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剑行天涯 第三百六十一章 吞血瞳
作者:清风不解夕阳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斯沃帝国疆土绵延五千里,其中以孟江与浑河纵横交错在这片土地。

  水井州地处帝国南方孟江以南,是故帝国人称之江南。

  冠以不少豪情诗人与少年读书郎出行写出的数十万首诗词歌赋,十之九八诗篇无论是写郁郁不得志或是江南好风光之类前,都要先大肆赞扬一番江山大好。

  伏天坐在水井州都城水井城内最富盛名的万诗楼阁,拉开珠帘即可眺望远方那条千帆来往的碧水,低下头则是市井中的人来人往,小贩行人行走在狭窄巷子,嬉笑怒骂,各有百态。

  江南自古繁华,大多数时光在竹林小楼上度过的二少爷不禁想起江城,那里有因战重伤的军人楚盛叔叔,年迈和蔼的楚老头,成天嚷着要超越爷爷称为帝国内最厉害炼丹师的小姑娘,还每逢傍晚就要煮上一大碗香喷喷鱼汤的婶婶,记忆中永安里让他有些牵挂的除了家里王伯就剩下宁风凌闲两位性格迥异的老师,还有那一起长大的玩伴凌无痕,如今多半是入了仕途。

  记忆中的永安城渐行渐远,无论人还是事,多半也是回不去了。

  二少爷自嘲一笑,自己何时成了那些个伤春感秋的游子?游子思乡,没有了乡,哪里来的思。他自酌一杯清酒喝下,拿起盘子里的黄豆细嚼慢咽。

  万诗楼被称为万诗楼,自然有其诗书气的一面,无论是楼阁里顶梁柱上或是栏杆酒桌上都刻有诗词歌赋,有的是不愿提及姓名的才子,有的则是写下自己姓名来历。伏天对此熟悉的很,诗书酒气,多半是些有壮志豪情的不得意文豪不经意间流露出来,受人推崇,多半是些有相同境况的同类,功名上不得意,只好借诗词言情。若是广为流传,一朝成名也并非是不可能。

  万诗楼里但凡有真才实学的诗词都给刻录在了显眼地方,如大堂里的柱子或是上楼墙壁两边。伏天要的是一间三楼厢房,唤作远思阁,房不是最好的房,却是最能一览江南风光的临江小楼,有了空无人送的那座金山,风流快活一辈子倒是绰绰有余了。二少爷虽身在帝王将相家,却是没有那些个宫廷小说里写的什么穿金戴银含着金汤匙出身,别说吃香喝辣,从五岁后伏天便鲜有时间见到小时候就不喜欢的父亲,自己身为堂堂大将军的亲子,却是活得连家里那些老佣人都不如。他尤其记得十五岁时候,正是岁替国庆,从家里偷了一块含金镯子出去跟凌无痕鬼混,那件事被伏锦知道后竟破天荒的没有打他一顿,只是让伏天跑去一位娘亲远亲家待了半年。那家人居住在苦寒之地霁城山中,以农耕打猎为生。

  端起酒杯的伏天望向那条广阔大江,脸上露出许久未见的笑容。父亲是个不苟言笑沉默寡言的人,没有教会自己成了正人君子没有培养出自己一身高贵品德,倒是让自己明白了如何活得好,如何好的活。

  窗下小巷里,一个小女孩一个小男孩正互相追逐,女孩手里拿着两串糖葫芦四处逃跑,嘴里不停喊着“傻阿成来追我啊追到我就给你吃糖葫芦”,跟着后面灰头土脸尚穿着单薄麻布衣的小男孩正不亦乐乎的追。

  敲门声响起,伏天并未转身,道了声请进。

  身着一身青衫的少年端着木盘走进屋中,拉开珠帘,将四份万诗楼金牌菜式放在桌上,又将那冒着香气的鱼汤放在中间,启齿说道:“客人,三菜一汤都送到了,还有什么吩咐吗?”

  “没什么事了,辛苦小二哥了。”

  “客人客气,我先退下了。”青衫少年躬身施礼,在这大兴诗词之风的城里,无论是名贵酒楼或是酒馆茶肆,其中杂役,懂礼才是放在第一位的。

  少年就要合上房门,突然间想起什么,连忙跑到伏天旁边,见着是那晚救他的仙人哥哥,一时间高兴得红了眼眶,站在那里不知说些什么。

  除去战斗才会开启空眼的伏天自然没有用那种能力在这些普通人身上,那少年急促跑过来时他方才转过身去,不禁一笑,道:“怎么跑到水井城里来了?斯沃城待得不好?”

  满脸通红的少年挠了挠头发,结巴笑道:“在斯沃城里听江南风光很好,就跑了过来。”

  知晓少年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两人算是有一番缘分,伏天走到桌边坐下,招手示意他坐下,道:“用午饭没有?这么多饭菜一起吃?”

  少年摆了摆手,连连摇头。

  伏天盯着少年,他明眸皓齿,说话声音轻灵,更是弱不经风,着实像个女扮男装的女子,二少爷也没多问,就算是女的,多半也是有难言之隐,何必问的那么清楚。他将少年按在凳上,随即坐到对面,为他倒上一杯清茶,道:“你们老板一看就是个和气的人,方才我上楼来还送了我一壶上好的初雨茶和炒黄豆,你就在这里吃点东西,待会儿若是问起来,就说我这人难伺候就行了。”

  无名无姓的少年仍旧是满目通红,低声咬唇说道:“那老板是骗你的,初雨茶和炒黄豆加起来连几文钱都不值,以往打发叫花子的时候就给这些...。”说到最后他再也说不下去。

  拈起一块豆腐还未入口的伏天不禁大笑了起来,笑了许久,指着少年说道:“小兄弟,你这样说你们老板,若是被知道了,多半是要扫地出门的。”

  “怕什么,又不是第一次了。”

  伏天愣了愣,少年眉间流露的是一种莫名忧愁,他放下筷子,正色道:“要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也没什么好愁的,最穷不过要饭嘛。再说,少年穷,未必未来穷,看你气宇轩昂的,指不定哪天就搭上了哪位富家千金要跟你私奔。”

  少年的脸更红了,含笑说道:“仙人哥哥说话跟那些来要饭的乞丐一样,我还以为吐出的都是真理实学。我再没出息,也不至于靠别人吃饭的。”

  “我姓伏名天,不是什么仙人,可别再叫什么仙人了。”

  “对了,我忘记一件事了。”少年连忙跑了出去,不多时又床了进来,手里拿着的是前些日子伏天临走前送他的一袋碎银,他把碎银放在桌上,道:“我一文钱也没用,现在还给你了。”

  伏天认真看向少年那双眼睛,也不顾忌他越发羞涩。

  那对瞳孔中,分明流露出肉眼难见的些许腥红,细若游丝。

  房门窗子无人关而自闭,伏天起身,冷笑道:“小兄弟可真厚道,伏某还真是意外。”

  眼见伏天脸色大变,少年手足无措说道:“仙...伏天大哥你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伏某就此别过,就当咱们从未见过。”伏天拿起袋子推门而出,下了楼去。

  漫无目的的行走在陌生巷陌,伏天想起那对腥红瞳孔,暖风下不禁不寒而栗。

  用空眼去看那对眸子时,灵力神轮内开始翻江倒海,竟是如同千刀万剐般痛楚。

  听空无人说过一些魔宗密事,有一种小孩,自幼身负一身无边灵力,若是发作,无人能挡。如果没有看走眼,那对眸子跟他说的吞血瞳极为相向。

  还没无聊到想要一探究竟的伏天没心思去理会是否遇上了一个无聊得要捉弄他的魔宗怪物,不敢寻他的晦气,只好仓皇逃出。师父曾说过,魔宗门人尤其是道行高深的,尤其有感应噬灵剑魔力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