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强文明祖师 汉朝篇 第一百九十九章 小偷皇帝(三)
作者:穆无畏的小说      更新:2021-01-26

  刘志对于宦官五侯的抑制,只是为了强化皇权,并不想清除,故而对他们稍加抑制后,还由他们掌握大权。而新被重用的宦官在上台后,也同样残暴专横,鱼肉人民。中常侍候览贪侈奢纵,前后竟强夺民田118顷,住宅318所,并模仿皇宫修建大规模住宅16区,都有楼阁、池塘、苑园。另一方面,由于宦官专权,他们的爪牙被安插到中央和地方的各级机构,选举不实的情况也更为严重。

  统治阶级奢侈成风外加边疆战火又起导致国库空虚。为解决财政赤字,汉桓帝一方面对农民加征赋税,如延熹八年令郡国有田者每市交10钱为税;另一方面也采取一些应急措施,主要就是减借百官俸禄,借王、侯国租税和卖官鬻爵。

  刘志的卖官鬻爵是从延熹四年(公元161年)开始实行的。这年零吾羌和先零羌等少数民族起义,战火波及到三辅(今陕西省中部)地区,刘志为了减轻国库的财政支出,就下诏减发公卿百官的俸禄,借贷王、侯的一半租税,同时下令以不同价钱卖关内侯、虎贲郎、羽林郎、缇骑营士和五大夫等官爵。卖官鬻爵影响极坏,不仅让贪污合法化,直接败坏了吏治,而且贪官污吏的搜刮也加重了人民负担,并为灵帝时更大规模的卖官鬻爵开了先河。

  刘志经历过没有实权的痛苦,因此一旦大权在握,桓帝就将其牢牢的抓住,不肯轻易放开。为了保证权力最大限度的掌握在自己手里,桓帝尽可能的使用所谓的“旧故恩私”,其中最得桓帝信任和器重的,就是宦官。桓帝重用宦官,不仅因为宦官在他夺取实权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更重要的是,宦官的一切权势都直接来自皇帝,而不是他们的背景。

  因此,相对于拥有强大的自身实力的外戚和士大夫,刘志更愿意使用宦官,如果宦官不令他满意,他可以随时换掉他们,而不必顾及他们的“家族背景”和“地方声望”。而在信任和重用宦官的同时,刘志对于在历次事件中都没有发挥任何实质作用的士大夫们,持一种极度的不信任的态度。其实也难怪桓帝不信任士大夫,他们也确实拿不出像样的成绩让桓帝信服。

  梁冀专权的时候,除了李固等少数几人对梁冀进行了失败的抵抗之外,绝大多数朝臣,都充当了梁冀的走狗。以至于在清除梁冀的余党后朝廷竟然为之一空。因此桓帝认为,士大夫是最靠不住的一群人,他们要么当叛徒,要么当烈士,总之他们干不成任何有实际意义的事情。这样一来危及到外戚和士大夫们的权益。

  而以权谋私、卖官鬻爵等各种弊政使刘志时期的朝政糟糕至极。为了维护东汉王朝,也为了自己的政治出路,一部分正直的官吏、太学生及郡国士人就联合起来发起“清议”。他们议论政治,品评人物,在舆论上对宦官集团进行猛烈抨击。同时一些比较开明的官吏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也着手打击宦官势力。

  最先发难的是南阳太守成晋逮捕了与宦官关系很好的当地富商张汜,结果正遇上刘志宣布大赦,而成晋为了打击宦官,竟置朝廷法律于不顾,不仅杀了张汜本人,还杀了张的宗族以及宾客200多人,然后成晋才以英雄者的姿态向桓帝上奏。几乎在同一时期,同样性质的案件也发生在汝南。汝南太守刘质逮捕了小黄门赵津,然后也是不顾朝廷的赦令,先将赵津拷打至死,然后才向朝廷上报。

  这两件大案从表面上看,有两大特点,首先两位太守的行为是非法的,其次是这两次案件的处理对象,确实犯有大罪。而究其根本,则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两案的当事人,都从属于宦官势力集团。所以这两个案件本质上,就是士大夫集团,打着正义的旗号,以牺牲法律的尊严为代价,打击宦官集团。士大夫们发起的这次“攻击”,从最表层看,是正义的,至少是符合儒家思想中的正义的;但从深层看,是非法的,是对朝廷赦令的无然无视;而从本质上看,就是一次政治斗争。

  既然是斗争,而且士大夫们已经“非法”在先,而所谓的宦官们本来也不在乎自己在士大夫心中的“道德形象”,因此宦官毫不客气的展开了“反击”。纷纷向桓帝提出申诉,同时又鼓动张汜的妻子上诛。桓帝闻知此事,索然大怒,因为在桓帝看来,这根本就是地方执政者公然对抗中央,这是要独立啊。桓帝当即下诏,将成晋、刘质一并逮捕,按律处斩。

  可是士大夫们却没有就此屈服,当时襄城(今河南方城)人、司隶校尉李膺是反对宦官集团斗争的领袖。他任河南尹时,因打击阉党而被下狱,司隶校尉应奉上书为他求情,又被赦免,后来即任司隶校尉。宦官张让的弟弟张朔任野王令张朔是宦官常侍张让的弟弟,他性情残暴,有一次杀了一位孕妇,畏罪躲在张让家中。李膺知道后,即率吏卒到张让家将张朔搜出处死。因此很多宦官都怕李膺,以致休假时不敢走出宫门。

  李膺敢于打击当权的宦官,名声越来越高,士大夫能得到他的接待,被认为是极大的荣誉,称之为“登龙门”,他与太尉陈蕃、南阳太守王畅都受到士大夫阶层的敬重。这激怒了当权的宦官集团。延熹九年(166年),宦官派人诬告李膺等交结太学生、都国生徒“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桓帝大怒,于是诏令全国,逮捕李膺、陈寔等200多个“党人”。有的党人逃走,桓帝就悬金购赏。一时间,使者四出,相望于道,反宦官的斗争遭到严重挫折。第二年,尚书霍谞、城门校尉窦武共同上表为党人求情,刘志的怒气才稍稍缓解,下诏释放党人们回家,但仍对其实施终生禁锢。并且将党人的名字记录在案。这就是著名的“党锢”。

  刘志通过党锢打击士大夫的同时,也打击了正义;强化皇权的同时也使得宦官集团势力坐大。最终弊大于利,为东汉王朝最后的覆灭埋下了祸根。(本章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