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震惊全世界 第一百六十一章 提名金曲奖
作者:一言生死与卿同的小说      更新:2019-09-02

  高考后的第五天,也是王晓百无聊赖的第五天。

  这天,他收到了两封信。

  两封信的包装很精致。

  一封通体为红,有金色纹路。

  一封纯白如雪,简洁大气。

  王晓先打开了红色信封。

  【你好,宝藏男孩。我是洪东明。】

  【上次在直播间你我二人比较厨艺,老夫技艺不精输给你两个美食盛宴名额。】

  【盛宴将于六月十七日开幕,地点在京城盛华大酒店。】

  【请柬就在已随信封寄来。江三岁的请柬也已发往其住处。】

  【还请务必参加。】

  王晓倒了倒信封,一张红色并且画着一个精致餐盘图画的请柬滑落到王晓手中。

  美食盛宴?

  如果洪东明不提这事他都快给忘了。

  上一次在直播间和洪东明切磋的时候,可是赢了他两个美食盛宴的名额。

  这老家伙这么殷切地送来请柬,恐怕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啊。

  不过……

  江天悦也会去吗?

  正好最近闲得无聊,就去走一遭吧。

  看看这老家伙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王晓并没有纠结洪东明是怎么知道他的住址的,洪东明大小也算是个人物。

  知道了他的真实身份,想调查他的家庭住址还不是随随便便。

  忽然,王晓想起什么事,眉头皱了皱。

  洪东明这老家伙不懂规矩啊。

  怎么没有把机票一起寄过来?

  还有酒店呢?

  住的地方也没给安置吗?

  一点诚意也没有……

  打开第二封信,是李黄卦寄来的。

  信封里没有信,只有一封请柬。

  【金曲奖提名歌手入场请柬】

  “???”

  王晓楞了一下。

  “金曲奖?!”

  纵使以王晓的心性在看到请柬上的几个大字时都不禁有点激动。

  我滴个乖乖,金曲奖啊。

  什么是金曲奖?

  乃是华夏最有分量的歌曲大奖!

  华夏歌坛的最高荣誉!

  有这么一句话,不想得金曲奖的歌手不是好音乐家。

  可以说,没有任何一个歌手不想得金曲奖。

  如果有,那一定是个意外……

  金曲奖不是什么歌都能被提名的。

  一般只有极具影响力并且有一定深度的歌曲才能获得提名。

  而且,金曲奖这种大奖被暗箱操作的可能性极低。

  所以也得到了大众的认可。

  许多歌手就是曾经口碑不怎么样,在得了金曲奖之后得到大众认可,口碑直线飙升。

  “我竟然被提名金曲奖了?”

  王晓有些愣神,不过想想也是。

  如果《我相信》没有被系统架空的话,演唱它的杨培安也是曾经的金曲奖的主。

  这么一想,自己得奖也不是那么不可思议的事。

  “嘟嘟嘟——”

  王晓的手机响了,掏出来一看,是李黄卦打来的。

  “喂,王老弟,请柬收到了没。”

  电话刚一接通,对面就传来李黄卦热情的声音。

  “嗯。收到了。”

  “哈哈哈。恭喜你了王老弟!没想到你刚刚出道就被金曲奖提名了。不管得不得奖,老弟你都是未来可期啊,未来可期!”

  “呃……我这已经算是出道了吗?”

  “算,当然算。你的歌都火遍半边天了,要是这都不算出道,那歌坛就没几个有脸说自己出道了。”

  “那好吧。这请柬上也没写时间啊。”

  “六月三十号。没多少天了。老弟你好好准备准备。置办两套体面的行头,说实在的,老弟你平常穿的实在是……实在是太接地气了。”

  “……”

  王晓一阵无语,没想到他穿着竟然还成了槽点。

  “记得到时候给我准备机票,还有安排酒店房间。”王晓叮嘱道。

  “没问题。放心吧老弟,老哥能让你一个人去吗?到时候我和老杜一起去给你加油助威。哈哈,没事的话我就先挂了。我这边还有个会。”

  “嘟嘟嘟——”

  王晓对于大大咧咧的李黄卦也是相当的无语。

  不过——

  被金曲奖提名还真有点小爽呢。

  嘿嘿,也不知道胡尔武的《爱情》和卿火火的《无边无际》怎么样了。

  这两首歌虽然不如《我相信》,但是听起来还是蛮可以的。

  上网摆渡了一下。

  果然,这两首歌的口碑还是不错的。

  尤其是《爱情》蹭着《我相信》的热度,专辑卖的比以往胡尔武的其他专辑都要好些。

  至于《无边无际》……

  好像卿火火只唱了一次现场就乖乖回去当自己的小主播了。并没有再去完整的录一遍。

  王晓还在看到很多唱片公司邀请卿火火前去录歌被拒绝的帖子。

  这个卿火火有点意思啊……

  唱的歌火了不趁热打铁出个单曲专辑包装一下自己出道当明星,还真的一心一意地开着直播。

  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距离美食盛宴还有三天,王晓闲的无聊,就买了明天的机票飞往京城。

  与其在黄州市无聊的发霉,小鱼上学,温婉在美坚国。

  他还不如早点去京城转转,看看首都的繁华。

  反正王晓现在不差钱。

  ……

  飞机一大早起飞,不到两个小时便抵达京城。

  行走在京城的街头,看着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王晓只能感叹,首都的繁华果然不是黄州市能比的。

  作为大国之都,京城的繁华程度在全世界都是十分靠前的。

  哪怕是魔都上海比起京城都要差上一些。

  这里汇聚着全球前五百强的跨国公司,汇聚着诸多怀抱梦想创业的年轻人。

  这里遍地都是梦想,遍地都是机会。

  京城的街头车水马龙,连在路边行走的行人都走着匆忙的步伐。

  这个城市不仅繁华,而且匆忙。

  中彩票从而暴富到身家六个多亿的王晓绝对是这个城市的异类。

  走在京城街头,王晓有点后悔自己来京城玩竟然没有提前做好攻略。

  现在可好了,现在连去哪都不知道。

  “算了。喝杯咖啡吧。”

  王晓打开手机导航,直接搜索附近最好的咖啡店,按照导航前进。

  一条繁华大道上,王晓停在了一家装潢精致,门面轻奢的咖啡店门口。

  【米兰客】。

  三个工整的大字印在简约的白色底板上,看上去就给人一种高端的感觉。

  王晓直接走进店中。

  简约是这家店的风格。

  纯白色的墙壁,乳白色的桌椅,以及放在三十厘米台上的黑白相间的钢琴。

  非常的有逼格。

  这是王晓对这家店的点评。

  放眼一楼,稀稀疏疏地坐着小白领。

  有的品着咖啡和聊着天,说说笑笑。

  有的手指正在敲击着随身携带的超极本,大概是个码字狗吧。

  王晓的到来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当然,除了前台和保安。

  一位面容姣好的前台小妹笑着朝着王晓走了过来,在其身后,跟着虎视眈眈的保安。

  “这位先生,您……”

  前台小妹看向了王晓戴着的帽子口罩墨镜。

  是的,王晓带着黑色帽子口罩墨镜。

  再怎么说,王晓现在也是个人气歌手了。

  本来王晓也没把这件事放心上,但当他走在黄州市路上被眼尖的粉丝围起来要签名照之后,他就改了。

  上街必背墨镜口罩黑色鸭舌帽。

  像京城这么繁华的地方,粉丝肯定更多,王晓自然要把自己包的严严的。

  当然,这样造型的王晓在街头回头率有点高。

  不过王晓身边一没保镖二没经纪人。很少会有人认为他是个明星。

  大部分人都把他当场了杀马特非主流。

  这套装扮虽然帮王晓省了不少事,但此时却引起了米兰客保安的高度关注。

  “哦。不好意思,脸上有疹子,不方便摘口罩。”

  王晓文质彬彬地为前台小妹解惑。

  “哦。那……”

  前台小妹又看向王晓的帽子和墨镜。

  “怕晒。”

  “好吧。”

  前台小妹和王晓一同来到前台。

  “请问先生您要点什么。这是菜单。”

  前台小妹知道看得出来王晓是第一次来,于是把菜单递到王晓面前。

  王晓接过菜单,打开一看。

  美式咖啡:100元。

  拿铁:180元。

  蓝山:210元。

  摩卡:210元。

  卡布奇诺:250元。

  ???

  墨镜之下,王晓的眼睛忍不住瞪大。

  最便宜一杯咖啡要一百块?!

  常见的蓝山,摩卡也要200块?

  这卖的是咖啡机啊还是咖啡?

  一杯蓝山都够黄州市一个普通的公司小职员两天的收入了。

  这谁喝得起?

  好吧……

  王晓喝的起。

  点了一杯摩卡,王晓便找了一个角落坐下。

  面对墙壁摘下了帽子口罩墨镜。

  王晓也开始享受起悠闲时光。

  忽然,一道倩影走了过来,站在王晓对面。

  “王先生,我可以坐下吗?”

  王晓抬眼一看,有些惊讶。

  是白素初。

  “当然可以。”王晓立刻点点头道。

  这可是他上一辈子的救命恩人啊。

  当初在黄州市银行的一个小分行遇到白素初,本来想着等忙完再去找白素初报恩。

  但当王晓高考完再去找白素初的时候,分行新来的大堂经理告诉他白素初已经离职了。

  至于去了哪里,他们也不知道。

  白素初很漂亮,能当上大堂经理的当然很漂亮。

  白皙的脸蛋上长着俏皮的葱鼻,一双眼睛好似会发光一样一闪一闪的。

  天鹅一般洁白无瑕的脖颈,一身白色碎花长裙,美的不讲道理。

  和那天在银行见面时气质完全不一样。

  那时候的白素初是一个成功女性的气质,浑身都散发着女强人的气场。

  但现在不一样,现在的白素初就好像是一只白天鹅,尽情散发着自己的美丽。

  不仅没了男人所不喜的女强人气场,身上魅惑的女人味更甚。

  “王先生是来京城游玩的吗?”

  白素初眨巴着眼睛,长长的睫毛再为其添上几分美丽。

  “嗯。高考完非常无聊,在黄州闲得无聊就出来兜兜风。

  白小姐你呢?我好像听说你辞掉了大堂经理的工作。是在京城找到工作了吗?”

  王晓认真的看着白素初,眼神十分真挚。

  这位上辈子救了他性命的美丽女子可是在几年后惨遭杀害,如今重生回来,他自然要搭救。

  本来王晓还想着回头是不是托杜牧风还有姬紫衣帮忙查一查白素初的消息,没想到在这里碰了面。

  “哈哈,素初正要告诉王先生呢。素初找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要不了多久就要结婚了。到时候还想请王先生前来祝贺呢。”

  说着,白素初脸上泛起了幸福的光晕。

  她最近过得很幸福。

  缘分真的很奇妙。

  白素初是一个独立自强的女子,在不靠关系的情况下,她年纪轻轻就当上了黄州市银行的大堂经理,这就是她能力的证明。

  本来,白素初满脑子都是怎么把业绩搞上去,怎么快点晋升,晋升到真正的核心管理层。

  那天她接待了王晓,留住这么大一笔存款,年中考核的成绩一定非常棒。

  调任总行的可能性非常大。

  可就在这个时候,她遇到了那个男人。

  一个相貌俊秀,德才兼备的男人。

  以前,白素初一直认为自己是当代女强人,未来的时代弄潮儿,自强女性的代表。

  如此优秀的她是不需要要男人的。

  可她偏偏爱上了那个男人。

  为了那个男人,她愿意放弃自己打拼出来的一切,愿意跟在她的身边当一个贤内助。

  放弃了自己的事业,白素初不仅没有觉得空荡,反而每天沐浴在幸福中。

  大概,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

  他们的恋情发展的很快,短短两个月,他们已经心意相通,迫不及待地想要结婚了。

  征得双方父母的同意,他们的大婚之日定在了七月三十日。

  也就是下个月末。

  看着白素初满脸的幸福,王晓也是非常愿意送上自己的祝福。

  但是王晓总是感觉不太对劲。

  上一世他被白素初救下一年之后去寻找白素初,医生对白素初的身份三缄其口。

  在花了很大功夫才找到白素初地址之后,王晓却发现白素初已经被杀身亡。

  而且还是一起无头悬案,一直没有被破获。

  根据那位医生所说,白素初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可不是嫁入豪门啊。

  结合这些,王晓觉得这些事情有些蹊跷。

  王晓有股很强烈的直觉,白素初的未婚夫有点猫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