开了酒楼,成为富翁。

  两年后,陈经济被春梅收留。春梅已经是周守备的老婆,有钱有势。陈经济有周守备为靠山,决心严惩杨大郎。你小子不仁,别怪我不义,老子今天要你怎么吃进去,怎么吐出来!周忠拿上守备的名片,带上陈敬济的状子到提刑所状告杨大郎。何永寿和张懋得见周守备家人来告,迅速捕捉杨大郎和杨二风,一顿夹打,监禁数日,追出350两银子,100桶生眼布。酒店中家具等折算50两。陈敬济状子上告900两,还差350两,又卖了房子50两,家产尽绝。

  陈敬济把杨大郎的大酒楼夺了过来,和谢胖子合伙,春梅拿出500两银子,共凑1000两银子,让陆秉义主管,大酒楼重新开张,每天营业额有三五十两银子。

  豪夺做法,公然树敌,好景不会长久,靠暴力获得的利益,最终也会被暴力夺走。

  再看看那些人又是怎样巧取的。

  所谓巧取,其核心就是骗,常常在度量衡上做手脚,在成色上做文章,在规格标准等方面搞欺骗,往往让对方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做出损失和牺牲。

  第六回,王婆帮助西门庆把潘金莲勾搭到手后,又合谋害死了武大郎。自此,西门庆无日不到王婆家与潘金莲鬼混。每次见面,王婆便上街打酒买菜。精明的王婆为了防止商人克扣斤两,带上一杆十八两秤。明朝的度量衡一斤是十六两,可是王婆的秤偏偏一斤是十八两。这样王婆购物验秤时,每斤可以偷偷地赚取二两。

  第十六回,西门庆从李桂姐妓院来到李瓶儿家,两人饮酒玩牌。颠鸾倒凤,淫欲无度。早晨,玳安骑马来接,窗外告诉西门庆,三个川广客人来访,有许多细货要兑与傅二叔,只要100两银子押合同,其余款八月中旬付清。客人一定要与西门庆面谈。李瓶儿见家中来客商,买卖要紧,催西门庆抓紧时间回去。深知经商之道的西门庆,却不着急回去。他一眼看穿对方的细货滞销,却急于脱手。小子同我玩,你还嫩了点。凭我的资金实力玩死你,于是迟迟不出场,将对方逼入困境。

  这是一种高超的巧取,这是将对方置于绝境后,再宰割的技巧。

  第七十七回,西门家的财务出纳先是李娇儿负责,后交孟玉楼,最后由潘金莲负责。潘金莲自从当家管理钱银后,就另定做了一把新戥子。潘金莲在新戥子上做了手脚,常常与小厮发生矛盾,甚至唆使西门庆打小厮。这也是一种巧取,只不过潘金莲的手法笨拙,虽是巧取,却被人识破,如同豪夺,搞的家人怨声载道。

  高明的骗子,把你卖了,还让你帮他数钱。虽然欺骗有术也有效,但有限。再高明的骗术,总会露出马脚。

  明代之前,商人活动大多单个的、分散的,没有出现商人群体,即有商无帮。正是因为商品交易存在豪夺巧取现象,并且官府不作为,导致商人自救,出现一些商帮和会馆组织。明代中期以后,由于商业活跃,商业规模增大,各地先后出现了商人群体——商帮,如山东商帮、山西商帮、陕西商帮、洞庭商帮、江右商帮、宁波商帮、福建商帮、龙游商帮、广东商帮和徽州商帮。商人为了保护同行、同业或同乡的利益,成立公所或会馆,并有行规帮约。但极不成熟,也没有严格规范的行为准则,一些商会组织的管理也是松散型的,并没有有效的强制措施。更为关键的是衙门官府不重视商品经济的发展,没有一套严格的市场管理办法,这就是明朝的商品经济不能健康发展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