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白水探案传奇 第三十四章 血袈和尚
作者:卑微活着的小说      更新:2019-02-19

  第三十四章血袈和尚

  血袈大师并不是什么德高望重的大师,而是一个臭名昭著的和尚。

  白水这样称呼他,只是出于礼貌。

  实际上,血袈和尚,是天行大陆很有名气的一个杀手。

  现在,这位天行大陆鼎鼎有名的杀手,就站在密道的出口,和白水遥遥对峙着。

  白水当然也在仔细打量着他。

  血袈和尚,人如其名,长得果然匪夷所思。

  他的身形极其高大,几乎有十几尺高,体格也壮硕的很,胳膊几乎比得上白水的大腿。

  他的头却是滚滚的球状,硕大而且浑圆。

  身为和尚,他的脑袋自然是光秃秃的,一根毛也没有。

  非但如此,他的脑袋还发着光,油乎乎的,甚至闪烁着慑人的精光,冷酷,邪恶。

  他的脸自然更霸气,从左眼旁边一直到下巴,向右斜斜的横亘着一道长长的疤痕,阴冷,邪异,霸道。

  他的一双眼睛更是冷得怕人,阴森森的,散发着嗜血的光芒。

  他身上披着一件血红色的袈裟,虽然很旧,也好像有点破,可是颜色却很鲜艳,而且居然是鲜艳的红色,红的几乎要滴出血来。

  他的脖子上,还套着一串大大的念珠,不过不是普通和尚带的念珠。

  那一颗颗的珠子,竟然是用人的头骨穿成的,不过被施了法术,变得缩小了数倍而已。

  他的右手,紧紧握着一杆禅杖,禅杖很高,比起血袈来,居然还高出了几尺有余。

  禅杖的柄是黑色的,漆黑如墨。杖头却和袈裟一样,都是刺眼的血红色。

  白水听说过他的禅杖,这杆禅杖十分有名,杖名曰“归寂”。

  归寂者,大凶之器。出必饮血,遇之必亡。

  归寂禅杖甚至还有一个极为霸气的名头——一鬼夺命杵。

  是的,一鬼夺命杵。一旦遇上,归寂禅杖便好像一个来自地狱的恶鬼,散发着嗜血的光芒,仅仅一杵,夺命足以。

  楼春风这时也已赶到白水身边,他只不过淡淡瞥了血袈和尚一眼,就指着血袈和尚的血袈和禅杖,冷笑道:“什么血袈大师,不过是个老秃驴罢了。还有那什么归寂夺命杵,不过是一根做饭用的烧火棍罢了。这些东西,全都是骗骗小孩子的。”

  楼春风根本不顾血袈和尚逐渐眯起的眼睛,继续说道:“老秃驴,你可千万莫以为,剃成了个葫芦头头,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装装得道高僧了。还有,你莫以为衣服染成了红色,就可以冒充鲜血吓人。莫以为拿了根大棍子,就可以自命不凡。嘿嘿,在我英俊潇洒,帅气逼人,玉树临风的楼春风眼里,你,就是一个垃圾。对,你没有听错,就是垃圾。”

  楼春风说的极快,以至于白水和血袈根本没有插嘴的机会。

  听到楼春风如此露骨的辱骂,血袈的脸色一下子变了。

  他纵然涵养极佳,也受不了楼春风这样的侮辱。

  只见他气的脸色铁青,嘴唇战栗,连身子也剧烈地抖了起来。他的手,那双紧紧握着禅杖的手,也微微颤动着。

  白水却忍不住笑了。

  尽管他知道,这不过是楼春风的一种战术而已——因为血袈的气场,实在是太过强大,如果白水和楼春风在这样的情况下出手,纵然最后取胜,也必然要经历一番惨战。

  是以,无论如何,他们都必须先破了血袈的气场。

  而楼春风方才所做的,正是如此。

  他凭借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只不过说了几句不堪入耳的话,却不费吹灰之力,就破了血袈的气场。

  不仅如此,楼春风还扰乱了血袈的情绪,血袈的气息也因此而变得混乱。

  要知道,高手相争,最忌讳情绪失控。

  对于白水和楼春风这样的顶尖高手来说,哪怕血袈只是一瞬间的失神,已经足够了。

  于是,在血袈愤怒而失神的那一刻。在血袈情绪失控,气场减弱的一刹那,白水和楼春风齐齐出手了。

  他们双双出手,一左一右,直取血袈。

  这本就不是一次公平的对决。

  白水二人想要的,只不过是用最短的时间,冲去密道而已。

  这时候,白水终于看到了楼春风的兵器。

  原来,楼春风也是有兵器的。

  说起来,白水和楼春风虽然相交多年,但这还是头一次见到楼春风的兵器。

  其实,白水和楼春风的相遇,实在是偶然。

  那不过是一次在酒楼里吃饭的时候,白水请了一个衣着破烂却又气宇轩昂的乞丐吃了一顿饭而已。

  不成想,两人非但一见如故,还彼此相对而坐,谈天论道。

  两人谈了三天三夜的禅,又讲了三天三夜的道,更是又喝了三天三夜的酒。

  白水当时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碰到的那个乞丐,居然就是天行大陆最负盛名的盗家鼻祖,楼春风。

  后来,白水才知道,那天楼春风之所以变成了一个乞丐,是因为在青楼里花了太多的银子,最后被赶了出来。

  白水当然知道楼春风有无数种赖账和脱困的法子,但他一样也没有用,就那样被人痛揍了一顿,从怡红院的大门里扔了出来。

  就这样,因为一顿饭,一碗酒,白水和楼春风成为了至交。

  其后的很多年,楼春风再也没有出现过那样狼狈的情况。

  而白水也从来没有见过楼春风的兵器,他曾经还一度以为,楼春风拥有着一双世间最神奇的空空妙手,是不需要兵器的。

  然而现在,对上血袈和尚,楼春风居然用上了兵器。

  让白水想不到的是,楼处分的兵器,居然是传说中的双鞭。

  鞭也不是普通的软鞭,而是坚硬的兵器。

  鞭身整个呈圆柱状,在尖端凸起聚成一个螺旋,螺旋尖而硬,充满杀伤力和破坏力。

  鞭的后面是很短的手柄。两个鞭身都是玄铁制成的,而且上面还散发着古铜色的光泽,看起来深沉,厚重。

  白水不由的心里暗暗赞叹——果然不愧是楼春风,居然使用的是双鞭。

  要知道,双手同时使用兵器,是最为难练的,普通人要做到双手如一,是何等困难。可是一旦练成,却是威力无边。

  楼春风的两手,已经将双鞭高高得举起,飞一般得挥向血袈。

  那交错飞舞着的双鞭,实在是华美极了。

  它们在空中随意得变换着位置,虚虚实实,虚中有实,实中有虚,虚实结合,威力自然无边。它们还炫着夺目的光芒,璀璨的晃人眼睛,他们仿佛是天上的太阳,让人不敢直视。

  然后,双鞭带着呼啸的空间,和滚动的空气,仿如两条出海的巨龙,直直得奔向血袈。

  白水自然也不会落后,在楼春风飞起的一刹,白水亦飞身而起。

  他的身体周围,忽得飘起了无穷无尽的雪花,雪花从白水的身体里一片一片的飞出,一瞬间就布满了白水的周遭。

  大片大片的雪花骄傲得飞舞着,愉快得跳跃着,无数的美丽雪花,承载着白水,向前飘去。

  白水,终于又用出了那一招——阳春白雪。

  血袈的嘴角扬起了一丝笑意,他残忍的笑了,脸上的疤痕不停抖动,他看着飞腾着的双鞭,又看着漫天飘零着的雪花,他的眸子迸出一道寒光,他冷冷道:“要动手了吗?好,那就让你们,见识见识,一鬼夺命杵的厉害!来吧,战斗,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