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哉行 二 夜雨浣孤蓬
作者:细雨骑鹿的小说      更新:2021-01-17

  也不知霜儿离开了多久,天早已黑了。

  他依然呆坐在床头,仰望着搭在屋顶上那片白茫茫的茅草,心如死灰。

  似乎上天对他的遭遇也有了几分怜悯,屋外响起了淅淅沥沥的雨声。雨越下越大,狂风鼓号,仿佛要把从人世间升腾而起的一切哀愁全都冲泄下来。

  呼啸的风卷飞一角茅草,如瀑的雨水从屋顶诺大的破口灌入,淋到他的脸上,还有身上。

  他猛然站起来,撞开了门,一头扎进了漫天的风雨里。

  他癫狂地奔向夜雨的深处,不顾身上的衣衫刹时湿透,在冰冷的暴雨中不停的向前奔跑,一边跑,一边撕心裂肺的大喊大叫。

  她是渭州太守庞大人的千金小姐,他只是个一文不名,连安稳的屋檐都没有的穷酸书生,原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啊!

  于他而言,她是从遥不可及的云端探下的花。

  与她相识之日开始,寒窗苦读,夜悬孤灯,从来都不是为了自己,只因一直梦想着,等到金榜题名那一天,可以堂堂正正地娶她。

  原来一切都只是天长路远的妄想,美梦终究成了空花影月,六年来的所有努力付之东流,什么都没有剩下。

  从此以后,旷阔天地中孑然一身。

  天大地大,我又能去哪?

  不知狂奔了多远,脚底突然踩到什么东西,一个趔趄,脸朝下的重重扑倒在地。

  他缓缓从泥水中撑起身子,用磕到尖石的手轻触了一下破皮的脸颊,茫然的仰起头望向漆黑的夜空。

  夜空却无情的不断砸下冷雨。

  面上雨泪混杂,他的心中感到时乖命蹇的无限凄凉。

  他悲愤交加的侧过了头,看向绊倒他的那样东西,黑暗中隐隐约约看出是一根长约尺许的木头,可是刚才脚底的感觉又明显比木头软了几分。

  他凑近了脸,想看清楚那到底是什么东西,天上骤然打了一个闪电,一瞬间令眼前亮的发白。

  在那短短的几秒内,他已看清刚才绊倒他的东西原来是一只手臂!

  仅仅离他的脸三尺远的地方,赫然躺着一个满脸是血的人,瞪大了灰白的眼睛,狰狞地盯着他!

  ——那是个死人!

  他吓得猛的往地上一坐,接着电光又是一闪,照出那人颈项上连大雨也淋不净的血痕,还有那张死不瞑目的可怖脸孔。

  尽管此时一颗心宛然已是生无可恋,遽然目睹眼前这幕血腥的画面,心底也禁不住油然而生出一股恐惧。

  他脸色惨白地跳了起来,霍然有一把冰冷的铁器搁在了喉间——他的心口蓦地一凉,脑海霎时蹦出方才所见那具尸体的惨状,只怕很快就要跟它一样骇人了。

  雅如,若我此刻死在这里,你会心痛么?

  胸臆间泛起无边的酸楚,耳边喝问的声音却冰冷似铁,“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他这才留意起四周的景象,几丈开外的粼粼波纹下有暗流涌动,雨点敲打着幽窈的水面,茫茫的雾霭如同包裹了一层薄纱——竟然在无意中跑到了允城城西的幽泉河边!

  这条河之所以叫做幽泉河,只因此河看似平静却极为凶险,多年以来,淹死过无数的人和畜生。远近几座城中的百姓都知道,哪怕是得到天神庇佑的人,一旦失足落入了这条河,也就等同落入幽冥的泉水了。

  寻常人家平日里都避之不及,这样凄厉晦暗的雨夜,又怎敢跑到这么危险的地方来?岂料他失魂落魄的乱跑一气,居然跑到了这样一个偏僻又危险的地方,只差一点就栽进了河中成了无主的孤魂,又不幸撞上了亡命的凶徒!

  但令人奇怪的是,这人竟没有对他立下杀手,还耐着性子等着他答话,莫非这人还有同党约在此处会面,所以才一时分不清他是敌是友?

  久久没有听到他开口说话,喉间的铁器逼得更紧,刀口已经嵌入了他的肌肤,“回答我!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耳边粗暴的低吼几乎让他站立不稳,脑中刹时一片空白,“我贱命一条,天不惜,地不怜!反正活着也没有意义,你要杀就杀吧!”

  “好,我成全你!”身后的人用粗野的嗓音吼道。

  话音刚落,立刻响起一个略显稚嫩的声音,“齐叔叔,不可以胡乱杀人!你也看到了这位大哥受惊的模样,他不过是恰巧出现在此处的老百姓而已。”

  “公子,这个人虽然不是追杀我们的人,可是只能怪他命苦,千不该万不该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撞见我们的行迹,只有杀了他,才能以防万一!”持剑的人沉声说道。

  黑暗中的人影继续温和的劝说,“我们本已深陷绝境,又何必再连累一个无辜的人?齐叔叔,请你放过他。”

  “是,公子。”犹豫了半晌,姓齐的男人才勉为其难的答应,横格在喉间的铁器终于放了下来。

  姜庭芝急忙转过身,只见持剑的男子粗眉大眼,脸上生着浓密的胡须,包住了整个下颚,只露出乌黑的嘴唇,和一双凌厉有神的眼睛。

  这大胡子居然穿了一身朝廷官服,虽然辨识不出是哪一府部的制服,但有些破残的官服上沾满斑斑点点的殷红血迹,显然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血战。

  莫非这大胡子不是坏人,反而是特来此捉拿歹徒的官差?

  他心下暗暗揣度,又瞧向大胡子身后的那个少年,年纪约在十二三岁左右,脸颈的肌肤近乎少女一般的细嫩光滑,身着翡色华服,腰间挎着一条看上去就价值不菲的白璧玉带,俨然是生在大富大贵之家,没经历过半点热辣风沙的王孙公子。

  裴衣少年的手里似乎正举着一大片刚采摘下来的荷叶作伞避雨,却没有半分窘意。一双浑圆的眼睛流动着悲天悯人的神色,神态间带着这个年纪罕有的温和仁厚的气度。与那无比凶恶,动辄喊杀的大胡子浑然不似一路人。

  与此同时,大胡子也上上下下审视了姜庭芝一番,浑身都是泥污,面上犹带着些许凄惶的神色,眼睛一眨不眨的看向他们,额头上缠的细布,更令整个人添了几分痴憨。

  大胡子冷哼着别过头,毫不客气的评价了一句,“原来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呆子,杀了你,也只怕被人耻笑。”

  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换了任何人都应该暗舒一口气,但他偏偏才受了那般近乎致命的打击,再听大胡子如此不屑与轻视的语气,立时恼羞成怒,“有本事你就杀了我,有什么好耻笑的,难道书生不算个人?”

  大胡子斜睨他一眼,嘿地一笑,“臭小子,放过你了还在那里唧唧歪歪,莫非你真不怕死?”

  姜庭芝挺直了胸膛,捏紧双拳,从未那么大声的,近乎失态的嘶喊出来,“死又怎么样?我不怕!你可以杀我,但你不可以笑我!”

  大胡子愣了一下,接着一把揪住他的衣襟,把他整个人拖离了地面几寸,恶狠狠地瞪大了眼睛,“你这痴小子,真的不怕死?”

  连一个刚见面的陌生人也这样瞧不起他,他忿然的垂下眼睫,哀怨连绵的风号雨泣里仿佛混含着雅如道别的话声,恍惚间似乎再一次听见她要他“放手”,于是他缓缓松开拼命捏紧的拳头,掌中空无一物,只觉透彻心扉的冰凉,渗入骨髓的疲惫与绝望,像是在哭,又像是在笑,“来啊,还有什么好怕的?”

  既然从此只能这般痛苦的活下去,一个人与无所期待的未来相伴,死又有什么可怕?

  “居然一心求死!好,好啊!”大胡子却蓦然松开了手,迎着风雨仰天大笑,豪迈的笑声听起来却含着几分悲凉。

  笑了两声,大胡子“噗”地一声吐出了一大口血,手里的长剑也跌落到了地上。

  大胡子胸前的衣襟瞬时铺满血污,成片的暗黑色血液如同四溅开来的墨汁,大胡子却好像感觉不到半分痛苦,仍在张嘴大笑。

  “齐叔叔!”翡衣少年发出一声惊呼,丢开遮蔽风雨的荷叶,慌忙奔上前扶住摇摇欲坠的大胡子,“齐叔叔,你中毒了?!”

  翡衣少年搀扶着站立不稳的大胡子坐下,虽然大雨转瞬就把大胡子唇边的污血涤尽,但整张脸已明显呈现出一种诡异的乌黑之色,一眼就能看出是中毒的迹象。

  “齐叔叔,我立刻去找大夫给你解毒!”

  大胡子迟缓地摆了摆手,脸上仍是带着笑,却笑得格外难看,“公子,我中的是焰雪红歃…这已经是最后一天了,就是天神也救不了我…”

  焰雪红歃,乃是雍都皇城机要四府之一的凌光堂所研制出的奇毒,问世百多年来,常为刑部大牢用来逼供和惩治凶顽要犯的特殊手段。一旦中了此毒,前三日如烈焰焚身,后三日如冰雪覆体,苦不堪言,不得一丝喘息,常人根本无法捱过这六天的煎熬,不是俯首认罪,就是自尽而亡,以求解脱。不过,只要在六日以内及时服下解药,尚能活命;等到了第七日,人的身体已至极限,焰雪尽融,所有痛苦消失,这时候无论如何也必死无疑。死前五脏俱碎,七窍流血,最后整个身躯化为一滩污血,惨不忍睹。

  想起《六合宝鉴》中的记载,姜庭芝惊惑的重新审视着大胡子和翡衣少年,更加摸不清这两个人到底是何身份,是正是邪。

  裴衣少年的眼里闪动着晶莹的泪光,低声呜咽,“齐叔叔,这几日数次见你暗暗咬紧牙关,原本以为你只是因为箭疮疼痛难忍,根本没有料到他们竟在箭头淬了毒!你该是怎么捱过连日生不如死的折磨?你这样誓死护我,我…我实在难以为报!”

  说着便要对大胡子致礼,无比虚弱的大胡子赶忙伸手托住翡衣少年的胳膊,“公子,万万不可!你是主,我是仆,我能为公子而死,死得其所,公子不必为我伤心!”

  大胡子似乎想起了什么,转过头来,用尽力气朝姜庭芝喊了一声,“不怕死的小子,你过来!”

  眼看这大胡子只剩下了半口气,姜庭芝对大胡子的怒气不由烟消云散,反而很是钦佩大胡子舍生忘死的满腔忠勇,能忍常人所不能忍的一身硬骨头,如此铁质傲骨的人又岂会是凶徒呢?

  他心想着,疾步走到大胡子身旁,蹲下身去,语气也变得有些恭谨和肃穆,“义士,请讲。”

  大胡子一听“义士”二字,因中毒而黑紫的脸上露出一缕欣慰的笑意,轻轻扯住了他的衣袖,“小兄弟,你听我说…我家主人是个盖世无双的大英雄,可是他数日前被奸人的诡计所害,饮恨身亡。我和同伴拼了命才救下公子逃出,仇人紧跟在后一路追杀,活着的只剩下我和公子二人,但他们还不肯罢休,定要将主人的血脉赶尽杀绝…可我很快就要死在这里,再也无法继续保护公子了…”

  “普天之下,唯有黄霄将军能护得我家公子的周全。”说到这里,大胡子口中又喷出一口血来,却只管死死地攫住了姜庭芝的手,“你既不怕死,能不能答应我,替我把公子护送到黄霄将军驾前?”

  “这…我、我不是不愿答应,”恐怕大胡子已有些神智不清,姜庭芝慌忙推辞,“可是你也看见了,我只是一介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我怎么能保护他?只怕你所托非人…”

  “我齐山是粗人不会说话,先前多有得罪,请你不要见怪…”大胡子的语气突然比先前温和了许多,抬眼定定凝注着姜庭芝,眼里闪烁着奇异的光芒,“你虽然是个读书人,但你不畏生死,绝不是一般的懦弱书生。公子孤身上路太过凶险,若能多一人保护他,他活下来的希望就多一分。小兄弟,齐某求你,替我护送公子…”

  想不到这大胡子临终之时,还全副心思担忧着翡衣少年的安危,姜庭芝心中顿时涌起一阵热意,慨然而庄重的点了一下头,“齐英雄实乃是难得的忠义之士,让我好生敬重…既然你诚心相求,我答应你,不管多危险,都会将这位公子送去黄霄将军跟前。”

  “你答应了?”大胡子闻言,反而将他的手越抓越紧,宛如溺水之人死死抓住了一根误以为能够救命的稻草,竭力想要把脸凑到了他的面前,“我要你发誓,你会用你的命来保护公子!”

  大胡子宛然把浑身仅剩的力气都聚在了这只手上,姜庭芝的手骨几乎被他捏碎,痛得差点背过气去,不禁失声,“我、我发誓!…我发誓!用我的命保护他!”

  手上的劲道一下子松开了,大胡子眼底的光也一瞬间暗了下去,“多谢小兄弟,你要记得…”

  这时,天上白光一闪,轰地响起一声惊雷,寒雨中的三个人全都浑身一震。

  雷声响过,姜庭芝再抬眼看向大胡子,大胡子瞪着眼睛,也一动不动的盯着他,微张的嘴巴宛然还有话要说,却僵住全然不动,从他的口中,眼角,鼻孔,耳后开始不断往外溢出乌黑的毒血。

  迟疑的伸出双指探了探大胡子的鼻息,姜庭芝呆了一下,惊骇得倒退了两步,情不自禁打了一个寒战。

  一个活生生的人居然就这样死在眼前!他不忍再看,悲哀的闭起了眼睛。

  翡衣少年抱起大胡子的尸首,无声的流着眼泪,用发颤的手掌覆住大胡子的眼睛,不住的大雨却也模糊了他眼前的所有视线。

  悲泣了片刻,翡衣少年转头看向姜庭芝,哽咽着说,“大哥哥,你不必将刚才所发的誓言放在心上,那是齐叔叔逼你的,并不算数。想要杀我的人权势滔天,各州官府都会听命于他,跟着我,随时可能会丢了性命。前路九死一生,我一个人走下去便是,没有必要再多搭上一条人命。”

  姜庭芝听完翡衣少年的话,吃惊的注视了这个来历不明的翡衣少年半晌,才定下神来。想不到达成这个誓言,竟比想象中凶险了百倍。

  他沉默了一下,郑重的摇了摇头,“公子,人若无信,何以为人?尽管我是迫于无奈才立誓,但我既然发了誓,就决不会食言。我虽然不知道你到底是什么人,可我相信自己的眼睛,你是个好人,绝不应该让任何一个好人独自面对这世间的凶险。我答应过用命来保护你,从现在开始,我的这条命就是你的,不管前路有多可怕,我都会护送你到黄霄将军的身边。”

  翡衣少年一怔,涩声道,“大哥哥,我并非有意掩瞒身份,只是…只是…倘若我能活下去,必会好好报答你…”

  说完,翡衣少年含泪回过头,发现连大胡子尸身化成的血水都已被大雨冲刷得一干二净,一时悲愤至极,忍不住跪倒在风雨中,仰头大喊,“父亲!齐叔叔!所有为我而死的人…我一定会活下去!终有一日,我会为你们报仇雪恨!”